第11章 逛街

說到買衣服,根本不各種美食香味撲鼻,雲芷溪沒出息的咽了咽口水。

苦著醜兮兮的小臉,揉揉肚子:“好餓,我等會要吃五個包子。”

白清風下意識看向她瘦小的身板,踮起腳尖還沒他肩膀高。

居然能吃五個包子?

是個狠人!

白清風側身躲過路人,不著痕跡的攬住往前竄的家夥。

“慢點,給你買粑粑。”

聞言,雲芷溪黑溜溜的眼睛一亮,捏著一百塊,乖乖的站在小攤子前。

她要享受花錢的快樂。

白清風摸出兩張一角錢:“大嬸,來兩個炸年糕。”

頂著花頭巾的大嬸悄悄瞥了眼兩人握在一起的手,麻利的包好炸年糕。

“拿好,小夥子成親了?”

十裏八鄉,她還是第一次看見這般俊俏的後生。

雲芷溪來不及驚歎兩角錢就能買兩塊炸年糕,就見有人挖她牆腳。

當即不樂意了!

護食的抱緊白清風的手臂,小臉凶巴巴:“結婚了,和我結的。”

這才出村半個早上,就有人搶她長期飯票,絕對不能忍。

炸年糕的大嬸一愣,不敢置信的目光轉向白清風。

似乎在問:“這醜姑娘說的是真的?小夥子眼光也太差了。”

白清風以拳抵唇,壓住嘴角的笑意,輕輕點頭:“溪兒是我妻子,走吧,我們去買包子。”

大嬸一臉惋惜的目送兩人離開,瞟見雲芷溪手裏的一百塊時,眼裏閃過一抹了然。

唉!

又是一個向金錢低頭的青年。

若她兒子能娶到這般有錢的醜姑娘,她也是樂意的。

雲芷溪泄憤的咬了口炸年糕,腮幫子撐的鼓起,怒道:“太可惡了,炸年糕這麽好吃,人卻沒眼光,她居然嫌我醜,我哪裏配不上你,我明明這麽美。”

白清風長得俊美,可是她也不差呀!

這也不是以胖為美的朝代,居然歧視她。

重生到現在,家裏沒有鏡子,雲芷溪還未瞧見如今的真容。

醜,矮,瘦!

一直以為自己如前世般貌美如花。

白清風也不點破,安撫道:“別氣,不是人人都有眼光,等會我們買塊鏡子回去。”

其他不說,這糟心玩意對自己的長相,該有點清晰的自我認知。

雲芷溪咀嚼的動作一頓,疑惑的歪著頭,小小的腦袋,大大的問號。

“?”

不是同仇敵愾嗎?

怎麽突然扯到鏡子?

白清風彎著眉眼,揉揉她的頭:“無事,有麵鏡子,總歸要方便些。”

雲芷溪也不深究,繼續奮戰炸年糕,如今流行麻花辮,有塊鏡子,紮頭發時也能順手些。

“哦,要大塊,能照全身那種。”

“買,買,隻要有都買。”

炸年糕吃完,兩人也到了包子鋪。

雲芷溪沒給白清風表現的機會,快步上前,遞過手裏的一百元,豪氣道:“大哥,我要五個包子。”

白清風在身邊,她根本沒用錢的機會,捏的手心冒汗,錢紙都軟了。

不行,她要花錢。

不花錢的街,還有什麽樂趣。

雲芷溪是挺豪氣的,賣包子的大哥卻為難了。

看著眼前的巨款,中年男子局促的搓搓手,吞吞吐吐道:“五個包子才五毛錢,這一百元,我找不了零錢。”

啥?

雲芷溪傻眼了,泄氣的耷拉著腦袋,有氣無力道:“白清風你付錢吧!”

在九十年代的鄉鎮集市上,拿一百元買五毛錢的包子,是有點過分了。

就在雲芷溪鬱悶時,手裏塞入一張嶄新的十塊錢。

“一百元留著,待會我帶你去買電視,這十元你先用著,用完再拿。”

白清風也想多給點零錢,奈何雲芷溪衣服上沒兜,有錢無處放。

有了零錢,雲芷溪又高興了,揚著小胖爪子遞錢。

生意人都機靈,見狀麻利的打開蒸屜,又胖又圓的肉包子冒著熱氣出爐。

“十塊錢能找零了吧!我要五個…啊!…這也太大了吧!…三個…不…兩個,算了,一個包子就行。”

看見兩個拳頭般大的包子,雲芷溪瞬間慫了。這五個大包子下肚,定肚飽皮圓,別想吃其他美食了。

見老板詫異的看著她,雲芷溪臉一紅,一溜煙的躲到白清風身後,伸出拇指戳戳他的背。

白清風搖頭失笑!

難得這糟心玩意會害羞。

老板也被逗笑了,特意找了一個最大的包子,善意道:“小姑娘,想來是吃了不少炸年糕,肚子飽了,吃不下!那就買一個。”

雲芷溪小手揪著白清風衣擺,從寬闊的背後探出半個頭,黑溜溜的大眼水潤,丸子頭搖晃著。

若是不看臉,還挺可愛的。

好奇道:“大哥你怎麽知道我吃了炸年糕?”

白清風輕笑著點點她的嘴角:“笨,年糕屑還在嘴角。”

隨即拿出紙巾給人擦幹淨,雲芷溪也乖乖的仰著頭,她可是很愛幹淨的。

“幹淨了麽?”

“好了,別仰著。”

雲芷溪有點不放心,呼嚕了一把臉,才接過肉包子。

大眼樂得彎成月牙狀,嘴甜道:“謝謝大哥,生意興隆,財源廣進。”

十塊錢,買了個包子,換得一把零錢,雲芷溪沒兜,又捏不住,眼珠子一轉,直接征用白清風另一個空閑兜。

“這個兜先借給我用,晚上還你!”

今天穿的衣服兜多,白清風隨她怎麽折騰。

幾分鍾後,將包子裏的肉餡吃完,雲芷溪覺得沒味,直接塞給白清風。

“沒肉了,不好吃,給你。”

“嬌氣!”

白清風也不嫌棄,幾口吃完,領著人逛街。

“白清風,兜給我,我想吃冰激淩,上麵有脆皮那種!”

“隻能買一個,吃多了肚子疼。”

“嗯嗯,冰激淩真好吃,真想天天吃,我們買個冰箱回家吧!”

白清風算了算手裏的錢:“行,等會買一個。”

雲芷溪高興了,攥著錢,從街頭買到街尾,每樣隻嚐一點,其他都丟給白清風掃尾。

白清風不管喜歡與否,每次都將東西吃完。

見人還想買,他趕忙道:“溪兒,國營飯店的紅燒肉特別好吃,快到吃飯時間了。”

雲芷溪隻得作罷,遺憾道:“我也沒買多少,每樣就一點點。”

吃食是一點點,但架不住種類多呀!

雲芷溪這家夥,沒點眼力勁,也不看看她買了多少種吃食。

他飯量再大,也經不住吃街頭吃街尾。

“先去買幾件衣服和鞋子,然後去國營飯店遇蘇黎兩人。”

對哦!

買衣服!

雲芷溪又有事幹了,若說她逛街最喜歡做的事,那就是買衣服。

前世,她父母可是特意給她定製了間一百平米的衣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