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久沒住人,家裏積了很多灰。一打掃起來就沒完沒了,李言喻累得汗流浹背。

打掃衛生其實蠻解壓,她也在這過程裏,把關於李琦和王誌明的事情從頭到尾捋了一遍。要從哪裏開始講呢?

她人生的分水嶺是父母離婚。

在父母離婚之前,她是受盡寵愛的掌上明珠,學習好,家庭好,朋友多。

父母離婚之後,人生好像進入了陽光燦爛的 B 麵,風雨晦暝,暗無天日。而壞日子好像也沒有盡頭,每天都以為自己已經夠慘了,應該觸底了吧?

實際上不是的。

爸媽離婚打官司,都不想要她的撫養權,最後因為她爸直接跟富婆跑路,她隻好跟著改嫁的媽媽,住進了一個完全不歡迎她的家。

從那時候開始,她就敏銳地察覺到了那種無處不在的排擠與鄙視。幾乎是一夜之間,她收斂個性,變得懂事沉穩。

李琦和王誌明結婚不到一年,弟弟出生,那時候她讀高一。

李琦給王蔚買東買西,給王誌明他媽買保健品,把雞腿盛給王誌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唯獨她像個幽靈。

她從來不會主動要錢買東西,從來不會先坐下吃飯動筷,從來不敢表達自己的需求。

她會自覺洗碗、倒垃圾,幫著媽媽照顧弟弟,拖地晾衣服也搶著幹。有時候也勤快地幫王誌明送送東西,從不抱怨。

她盡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壓縮自己的需求,可這樣的懂事討好、搖尾乞憐,還是沒換來長久的安生日子。

高一暑假,她要在那個家裏待 37 天。以前都是月末在這個家住兩天,看不出有什麽問題,但時間一長,就暴露出問題了。

起初幾天相安無事,但漸漸的,她發現王誌明看她的眼神很不對勁。即便是她麵無表情地從他眼前走過,他的眼神都能把她剮下一層皮來。

甚至在沒人的時候,誇她漂亮,長時間盯著她晾在陽台的內衣褲。

她是真的害怕。

那時候,李言喻住在一個不到五平米的儲藏室裏,房間沒有窗戶。堆放著許多雜物,燈還特別亮,像個審訊室。

門上連把鎖都沒有,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時候隨手推開門,入侵她的私人空間。

每晚睡覺前,她都會把櫃子挪到門前抵住門,再把床挪過去抵住櫃子,就這樣還是睡不踏實,經常做噩夢。

直到有天晚上。

她照例拿衣服準備去洗澡,打開行李箱,卻摸到**上一片濡濕。她翻來覆去地瞧,確認是某種不明白色**。

心裏猶如擂鼓,她耳膜都在嗡嗡作響。

當天晚上,她把那條**塞到了鐵床的空心床腿裏,一整夜抱著被子沒睡著,思考著對策。

第二天,她裝作無事發生,照例和李琦推著弟弟出門曬太陽。

又過了三天,她再次發現自己洗幹淨的**上,沾染著那種令人作嘔的**。

而且**的擺放位置、折疊形狀全部有了變化,不是她開始放的那個樣子。當時全家隻有兩個男人,一個是王誌明,一個是王蔚。

是誰做的,已經不言自明。

李言喻找到李琦說了這件事,結果令她沒想到的是,李琦說她是昏了頭,**不洗幹淨還胡說八道。

李言喻被這通言之鑿鑿的指責弄得也禁不住自我懷疑,思來想去,她也懷疑是自己弄錯了?冤枉人了?

然而,床腿裏那兩條沾滿汙穢的**還留在那裏,她一邊懷疑自己,一邊耳聰目明地繼續觀察。

是日。

她跟著王誌明他媽去超市買菜,結果到超市才發現沒帶購物卡,於是她就折回去拿。

回到家,在玄關櫃找到購物卡,她正準備轉身出門,卻聽到一陣窸窸窣窣的響動。循聲望去才發現,動靜是從她住的那個儲物間發出來的。

按照慣例,那個時候王誌明在上班,李琦早就出門遛娃了,家裏根本沒有人。

會是誰?

腦子裏冒出了無數個可怕的想法,她思來想去,還是決定不能這麽走了。於是從樓道裏取來幹粉滅火器,拔下了保險銷,躡手躡腳地走了過去。

在門外停了一秒鍾,她猛地一腳踹過去,門“砰”地一聲開了,她甚至沒看清裏麵那個男人的臉,就猛地朝人按下滅火器壓把。

大量煙霧狀的白色粉塵被噴射出來,迅速沉降,空氣裏響起一陣尖銳的嚎叫。

“你他媽幹什麽?”

她聽清那個聲音之後,全身的血液都涼透了,是王誌明。

直到手臂舉著滅火器都酸軟了,她才停住,王誌明猝不及防被噴成了一個雪人,一隻手正捂著口鼻劇烈大喘。隨著視線下移,李言喻才看清,他沒穿褲子。

不,不對。

他不是沒穿,是他的褲子滑下來,堆在腳邊,另一隻手上握著她的**……

她睜大了眼睛,胃裏翻滾,當場就吐了一地。

然後他說了什麽?

記不清了。

類似於“反正你跟你媽都一起嫁過來了,不如娘倆一起伺候我”之類的。

李言喻隻是出於本能地動了,高舉著滅火器按下閥門,白色粉末再次噴射出來,王誌明一手捂眼,一手格擋。

“媽的——”

王誌明震怒,猛地上前一腳踢飛了滅火器,一手拽住了李言喻的馬尾,一手掐著她的脖子,將人往地上摁。

大概是人在極端情況下,被激發了生存潛能,李言喻在那一刻反而沒有一絲恐懼,隻是死死盯著王誌明,看準時機,抬起膝蓋用力頂向了王誌明的襠。

王誌明瞬間麵如菜色,鬆手之際奮力將李言喻推撞在桌角,接著便因為劇痛襲來,雙手捂襠倒在了地上。

李言喻爬起來,用盡全力跑了出去。等回過神來,人已經到了派出所門口。

她報警了。

李琦沒多久就帶著王蔚來了派出所,和民警交涉完,她才看向呆坐在一旁的李言喻。

李言喻披頭散發、囚首喪麵,一臉呆滯地盯著自己的鞋尖,一言不發。

李琦和她說了很多話,說王誌明不是故意的,以後肯定不會發生這種事。說反正現在什麽事也沒發生,趕緊寫諒解書撤案回家,不然以後日子不好過不說,傳出去還讓人看笑話。

李言喻默然搖頭。

李琦說得口幹舌燥,嬰兒車裏的王蔚也開始哭鬧。她終於失去耐心,指著李言喻鼻子大罵,說你要是鐵了心不想住這兒,那你就自己去找個家,想住哪裏住哪裏。

李言喻那時候隻有十五歲,怎麽也想不明白她媽會說出這麽狠的話。

然而更殘酷的是,後來無數的事情都證明,那都出自真心。

大概是因為她油鹽不進,李琦又找到民警,解釋都是家務事,是女兒因為她離婚生了弟弟鬧情緒。總之一口咬定丈夫沒有猥褻女兒,都是女兒不懂事,希望警方不要拘留丈夫。

王誌明和李言喻則各執一詞,前者說沒猥褻,隻是發生了口角;後者說有證據,證據就是她的**,上麵有王誌明的體液,還扔在客廳裏。

然而民警去找了一趟,卻根本沒找到那條**,還把王誌明的媽也帶來了。

整個派出所就陷入了驚天動地的哭嚎聲中,他媽一邊哭一邊罵,罵李言喻沒有良心,家裏好吃好喝地供著,還空口白牙誣陷繼父,這是要把她的心肝兒子往死裏整啊。

又罵她騷,小小年紀把胸罩**晾得到處都是,沒準兒是她自己爬上繼父的床玩仙人跳訛錢……

民警頭很大,這麽一通鬧騰下來,也有點不想管了,於是單獨叫來李言喻問她的想法。

李言喻堅持不諒解、不撤案。

她明白,如果這麽輕易地讓這件事過去,以後的日子會更加暗無天日。

李琦沒多久也進來了,先勸,說是浪費警力,畢竟也沒證據。又說自己有多不容易,已經離過一次婚了,剛生完孩子難道又要去離婚?

以後拿什麽養他們姐弟?

李言喻望著她,表情平靜,過了好久好久,才低聲說:“媽媽我疼。”

李琦眼淚一下就下來了,緩緩蹲下來抱住李言喻,嘟嘟囔囔道:“媽媽知道,媽媽知道你難過……”

其實她根本不知道。

如果她知道的話,為什麽又那麽對她呢?

母女倆抱頭痛哭,哭完了繼續吵架,說了很多難聽的話。

李言喻說自己有證據,而且上麵還有王誌明的精液,藏在他們誰也不知道的地方。

李琦終於崩潰,歇斯底裏問她到底要幹什麽,是不是要毀掉這個家?

是不是要斷絕自己的活路?

李言喻指出是王誌明對不起這個家,是他要強奸她,不是她要害他。李琦厲聲說他會改的,他不是故意的,他喝醉了酒認錯了人……

那時候李言喻不明白,她媽為什麽會在婚姻裏這樣無底線,多年後她才漸漸體會到,那個年代的少數女性就是這樣,這是她們展示自虐式的、超強自戀的一種方式。

她們覺得自己可以等浪子回頭,可以感化一個犯罪的人渣,可以輕而易舉地做到別的女人做不到的事。

她們以為自己就是廣袤、偉大的土地,可以包容一切醃臢、卑劣、狗彘不食。

而通過這些匪夷所思的付出,可以滿足她們超強自戀,讓她們得到一種虛妄的、神性的救贖感,恍如救世主。

是她們需要這些人渣來成全自己,成全自己的苦和美名。

但可悲的是,人渣永遠是人渣,他們不會改,甚至會因為這種無底線的包容而變本加厲。所以說,包容人渣的女人們,何嚐不是在作惡呢?

不過那都是後話了。

母女倆吵到最後,也沒有結果。

李言喻說了自己的條件,要麽讓她爸付錢給她找個地方,讓李琦給她重新找個住的地方,供她讀書到大學畢業,不然她要玉石俱焚。

最後事情就變成了這樣。

母女倆在民警的見證下,當場簽了協議,李琦承諾幫李言喻找個新的住所,供她讀書,每月匯款到指定卡號。

李言喻撤案,王誌明一身輕鬆地回了家,臨走前,還朝她露出個得意洋洋的笑。

能有什麽辦法?

那已經是她能想到的,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了。

當晚,李言喻在派出所的長椅上躺了一晚,睡不著,玻璃窗中裝著一輪圓月,美得不真實,泠泠月光灑進來,澆在人身上,卻叫人感到冰冷。

她的日子黑暗,這月亮卻這麽圓,這麽湛亮,實在是冷酷得不講道理。

再晚一點,所裏的人看她可憐,給她帶了飯和冰塊,寬慰她一定要好好讀書,千萬不要因為別人的錯處懲罰自己,長大了有了能力才能遠離這些糟心事。

她聽進去了,先是感謝,然後笑,接著眼淚才往下掉。

第二天就回去收拾了所有東西,李琦跟她爸溝通好了,讓她放假的時候去奶奶家借住。平時在學校也是住校,高中也沒多少時間能回家。

李琦去送她,路上還在囑咐她以後不要把貼身衣物晾在顯眼處,在別人家裏少和男性單獨相處,要舉止得當。

這大概就是她人生裏最不幸的一段。

認清了媽媽,失去了媽媽。

懷疑自我,懷疑人生,懷疑一切。那時候她不懂,總覺得她媽說的或許是對的。

很多年以後,她看見舒爾茨的研究才明白,受害者的能動性可以為加害者的性欲免責。

“你穿成那個樣子,不就是讓我來上你嗎?”

“你就沒錯?為什麽不搞別人偏搞你?”

這套話術再熟悉不過,有人的地方就聽得到。反正在這套話術裏,穿得騷被騷擾了就是活該。其實仔細想想,這些話何其惡毒,何其愚蠢。

人們不會聽搶劫犯說“金子太誘人了所以我才搶劫,金子應該負全責”,也不會聽偷獵者說“熊貓長得太可愛勾引我去打一隻”,隻會讓他們吃槍子。

可到了人身上,竟然成了受害者的錯?

那些加害者巴不得受害者把過錯攬到自己身上,這樣他們就沒有任何罪惡感,可以繼續堂而皇之地尋找下一個獵物。

猥褻、強奸沒有任何成本,反正說來說去都是女人騷,那男人為什麽還要約束自己呢?

受害者有罪論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穿長衣長褲不會保護女人,反而將女人的生存空間進一步壓縮。有些女人沒有接受教育,主動或被動地變成了加害者的幫凶,但並不意味著她們那些行為就值得原諒。

真正該加大力度處罰的,恰恰是這些耀武揚威的加害者。化學閹割不現實,成本太高,直接物理閹割,一刀省事。

如果真的有了閹刑,他們還敢再犯嗎?

十五歲的李言喻不懂這些,她隻能一邊哭一邊跑,堅強又脆弱,像個灑水車。

然而即便是這樣,李琦還是出爾反爾,高中畢業之後就沒給李言喻打過一分錢,她全靠日複一日地打工和助學基金完成了學業。不過這都是後話了。

自此以後,李言喻性情大變,什麽也不關心,一心就隻想著好好學習,徹徹底底地遠離這一切。大概命運覺得她有點太慘,所以才在往後的日子裏,安排了個周意。

盡管她最開始討厭他,討厭他的優越,討厭他那沒受過生活苛待的模樣,可還是在那些巨細靡遺的溫柔裏逐漸被感化。

大概沒有他,她也很難在那樣走鋼絲一樣的日子裏堅持下去。

說起來,這也不過是千千萬萬個真實人生中的一種,再往後,沒有奇跡,也沒有道歉,沒有救贖。一切遭遇都是非常冰冷的現實向,她全憑著一股韌性,努力抓住一切機會,不讓自己在人生任何節點懈怠跌落,終於終於終於得到了一個普通人生。

然而王誌明還是找來了,要把她往地獄裏拖。她不會放棄的,還要活到親眼看著李琦和王誌明遭報應。她不是十五歲,再也不會為這種事哭。

她擦幹羅勇的喂食器,喝了杯水,打開手機看了眼,四十多通電話。

是周意。

趕緊回撥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