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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宛如 都市言情 大書包 網
我跟著他先回去取車。胡同口,幾個小男孩兒追追打打,其中一個孩子的紅領巾掉地上了,我撿起來想給她,那孩子早跑不見了,我就把紅領巾框脖子上好玩兒地帶走了。
上了車,兩個人也一直沒說話。我無聊地把紅領巾配在脖子上,配在臂膀上,配在腰間,最後覺得繞在臂膀上最好看,我就穿著件簡單的白襯衫,白與紅,襯得我特機靈!
“嗬嗬,”我突然聽見一旁正在開車他的沉笑,瞟他一眼,本來坐直的身體攤進椅背裏,沒理他,不過後來還是“敬業”地問了句,“今兒個你要個啥效果,”
“什麽效果,”
“嘖,就是你想把她氣到什麽程度,你給個譜兒我,我好有分寸,”
他笑地更沉了,“沒譜兒,”
我在心裏隻腹誹,“二百五,”不過,表麵上隻是無聊地撇撇嘴,他都不在乎,我這認真幹啥。
一路又是無言。
車開到建國路,一家名為“MBan”的Club。
他停好車下來時牽住我的手一同進去,我突然站住,
“怎麽了?”他疑惑地問我,
我望著他牽著我的手,
他反而更捏緊了些,“效果兒,”
我微笑著抬起頭望向他,使勁掙開他的手,“我知道效果,不過——”又重新抓住他的手,五指插進去,變成十指緊扣,“你那剛才叫牽個‘女朋友’,這,”我抬起相扣的兩隻手,“叫‘愛人’。”很耐心地向他解釋,
他望著我看了好陣兒,我臉不紅心不跳,“胡先生,我很敬業的,收了您的錢,我一定會盡我的努力做好,您放心。”非常有專業意識。看來,我還是個實在命,你拿了人八千塊咧,還是要下點心思的。
我們就這樣十指相扣地進去了。
在一間“壁龕”裏找到了這群人,都是些年輕的男男女女,第一眼看上去氣質都不錯,不過,學生氣都還濃,還是在校大學生吧,估計大三大四。
“誒,小讓!——”後麵就沒聲兒了,估計是都看見那“十指相扣”的手——
“對不起,來晚了,這是紫上,紫上,這些都是我在北外的學弟學妹,”
我現在心裏再次小小腹誹一下:這東西還是北外畢業的?可見名校不見得全出好鳥。不過,麵上可得體的很,沉靜又不失大方地微笑點頭,“你們好,”我當然知道在這種人群麵前你要擺出了什麽樣子,我本來就比他們小,不能過分張揚,那是輕浮,他們會不在意你,那你去氣個鬼!這時,你比他們更沉靜,讓他們摸不透,他們越防你,就有可能越容易生氣。成敗取於細節。讓女人吃醋,包括讓男人吃醋,這都是門學問咧。
然後,我開始不經意去尋找今天的“女主”,首先肯定要確定“目標”吧。事實上,很好找。胡小讓也是個精兒,這種時候他會比誰都隨意樣兒,你別想從他那兒找到線索。實際上,我還有種強烈感覺,胡小讓此時正在一旁看好戲呢,這種人最會坐收兩利,既想氣著他想氣著的,也想耍著他想耍著的,所以,我充分可以肯定:這位“女主”根本還沒拿住這妖精的神。否則,真愛麵前,他不會這樣愜意,出自真心的愜意。
我暗自揣摩,這樣一確定,覺得就更好辦了,起碼,如果真把“女主”氣成啥樣兒了,“金主”不會因為心疼“女主”而惱羞成怒賴賬嘛!
胡小讓牽著我坐了下來,
“點喝的了嗎,這裏的酒不錯,”
胡小讓親切隨和地問,男孩兒女孩兒們又和他交流起來。
我開始還納悶兒,這地方檔次不低,這群學生聚會會來這兒?胡小讓剛才那樣一問,再加上後來聽了幾句他們的寒暄,搞清楚了,這地方確實是胡小讓提議他們來的,原來是來看場地的,他們都是北外法語係的,有個課程項目是要求模仿高級社交場合,胡小讓幫他們找到了這兒。
他們一直談著他們課程項目,胡小讓跟他們一個學校出來的,當然也熟悉,我狀似被冷落了,不過,不急,我已經找到“女主”了。梅芮,不錯,就是她。果真是個美人兒。
這種女孩兒談不上驚豔,可是很耐看,而且越看越養眼,主要貴在氣質:幹淨、自立、有韌性。她和她的同學交談一直很自如,可看向胡小讓——咳,這就是破綻,我覺得她還是要我小小失望了下,如果她看向胡小讓的眼神依然坦蕩,我覺得我以前對她的幻想都成立:麵對富家子的追求坦然且保有自我。可惜,她些許的不自在——當然,她也掩飾的很好,這種女孩兒終究是非常講自尊的。不過,這次,我恐怕就真能“氣”著她了。
他們還在談課程,我摸索起桌上的一隻空玻璃杯在手裏把玩,
“紫上,在哪兒上學,”
有個女孩子問我。雖然語氣平和狀似閑聊,可是,你會覺得她是懷有好意嗎?我又失望了,他們如果一直把涼著,我還真不知咋辦,侮辱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忽視不理之,可惜,——這些同學也許平常教養都非常好,不過,雖然此時他們跟他們的梅芮關係太好了,他們要為她出頭哇,既然問上了,咱就要正式開始過招兒了!
“沒上學,”我幹脆答,微笑著一點兒也不別扭,
“可看你年齡不大啊,工作了嗎,”
“恩,工作了,”
看,社會就是這樣現實,我的年紀看起來十七八歲,就工作了?說明兩個事實:一,沒讀過書。二,從事的職業不會好。這些天之驕子的眼裏就是這樣寫著的,盡管他們其中也有可能大都出自貧寒之家,可他們現在絕對都能優越於我,階層就這樣分開了:他們是高知,我是文盲。
但,這就意味著我什麽都不懂了嗎?您就看我怎麽個跟你侃法了,
我微笑著放好剛才還在手裏把玩的玻璃杯,
“我剛才聽見你們說伏特加因其酒精度高,喝起來會特別烈。嗬嗬,這種感覺在很多東歐的電影中得到強化了,看上去一個俄羅斯人在冬天可以沒有棉衣,也必須要有伏特加。其實,未免籠統了。在頂級伏特加中,各種伏特加的口感可以形容得非常清楚:瑞典的無極(level)伏特加喝起來如同燃燒的冰塊,而雪樹伏特加則是香醇。美國人和法國人是新西式伏特加飲法的愛好者,他們很少以伏特加作為純飲,而更多地享受以伏特加為主的雞尾酒。可能是因為這種趨勢,為了追求伏特加的口感,俄羅斯、美國、法國製造商都會在伏特加中加香加糖,隻有波蘭唯一有法律明文禁止伏特加中加入添加劑。”
“伏特加的另一個流行趨勢是口味,絕對伏特加就有諸如蘋果梨、香草等等口味可供選擇。不過,在這裏,你可能隻能嚐嚐雪樹,”我點了點剛才那隻玻璃杯,上麵有雪樹標誌,“雪樹蠻謹慎,相較於1988年就推出橙味伏特加的口味先驅絕對伏特加,雪樹在2002年才推出自己的口味,而且隻有兩種,檸檬和橙味。他們在法國的南部找到了一種浸潤的工序,這種工序可以保證別的口味浸入,但完全不是化學過程,他們取了巴西、墨西哥的青擰,再取西班牙的檸檬,或者是南部西班牙和摩洛哥的橙,在新鮮的時候去皮,用雪樹原汁浸夠兩個月。”
我這就是賣弄!嗬嗬,就賣弄怎麽了!我沒上多長時間學,可並不代表我沒讀過多少書,以及,畢竟,曾經我也是完全奢侈享受的一員,什麽可以不會,吃喝玩樂應該全會,隻是,我和慕夜算乖,沒有奢侈成為紈絝敗家子。在慕夜母親沒有去世前,我和慕夜的童年一直生活在紐約上東區,這個郵政區號10021的地方不僅是財富的象征,更是權力、社會地位的體現,當然,更是奢華生活的最高集結地。該享受的都享受了,該品味上的也都品位上了。
“剛才那位哥哥說好酒要藏,其實,也隻有兩種人有這樣幸福的煩惱,一是威尼斯商人,因為他們的酒度數高,不容易變壞。二就是隱修院的院長,他們有靠近萊茵河畔涼爽的地窖。其他人都是買了就喝,用經濟術語就叫價值交換了使用價值,我們也不用費心去藏了,要藏就要趁它還沒交換前。當然酒一時喝不完也是麻煩,要解決也簡單,邀上三五好友,把酒言歡,這酒不就喝完了嘛。李白那首《將進酒》中描寫的場麵是最讓人神往的: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消萬古愁。我們現在不就是這樣。”
我還輕鬆地聳聳肩,大氣地拍了拍身邊胡小讓的腿,這個動作豪氣裏帶著親昵,“小讓,今天既然都是知己,不如就開瓶Chandonnay(莎當妮),把酒言歡嘛,”
小讓同誌微笑著點頭,那眼睛裏的激賞興味兒一點兒也不掩飾,再看同學們,——嗬嗬,我就不說他們的表情來增加我的得意咯,
酒上來時,小讓同誌在我耳邊說,“你到會點最貴的,”
我一挑眉,轉過頭對著他,兩個人唇都快碰到一塊兒了,卻說,“您要嫌貴,就在我那八千塊裏扣,這頓,本小姐滿請!”神態得意地——當然,也許在外人眼裏,那就是挑逗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