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這一天, 周至正跟著大嫂王桂花學做衣服,當然是王桂花做,周至在一旁看。
布料用的就是周磊帶回來的那塊的確良的格子布料。
此時正值上午, 太陽高高的掛在天空下,正是一天中陽光最好的時候, 王桂花坐在炕邊上, 邊操作邊對著周至細細的解釋著說道:
“做衣服得先量尺寸, 肩寬臂長,胸圍腰圍臀圍腿長, 做到心中有數之後, 開始在衣服上劃線……”
“之後就是裁剪的步驟了,這個地方很關鍵,下剪子的時候要小心不要剪多了, 否則到時候新衣服就得打補丁了。”
“你剛開始學做衣服, 動作會慢一點, 等熟練了,就可以像我一樣,拿著剪子十分迅速的裁剪了!”
周至看著王桂花裁剪,果然動作十分熟練,無論是直線還是彎曲線,就好像不用思考一樣, 右手十分靈活的沿著劃線的部分哢哢幾下就剪了下來。
“完後就是開始縫了, 這個時候要耐心,針腳細密……”
就在王桂花教著的時候, 周至聽見院子外邊傳來一陣喧鬧的聲音。
“這是怎麽了?”顯然王桂花也聽見了這動靜, 她放下手裏的針線,然後抬頭張望。
“大嫂, 我出去看看,回來再告訴您。”周至也十分好奇的樣子,她下了炕,邊穿鞋邊說道。
“也好。”王桂花沒什麽意見的點頭同意了。
周至掀開簾子,走出房門,剛一抬頭,就看見了宋凜那張俊俏的臉龐,他身材高大,在一眾人裏十分的顯眼,穿著一身綠軍裝,著實有些鶴立雞群的樣子。
周至心裏猛地一喜,連忙跑了過去,站在宋凜三步遠的地方,高興的問道,“宋大哥,您怎麽來了?”
宋凜瞅著小姑娘眉眼彎彎的模樣,心裏就發甜,他原本冷峻的臉也在周至麵前軟化了幾分,隨即溫和的回道:
“我找到了親生母親,帶著她過來謝謝錢嬸子,要不是她當初提供的消息,我也不會這麽順利的找到親人。”
“親生母親?”周至聞言,頓時捂著嘴,驚訝的說道,“難道當時你打聽的那對夫妻就是你的親生父母?”
“對的,就是他們。”宋凜點點頭,接著低頭,湊到周至的耳旁,小聲的說道,“一會兒請不要在我母親麵前提起我父親楚青,因為當初的一些事兒,她到現在都不能原諒我父親。”
周至感受著耳邊的熱氣,耳根子一下子就麻麻癢癢的,除了第一次他們見麵時候,自己因為害怕躲在了男人的懷裏,他們還是頭一次距離這麽近!
周至她腦子暈乎乎的,都沒有好好分辨宋凜話裏的意思,就呐呐的點頭應了下來。
宋凜抬起頭站直身子,看著小姑娘耳朵紅紅的,心裏美滋滋的。很好,這說明對方麵對自己的時候是害羞的。
另一頭,秦怡是時隔二十多年再一次來到周家村,這裏有太多屬於她的記憶,甜蜜的幸福的,傷心的難過的,現在再一次看到故人,秦怡的心裏是感慨萬分的。
錢麗芬也沒想到,這麽多年過去了,還會再一次看見秦怡。
她臉上布滿了驚喜,高興的上前,激動的一把抓住了秦怡的雙手,聲音帶著幾分哽咽:
“小怡啊,是你啊,沒想到這麽多年之後,我們還能有再見麵的一天啊!沒想到你還是像過去那麽漂亮,姐姐我就不行了,已經老掉牙了。”
錢麗芬今年已經是六十多歲的人,二十多年前,她還能稱上一句壯年,但是二十年後的今天,錢麗芬已經名副其實的時一名上了歲數的老人了。
要不是周至時常在錢麗芬的飲用水裏加空間泉水,錢麗芬的身子早就不中用了,現在說不定還病歪歪的躺在炕上呢!
秦怡高興的叫了一聲“錢大姐”,完後就一臉興奮的說道,“多虧了您,我才能有見到親生兒子的一天,現在我帶著我兒子親自向你道謝了。”
緊接著秦怡就回頭,朝著宋凜所在的方向招手,“兒子,快過來,謝謝你錢嬸子,要是沒有她,我們母子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有相聚的那一天呢!”
“哪裏是我的功勞,就算是沒有我,憑著宋小子的能力,也能很快找到你的。”錢麗芬聞言,連忙擺手,搖頭說道:
“再說了,你的事情村子裏很多老人都知道,宋小子就算不是問我,問別人也是一樣能得到答案的。”
錢麗芬看著走過來的宋凜,臉上帶著謝意的表示道,“最重要的一點是,宋小子出現之後就救了我女兒,要不是他,隻隻隻怕是被壞人糟蹋了,後半輩子可怎麽過啊?”
“是嗎?還有這件事兒?小凜,之前你沒有和我說啊?”秦怡嗔怪的看了自己兒子一眼,他來之前隻是大概的提了一嘴,從錢麗芬嘴裏得到了消息,所以自己才會想著過來酬謝對方。
現在卻猛地得知自己兒子對人家女兒也有恩情,想到這裏,秦怡不由得笑了一下,看來兩家人之間的淵源還頗深啊。
“對了,那位就是你女兒隻隻吧?”秦怡再一次回頭,剛才她就發現了,兒子身邊站著一位格外漂亮的小姑娘,不過不知道地方是什麽身份,現在知道,應該就是錢麗芬的小女兒了!
“對對,就是我女兒周至,小名叫隻隻。”錢麗芬說完,慈愛的朝著不遠處的周至招招手,“隻隻,過來,過來,見見你秦阿姨。”
周至聞言,乖巧的上前,嘴角微笑著叫人,“秦阿姨,您好,我是周至。”
秦怡細細的打量著周至的眉眼麵容,越看越覺得這姑娘長相是少有的標致。不由得開口感慨的說了一句,“哎呀,這姑娘長得漂亮啊!今年多大了?”
“16歲。”周至帶著幾分靦腆的回道。
“才16啊!”秦怡聞言,笑容頓時少了一半,她本來還想著讓這麽漂亮的小姑娘當自己的兒媳婦呢?
但是一想宋凜的歲數,哎,差的太多了。真是沒緣分啊!
周至可不知道秦怡心裏的打算,她一想這是宋凜的親生母親,心裏就帶著幾分緊張,笑容都有幾分不自然了。
就在這時,大哥周愛國解救了自己,“娘,外邊太冷了,咱們還是去屋子裏說話吧。”
“對對,瞧我,一看見你什麽都忘了。”錢麗芬懊惱的拍了拍自己的腦門,趕忙拉著秦怡進了屋,她熱情的招呼道,“來來,坐在炕頭上,這裏暖和。”
“對了,小凜,你把咱們帶過來的東西搬進來。”秦怡朝著門口的宋凜大聲招呼道。
“好,來了。”宋凜高聲回道。
“你說你,好不容易過來一趟,怎麽還帶什麽東西啊?太見外了。”錢麗芬輕輕拍了拍秦怡的手臂,微微一搖頭,說道。
“其實也沒有什麽東西,不過就是一些平常吃的用的而已。”秦怡笑嗬嗬的看著錢麗芬回道。
她進了屋子裏,就開始打量著屋子裏的環境,房子看起來比較新,應該是剛修建沒幾年的磚瓦房。四麵牆搜貼上了報紙,讓整體環境看上去幹淨了許多。
一進門是灶台,上麵收拾的很整潔,沒什麽肮髒的油漬,一個櫃子,上麵裝著碗筷調料,而底下露出的一角,則可以看出裝的是米麵。
一旁是一個大水缸,不遠處是醃的酸菜,她也在周家村生活過一段時間,知道農家人的冬季都有醃菜的習慣。
畢竟到了冬季,沒有新鮮蔬菜吃,存的白菜土豆蘿卜吃夠了,一口微微發酸的酸菜,再加上肥肉和粉條,是十分下飯的利器,招待客人也拿得出手。
秦怡簡單的打量了一下,發現周家人的日子過得很不錯。不說露出來的糧食,就說他們身上穿的衣服,補丁很少,周至身上還穿著新衣服。
並且所有人的起色都非常不錯,沒有一個瘦骨嶙峋的存在,這些都證明了周家人不錯的生活水平。
想也知道,畢竟家裏出了一個當兵的,一個工人,還有一個高中生,等畢業後肯定也有個好出去的,有好幾個出息的後代,這日子肯定比一般的農家好的多。
等到脫了鞋子,盤腿坐到炕上之後,王桂花就給秦怡衝泡了一碗白糖水。過不多大一會兒,宋凜就拎著大包小包的東西走了進來。
“哎呀,小怡,這些東西我看著不少啊,可不像你嘴裏說的那樣,沒多少東西!”
錢麗芬雖然年紀大了眼睛有點花,但是仍舊能看清楚宋凜拎進來的十斤白麵,20斤大米,一包白糖,一袋子的臘腸,還有燒雞兩隻,一大塊肉,這些東西真的是不少了。
她見狀,連忙搖著頭拒絕的說道:
“現在這個年月,大家夥的日子都不好過,你說要謝謝我,就帶上兩盒糕點過來就行了,哪裏用得著這麽破費呢?”
“不行,不行,你還是快拿回家,給你家裏人吃吧,我這裏啊,用不著這麽多東西。”
聽見錢麗芬這一長串的話,秦怡卻沒有同意對方的提議,她直接開口回道:
“錢大姐,我這麽多年在市醫院當護士,每個月都有不少的工資,因為就一個人生活,所以花銷也不多,著實是攢下來一筆不菲的數目。”
“現在我給你帶過來的這些東西,都是日常用得著的吃的喝的,這點子東西,在我眼裏根本沒有多貴重。”
秦怡說話的語氣十分豪氣,讓聽見這話的周至很是羨慕,因為到目前為止,她手裏根本沒有餘錢,隻能吃家裏的喝家裏,未來兩三年仍舊是當一個啃老的學生。
“況且你幫我找到了我親生兒子,我心裏是非常感激你的,你就收下我的謝禮吧,否則我心難安啊!”
秦怡這一番言真意切的話著實是讓錢麗芬不好再拒絕,她心裏想著,現在接受了也沒關係,等回頭,讓周磊把東西還給宋凜也就是了。
於是乎,錢麗芬沒在多說什麽,直接接受了秦怡的謝禮,讓王桂花收到櫃子裏。
“宋小子,把這麽多的東西從市裏運到我家裏來,真是辛苦你了。來,這邊坐,喝口水,休息一下。”錢麗芬很熱情的看著宋凜說道。
宋凜真是有些渴了,他伸手接過麵前的碗,大口的喝了下肚,完後朝著錢麗芬道謝。
“哪裏用得著這麽客氣?”錢麗芬擺擺手,笑著回道。
就在這時,出去串門的周磊回來了,因為他聽說家裏來人了,來的竟然還是宋凜。
“嗯,周連長你回來了。”宋凜餘光看到了周磊的身影,率先打了一個招呼說道。
宋凜突然的招呼聲簡直把周磊嚇了一跳,因為在周磊的印象中,對方一直是一個板著臉的家夥,哪裏會像現在這般態度和善,還主動打招呼,要不是瞅了瞅外邊是白天,周磊還以為自己做夢呢!
周磊心裏發虛,生怕宋凜突然改變了態度,心裏說不定在算計著自己,於是走路的腳步都放緩了不少。
他站在門口不遠處,剛把大衣脫下來,朝著宋凜露出一個帶著幾分苦悶的笑容,十分勉強的說道,“宋副團長,您來了,真是稀客稀客啊。”
“哎呀,你們倆,這不是在部隊,哪裏還用得著稱呼職務啊,就叫名字好了,顯得沒那麽生分。”秦怡見到了這略微尷尬的一幕,她抿嘴笑了笑,然後對著兩人說道。
“這不好吧,宋副團長畢竟是我上官。”周磊聞言,心裏一千個一萬個不願意,因為他生怕這時候自己順從秦怡的意思叫了,回頭宋凜會找個機會收拾自己。
對於宋凜的手段,周磊可是見識的太多次了,要不然他也不至於這麽害怕宋凜的冷臉。
沒想到宋凜卻突然開口了,“周磊,就按照我娘的意思,畢竟現在不是在部隊,而且在你家裏,當著錢嬸子的麵,我這個做客人的,也不好擺什麽上官的架子。”
周磊聞言,吞了吞口水,他哪裏想到宋凜竟然會說這話,再瞅了一眼對方的神情,不似作偽,於是隻好聽命行事,叫了宋凜的名字。
周磊叫完之後,心裏暗暗帶著幾分說不出來的激動,畢竟他從來沒有想過,竟然會直接稱呼冷麵宋凜的名字,想想就覺得很刺激。
如果把這事兒和好兄弟向英東說,對方說不定還會以為自己是白日做夢、說胡話呢?
客人來了,錢麗芬熱情的留了他們吃飯,周至見狀,連忙主動表示自己可以下廚。
錢麗芬在周至走後,一臉自豪的對著秦怡說道,“我這個女兒啊,乖巧懂事不說,廚藝還特別的好,小怡,等過會你吃到了她的飯菜,就知道,秦大姐我絕對沒有騙你。”
“真的嗎,那我就拭目以待了。”秦怡聞言,心裏頓時多了幾分期待。
原本她還以為這樣十指纖纖的小姑娘是嬌養長大的,根本沒怎麽下過廚,可是現在聽錢麗芬這麽一介紹,看來是自己小瞧了人家。
宋凜聽見錢麗芬的話時,眼睛快速的閃過一抹光芒,他心裏十分期待周至的廚藝,肯定和那晚上的舞蹈一樣,是一個大大的驚喜。
接下來,男人一堆,女人一堆,兩方開始閑聊起來,而王桂花照舊給周至打下手去了。
過不多久坐在椅子上的宋凜,忽然一股子香味充斥在鼻子裏,而味道的來源,就是灶台那裏,那是周至炒菜時,鍋裏散發出的食物的香味。
秦怡聞到這股子香味之後,立馬聳動著鼻子,深深的吸了一口,嘴裏感歎的說了一句,“真的好香啊,不知道隻隻在做什麽好吃的?”
周磊閉著雙眼,仔細地聞著,分辨了一下,發現這味道很熟悉的樣子,於是十分自信的回道,“我聞這味道,似乎是辣子雞丁。”
“說的我都饞了。”秦怡捂著自己的嘴巴,笑哈哈的說道。
沒過多久,一道接著一道的菜端到了桌子上,把桌子擺的滿滿當當的,有辣子雞丁,蒜蓉木耳,肉末酸豆角,玉米炒蛋,糖醋排骨,蒜蓉扇貝,燒雞,蔥爆羊肉,酸菜魚……
宋凜隨意的掃了一眼,每一道菜都色香十足,看起來十分好吃的樣子,他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嚐嚐了。
秦怡的目光最先被一道沒有見識過的菜吸引了,看著黃色的小塊,上麵掛著好像糖漿一樣的東西。
她不由得夾了一塊,仔細的打量,仍舊看不出來,接著轉頭對著周至開口問道,“哎?隻隻,這道菜是什麽?我以前都沒有吃過啊?”
“這是拔絲紅薯。”周至笑眯眯的解釋道,“這道菜的做法很簡單,就是把紅薯去皮,切成小塊,接著用油炸熟撈出,鍋裏炒白砂糖,將炸好的紅薯一起翻炒,使糖掛在紅薯上,這道菜就算是成了。”
這也是多虧了對方帶過來的白砂糖,否則在這個白糖八毛八一斤,比豬肉還貴的年代,周至可不敢這麽浪費家裏的白糖。
秦怡聞言,頓時來了興趣,她長這麽大,還沒有吃過這拔絲紅薯,也不知道是怎麽個滋味?
懷著期待的心情,秦怡把它放進了嘴裏之後,頓時一股子香甜味道充斥了口腔。
接著咬開外邊的糖衣,裏邊就是香甜軟糯紅薯,吃下肚子之後,她不由得感慨的說了一句,“隻隻,你的手藝是這個。”
秦怡給周至豎起了一個大拇指。
“秦阿姨,您喜歡吃就好。”周至笑眯眯的回道。
緊接著把目光放在了宋凜身上,也不知道對方喜不喜歡自己的手藝?
周至雖然對廚藝很有信心,但是有時候人的口味是很複雜的,就像是有人喜歡甜的,有人喜歡鹹的,先天就是如此。
如果宋凜不喜歡自己做的飯菜,周至心裏想,她肯定會非常失望的。
宋凜察覺到了周至在偷偷的看自己,他抬起頭,無聲的說了一句,很好吃。
周至看懂了對方的嘴型,心裏一時非常的歡喜,完全沒了之前的擔憂,笑容立即掛在了臉上,白皙的小臉上一對淺淺的酒窩若隱若現,給周至增添了幾分明媚。
這頓時客人吃的很驚喜,自家人也吃的很滿意,飯後自然不用周至來收拾殘局,劉秀秀主動上前,把周至攔下了,笑嗬嗬的表示道:
“用不著你。做飯已經被你幹了,那我這個當嫂子就隻能幹幹洗碗的活兒了。”
周至心裏喜歡做飯,但是厭煩刷碗,見劉秀秀是真心實意的說這話,於是也沒有拒絕對方的好意,順從的答應了下來。
飯後,因為秦怡工作比較忙,她還得搭晚班車趕回市裏,第二天早起上班,所以休息了一會兒之後,就表示要告辭離開。
錢麗芬挽留不住,被周愛國扶著親自把秦怡送出了家門。
另一頭,周至沒想到和宋凜的這次見麵如此短暫,就連私下單獨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她悶悶不樂的站在錢麗芬等人的身後,看著家人們送別客人。
“怎麽不高興了?”不知什麽時候,宋凜悄無聲息的出現在了周至身旁,低沉的嗓音帶著幾分磁性,問道。
“呀,你什麽時候過來的?”周至被這突如其來的聲音打斷了心緒,猛地一抬頭,竟然發現了是宋凜在說話,她欣喜的小聲叫道。
宋凜沒回答這句話,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拿出早已經準備的禮物,交給了周至,“這是我在市裏的百貨商店買的,當時一眼就相中了這件衣服,想著你穿上之後一定很漂亮。”
“你……怎麽想起來給我買衣服了?”周至沒接,神情帶著幾分猶豫。
現在這個年月,大家夥的衣服都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
她自從來了周家之後,家裏人都很疼愛她,大嫂王桂花特意帶著她去縣城買了布料,周磊回來的時候也給她帶了價格不菲的的確良布料。
而他們都是親人,收下對方送的衣服沒關係。
可是宋凜,兩人非親非故不說,當初還是對方救了自己,自己又怎麽好意思拿他的東西呢?
這不合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