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直直地盯著櫥窗玻璃反光中那個黑色長發的年輕女孩,反複摸著自己的臉確認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覺。

這是一張沒有任何橘皮組織和皺紋,充滿膠原蛋白,哪怕不用化妝也很可愛的漂亮臉蛋,眼神中也帶著一些清澈的愚蠢。

對,這是我。

一個剛畢業回國實習不久,但因為受不了上司和同事,可能賺不回自己留學學費的I人大學生。

——好消息,作為老富婆死去之後,我發現自己回到了自己原本的身體裏,身上穿著靠媽媽買的名牌熱褲皮靴以及吊帶上衣,整個人都充滿自信和活力,辣到不行。

但是還有個壞消息。

因為我並沒有回到正確的時間點,並不是在自己家中!周圍的建築依舊是上個世紀的風格,日期是1890年7月25日,離老富婆被殺後過去了兩個月。

為什麽?!

我幾乎在心中尖叫,花了好一會時間都沒能想明白這是怎麽回事!

按照常理來說,靈魂轉換的穿越者死後有可能會回到自己的身體裏,我現在確實是回來了,然而不是現代!

這個崩潰程度簡直不亞於發現自己一開始穿成八十歲老富婆的時候!甚至可能還不如那時候,因為現在雖然變得年輕了,但卻一無所有了!

沒有舒適的莊園大房子,也沒有能照顧我生活的管家和仆人,甚至連為了錢而假裝討好我的迪亞哥也沒有了。之前我嫌棄富婆太老,視金錢為糞土,討厭迪亞哥的倒貼,而現在發現沒有錢後,我終於意識到我錯了!

人可以沒有素質,但不可以沒有錢!尤其是當我發現我可能要流落街頭變成流浪漢的時候。

到底發生了什麽,怎麽會有這種事情啊?這是本體穿越嗎?魂穿好歹還能解釋,但本體是怎麽來到這個世界的?別告訴我其實是像詭〇之主裏的劇情一樣世界突然毀滅了,我作為天選之子被未知力量保留下來到了二周目的世界……那我要發瘋的啊!

現在的狀況比之前的地獄開局沒好到哪去,雖然變年輕了,但問題是一分錢都沒有。

之前埋的黃金如果沒被發現的話倒是可以取出來,隻是現在我來到了新的出生點——華盛頓!

我已經不想去想自己為什麽是在華盛頓海灘醒來的,重點是華盛頓離芝加哥大約有1100公裏,這個時代沒有車也沒有修公路,騎馬過去要好幾天,我也沒錢買火車票。

眼下唯一的辦法看來就是先找個餐館打工,賺到路費後去芝加哥取出黃金,考慮到芝加哥之後都是□□和窮人,最好的選擇是去曼哈頓買房,然後開始當鹹魚。

不過我很懷疑能否說服喬尼相信我就是格溫妮絲,讓他把遺產還給我。問題是我變回原本的自己後那好像也不再是我的遺產了……而且最要命的是,我現在的身份還是亞裔。

雖然這個時代好像和我知道的曆史不太一樣,好像沒有頒布排華法案,總統也不是我知道的那位曆史總統,似乎是個很努力工作又公平,一心想把國家建設好的人。

就是法尼·瓦倫泰這個名字真的很怪,總統叫Funny·Valentine,哪個正經人會叫“有趣的情人節”?簡直像個□□明星的藝名……總之亞裔依舊做什麽都被歧視,就在剛剛我已經感受到周圍那些不友好的眼光了,好像自己站著呼吸都是錯誤。

“讓開,沒錢別擋在這裏看著不買,肮髒的黃種人!”

我才盯著反光玻璃走神一會,從商店裏已經走出來一個看起來臉色不善的男經理,他穿著筆挺的西裝,留著小胡子,態度凶惡地驅趕我。

“影響我們接待客人了!哦,你穿的倒是不錯,哪裏偷來的衣服?”

……曾經身為富婆的時候大家都對我很尊重,一旦變回原本的自己,就能深刻體會到這個狹隘的時代裏的人們有多麽惡毒刻薄,尤其是在對待亞裔的時候。

雖然知道時代的局限性,但我依舊有些惱火。隻是我現在毫無辦法,如果他動手打我的話,吃虧的隻能是我,警察肯定會不聽任何解釋就直接抓我而不是白人……然而就在這個時候,我的眼前慢慢顯形出了一個手握權杖,戴著王冠的骷髏,伴隨著濃霧一起,猶如鬼魅般纏上了那個白人經理。

“——?!!”

我一下子驚呆了,還沒意識到那到底是什麽,經理好像看不到那東西,也沒有察覺到那團濃霧,罵罵咧咧地準備轉身回店內,那個皇冠骷髏突然高高舉起它的權杖,猛然刺穿了對方的右手。

“哎喲!”

經理吃痛地大叫一聲,他頓時低下頭,一臉茫然地盯著自己莫名其妙被穿透的手。而我看到那團濃霧慢慢鑽進了他的傷口,然後經理的手不由自主地動了起來。

“手,我的手怎麽不聽話了!”

他驚恐萬狀地盯著自己的右手,那隻右手就像是受到了什麽東西控製一樣拽著他往前,經理拚命想要抓住自己的手,然而下一瞬間,他的右手突然一把按到了一個紅脖子壯漢的屁股上。

“……”

場麵突然安靜了下來,紅脖子突然停下腳步,眼神極為恐怖的看了男經理一眼。

“……不,不是的,對不起先生,這是個意外!”

經理頓時哆嗦了起來,他連忙發出訕笑,並試圖把手抽回,然而他的手依舊不受他的控製,在他用力拉回去之後,再次又重重地拍上了紅脖子壯漢的屁股!

“我看你是在找死!”

紅脖子一拳打了過去,經理來不及發出一聲慘叫,直接被擊倒在地。

“真惡心!”

紅脖子朝經理身上吐了口口水,轉身罵罵咧咧走了。周圍看到剛剛發生事情的人都不敢吱聲,戴著皇冠的權杖骷髏漂浮在人群中間,但卻仿佛無人注意到它。

我錯愕地看著倒地不起的男經理,以及慢慢從他傷口裏重新冒出來的霧氣,突然意識到這是怎麽回事。

曼登·提姆之前說過,隻有擁有替身能力的人,才能夠看到替身。

老富婆曾經和J·蓋爾一起穿過一個叫“惡魔掌心”的地方,

J·蓋爾覺醒了殺人魔的能力,

老富婆雖然從未展現過替身,但並不意味著她沒有。我當時看到了曼登·提姆的替身,但我作為富婆的時候沒能使出過替身,很有可能是那具身體已經太老了,不足以發動超能力。

而我可能繼承了富婆的替身能力。

剛剛我才開始生氣,這個皇冠骷髏就自動出現並攻擊了那個對我不友善的家夥!它顯然是在執行我的意誌並保護了我!

身體一變年輕,精神果然也不一樣,突然感覺整個人好像也沒那麽喪了,原來我也有超能力!

雖然比起曼登·提姆的繩索,甚至能變成恐龍的迪亞哥,我的替身是個戴著皇冠的骷髏似乎有些嚇人。它攻擊發動的前提似乎是要在對方身上開個洞,然後和骷髏一起出現的濃霧就會鑽進去控製對方的身體……聽起來真的很恐怖!像個邪惡巫婆才會有的能力,倒也和原本的老富婆挺相配呢。

但因為現在它能幫我,感覺皇冠骷髏也挺順眼……

我決定給它起名為“正義”。

這個意料之外的發現頓時讓自己心情放鬆了不少,至少不至於在一個人生活或者坐火車的時候被種族歧視者攻擊,本來還擔心挖到黃金後守不住怎麽辦,現在已經不用怕有人來搶劫我了。

我得盡快攢出一張火車票的錢去芝加哥,於是我很快給自己做了一個計劃。

這個時期美國普通人日薪大概隻能賺一美元,打字員是比較高薪的職業,每月能賺五十塊,但隻有白人女孩可以得到這種體麵的工作。就算我在現代念過大學,他們也不可能給我一份辦公室的工作,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去餐館刷盤子。

不過好在隻要賺到十塊錢就行了。

隻是十塊錢也不好賺,因為每日除了存下錢之外還有食宿費的開支,我是絕對不能不洗澡睡大街的,當然也有來錢比較快的方法,就是利用替身去偷別人的錢……但感覺自己還沒到那種需要放棄尊嚴的地步,因此我決定先老老實實打工,大概隻要幹個十天左右,就能存出回芝加哥的路費了,運氣好遇到大方的客人的話還可以得到小費,總的來說還算不錯。

就算有了超能力也得保持守序,不能隨意濫用防止被卷進危險的事件中。

我現在正在華盛頓中心,普通人工作其實需要介紹信,要付錢才能在職業介紹中心取得,很多人會被安排到不適合自己的工作,然後幹了半天就被解雇,形成惡性循環,所以街上的流浪漢越來越多,當然華盛頓因為是首都,流浪漢基本都被趕走了。不過因為我的英語口語很流利,長得也很可愛,直接去了一家法餐館自我介紹了一下後就得到了一份服務員的工作。

日薪一塊,食宿費一周要收取三塊,從工資裏扣,也不是不能接受。

隻是從作為一開始住大房子,想要什麽就有什麽的富婆變成現在這樣還是有點落差,但還是有機會從喬尼那裏取回遺產的!我盡可能讓自己保持樂觀,並準備開始工作的時候,餐館裏陸續來了幾位似乎身份高貴的客人。

經理一看到他們後立刻掛上了clsed的牌子,不過他們中間的那個金發胖叔叔很大度地表示沒關係,讓老板正常營業。這個餐館的位置離華盛頓特區很近,會有政府官員來用餐並不意外……但是在那群男女中,有個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布拉克摩亞,我的大仇人。

看到那個男人的瞬間我幾乎產生了PTSD,他絲毫不講武德地直接殺掉了我,他的替身能力似乎能讓雨水凝聚成鋒利的武器,我根本忘不掉當初那種幾乎被打成篩子流血而亡的感覺。

而他卻仿佛完全忘了自己做過什麽事情,他明明也是個殺人犯,卻毫無芥蒂且輕鬆的在一群紳士和貴婦之中坐了下來,受到大家的尊重。

雖然他現在應該已經認不出我了,我的履曆已經重置並且變得清白,可以不用理他們,正常服務就好。

但我發現自己好像咽不下那口氣。

我可是被殘忍殺害了!而且死的還挺慘的!要不是他的話,我還能繼續享受當富婆的生活。

奶奶我要讓他用那條肮髒的舌頭把餐館的便池舔幹淨——不知道為什麽,大腦中一瞬間突然浮現出了這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