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熱潮來襲(9)
“那把...那把藍色的......”程程對白浩指了指掛在右上方的一把吉他。
白浩有點兒意外, 這個大早上來的客人沒有經過挑選、試琴,甚至沒有多看幾眼,幾乎是抬手就指了一把琴, 一把很貴的琴——當然不是最貴的琴,這種東西真的貴起來,那就很難說頂價了, 隻不過在他的琴行裏,這已經是最貴的幾把琴之一了。
要說之前就看好了,今天是下定決心來買的, 白浩也從沒見過這姑娘, 不應該啊!
不過送上門的生意沒有不做的, 那點兒古怪幾乎隻在白浩腦子裏過了一瞬間,他就放下了。給人家取了琴,又按照人家的要求給換了琴弦,正要調整的時候, 就聽對方說:“不用了, 我自己來吧。”
白浩看人調弦就知道是個玩家,不是外行了,當下最後一點兒疑惑也沒有了...圈子裏奇怪的人多了去了,還差這一點兒?
算了錢之後,程程並沒有像往常一樣請白浩做老師教她,而是轉身離開了這家琴行,一點兒猶豫都沒有。
在過去三百多次回檔中,她在白浩這裏上了三百多次課,如果以一小時為一個課時,那就是接近一千五百個課時了!再加上上課之外練琴,以及各個場子裏的表演時間, 她在吉他上花的時間要超過四千小時。
按照‘一萬小時定律’,一個人在一個領域內的成就實際和天分無關,堅持超過一萬個小時,就能成為該領域內的專家。
照這個說法,程程根本達不到專家,甚至因為在一天之內回檔,身體本身的肌肉記憶無法發揮功效,四千個小時的訓練量還要打折扣。但話又不能這樣說,每天練習2個小時,5000天後的成果,和每天練習8個小時,1250天後的成果,真的會一樣嗎?
如果沒有短時間內高強度訓練帶來的傷害,每天練習8個小時,堅持1250天,就是比每天練習2個小時,堅持5000天效果更好。密集性訓練的原理也在這裏了。
大家提倡適度訓練,隻不過是權衡了練習效率和身體雙方麵,這才有的結果。而程程的回檔恰恰是個bug,她不需要考慮勞損、傷害這些事,發了瘋地練習就是了!
所以結果就是,她現在的吉他演奏技術已經非常高明了,或許達不到練習10000小時後‘專家’的水平,但在一眾樂隊er中,絕對是能讓其他人尊重的那種樂手。
她還需要白浩的教導嗎?她的技術確實還很不如白浩,但接下來這段路就隻能她自己走了——沒有一個頂級的高手是被人一步一步教到頂級的,到了一定程度之後,就隻能靠自己探索了。
特別是玩樂隊的,更強調自我風格,就更需要自己走自己的路了。
程程背著琴往外走,駕輕就熟地打了一輛車:“師傅,往‘西江’開。”
“西江啊?西江哪兒啊?”出租車司機重新啟動車子。西江已經屬於城郊了,算是一單好生意。
“就西江三角地那邊兒,開到那兒了我給您指路。”
“好嘞!”師傅答應了一聲,車子不慢地開了出去。
到了西江三角地一帶,在程程的指揮下,出租車拐了兩次彎後,最後停在了一家廢棄的五金工廠前。出租車司機倒是沒把這裏當不法地帶,因為他也看到了,這裏雖然有廢棄的痕跡,但這會兒真有不少人來來往往呢,都是一些帶著樂器的年輕人。
再看看自己拉的客,也背著一個大大的吉他包...估計就是一些年輕人搞的看不懂的活動吧。
來這偏僻地方搞活動很奇怪,但這年頭奇怪的人太多了,他一司機拉客收錢就是了,也不用問別的。
程程付了錢之後就往工廠裏麵走。
一般人不知道,附近幾個城市玩樂隊的人的大本營就在這裏,甚至一些窮玩樂隊的,在京城留不住,也會在這裏落腳。
西江三角地這塊兒屬於城鄉結合部,住房、吃飯都挺便宜的,同時還挺方便。早期有兩支樂隊在這裏租了老鄉的房子,每天城裏演出,晚上回來睡覺。後來他們的朋友,玩樂隊的也搬了來,現在有大小二三十支樂隊紮根在這裏。
大約幾年前,這些樂隊半借半租,以很便宜的價錢占下了鎮上這家廢棄的工廠,用作練習場地。常住在此的樂隊凡是有練習需求的,都會分攤,平均到每支樂隊算是能承受的,比去專門的場地便宜多了。
不然的話,總不能樂隊在住的地方練習...聲音太大了,會擾民的。
廢棄工廠就不同了,地方足夠大,還和民房隔了一圈,真的是很合適了。
這麽些樂隊長期在這裏練習,又吸引了一些外地樂隊來這裏‘交流’。來來去去的,這裏總不冷清,甚至一些特殊的日子,還能搞得像集市一樣。
今天不算是特殊的日子,但對於程程來說也夠了。這是她了解到有這麽個地方後,第五次來這裏了,不過上午來是第一次,過去她上午都要在白浩那裏上課來著。
程程在門口一個擺滿礦泉水的地方拿了一瓶水,然後往錢箱裏塞了十塊錢。
常住在這裏的樂隊不會需要買水,但外來的樂隊需要。大家買個水,付點兒錢,就當是入場費了——程程沒聽說誰家拿了水沒給錢的,丟不起那個人!真要是那麽做了,圈子裏就混不下去了。
程程是一個人來的,這種比較少,所以進場的時候還引起了一些人注意。
“那姑娘、就那姑娘,謔!真好看,來玩兒什麽樂隊啊,做明星不舒服啊?”有個在二樓的樂隊,站在欄杆後往一樓看,就看到了程程,開起了玩笑。
雖然圈子裏的都知道,人不可貌相,有的時候看著最不樂隊的,能把其他人按在地上錘。但‘以貌取人’這是一種本能,就是會在這種時候發揮作用。
“美女!玩兒搖滾的嗎?上樓來啊!”還特別大聲地喊了一聲,讓不少人看了過來。
程程也抬頭,眼神很輕,但就是一下讓人閉嘴了。
程程看這些樂隊練習,以及將其他樂隊當觀眾,真的搞表演。期間還有人互相搖人battle,竟有點兒玩說唱的人的意思——其實也不能這麽說,隻能說都年輕氣盛,彼此不服,‘鬥牛’廣泛存在於各類活動中,不是沒理由的。
“美女,你也來一個吧!”之前招呼過程程的那支樂隊,主唱又點了程程。
程程之前沒見過他們,但看周圍人對他們的反應,他們的樂隊應該不弱。
程程沒說話,就慢吞吞地走到了他們旁邊,‘刷’地打開包,拿出了吉他。嘴裏抿著一枚撥片,手指調了兩下弦,確認了吉他的狀態和自己的狀態,這就差不多了。
抿著的撥片被食指和中指夾住,取下。
拿好之後,程程依舊是一句話沒有說,隻是眼神裏露出了一點點的挑釁,像是年輕人掩飾不住的鋒芒。
沒有一點點防備,就是華麗到絢爛的solo,絕對是有技術的人才敢這麽玩兒的。
“這技術...”有人嘖嘖稱奇。
“是挺強的,人美女這麽傲不是沒底氣啊,真是**.裸的炫技了。”
“我們把那個美女挖過來吧?”
“等等,美女來了,我怎麽辦?”樂隊的吉他手忍不住叫了起來。
“一個樂隊兩個吉他手怎麽了,不行嗎——哎呀,人家是大美女啊!有這種技術的大美女,放在樂隊裏,大家的**也會更澎湃吧?”
“有一說一,老彭說得對...而且有美女吉他手做招牌,演出也會更多吧?我們樂隊都沒有賣點的說。”
程程師承白浩,風格裏麵帶有強烈的搖滾樂隊黃金時代的氣質,強烈而自信,勇於打破一切,連迷茫也透露出不顧一切味道——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成長環境,成長環境則造就風格。在當下的風格裏,程程這種也少見了。
少見而迷人。
她在solo的時候,就是有吸引目光的特質,叫人忍不住看她,感受到從內而外發散的能量氣場。看到她就不會懷疑,這確實是個真正的樂隊er。
從這一場solo起,有一些樂隊出於招人的心思,不斷邀請她加入一起練習。程程挑剔著技術,傲氣地隻和夠好的樂隊合作,但卻不讓人討厭。一方麵是,玩樂隊的技術為王,她的態度挑不出錯來。另一方麵就是程程本人的氣質了,她其實是在扮演‘艾米’來著。
艾米作為一部偶像劇的女主角,其人設其實是比較討喜的。別管她做了什麽,她就是討喜!就連傲氣的樣子,也隻能讓人想到一隻貓咪......
程程處理這種特質,表演出來,就讓人覺得這就是一活在自己世界裏的天才少女,她傲慢一點兒,大家就多憐愛一點兒。這樣的。
程程離開的時候,有個樂隊的人還特意和她一起走...大約是覺得她需要保護?玩樂隊的人其實也魚龍混雜,其中有人人品不好是公認的,但其中也不少赤誠的好人。程程在不斷的回檔中,藝高人膽大,什麽場合都敢闖,也算是見識過了。
縱情肆意的音樂,本身是既不好,也不壞的,它隻是起到了一個放大鏡的作用。讓一些人更沒下限,讓另一些人更真誠純潔。
之後的回檔中,程程作為‘艾米’,繼續在京源影視基地,以及周邊遊**。她不去劇組拍戲,而是以一個玩音樂的人自居。除了每天做聲台形表的練習時,她還能記起自己的‘本職’,其他時候她都全心全意當自己是一個十幾歲的叛逆少女,是一個樂隊的吉他手。
慢慢的,她的新‘日程’固定了下來,每天早上做了早課之後,她就去練形體,大約九點鍾時,還可以去預約好的老師那裏上一對一表演課。至於吃過午飯之後下午和晚上的時光,她全都貢獻給了音樂。
這樣其實也比較合理,好多玩樂隊的都晚睡,甚至徹夜‘狂歡’,上午去找場子,都找不到什麽好場子的。
程程一般是吃過午飯就‘買回’自己的老夥計,一把藍色的芬達(fender)。然後直接上樓練三個小時的琴,這會兒就到了下午三四點鍾了,正是樂隊人們開始活躍起來的時間。
程程流竄於周邊任何一塊和樂隊有關的場子。
既做過路邊演唱,也參與過高手眾多的專業場。既流落於商業氣氛很濃,大家都不講究樂隊個性的酒吧,也去過從天黑歡度到天明的私人派對(程程從來沒有等到過自己的天明,隻能午夜十二點就退場)......
她見識越來越多。
正如教過她的幾位表演老師都說過的,演員是一個很需要經曆的職業。角色經曆的東西,你也經曆了,自然就能將角色演的真實可信。
她現在也覺得自己的艾米越來越真實了。
艾米的母親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語文老師,父親則是十年前就離家出走的‘混賬男人’。艾米曾經不明白為什麽母親對自己的管束那麽嚴格,不允許自己做這個,不允許自己做那個,包括她最喜歡的音樂,母親更是沾都不許她沾,她隻能自己偷偷去學。
這就導致了艾米十三四歲青春期時的極端叛逆,她將攢零花錢買的吉他從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裏彈吉他、和母親爭吵,甚至有的時候還會深更半夜出門,然後徹夜不歸。
她和自己認識的玩音樂的朋友到處趕場,也不談錢不錢的,就是享受用音樂抓住‘自我’的過程。她在最青春、最有**與力量的年紀裏,拚命地發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軀去對抗世界!
艾米與母親的和解,是在‘父親’的消息傳回來後——父親死了。
艾米對父親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樣,也會想象父親是什麽樣的。現在她知道了——在去領回父親的骨灰的路上,母親在火車上終於向女兒吐露了曾經。
她的父親年輕時是學音樂的,他讀大學時就像那個時候的時髦音樂青年一樣,組了個樂隊,在圈子裏挺有名氣。那個時候在同一個城市讀師範大學的母親,被同學拉著看了一場樂隊的拚盤演唱會,然後就被那樣的**震撼了。
從小作為一個乖乖女,母親從來沒有叛逆的時候。但偶爾、偶爾,她也會想要‘出格’,可以說她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選擇了父親——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還是義無反顧。
父親為了母親和女兒,‘安分’地過了幾年家庭生活,一邊做音樂老師,一邊玩樂隊,樂隊更像是一個副業。那個時候,母親以為這樣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歲時,父親離家出走了。
一切的東西都留給妻子和女兒,他穿著一件結婚前買的舊棉衣,背著自己的琴就出發了。
“媽媽恨過爸爸嗎?”
“恨過,又愛又恨——有的時候恨的厲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樂,隻想著他自己,但後來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瘋狂愛上他時,他的樣子嗎?”
正是因為父親奔赴向了音樂,母親才隻能牢牢抱住艾米,當艾米展現出對音樂的熱愛,以及極高的天賦之後。母親並沒有一般家長的喜悅,他感受到的隻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
她的女兒真像他啊,真是太像他了。
這一路是和解之路,當母親決定放開她,讓她自己選擇自己的路時。艾米看到了母親一絲不苟的發髻裏的白發,看到了母親眼睛裏的疲憊與愛——她意識到了自己有多可惡,決定好好做個乖乖女,讓母親放心。
再後來,就是母親暫時去鄉村支教,自己轉學,認識林星和小傑...新的青春篇章開始。
至於艾米為什麽會加入樂隊...表麵上是她成績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讀書,考上大學,哪怕是三流大學,也是不太可能的。於是林星開條件,她加入樂隊,他給她補課,保證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學霸來著)。
實際上,未嚐沒有艾米心中本來就蠢蠢欲動的原因。
這樣的艾米,到底會是什麽樣的?一開始程程自己也不知道,她隻是寫了人物小傳,一廂情願地在心裏勾勒出艾米的平麵形象。真正讓艾米變得立體真實,是她演著演著,自己變成了艾米——她才恍然大悟,哦,原來艾米是這個樣子。
在概念明晰之前,她先變成了艾米,隻有變成了艾米,才談得到說艾米該是如何如何。
於是,大街小巷裏的人就邂逅了一位‘艾米’...於是,夏喻在百無聊賴的夜晚,也邂逅了‘艾米’。
“這種事兒怎麽說的?她不怕以後名聲毀了,接不到戲?”夏喻的助理陪著他出來瞎逛,不時瞄了瞄周圍。發現沒人注意到戴了鴨舌帽,在不夠明亮的路燈燈光下的夏喻,心裏安心了一些。
他說的是程程,程程今天放了劇組的鴿子...雖說也算是打了招呼,沒讓人白等,放在明星身上,也不是那麽過分。但她又不是明星,以她的咖位來說,今天做的這事兒是真的很要命了!
為了她,今天的拍攝計劃全變了,隻能先拍夏喻和包帥的戲。
夏喻不說話,其實他也不太明白程程怎麽這樣,他感覺程程不該是這樣不認真的人。
或許這裏麵有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內情也說不定——就在他不經心地想著的時候,他看到露天酒吧中心舞台旁有個人,小紅裙、蘋果頭、深眼線、紅嘴唇、雪白的皮膚,背著大大的黑色吉他包,百無聊賴,驚心動魄。
她人在那裏,就好像有一束舞台光罩在她身上,讓她整個人向外微微發光。
順著夏喻凝滯的視線,助理看過去,也一下看到了她,驚呼了一聲:“這不是程小姐嗎?她怎麽在這裏?”
還以為放了劇組一天鴿子,她在搞什麽呢!真沒想到會在這裏看到她,以這種方式...因為太過意外,甚至有一種荒誕感。
放劇組的鴿子,就為了來露天酒吧玩兒?那還真是一玩咖啊。
但這又和程程之前給人留下的印象不符...一時之間,助理都覺得自己是不是認錯了。
夏喻仿佛踏入了一個荒誕的劇目,就像愛麗絲夢遊仙境。一步一步往露天酒吧的方向走,坐到了一個很好觀察舞台的位置。
程程也注意到了夏喻,但沒有上前打招呼,這個時候她是‘艾米’來著。所以隻是冷淡地點了點頭,然後就拉開了吉他包,取出了自己的琴。又一會兒,有人在她背後叫她,於是她跳上了舞台,和樂隊一起演出。
這是下午認識的樂隊,人家缺一個吉他手,同時驚豔於程程的技術,於是約好今天晚上在露天酒吧的演出,程程來幫幫場子。
露天酒吧的燈光很糟糕,感覺上至少落後主流設計好幾年了。而且審美真的很糟糕,顯得非常俗氣。
直到程程的登場,當她掃過吉他的琴弦,那黃金時代濃烈的風格就流瀉而出——在她的襯托下,一切都變了,老土俗氣反而讓這一處舞台有了二十年前,搖滾樂隊黃金時代的感覺,複古而直白。
“那是...程小姐?”助理真的受到驚嚇了,他現在陷入了極大的困擾中,一方麵覺得還沒出名就能放整個劇組鴿子的演員,就不值得喜歡。另一方麵,又不由自主地喜歡上這個正在表演的少女。
她身上強烈的個性化作了實質,以一種舞台風情,叫觀眾如癡如醉。特別是當她solo的時候,即使是不懂樂隊,不懂音樂的人,也會被帶入她的情緒中。
“沒想到程小姐吉他彈的這麽好,這樣說的話,真的挺適合演艾米的...啊,樂隊表演真精彩。”助理嘟嘟囔囔的。
夏喻忽然說:“不是”
助理:“嗯?”
“表演不好...”
以樂隊來說,表演是失敗的。因為已經完全失衡了,有程程在的地方,觀眾忽略掉了其他,包括主唱。但這又不能說是她的錯,玩樂隊的人哪能因為別人收斂自己呢?所以才說玩樂隊,要找到合適的隊友,彼此成就,而不是遮住別人的光彩。
在助理迷茫的‘哪裏不好’的疑問下,夏喻站起了身,走到了台下,對剛剛下台的程程伸出手:
“要合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