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3更)
顧寧安這頭回去, 就發現媽媽被一圈人圍住了,全部都是請她代言的。
他將何阿姨叫來,直接道:“何阿姨, 你去跟媽媽說, 她隻用管自己高興, 想接什麽代言就接,不想接就全部推了就行。”
何怡小心看了一眼寧安小少爺, 她隻發覺他身上的威嚴越發重了。
隻是,這麽多香港的品牌商都推了,會不會將人都得罪了?
可寧安小少爺不像說著玩的樣子,她點點頭後, 還小心問了一句, “安安小少爺, 歡歡小姐她媽媽的問題,解解決了嗎?”
顧寧安喝了口熱水,這才道:“恩, 解決了。”
何怡一呆,這種家務事, 還是賭博的人, 真解決了?這得多牛的人才一下就解決了?
何怡又想到她那個賭鬼爸, 她要是但凡能提前將他解決了, 她的人生也不會被那些人毀得這麽狠。沒想的歡歡小姐也有這樣的親人。
何怡進去時, 葉歡正在酒店會場裏跟這些商家談代言的事情。
這些
人就一個觀念,就是都想讓她馬上代言。
可葉歡開年後馬上就要出國, 她根本沒有這麽多時間, 索性代言都讓沈哥去談後,葉歡就坐在邊上打盹。
何怡進來後在她耳邊低語了幾聲, 葉歡還挺詫異,原主親媽真的就這樣就走了?一分錢不要?
何怡點點頭,才說:“寧安小少爺說,代言你隻挑自己喜歡的代言。”
葉歡:?
兩人還在談,沈一明那邊卻挑了代言費都在500萬以上的幾家代言,然後道:“今年馬上過年了,我們是不會接代言了,接代言都從明年開始了。”
對麵鄭氏珠寶,劉家香水品牌和鄧氏女裝都滿臉興奮說,“明明年也行,隻要葉小姐能不計較我們曾經的不妥之處,這個代言費還可以高。”
就是一副我有錢,你要多少錢肯代言這有得商量。
沈一明看了一屋子的人,抿抿唇後,說:“行,大家回去等消息吧,我要回去跟我藝人商量一下。”
“那是那是。”
品牌商們都客氣得很,跟今年年初的態度簡直大相徑庭。
對葉歡更是諂媚得不行,嘴裏直說著自己什麽‘有眼不識泰山,請她多原諒’,什麽‘葉小姐如果願意代言我們品牌,以後葉小姐拍什麽劇,我們都全力支持’雲雲。
總之那態度要多好就有多好。
這就簡直是一副跪著唱‘征服’的架勢,就那場麵別提多搞笑了。
回去的時候,何怡一路上都在笑,幾乎是肚子都笑痛了。
何怡:“歡歡小姐,我真的是從來沒見過這些高高在上的豪門,居然有這麽能放得下身段的時候,這簡直絕了,他們就差叫你祖宗了。”
葉歡也哭笑不得,她將累得睡過去的兒子抱在懷裏,也笑道:“他們是看我跟貓王合作,所以才想抓住這波機會,可我這段時間,接的代言不會很多。”
何怡一呆,問為啥。
葉歡;“因為貓王應該馬上要打電話來了,另外,當然是不怕對手厲害,就怕豬隊友。”
何怡:……
她覺得還挺有道理的。
何怡還是問,“可是歡歡,你明年要是一直空著好像也不行啊。”
葉歡搖頭,“應該不會空很久的。”
*
果然,她們這頭回去就接到了《武則天》副導演何導的電話。
何導:“歡歡啊,《武則天》要準備開機了,你看你那邊什麽時候來簽合同,這次我們改革了,也不按照以前的工資當演員的片酬了。”
“隻是,因為《武則天》這邊製片廠領導不高興關導,我們整個劇組的經費不足,所以演員的片酬可能也開不了多高,當然,我們會想辦法保證你的片酬。”
何導話說完後,葉歡都呆了一呆,她聽出來了,《武則天》劇組缺經費,但是又怕她不去,所以才說不按工資開片酬。
葉歡問,“差多少經費啊?”
何導都不敢說他們跟製片廠的領導鬧掰了,關導執意要用私營娛樂公司的葉歡惹惱了領導,關導脾氣不好,硬是跟領導置氣,領導一生氣,說“既然不聽組織的安排,你關導既然認為自己這麽厲害,那你有本事你就一分單位的經費都不要去將劇拍了啊。“
關導當場就立下軍令狀,“領導,我就不讚同國營製片廠這種模式,明明不適合角色的演員非要安排上去,領導不願撥經費拍《武則天》,那請領導允許我引進私營資本進來,最後《武則天》這個項目達不成預期,我就辭職,並賠償《武則天》前期損失。”
領導也不相信《武則天》沒錢能拍攝,他就允許了關導的申請,並且還撥了100萬給《武則天》,讓關導主動回去找領導服軟。
所以這才有何導給葉歡打的這個電話。
何導想了想,說:“應該還差好幾千萬吧,領導都認為我們拍不了,偏偏關導不願意回去認錯,你問下樂購電器商場願不願意來投資,要是願意的話你也可以直接來談分成約。”
葉歡:呃……
顧寧安就在媽媽邊上,他就看著媽媽,問:“媽媽,你有多喜歡拍這個電視劇?”
葉歡舉起兩隻手,數了8個手指頭,“大大概8分。”
顧寧安抱了抱媽媽的手臂,道:“好,那媽媽,我們去一趟首都。”
*
80年12月的時候,就在《武則天》劇組陷入一片危機中時,突然天降大款直接投了5000萬經費進來,對方隻有一個的要求,就是要將葉歡的片酬換成分紅約。
顧寧安5000萬投入進去,占有《武則天》一半的股份。
同時,當未來《武則天》拍攝完成後,以後不管賣到國內各大電視台,還是賣到港澳台或者是國外所有國家,葉歡要分總收益的1%,如果未來《武則天》總價能賣到1億以上,則要分多出部分20%,如果多出3億以上,則多出部分則要分30%。
幾人就坐在關導辦公室裏,聽到顧寧安遞出來的合約,關導最後想了想,道:“如果到時候賣不到5000萬,我們不賠償。”
顧寧安點頭,“當然。”
要真能賣出5000萬到1億,葉歡片酬也就50萬到90多萬,雖然也多,但是也不是不能接受。
至於說價格能賣到1億以上,3億以上,關導根本沒想過,什麽電視劇能賣到1億以上,那得是什麽大爆劇才行?
所以關導最後簽了這個合同。
談合約的時候,葉歡不在現場,所以最後她簽合約的時候,她隻知道她簽了個分成約,大概是10%的片酬,最終能拿的片酬是50萬左右,她已經很滿意了。
這總比每天拿3塊錢的工資拍電視劇好多了,隻是她也不知道,兒子去談合約的時候,還定了個超過1億和超過3億,多餘部分還能拿20%和30%的額外分紅。
就是說,假如最終《武則天》賣到了3個億的總金額的話,她一共能拿到的錢是1個億的10%,是100萬片酬。
1億到3億區間20%的分紅,0.4億的分紅就是4000萬。
如果超出3個億部分則還有,就是隻要能到3個億的總額,她一共能拿片酬加分紅是4000多萬。
加上顧寧安投資5000萬的話,占一半的股份就是1.5個億的分成,就算拋除各種成本的話,也是1億多。
關導當然不覺得《武則天》能賣超過3億的價格,所以就痛痛快快將合同簽了又暫且不提。
隻是最後的結果,就連關導和首都電影製片廠領導都沒想過,《武則天》能紅成那個樣子,要是早知道的話,首都電影製片廠領導就是將自己敲暈,他都不會同意私營資本進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