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少年啊,想成為勇者嗎?
“少年啊,你想成為勇者嗎?”
悠揚的晚鍾響徹城市,夕陽斜照,群鳥歸巢。一群孩子嘰嘰喳喳地穿過石板鋪徹的街道,活潑的笑聲與鍾聲交織,構成了這座城市傍晚時分再常見不過的光景。
起初,他們誰也沒注意到街角的陰影裏站著一個可疑的青年,就這樣有說有笑地徑直從青年麵前走過。直到青年大聲咳嗽了好幾下,孩子們的小腦瓜才齊刷刷地轉向他。
“先生,您身體不舒服嗎?”一個年紀最長的孩子關切問道。
“不不,我很好,我就像問問你們願不願意成為勇者。”青年朝他們綻開一個熱情的笑容。
他一身灰色長袍,戴著一頂尖頂巫師帽,肩上斜倚著一柄鑲嵌了寶石的木杖。他麵相年輕,發色卻是初雪般的銀白。夕陽為他鍍上了一層神秘聖潔的光輝,使他看上去仿佛勇者傳說中那些高深莫測的大賢者。
如果這個故事真是一部勇者傳說,那麽接下來故事的發展將是“少年在睿智賢者的引領下踏上冒險征程,尋找夥伴,砥礪自我,擊敗魔王,拯救世界”。
可惜的是,這個故事有點兒生不逢時。它誕生的時代比普通的勇者傳說稍稍晚了一些——也不多,大概就晚了一百多年吧。
在勇者的時代,這座城市是寧靜的邊境小城,炊煙嫋嫋,牛羊成群,人們將夜壺隨意傾倒在街道上。
可是現在,一座座工廠拔地而起,煙囪中噴湧著工業的濃煙,轟鳴的火車穿過城市,抽水馬桶走進了千家萬戶。
那群孩子也不是什麽淳樸的鄉下少年。他們都是附近公立學校的學生,此刻剛剛放學。他們每天都生活就是一邊咒罵老師留的作業,一邊和同學打打鬧鬧,腦子裏除了晚餐菜色外空無一物。
於是,這個故事接下來的發展就從“勇者傳說”變成了這樣——
“先生,您說的勇者,是那種去地下城或者大迷宮殺魔物的勇者嗎?”其中一個孩子問。
“沒錯!”銀發青年激動地說,“你們將麵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但也將獲得無與倫比的榮耀!你將擊敗魔族,驅逐黑暗,拯救世界,贏得公主的芳心——”
“可是先生,”男孩打斷他,“那也太危險了吧?人人都知道,冒險可是一不小心就會喪命的。”
其他孩子紛紛點頭附和。
“就是,都什麽時代了,哪還有人當勞什子的勇者?”
“再說現在根本沒有公主吧?我們國家不是隻有一個王子嗎?而且都七老八十了。”
“您說的這個勇者,給買工傷保險嗎?不能就算了。我爸說現在工廠也開始給工人買保險了,當勇者還不如找個廠子打工。”
銀發青年的臉僵了僵:“可是你們已經被命運選中了……”
“那請您轉告‘命運’,我們明天還要考試,就不當勇者了。”
“媽媽說不能隨便跟可疑的陌生人說話,會被拐到棉花種植園去當苦力的。”
孩子們意興闌珊,丟下這個可疑的陌生人,嘰嘰喳喳地朝街道另一端走去。
銀發青年追了幾步,高喊“留步啊少年”,卻沒有一個孩子為他回頭。
夕陽沒入地平線下,夜幕降臨在這座被稱為“學術之都”的城市中。一輛輛馬車從銀發青年身旁駛過,其中還夾雜著幾輛汽車,那是本地的上流人士特地從王城買來的奢侈品。街道兩側新安裝的電路燈漸次亮起,讓銀發青年身上那神聖而神秘的光輝黯然失色,同時也將他孤單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他歎了口氣,無奈地搖搖頭,拄著寶石拐杖緩步朝城外走去。
一路走出學術之都諾雷利亞的舊城牆,來到郊外的三叉路口。那兒豎著一塊古老的路牌,分別指著三個方向。
路牌下站著一男一女,男的高大英挺,女的身材婀娜,兩人都長著蝙蝠般的翅膀和細長的尾巴。如果此刻有一位神殿的聖職者剛巧路過,一定會飛快地拿出聖水瓶,尖叫道:“魅魔!魅魔!”
兩隻魅魔見到洛林,同時跪拜下去:“魔王大人!”
銀發青年摘下尖頂巫師帽,扔給女魅魔,又將手中的寶石拐杖丟給男魅魔,疲倦地揮揮手:“起來吧,說了多少遍了,我們不搞這套封建玩意兒。還有,在地下城外不要叫我‘魔王大人’,叫我‘洛林’就行了。”
“是!魔……我是說洛林大人。”女魅魔畢恭畢敬,“您在城裏找到勇者的好苗子了嗎?”
洛林悲戚地看了她一眼。答案不言而喻。
來自藍星的他怎麽也沒想到,勇者——這個在小說、遊戲中隻有主角才有資格從事的偉大職業,竟然有一天淪為了夕陽產業。
前世的洛林乃是藍星一介普通打工人,在連續加班72小時後猝死,臨死前唯一的願望就是下輩子投個好胎,過得輕鬆一點兒。
再一睜眼,他發現自己站在一座宏偉的黑色大理石殿堂中,麵前呼啦啦跪了一大片奇形怪狀的生物。
白森森的骷髏,毛絨絨的狼人,“衣不蔽體”的魅魔……後麵那一大坨半透明狀的應該是史萊姆吧?
行吧,社畜猝死,穿越異世界,老題材了。
如果世上有神明,祂一定仁慈地實現了洛林的願望,不僅讓他重獲新生,還讓他降臨到奇幻世界的地下城,成為了魔物們的“魔王”。
這四舍五入就是脫離打工人階級,當上老板了呀!
可惜,洛林的春風得意隻持續了不到五分鍾。
聽完魔物們簡單的“工作匯報”後,他才愕然發現神明跟他開了個殘酷的玩笑。
像大多數奇幻世界一樣,這個世界存在著許多魔物橫行的迷宮,他所在的地下城就是其中之一。
地下城名叫“幽暗地宮”,處處是致命的陷阱和恐怖的魔物,隻有最偉大的勇者才敢踏足,可就連他們也往往九死一生。
無數勇者在此地折戟沉沙。他們的裝備——鋒利的寶劍、堅固的鎧甲、鑲金帶銀的飾品——順理成章成了魔物們的戰利品。
而為了奪回這些“失落的寶藏”,更多的勇者慕名而來,然後如他們的前輩一樣貢獻更多的戰利品。
魔物們甚至學會了可持續性地竭澤而漁,從不殺死勇者,而是把他們剝個一幹二淨後丟到荒野裏,等待他們東山再起。
這種“良性循環”讓魔物們足不出戶就能過得滋滋潤潤。
然而自從人類發明那個叫“工業革命”的玩意兒,一切就變了。
年輕人們寧可進廠打工也不願當勇者。而沒有勇者,地下城就失去了經濟來源。
魔物們不事生產,隻能靠將繳獲的裝備賣給矮人、哥布林、妖精等非人種族過活。坐吃山空的下場就是越來越貧窮,到最後,連魔王都忍受不了苦哈哈的日子,拋棄了他忠誠的部下,帶著地下城僅剩的值錢寶貝跑路了。
窮則思變,魔物們決定破釜沉舟,從魔界再召喚一位魔王,希望這位新主宰能扭轉乾坤。
洛林就是被它們召喚來的倒黴蛋。
起初洛林還不信邪:勇者這麽有趣的職業,怎麽會沒人幹呢?要是換成他,就算砸鍋賣鐵也要湊一套裝備,踏上史詩冒險之旅啊!
於是他偽裝成賢者的模樣,潛入幽暗地宮附近的城市,做了一番“市場調研”。
他跑了六所學校,見了幾百個小孩,卻沒有一個人對“勇者”流露出半點兒興趣。
是他說話的語氣不對嗎?還是打扮有問題?小說、遊戲裏的賢者們明明都是這麽做的啊!要知道,甘道夫可是三言兩語就忽悠了一個淳樸的鄉下霍比特人踏上了尋寶之旅。同樣的方法為何對城裏的少年們不奏效呢?
不過話說回來,甘道夫那會兒也沒有濃煙滾滾的工廠,沒有轟鳴飛馳的火車,沒有照亮夜色的路燈。
站在蕭瑟的夜風中,洛林深刻認識到一個事實:時代,果然變了!
他裹緊長袍,轉向兩隻魅魔。
“既然地下城很缺錢,那你們幹脆也找個廠子打工好了。昨天你們不是說,你們偽裝成人類的本事天衣無縫嗎?”
這兩隻魅魔一對姐弟,姐姐名叫塞麗娜,弟弟名叫塞拉斯,是幽暗地宮中位階最高的魔物,自稱“魔王的左右手”。但前任魔王提桶跑路的時候顯然忘記帶上自己的手了。
洛林剛說完,塞麗娜就發出一聲響亮的啜泣。
“洛林大人,我做錯了什麽嗎?為何要用這麽殘酷的方式懲罰我?我們魔族怎麽可以對人類卑躬屈膝?給人類打工是不可能的!一輩子都不可能給人類打工的!”
那給魔王打工就沒問題嗎?洛林腹誹。
塞拉斯附和:“沒錯,高貴的魔族絕不向人類低頭!而且,洛林大人,給人類打工或許能賺到錢,但得不到魔力的供給,我們照樣活不下去!”
“魔力供給?”洛林還是第一次聽說這個詞。
“您是魔王,您的魔力來自魔界,源源不斷。但我們這些魔物的魔力來自地下城的核心。核心可以將勇者們激動、狂喜、憤怒、絕望之類的情緒轉化為魔力,分配給魔物。可自從勇者不再到地下城冒險,核心中的魔力就越來越少,我們的力量也越來越衰弱。而最後一點兒魔力都用來……”
塞拉斯的聲音小了下去,變成了含糊不清的囁喏。
洛林懂了,最後的魔力用來召喚他了,現在核心裏的魔力是一滴也沒有了。
他想了想,問:“也就是說,我們需要找到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讓人類既激動,又狂喜,同時還憤怒和絕望,最後心甘情願地給我們送錢?”
兩隻魅魔點頭如搗蒜,用期待的目光看著洛林,就差在臉上寫“餓餓飯飯”四個字了。
洛林摸了摸下巴。“看來隻能重拾我的老本行了。”
兩隻魅魔麵麵相覷,字斟句酌、小心翼翼地問:“魔王大人,您的老本行是……征服世界?”
洛林望了姐弟倆一眼。那高深莫測的目光令兩隻魅魔不由地嬌軀一顫。
“不。我從前是個遊戲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