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秋收
黎青執並不知道自己寫的書被李秀才看到了, 他此刻正在教三個孩子讀書。
黎大毛和黎二毛還小,趙小豆完全就是零基礎,黎青執也就沒有教他們太多東西, 甚至大部分時候都讓他們自學。
比如乘法口訣,他之前教過黎大毛黎二毛, 就可以讓黎大毛黎二毛去教趙小豆。
他現在,就是每天慢悠悠地教點數學知識, 講點地理人文方麵的事情, 最後再讓他們學幾個字。
說起學寫字……黎青執從朱家帶出來的紙已經用得差不多了,今兒個金小葉出門的時候, 他拜托金小葉幫忙買些便宜的筆墨紙張回來, 從明天開始,就要讓三個孩子試著練字了。
至於他們家沒有書桌……這不是有個嶄新的八仙桌嗎?黎大毛黎二毛個子矮, 平日裏都是跪在條凳上吃飯的,練字也可以這樣練。
事實上他給他們上課,就是在他們家吃飯用的八仙桌上上的,這會兒黎大毛黎二毛就站在條凳上聽他講課。
“今天我再寫一首詩給你們。大毛二毛你們之前背過,要是你們小豆叔叔不會背, 你們可以教他,教完了你們就試著認一認字, 用筷子在沙盤上寫一寫。”黎青執用左手,認認真真地在紙上寫下一首他小學時學過的詩:“遠看山有色,靜聽水無聲……”
這些詩在大齊也是有的, 他寫出來倒也不會讓人震驚。
黎青執寫了一遍, 之後, 又帶著他們念了幾遍,然後講解了一番意思。
他還將裏麵那些字的筆畫順序拿出來說了說。
這時候的字都是繁體字, 一個個挺難寫的,黎青執也不要求他們一天就能學會,等明天,這首詩他們會繼續學。
就像今天,講過這首詩,黎青執又把昨天教的內容拿出來,給他們複習。
小孩子學東西的速度很慢,學了還容易忘,不過黎青執很有耐心,願意一遍遍給他們講。
他麵前有三個孩子,三個!
其中兩個還是他的兒子!給三個孩子講課,對黎青執來說是享受,他在教他們讀書的時候,甚至會時不時親黎大毛黎二毛幾口。
趙小豆是別人家孩子,還已經八歲了,不能親,黎青執就隻摸摸人家腦袋了。
為了教孩子練字,黎青執特地讓人做了三個沙盤,這會兒他讓三個孩子寫字,他在旁邊看著。
趙小豆年紀大再加上非常努力,全寫對了,他就誇獎了一番,拍肩膀以示鼓勵。
黎大毛挺穩重的,能耐下心學,大部分都學會了,他就親幾口:“大毛真厲害。”
黎二毛性子跳脫,錯字最多,黎青執就把自己的臉湊過去:“二毛你又錯了,要接受懲罰,錯一個字要親爹的臉十下!”
黎二毛親的時候,黎青執就讓趙小豆和黎大毛在旁邊數數。
村裏跟趙小豆差不多年紀的孩子,大多連一百都數不到,但趙小豆跟著黎青執學了沒幾天,數數就已經數得特別順溜,對此,黎二毛功不可沒。
教的差不多了,黎青執就讓三個孩子去外麵玩。
他對黎大毛黎二毛沒有什麽要求,這兩個孩子要明年年初才滿五周歲!
他教的東西對他們來說已經夠多了,沒學會就沒學會,壓根不是事兒。
至於趙小豆……趙老三送趙小豆過來,就是想讓趙小豆認個字,沒想讓趙小豆學得多麽厲害,現在這進度也差不多了。
而且趙小豆就是個普通孩子,爹娘算不得多麽聰明的他,本身智商也一般,教太多他學不過來。
跟三個孩子玩了一個時辰放鬆心情的黎青執,回到自己書房,開始寫丁喜的書。
他用左手寫字的時候,沒有刻意去練什麽字體,就非常狂放地,飛快地寫著。
這樣寫著寫著,他的字也慢慢好了起來。
黎青執在家奮筆疾書的時候,金小葉剛剛分發好布料。
她今天一大早來到縣城之後,就開始跟王姐和徐夫人一起裁剪布料,然後再將裁剪好的布料分發給那些想做點針線活補貼家用的女人。
她們隻會把布料給那些她們認識的,崇城縣本地的女人,畢竟不認識的人要是拿著布料走了,她們都沒地兒找。
分發布料的同時,金小葉還做了登記。
她跟著黎青執學了幾個月,字認識了不少,但認識和會寫是兩回事,寫的時候她總寫錯。
但這沒關係,她自己認識就行。
金小葉從來都不是糾結這些細枝末節的人!
王姐和徐夫人甚至還羨慕地看著她,她們都不認字,金小葉會寫,在她們看來就已經很了不得了。
此時已經是中午了,王姐的女兒來喊她們去吃飯。
王姐的丈夫常年在外行商,她則帶著兩兒一女在崇城縣生活。
她的兩個兒子都在一個秀才那裏讀書,十四歲的女兒則跟著她在家做針線,做家務。
縣城有很多秀才,開學堂的也多,王姐的兩個兒子就在跟王姐同族的王秀才那裏讀書。
王姐家的房子不算小,金小葉分發布料就是在王姐家發的,她和徐夫人吃飯也在王姐家吃。
金小葉和徐夫人都會從家裏帶飯菜過來,王姐的女兒幫著熱一熱,再另外做兩個菜,大家夥兒就能吃得很舒服了。
做菜的材料都是金小葉提供的,今天她就從家裏帶了毛豆和雞蛋過來。
毛豆蒸熟了撒上鹽就能直接吃,雞蛋她們做了榨菜蛋花湯,可以用來泡飯。
金小葉還帶了點蒸熟的鹹魚過來,徐夫人也從徐家帶了鹹菜……飯菜算不得豐盛,但也不錯了。
四人吃過飯,金小葉就道:“我要出去一趟,給我相公買點紙筆。”
徐夫人聞言道:“小葉,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也給我家啟飛買點紙。”徐夫人最近賺的還可以,花錢也就大方起來。
金小葉見狀問王姐:“王姐,你要一起去嗎?”
王姐道:“我就不去了,我家那兩個小子都不愛讀書,也不怎麽用紙……我就在家看著,也免得別人有事找我們找不著。”
“行!”金小葉應了一聲,和徐夫人一起去買筆墨。
縣城賣筆墨的店不止一家,但價格都差不多,兩人就去了離得最近的一家。
她們剛進去,就有個二十來歲,眉清目秀的夥計笑著上前行禮:“兩位夫人要買什麽?”
金小葉道:“我要買紙,筆墨也要一些。”
夥計立刻拿出來一些紙:“夫人,這紙是本地產的,價格實惠還好用……”
金小葉問:“哪種最便宜?”
這夥計笑道:“夫人,紙張太便宜,那字是練不好的……”
“沒事,我就要最便宜的,筆墨也給我最便宜的就行。”金小葉來之前就已經決定要買便宜的筆墨紙硯給三個孩子,還有她自己用了。
他們剛學寫字,用好的紙壓根沒必要。
“夫人……”夥計苦笑了一下,到底還是拿了最便宜的紙出來。
金小葉看了看,一口氣要了厚厚的一大遝,又買了四支毛筆,兩塊墨,和一個最便宜的硯台。
買完將之放進背簍,金小葉才開口:“你剛才說的那種本地產的,價格實惠的宣紙是什麽價錢?”
金小葉和徐夫人的穿著打扮都很一般,夥計一開始推薦的紙張其實並不貴,金小葉聽完價格,又買了厚厚一疊,給黎青執用。
那位丁老爺給了黎青執那麽多錢讓黎青執寫書,她總不
能讓黎青執用最差的紙寫。
招待金小葉的夥計喜笑顏開,他一開始聽金小葉說都要最便宜的,還以為金小葉買不了多少東西,結果金小葉加一起,買的東西不算少了。
徐夫人也給徐啟文買了一些紙,買的就是金小葉買給黎青執的那種非常實惠的紙。
之前徐啟文自己去買紙,買的也是最便宜的,但她最近收入不錯,就給徐啟文買了好一些的紙。
兩人買完東西出門,就看到了一個麵相刻薄的中年婦人,這中年婦人瞧見金小葉,勾了勾嘴角:“金掌櫃。”
“方夫人。”金小葉朝著對方笑了笑。
這個中年婦人她認識,這幾天有到她這裏接活,按照王姐所說,這中年婦人夫家姓方,她丈夫生前是個秀才,但十年前就去世了,這十年,是她辛苦拉扯大了幾個兒女。
“金掌櫃家裏也有人在讀書?”方夫人看向金小葉的背簍:“是金掌櫃的丈夫?”
“對,我家相公是個讀書人。”金小葉笑道。
方夫人嚴肅地看著金小葉:“金掌櫃,你丈夫既然是讀書人,你怎麽還拋頭露麵做生意?我之前還瞧見你跟布店掌櫃說說笑笑的……你要注意點!”
金小葉目瞪口呆。
這個方夫人是不是有病,一邊從她這裏接活幹,一邊還當麵說她!
金小葉做生意的時候,就算遇上不喜歡的人也會笑臉相迎,但眼前這人不是她的客戶!
“我買個布都成了跟人說笑,方夫人出來買筆墨又是存著什麽心思?莫不是看上了人家俊俏的夥計?”金小葉冷哼了一聲,也不管方夫人被氣得漲紅了臉,帶著徐夫人就離開了。
走出一段,徐夫人道:“小葉,你別生氣。”
金小葉道:“我沒生氣,為這麽個人生氣不值當。”她要是因為這麽點事情就生氣,那之前幾年可就活不了了!
那時姚祖明可沒少說她壞話!
徐夫人見金小葉沒有太生氣,就道:“這方夫人的住處離我家不遠,她這個人……不太好相處。”
徐夫人不喜歡說別人壞話,但這時候,卻還是說了說。
這個方夫人有一兒兩女,她對兒子非常寵溺,對兩個女兒卻很不好,逼著她們整日做針線活,都不許她們休息。
她的大女兒已經二十四歲,但一直不曾出嫁,就因為她要留女兒在家裏幹活掙錢。
金小葉聽完,忍不住歎氣:“托生成她的女兒,真是運氣不好。”
“是啊……”徐夫人也歎了口氣。
不過感歎歸感歎,別人家的事情她們也管不了,兩人回到王姐住處,就繼續忙活起來。
她們都是將布料裁剪好才讓人拿去做成成品的,也就剩下了不少零碎布頭,這些布當然不能浪費了。
那些顏色好的,或者大塊的布料,可以留著做別的用處,至於那些碎布……金小葉打算找幾個老太太過來,讓她們幫著糊鞋底。
她精打細算,對自己的生意非常上心。
金小葉忙著做生意的時候,李秀才卻已經將黎青執寫的第二個探案故事給看完了。
這第二個故事,是黎青執後來寫的,李秀才看的時候也就發現,這寫書之人的字,好了很多。
這人最初的字和最後的字相差特別大,簡直不像是一個人寫的。
李秀才百思不得其解,找來朱尋淼詢問。
“他胳膊受了傷。”朱尋淼隻能這麽說。“原來是胳膊受了傷……他胳膊受了傷,竟然還能將字寫得這般好,當真不錯!”李秀才又問:“他將這書給你,是想讓你爹將之呈給縣令大人?”
李秀才學生多,人脈也廣,他知道在朱尋淼跟洪暉上過公堂之後,朱前跟苟縣令,就有了來往。
“是的。”朱尋淼道。
“他是個聰明人,”李秀才道,“等你找人將這兩本書謄抄一份之後,就交給我,我也找人謄抄一份出來,放在學堂裏供人傳看。”
李秀才是個為了賺錢能拉下臉的人,他能理解這個為苟縣令寫書的人。
至於他為什麽要讓自己學堂裏的人看……這書若是從他的學堂傳開,苟縣令肯定會對他的學堂有好感!
朱尋淼恭恭敬敬地應下。
李秀才又問:“這寫書的人是誰?”
“他叫黎青執。”朱尋淼道。
李秀才沒聽過這名字,麵露疑惑,朱尋淼見狀解釋:“先生,他就是中秋與我一起去洪家參加詩會,不慎受傷的那位。”
“是他?他的胳膊不是斷了嗎?他還能寫?”李秀才驚訝。
朱尋淼道:“先生,這是他用左手寫的。”
李秀才:“……”
朱尋淼讓徐啟飛和另一個人幫忙謄抄。他們兩人在接下來的時間裏都不幹別的,隻專心抄書,可即便如此,也一直抄到第三天傍晚,才總算將書抄完。
等終於抄完的時候,徐啟飛覺得自己的胳膊都已經抬不起來了!
黎青執那麽瘦,卻在那麽短的時間裏寫了四萬字,著實讓人敬佩。
朱尋淼也不耽擱,拿著謄抄過的文章,就去找了朱前。
朱前對這書很重視,朱尋淼把書帶回來的那天,他就已經看過了,現在看到謄抄過的文章,他叫了一聲好,然後就對管家道:“老宋,你去把我之前讓你準備的白玉鎮紙拿來,和這文章一起給苟縣令送去,就說黎青執感激苟縣令,為苟縣令寫了書,請縣令大人評鑒。”
“是,大人。”宋管家應了一聲,立刻就去辦事了。
不久之後,苟縣令就在自己家中,迎來了宋管家。
聽完宋管家的話,苟縣令笑道:“我一定好好評鑒。”
之前朱前給他送點心,但那送的真的是點心嗎?不是的,那送的分明就是裝點心的金盒子!
這次說是給他送文章,送的肯定也不是真的文章。
苟縣令打開宋管家送來的盒子,看到裏麵裝了個白玉鎮紙,就有種果然如此的感覺。
他將那鎮紙拿出來把玩,喜歡到不行。
不過玩了一會兒,他就注意到了盒子底下裝訂好的紙張。
明明是給他送鎮紙,還附帶了文章……苟縣令將之拿出,看起來。
這一看……
苟縣令越看越喜歡!
之前朱前說是給他送點心,其實送的是盒子。
但這次……朱前要給他送的,恐怕真的是文章。
沒想到那個瘦巴巴的讀書人還有這本事!
等等,這不太對勁……那人的胳膊不是斷了嗎?在公堂上,那人還說他平日裏是用右手寫書的。
那時他的胳膊,其實沒斷?
苟縣令正不解,就看到盒子裏還有一封信。
信是朱前寫的,朱前在信裏說,黎青執對他非常感激,因此堅持用左手寫了兩篇文章……當然,朱前送來的,是謄抄過的。
這兩本書,竟然是黎青執用左手寫的!
苟縣令很清楚,他在公堂上其實沒做什麽,黎青執對他的感激,不至於這麽深。
黎青執寫這些,應當是為了得到他的賞識。
可即便知道原因,他卻也不可避免地對黎青執產生了好感。
黎青執將他寫得這般好,必然是很敬仰他的!
與此同時,李秀才家中,他的幾個兒子正在謄抄文章。
李秀才兒子很
多,但這些兒子的讀書天分都很一般。
隻是他們到底是李秀才的兒子,字都寫得不錯。
現在他們一邊抄書,一邊感慨:“我們這位縣令大人,斷案還真厲害!”
“若我有縣令大人的斷案本事就好了!”
“這書當真好看。”
……
苟縣令很喜歡黎青執的書,第二天就約了朱前見麵,和朱前聊了聊。
聊著聊著,苟縣令還問:“這位黎姓學子才華不錯,他可有意來縣衙給我幫忙?”
“他在家中養傷,想盡快將傷養好,以便參加明年的縣試。”朱前道。
苟縣令那麽問,就是想知道黎青執想要什麽,現在聽到朱前的話,他立刻就明白過來,黎青執想要縣試有個好名次。
苟縣令笑了笑,繼續和朱前喝酒。
等朱前說朱尋淼學堂裏的人都很喜歡這兩本書……苟縣令的心情就更好了!
李秀才學堂裏的人,確實都很喜歡這兩本書。
破案的故事,天然的就抓人,讓人想要知道事實真相!
黎青執上輩子看了很多寫破案的書,更是將這兩個故事寫得非常引人入勝。
李秀才讓幾個兒子輪流抄書,花了三天將書謄抄好,放在學堂裏供人借閱之後,學堂裏的學子,便開始爭著搶著看這兩本書。
“我們縣令大人辦案,當真是觀察入微!”
“縣令大人太厲害了,他在那老吳進入公堂之時,竟然就通過老吳身上的細節,看出了老吳是做什麽的!”
“原來人身上藏著這麽多秘密!”
……
學堂裏的人都在誇苟縣令,可實際上……苟縣令壓根沒有這樣的本事。
是衙役提前跟他說了,他才知道老吳是幹什麽的!
不過他覺得書裏寫得東西很有道理,他可以學一學,以後就這麽用!
苟縣令這麽想著,將之記了下來,還覺得將來黎青執若是做了官,破案一定比他還厲害!
其實黎青執這麽寫,單純就是想到了他以前看過的那些破案書。
書裏的偵探都擅長從細節入手,獲得嫌疑犯的種種信息,他就將之寫了進去,將苟縣令描述得厲害一些。
苟縣令……應該不會討厭。
學堂裏的人敬佩苟縣令的斷案方法,也對書裏的一些句子非常喜愛。
黎青執熱愛生命,下意識地寫了幾句雞湯在裏麵,而這被那些學子反複誦讀,摘抄下來。
“我將來,一定要成為苟縣令這樣的人!”
“苟縣令說他身為縣令,就應該要照顧好百姓……這樣的官員,當真少見!”
“我最喜歡書裏這句話……”
……
李秀才看到自己的學生那麽喜歡黎青執的書,滿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他的學生喜歡苟縣令,苟縣令肯定也會喜歡他的學生!
這個時代沒有複印機,一部作品想要傳開就比較麻煩。
一篇文章大概有兩萬字,想要抄完怎麽都要兩三天。
因此,黎青執都把這文章交出去十多天了,看過這兩篇文章的,也就是李秀才學堂裏的人。
而這個時候,廟前村的人,又迎來了農忙。
他們種下的第二茬水稻在炎熱的夏日長得很快,眼下已經可以收割了。
這幾天,隨著水稻成熟,每天都有無數鳥兒來偷吃,廟前村的人即便努力驅趕,也還是被那些鳥兒吃了很多穀子,黎老根就天天在家裏罵那些鳥,恨不得將它們逮住全吃了。
黎青執散步的時候來到自家水田附近,就見個子很矮的黎老根一邊罵罵咧咧,一邊蹦跳著趕鳥,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
農村人是真的很討厭那些偷吃糧食的鳥,麻雀甚至被認為是四害之一。
當然這時候的鳥兒,也真的很多就是了。
黎青執扯下幾顆穀子,放在嘴裏咀嚼。
黎老根瞧見忍不住道:“黎青執,你的肚子是不是通了海,都填不滿的?那些鳥兒偷我的穀子吃就算了,你也來偷!”
黎青執糾正他:“爹,吃自己的穀子,不叫偷。”
說完,他又摘了幾顆,放進嘴裏。
稻子的殼有點糙,但裏麵的米粒帶著糧食的香味兒,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