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回家再說

醫院中心一樓的長廊裏。

莫曼珠特意挑了一處較為僻靜的角落,背對著身後跟來的許鴻德,雙手抱胸,麵朝著走廊旁邊的噴泉花園瞧著。

莫曼珠:“說吧,什麽時候來帝都的?又為什麽來帝都?”

“就......”

許鴻德略顯心虛,“就.......我看到大寶小寶國慶前一天偷偷摸摸跑去機場,我不放心。”

莫曼珠:“然後呢?”

“然後我看著他們進了飛往帝都的飛機,就跟著買了張機票過來了。”

莫曼珠頓時嗤笑了聲,轉身睨了許鴻德一眼,冷不丁地說道:

“你知不知道國慶來帝都的飛機早在一周前就訂滿了,有錢都訂不到的。”

“小寶的機票還是因為大寶買不到,托我找關係三天才買到的一張別人不要的。”

許鴻德:“........”

莫曼珠:“你順手在機場現買就有的機票?我要不要聽聽看自己在說什麽?”

許鴻德:“.........”

見謊言被當眾戳穿,許鴻德也隻能硬著頭皮瞎扯道:“我.......”

“我上個月突然想著國慶來帝都旅遊,順手買了張機票不行嗎?”

莫曼珠一聽這話,氣得轉身朝著許鴻德大步走近,拿著戴著銀戒首飾的食指,用力戳著許鴻德的胸膛,咬著牙道:

“當初提離婚的是你,說你最討厭帝都的也是你,說要帶著大寶小寶離開的更是你,說永遠不會再來帝都的還是你。”

“現在你跟我說你想來帝都旅遊,你當我三歲小孩那麽好騙啊!”

“行了!”許鴻德被她逼到柱牆上,眼見有個人路過,許鴻德躁紅了臉,連忙伸手握住了她的食指,壓低著聲音說道:

“我就想來看看你過得怎麽樣,別嚷嚷了,路人都看著呢!”

莫曼珠瞬間推開了他占她便宜的手,冷不丁地說道:“我現在過得好好的,怕不是讓你失望了啊?”

許鴻德:“.........”

他不是那個意思…

莫曼珠還在冷言冷語地嗆著他,“怎麽?現在覺得丟臉了?那當初為了爭大寶的撫養權把我告到法院,怎麽就不覺得丟臉了?”

離婚時財產許鴻德半點不爭,分文不要,就要兩個小孩。可她十月懷胎辛辛苦苦懷的娃,怎麽也得分一個。

她不允許,結果許鴻德就直接把她告上法院,讓法院評判。

一審的結果,法院給出的是,財產各半,許母帶大寶,許父帶小寶。

可當初許鴻德卻強硬的要兩個,還告到了二審,甚至在許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兩寶從小到大,他花的時間精力陪伴金錢的證據,全都遞給了法官。

還說她不是一個稱職合格的母親,照顧不了兩個孩子,當時鬧得沸沸揚揚。

許母的確百口難辯,因為她是在考博期間懷的孕,博士最忙碌的畢業階段離的婚,當時又在她和弟弟創業初期。

她又要讀書,一年到頭還有幾個重要比賽等著她這個學校代表參加,又要兼顧事業,是許鴻德一個人擔起的家庭。

她確實沒出上什麽力,隻能努力壓榨空閑時間,陪孩子吃頓飯,玩個十幾分鍾遊戲。

就連在二審法庭上,她打官司打到一半,因為公司麵臨重大危機,她見許鴻德勢在必得,法官也被他說動了,更別說她了。

索性莫曼珠也不爭了,選擇半途離場。

莫曼珠連爭孩子都半途而廢的態度,氣得許鴻德等法院判決下來後,帶著大寶小寶帶她公司大鬧了一場,更揚言道:

“莫曼珠!你就和你的錢,和你的事業,和你的野心過一輩子去吧!”

“我不想再見到你,以後你也別想用你那遲到的母愛來可憐他們,也別偷偷跑來清遠!”

“正如這惡心的帝都,我也不會再來!”

許鴻德在公司當眾的那番話,把她傷得不輕,也把他弟弟莫大強氣得不輕,第二年等事業穩定了,莫大強就氣得回了清遠。

不僅當上了兩個孩子的幼兒園老師、小學老師、初中老師、高中老師,莫大強都當了個遍!

要不是她弟弟時不時跟她匯報,跟她視頻,給她偷拍兩寶的照片,她怕是真的錯過了兩個孩子成長的一切。

許鴻德聯想到了之前這個不負責任的女人,他同樣委屈的要命。

可讓別人看她笑話這種事情,許鴻德也是不許的。

眼見周圍的路人停下,朝她投去越來越多奇怪的視線,有鄙夷,有幸災樂禍,也有現場拿手機錄視頻吃瓜的視線。

許鴻德下意識伸手環住她白色西裝下的柳腰,將莫曼珠的腦袋按進了胸口處,低聲哄勸道:

“回家再說,回家再說。”

莫曼珠“........”

回個屁家,她被這家夥已經搞得家不像家的,像個隻供她歇腳的五星級酒店。

明明當初她選擇先創業再要考慮孩子的問題,是這個臭男人連哄帶騙讓她生的,一生還生的倆。

還沒畢業,她也找他商量過的,也是他同意並表示全力支持她的,還說什麽家裏、孩子一切都有他在。

可結果呢.......

她好不容易熬過了創業初期,事業即將蒸蒸日上,可以讓他們一家的生活更上一層樓。

可他倒好,直接跟她說什麽性格不合,追求不一樣,甩給她份離婚協議,把她告上法庭,然後帶著她的大寶小寶在清遠過得幸福美滿,怡然自得。

莫曼珠氣得眼眶都紅了,激動得想掙脫。

“許鴻德你混蛋!”

隻聽許鴻德抱著莫曼珠,一小步一小步地遠離人群,輕聲對她說道:

“你也不想堂堂風投公司女總裁當眾和前夫撒潑的新聞,出現在你們帝都的報紙頭條上吧?”

莫曼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