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你把娛樂公司賣給我吧

江去雁沒想到回香港第一個見到的不是關家的人,而是林至昌。

他剛出機場就被幾個四九圍了上來,領頭的那個還算客氣:“林生想見您。請移步吧。”

江去雁身邊沒帶人,也沒有通知任何人航班時間,隻打算悄悄回來見關正英,這時候自然也不可能有人來接他,阻止林至昌帶他走。

他隻能跟著上車。

林至昌已經在車上。這位大佬雖然輸掉了富正的權柄之爭,但絲毫不見頹喪氣,依舊穿紅戴綠,在自己的古董車裏喝著香檳酒,懷裏還趴著一隻寵物犬。

“歡迎回來。”江去雁上車後,他給江去雁倒了一杯香檳:“你放心,我沒有惡意。”

江去雁把酒接了過來,拿在手上沒喝:“原來,在機場堵人叫作沒有惡意。”

林至昌哈哈大笑:“沒想到你也是個有意思的人,難怪能留在關正英身邊這麽多年。”

“有話不妨直說吧。”江去雁懶得應付他。

林至昌也很大方:“關正英給你多少錢,我出兩倍,你把娛樂公司賣給我吧。”

江去雁笑了:“就算沒有搶到富正,你也不至於這麽賭氣吧?”

“我不是賭氣。”

“那你要娛樂公司幹什麽?”

“我想開娛樂公司啊。富正的娛樂業務做得挺好,我看中了,想要,好出奇咩?”

江去雁不相信他的鬼話:“你想做娛樂業,自己去開一間新的不就好了?”

林至昌理所當然:“他送你一間公司作為補償,你轉頭就把公司賣給了我,你說,他知道了之後會不會氣到腦梗?”

江去雁覺得他很幼稚:“還說不是在賭氣,這不是賭氣,是什麽?”

林至昌轉著手裏的水晶酒杯,仰頭把酒喝了,一隻手撫摸著懷裏的寵物犬:“當然不是賭氣,是報複。”他說,“他侵犯你,禁錮你,送你一間小公司就可以換他不用坐監。這間公司對他來說算什麽?又不是富正的主營大頭,掃掃地磚縫就能撥出來的零用錢而已,分分鍾就賺回來了,但他本來要坐三年監的,真的坐的話你覺得他熬得過這三年?就算熬得過出來人也差不多廢了。現在倒好,一天都不用坐了,是我都覺得這樁買賣太抵了吧。”

江去雁淡淡道:“那也是我和他之間的恩怨。”

“所以我說你心誌不夠大。”林至昌在遊說他,“換了是我,我就不接受這間公司作為賠償,我一定要他吃牢飯。吃夠三年,最好是他熬不過去死在裏麵。”

江去雁笑了:“那我有什麽好處?他死了我就能活得好嗎?現在我起碼有一間公司,有錢、有職位,後半生都有保障了。”

“有間公司就算有保障了嗎?這間娛樂公司公司富正也有股份,還是富正的子公司,那不是還要看他臉色?再說,公司有賺有虧,賺了你才會有錢,虧了你還要賠錢。”

“那總比我什麽都拿不到的好。”

“你把公司賣給我,我給你錢,你拿到的就是穩賺的現錢,不是更好?這可是一筆很大的錢,拿到手你可以買樓當包租公,絕對不蝕底。你如果還想找點事情做,不喜歡躺著收錢,我還可以給你一個清閑的職位,拿工資不比發工資壓力小很多?”

江去雁斜眼乜他:“你為什麽要幫我報複他?”

林至昌毫不回避:“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這個道理你總是明白的吧?”

江去雁挑眉:“你確定我真的是敵人的敵人嗎?”

林至昌低頭看著懷裏的寵物犬,那是一隻名貴品種、體型嬌小的狗:“你不要看它現在很溫順的樣子,其實脾氣非常不好,我要是罵他一句,它就要摔碎我一隻杯子,我要是打它,它就會抓爛家裏的沙發。連一隻狗都知道,如果人對它不好,它就要反抗、撒潑,何況人呢?”

江去雁沒有馬上接他的話了。

“我以前小看你了,我以為你隻是條依附男人的寄生蟲,沒想到你心不在此。”林至昌繼續說,“說實話我很佩服你,如果換做我,我不一定有那個勇氣報警把姓關的抓進去。單憑這一點,我就覺得你這個人是值得相交的。你夠膽,又有想法,而且頭腦清醒。”

“但是他實力很強,你一個人要對抗他是很難的,所以我也理解你那時候接受了賠償,對你來說確實是一個比較好的offer。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我可以幫你,我們聯手,你就不是一個人在對抗他,我也不是,我們團結起來才有可能讓他得到應有的報應。不然,你甘心他就這麽毫發無損地被放出來,還回到公司做他的Chairman?”

江去雁臉色慢慢沉下去。

林至昌最後說:“你想清楚,他出來了,也不一定就會讓你好過。他送你一間公司,很可能是權宜之計,目的是先解決他麵臨坐監的困局。如果你真的心軟了,他被放出來了,你覺得他會讓一個舉報他的人過得舒服嗎?你以為他真心補償你?他真的覺得那麽對你是錯的?他要是能意識到錯,當初就不會侵犯你了。他永遠不會覺得自己是錯的。”

江去雁冷冷打斷:“夠了。”

林至昌也不介意他的無禮。他知道說中了江去雁心中的痛點。

過了一會兒,江去雁抬手喝了一口杯子裏的香檳,“我也不是什麽隨便的人,人家拋個橄欖枝就接。你給我一點考慮的時間吧。”

“你要考慮什麽?”林至昌問。

江去雁聳聳肩:“考慮我幫你,有沒有那個命賺那麽多錢咯。”

林至昌喜歡他的直白爽朗:“你擔心我過河拆橋?”

“我擔心橋都沒見到,你就直接推我入河想淹死我。”

“怎麽會?”

江去雁直說:“你隻是想要娛樂公司?除此之外還有別的嗎?我幫你合不合法?我會不會有其他的危險?這些問題我總要考慮吧?林生你自己在灰色地帶呆久了不覺得,但我們這些小市民對你們可是很害怕的。我不想一步走錯萬劫不複。”

林至昌覺得他的考慮是合理的:“我可以給你保證,不讓你涉及不合法的事情。你隻要把娛樂公司賣給我就行,其他的都不用做,我剛剛也說了,如果你自己還想做這一行,我仍然可以給你職位。”

江去雁很好奇:“你要知道,我就算把娛樂公司賣給你,你也很難拿回富正了。現在關正英不做主了,做主的是大資本機構。”

“我知道。”林至昌翹著二郎腿倚在座椅上,顯得懶洋洋的,“我也不想要富正了。我沒那麽大肚子吃得下那麽大一塊蛋糕,不如退而求其次。再說,單是你把公司賣給我這個動作,就已經可以給關正英不小的打擊了。”

江去雁還是沒有馬上答應:“你給我一個禮拜時間吧。畢竟是樁大買賣,我一周內答複你。”

林至昌點頭:“好。你盡快吧。”

車子快到銅鑼灣前,林至昌問:“對了,你知道關正英最近在什麽地方嗎?”

江去雁莫名其妙:“他不在家嗎?不是放出來了嗎?”

“不在。”林至昌皺了皺眉,“阿宏說庭審之後他就沒有回家,公司也不在,現在很多人都在找他,不知道他去哪裏了。我懷疑他可能已經不在香港了。”

江去雁一驚。他就是回香港找關正英的,關正英不在香港?

“阿宏也聯係不上他嗎?”江去雁問。

林至昌顯得有點煩躁:“他要是能聯係上,我也不用來問你了。”

江去雁打開手機直接給關正英撥電話,語音提示號碼已被注銷。他愣愣地看著手機,一時間反應不過來。林至昌反而很驚訝他不知道關正英號碼注銷了。

“他被放出來之後電話就換了,但沒有人知道他的新號碼,連麥敘文都沒有。”林至昌說,“當然,也有可能是他的大秘書知道但是不說。”

車子在小區門口停下,江去雁下車,有四九幫他提行李。林至昌也抱著狗下來和他握手:“那你好好考慮我說的。我很期待我們能合作。”

江去雁剛鬆開他的手,身後一群製服持槍的警員突然衝上來把他們圍住,直接將林至昌和幾個四九拷下。林至昌被按在車身上瞪著眼睛,露出驚訝的表情。他的狗從懷裏跳了出去,被一個女警員抓住了抱到警車裏去。

領頭的警員出示了警官證:“林至昌,你涉嫌串謀和唆使謀殺罪,現依法將你逮捕。你可以雇傭律師,也有權保持沉默,但你說的每句話都會成為呈堂證供。帶走!”

林至昌被押進警車的時候和江去雁有一刹那的眼神交匯,他立刻起了疑心:“你詐我!江去雁!”

江去雁很無奈,他都沒搞明白怎麽回事:“阿Sir,你們搞咩嘢啊?好得人驚啊。”

他被警員帶到旁邊說話,那警員安撫他:“放心,我們隻是來抓他的,不是來抓你的。雖然也和你有一些關係,還要請你協助我們調查。”

“我能協助什麽?”他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牽涉其中。

警員解釋:“是這樣。去年,你和關雪心小姐被追車一案的重要證人已經被找到了,證人說,她的丈夫是收了林至昌的錢之後,聽林至昌的命令開車追擊你們的。她還證實,是林至昌安排她去了內陸,為她置辦了住處和工作。我們也查到了凶犯金錢交易的證據,所以才順利申請了緝捕令逮捕了林至昌。不過案情的一些細節還需要你補充。”

應該是關展宏提供的線索起到了作用。那個曾經貪汙受賄,後來又負責追車的警司張保泰的妻子被找到了,然後她供出了林至昌。

江去雁剛剛還和人在車裏共商“複仇大計”,轉頭對方就被抓了。

反轉來得太快,江去雁有點不適應:“我能不能問問,是怎麽找到證人的?”

“其實也不是我們找到的,是關正英先生的秘書把人帶給我們的。”警員說,“請上車吧,具體的內容我們可以回警務處談。”

江去雁從美國回來,家門一步都沒踏進去,兩次上了別人的車。

談話和問詢持續到了晚上,江去雁通過警員大概了解到,林至昌不僅僅是被控謀殺,還有多項有組織罪行等待著他。警務處這次準備充分,是打算把林家一網打盡的,正好除去盤踞殘餘在灣仔等地多年的幫會社團組織。林至昌其實被盯上很久了,隻是警務處苦於沒有一個切入口,追車案正好提供了一個非常恰當的契機。

警員還告訴江去雁,這是自從《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修改後香港一大幫派社團案,所以應該會為了明正典刑,盡量會往重了判。如果數罪並罰,林至昌大概率是要被判終身監禁的,林家的那些打手師爺恐怕也一個都逃不了。

談話結束後,警員提出送江去雁回銅鑼灣。

江去雁想了想:“能否請你幫個忙?”

警員對他很禮貌:“請說。”

“能不能以協查案件為理由,讓警務處發個通知給關正英,讓他過來談話?這件案子他也有關係吧?而且是他的秘書提供的證人。”江去雁微笑,“因為我們最近到處都找不到他這個人,所以隻好用這種方法了,麻煩你。”

警員爽快地答應了:“沒問題。他到了我通知你。”

作者有話要說: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1994年,為有效地打擊黑惡勢力,香港政府專門立法通過《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首次把有關社團幫派的嚴重犯罪列為“有組織犯罪”,加強打擊力度和刑罰。1999年,法案經曆進一步修訂後,港警方與深圳公安局聯合開展大規模行動,從2000年到2002年連續瓦解多個涉黑社團,逮捕超過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