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是男主
陳明珠在現實世界的手藝很不錯,除了上班,平時也做做菜上傳到視頻網站,但是這會兒不想幹活兒。
便對廚房裏的陳紅珠說:“我要去洗那身濕衣服,你自己做菜吧。”
陳紅珠:“可是我媽讓你做菜!”
“那你幫我洗衣服嗎?!反正不是你就是她推我下去的。”陳明珠道。
陳紅珠這下才沒再說話,嘰嘰咕咕繼續幹活。
陳明珠拿了桶、肥皂,把衣服裝進去,去河邊洗衣服了。
就很莫名其妙地穿進來,什麽都沒有搞清楚,真讓人頭疼……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在這裏待一輩子,如果是,那真的很遭罪。
洗完衣服回家時,陳二良和兒子陳誌遠牽著牛進了院子,他們今天早上去田裏除稗草,順便放牛。
與此同時,李迎春也帶著陳小珠回來了,她一進院門就好像發現了什麽新大陸似的說:“二良,你還記得以前住在這裏的陸知青吧。”
陳二良聽見後奇怪地看著李迎春:“記得啊,怎麽了?”
“他回村了,帶了兩個老師過來,好像要來考察什麽東西。剛才在村支書家裏,大家都圍著他們聊天,好不熱鬧。”
李迎春又說:“你應該去看看,陸知青以前就很白淨,現在更是個俊後生了。”
直覺上,陳明珠認為二嬸和二叔的感情是不錯的,包括三個孩子,也很聽爸媽的話,隻是因為原主是陳三良的孤女……是這個家裏不和諧的音符,所以她們母女才對她態度不好,排擠著她。
吃飯的時候,陳明珠之前吃了他們給的煎餅和糖,現在不怎麽餓,裝了一碗米飯,夾了點兒菜,走到院子裏隨便扒了碗飯。
*
吃完早飯,一大家子都要去幹活。
李迎春說:“明珠,上午要分工去給玉米鋤草,你去鬆樹林邊的那塊玉米地裏鋤。”
在現世,陳明珠家境尚可,根本沒有幹過農活。隻在網上看過一些田園風視頻,心中雖然向往那樣的生活,但是讓她頂著驕陽去幹農活,她從骨子裏就想拒絕。加上沒來由地,覺得心中有些煩躁和不適應。
“我不想去。”陳明珠大膽說道。
“你說什麽?”李迎春萬萬沒有料到她會說不。
“我才從河裏爬上來,我不想去!”
李迎春砰一下把手裏的鋤頭杵在了地上,就要開口罵人的時候,陳二良發話了,打斷了李迎春。
原主的二伯陳二良是個老實憨厚的人,他比較勤懇,便語氣比較溫和地說道:“明珠,今天上午我們大家都要鋤草。鬆樹林那塊地裏沒多少草,你除完草就早點回來休息休息。”
這位二伯的語氣和話語,更讓人容易接受,陳明珠忍了忍。穿過來的事實已經無法改變,她也一時想不到更好的出路,隻得拿過了鋤頭,取了頂葦草編的草帽出發。
按著記憶,找到了那塊玉米地。玉米才長出來寸許,雜草的確不多。她拿著鋤頭很快把一些剛長出來的雜草清理幹淨。
旁邊就是鬆樹林,不想回家的她索性進了鬆樹林,打算靠著樹歇息一下,好好思考思考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人生,以及後續要怎麽破。
正發呆時,路邊走過來好幾個人,透過樹林,陳明珠發現是吳教授他們。
她不由站了起來,吳教授也看見了她,笑著說:“小同誌,又見麵了,你在這裏做什麽?”
“剛鋤完草。”
“不錯呀,真是勤勞的小同誌。”
帶路的是村支書和兩個村幹部,他們沒說什麽話,隻是看起來好像要去幹件大事。陳明珠好奇心上來,想跟著去看看他們要幹什麽。
“小鬼,你要跟過來挖寶藏嗎?”陸淮安笑著看向她,問道。
陳明珠:“……”
小鬼?難道陸知青以前就是這樣叫原主的?
經他提醒,吳冬教授反而想起了什麽,看著陳明珠手裏的鋤頭,說道:“有把鋤頭也好,萬一等下用得著。”
“……”
所以,他們是真的去挖寶藏啊?
陳明珠決定跟他們去看看熱鬧。
*
穿過鬆樹林,又爬了一會兒山,在一個半山腰處的開闊地,陸淮安說:“就在這裏,當時我跟著上山幹活,在這裏發現的,地方誌上記載,崇山縣境內有一座很出名的佛寺,叫金光寺,據傳是高陽公主府出資修建的。”
村支書陳啟元道:“是有可能,聽村裏老人講,寺前麵這一塊平地,以前還有圍牆,後來漸漸就倒塌了,寺裏的木料、磚石也不見了,大概就還剩下一些地基沒有被搬走。”
吳冬點著頭,帶著極專業的目光這兒走走,那兒看看,還拿過了陳明珠的鋤頭,理了理雜草。
陳明珠怔住,原來,他們這一隊人馬是來考古的啊?
她礙於自己隻是個小丫頭,沒有怎麽說話,隻是逮了個機會,問陸淮安:“那個,你們是考古隊的嗎?”
“七八年沒見,你是越大越沒禮貌啊?不會叫哥哥了?”
“……”
陳明珠隻好改口,問道:“淮安哥,你們是考古隊的?”
“不是。”他否認。
“那你們現在不是在考古?”
“我讀建築係,不是考古係。最近跟著老師在你們豐陽市郊區進行野外古建築課題考察,忽然想起了以前在這裏插隊時的發現,就讓老師順便過來看看,看看是不是有價值。”
“哦。”
讀建築的……古建築……陸淮安……陳明珠……
???
仿佛醍醐灌頂,陳明珠在這一瞬間醒過了神。
她想起來了!
她穿進了一本年代文裏。
某天隨便掃文時,她點錯了一本年代文,由於恰巧小保姆與自己同名,所以她胡亂刷了幾章,大概知道一點故事情節走向。
這本年代文的男主就是麵前的陸淮安,他讀建築係,女主會跳舞,兩個人在文工團家屬院長大。後來文工團撤編,改製歌舞團,女主就在歌舞團跳舞,男主留在大學任教,兩個人的感情拉扯過一段時間。
而原主是陸淮安介紹去家屬院照顧一位老人的小保姆。小保姆對男主更多的是心存感激,但二人身份地位,文化水平差別都很大,也不敢多作妄想。
女主角是個現代意義上的白富美,人設是個作精,喜歡整個家屬院的同齡男孩子都圍著自己打轉。
他們具體是怎麽戀愛的,陳明珠沒有怎麽看。
但是看評論,好像是故事後期男主的人設崩了,開頭很蘇很拽的男主突然降智,讓會賺錢的大款男二上位,發動鈔能力,和女主在一起了……
小保姆蠻慘的,照顧的老人心髒病突發去世後,她無依無靠,跟了一個賣煎餅的老鄉,生了幾個娃,經常被男人打罵,後續沒交代她怎麽樣了。
……
所以,她現在是那個還沒進城的小保姆?!
陳明珠皺起了眉,怎麽就穿進了這本書裏,還穿成了一個這樣命苦的角色?!
情不自禁想撫額。
正發愁時,吳冬教授說:“啊不錯不錯,一挖就挖到了寶。”
這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陳明珠也跟著過去看了看。
嚴格地說不算挖,那兩個石墩子一直就擺在那兒,上山幹活的人還喜歡坐在上麵歇息。
隻是專業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石墩子的門道。
“這是礎石啊!建設你來看看這蓮花紋,拿卷尺量量,看來這寺廟的規格還不小”
“……”
陳明珠不大懂古建築方麵的知識,也不想給他們添亂,便在一旁安靜不語地看他們做事。他們幾人都很興奮,又是測量,又是拓印,推測這座寺廟確實可能是唐代的,距今一千多年了,有發掘的價值……
這麽牛的麽?可惜現在隻剩下遺址了吧。
他們在認真且專業地進行相關勘測、討論,陳明珠安靜地在一邊。陸淮安看了看她,友好地說:“我們可能還要一會兒,要不你先回去,我們到時候把工具歸還給你們。”
想想回去也很沒勁,陳明珠搖了搖頭:“我不想回去。”
麵前的人幹淨帥氣,表情也很溫和,他聽後笑了笑:“那你在樹下待著也成。”
*
後來,陳明珠回到院子裏,李迎春母女在廚房做飯。她回了自己的小屋,歇了會兒。
一時半會兒,她都想不明白怎麽會這樣,又覺得頭有些發脹。
可是都已經穿進來了,隻好先走一步看一步。
吃過午飯,陳明珠不想待家裏,就去村裏走了走,最後看見村頭槐樹下聚集了一堆人打撲克、聊天扯淡,便百無聊賴地湊過去看了看。
聽見村民談論陸知青的事,有個婦女還笑容燦爛地說:“當年我就覺得陸知青長得最好看,幹淨又英俊。”
“是啊,英俊小夥,現在在讀大學,將來前途一片光明。”
……
可見,帥哥是人類共同花癡的財產,不分時空與年代。
陳明珠心中正發笑,被陳紅珠叫住。
“明珠,快點回家。”
“幹嗎?”
“城裏人找你。”
“找我做什麽?”
“我哪知道。”
“……”
作者有話說:
《八零之胡同寵妻日常》求收,文案:
本書又名《奶奶重生回來救我了》
訂親前一晚,喬湘湘奶奶突然態度強硬地把她的好事攪黃了。
喬湘湘很不理解,對象怎麽說也是吃國家糧的,家境很好。她這個後媽生的苦命孩子算攀了高枝。
奶奶卻說:“那個男人嫁不得,你嫁過去,早晚被欺負死,改嫁給他的拜把子兄弟,他會疼媳婦 。”
喬湘湘快哭了:那個拜把子兄弟,簡直就是個二流子啊,禍害了多少人,這要怎麽嫁。
*
孟旭光一向被人當成二流子,無所謂,習慣了。這天在工地搬磚,有人來做媒。
“嗯?有媳婦送上門,我要不要娶?”
“不娶,除非她是胡同裏最漂亮的姑娘喬湘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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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胡同裏的孟旭光,成了最疼媳婦的模範丈夫,胡同裏打扮最漂亮的是喬湘湘,起得最晚的是她,兜裏總有錢的還是她……
喬湘湘把無人贍養的奶奶接過來,日子越過越紅火。
90年代,胡同拆遷了,開發樓盤的老板,叫孟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