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在哥譚生活的第一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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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的兄弟們毫不掩飾地在他的隱藏耳機裏發出大聲的嘲笑。

布魯斯嚴肅地製止了他們,並提取出一個關鍵信息:“他不熟悉韋恩企業。介於提姆擔任總裁時媒體的廣泛報道,可以認為他至少不熟悉哥譚的新聞。”

提姆補上現場得到的信息:“身高應該在179至182之間,年齡大概20歲,一個人解決了頂層的22個綁匪,包括稻草人。衣著顯然是扒了外麵一個綁匪的。他裹得很嚴實,其他暫且看不出來。”

耳機裏頓時鴉雀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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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至少目前看來,雖然他不願意表露身份,但對我們抱有善意。——你們不用過來了。”

布魯斯不讚同:“他隻是在乎韋恩企業的總裁,當他認為你不是的時候,毫不留情地把你留在了這裏。”

提姆笑道:“他已經解決了所有綁匪,這裏沒什麽不安全的,先去找關鍵人質也沒什麽不對的。”

布魯斯點評道:“沒有接受過訓練,也沒有經驗。他至少應該給你解開繩子。”

提姆聳聳肩:“放心,他一會兒就會回來了。當他發現這一層沒有第二個人質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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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義歸一路挪出裏間,試圖摸出身上的尋蹤符。但是除非他把現在這身拆掉,否則絕無可能拿出任何東西。

他開始思考到底為什麽要把自己裹成這個樣子。

其實一開始隻是為了遮掩身體特征,順便達成“雖然總裁記不住我,但我依然讓他印象深刻”這個的目的,以小小報複一下安妮的“見色忘友”。

可現在情況已經變了。

但想想剛剛裹窗簾所花費的時間,範義歸一時竟壓根不想再拆它。

反正現在頂層的犯罪分子已經全部倒地,他可以先試試通過聲音找人。

於是他邊喊“布魯斯·韋恩先生”,邊小碎步挪移,把頂層轉了一圈。

毫無應答。

隻吸引了聽到聲音上樓查看的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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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義歸很驚訝:“樓下的人呢?”

安妮更驚訝:“你怎麽回事?”

兩人安靜一秒,同時回答。

安妮:“都被你的小玩意兒搞暈啦!確定沒問題我才上來的。”

範義歸:“這不是按照約定遮掩身份嗎?”

現場又一次安靜。

安妮艱難開口:“其實,也沒必要到這種程度。”

範義歸還想再問樓下情況,安妮已經迫不及待問他:“韋恩先生也在嗎?”

範義歸隻好先回答:“我解決綁匪後,一直沒找到他們究竟把韋恩先生綁在哪裏,隻找到了一個孩子。”

安妮疑惑地看向他身後:“那孩子呢?”

樓梯口,第三次陷入了異常的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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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果然很快就回來了。

提姆的判斷是對的。

門外隱約傳來巨大的動靜,提姆探頭看去,就看見剛剛那人就像一顆真正的球一樣,劇烈翻滾著,伴隨著“啊啊啊”的大叫,一路火花帶閃電般向這邊衝來!

眼看就要撞上裏間的門,大球一路碾過地上昏迷的綁匪一、二、三,成功減速,終於在門口堪堪停住。

……就是這個回來的方式和他想的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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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球後麵探出一個腦袋。

安妮驚叫一聲“德雷克先生!”便急忙跑來給提姆鬆綁。

提姆微笑著向她道謝,聽見她帶著哭腔說:“抱歉,我沒告訴他您是總裁,他一直以為總裁是布魯斯·韋恩先生。”

倒也不必重複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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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義歸生無可戀地躺在窗簾大球中間。

人生第一次見義勇為就搞出這檔子烏龍。

細數他來這兒的短短24小時搞出的烏龍……

範義歸覺得自己可能是和哥譚這個城市犯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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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安妮和提姆過來要幫他拆掉窗簾球時,這份尷尬達到了巔峰。

想想吧,他當著總裁的麵把他和他爸認錯了,然後他把總裁丟在一邊甚至沒有鬆綁,最重要的是,他現在身上還裹著總裁辦公室的窗簾。

範義歸堅決反對,不想以真麵目麵對這個社死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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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驚訝地說:“但是我們今天過來就是為了讓你和總裁簽協議的啊?”

範義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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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麽還記得這件事!

不能由秘書轉交這份簽字協議嗎!

提姆含笑上前一步:“如果你喜歡我的窗簾,我可以贈送你一套一模一樣的,以表達我對你伸出援手的感謝。”

範義歸:……

嗚嗚嗚嗚!這是報複,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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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猶豫就會敗北。

謹記,有時候即使沉沒成本很高,也得該放棄時就放棄。

感謝辰光的營養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