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幼年期 序章

台版轉自輕之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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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是懸崖。要往前踏出一步狠狠摔向地麵,

或者想裹足不前繼續承受辱罵,都是你的自由。」

——Idonotwanttowork,whateveritmaybesaidbywhom.

著:魯迪烏斯·格雷拉特

譯:金恩·RF·馬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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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現年三十四歲,居所不定也沒有職業。

是個體型略胖,其貌不揚,正在對人生感到後悔的好人。

在短短三小時前,我還沒有居無定所,隻是個足不出戶的資深尼特族。

然而當我回過神時,才發現父母已經過世。

一直窩在家裏的我別說喪禮,甚至連親族會議都沒有參加。

結果,我就被幹脆地趕出了家門。

像我這種把敲牆咚和敲地板咚運用自如,在家擺出旁若無人態度的家夥,沒有人會站在我這邊。

葬禮當天,我正在房間裏邊下腰邊自○時,兄弟姊妹突然闖了進來,把通告斷絕親屬關係的文件甩到我麵前。

當作沒看到後,比生命更重要的電腦就被弟弟用木製球棒砸爛。

雖然陷入半瘋狂狀態的我試著想抵抗,但哥哥擁有空手道的段位資格,被痛扁的人反而是我。

我不顧形象地痛哭懇求他們不要把事情鬧大,卻兩手空空地被趕出家門,全身上下隻剩目前這身衣服。

按著隱隱作痛的側腹(肋骨大概斷了),我垂頭喪氣地走在街上。

兄弟們在我離開家門時的痛罵怒吼還在耳邊回響。

那是些不堪入耳的粗話。

我的內心已經徹底粉碎。

我到底做了什麽?

隻是蹺掉父母的喪禮,拿沒打碼的蘿莉圖片打○槍而已啊……

接下來該怎麽辦?

不,我其實很清楚。

要弄個打工或正職,找個地方住,然後買東西吃。

可是要怎麽做?

我不知道談如何找工作。

不,其實我大概知道隻要去就業服務處就可以了。

但是,十年以上的家裏蹲生活可不是蓋的,我怎麽可能知道就業服務處在哪裏?而且我還聽說過即使前往就業服務處,那裏也隻會幫忙介紹工作機會。

所以得自己拿著履曆前往服務處介紹的地方,然後參加麵試。要我穿著這身到處都是汙漬,還沾著鮮血與汗水的肮髒運動服去麵試?

怎麽可能會被錄取。要是我,絕對不會雇用外表這麽瘋狂的家夥。或辯會產生共鳴,但絕對不會雇用對方。

而且基本上,我連履曆表要去哪裏買都不知道。

文具店嗎?還是便利商店?

或許用走的就可以找到便利商店,但我身上沒錢。

就算,假設這些都能解決。

倘若我運氣很好從金融機構或哪裏成功借到錢,換一套新衣服,也買到履曆表和文具。

但我聽說過,要是沒有地址就無法完成履曆。

死路。來到這一步,我自覺到自己的人生已經徹底走投無路。

「……唉。」

下雨了。

夏季已經結束,現在是開始會感到寒冷的時期。冰冷的雨水輕易浸透這身穿了好幾年的運動服,毫不留情地奪走我的體溫。

「……要是能從頭來過……」

這句話不禁脫口而出。

我也不是打從一出生就是個人渣。

當年,我以三男的身分出生於一個還算富裕的家庭。有兩個哥哥一個姊姊和一個弟弟,是五兄弟裏的老四。小學時期,是在「小小年紀卻如此聰明」的稱讚聲中成長。雖然對念書並不在行,不過是個很會玩遊戲也擅長運動,容易得意忘形的家夥。同時還是班上的中心人物。

國中時代進入電腦社,參考雜誌後,存下零用錢自己組了台電腦。對電腦一竅不通的家人也因此特別佩服我。

人生走偏路的時間是高中……不,是從國中三年級開始。由於我太沉迷於電腦,所以疏忽了課業。現在回想起來,或許這就是最初的轉捩點。

我那時認定,學校課業在將來並非必要也派不上用場。

結果,下場是隻能就讀在傳聞中是本縣最爛的超級笨蛋高中。

即使如此,我依舊覺得自己很行。

認為隻要肯做就能成功的自己和其他笨蛋的水準根本不同,我真的這麽想。

我到現在還記得當初發生的事情。

那時候我正在福利社排隊買午餐,卻有個家夥突然插隊。

於是我擺出有正義感的男子漢態度指責對方。這是因為我當時擁有充滿奇妙自尊心和中二病傾向的個性,才會做出這種魯莽行動。

然而,很不幸對方是學長,而且還是這間學校裏數一數二的危險人物。

結果我被那些家夥揍得鼻青臉腫,扒光全身衣服綁在校門口。

還被拍了許多照片,他們抱著半好玩的心情隨手傳給了全校學生。

我一瞬間就落入最底層的階級,還被取了**男這外號遭人取笑。

一個月都不肯上學後成了長期曠課的家裏蹲。父親和哥哥看到這樣的我,隻講了些要拿出勇氣或是要加油之類的不負責任發言,我全都當作耳邊風。

我沒有錯。

在那種狀況下,有哪個人還能去上學?

無論是誰落入那種狀況,都無法繼續去學校。當然不可能。

所以,不管哪個人對我說什麽,我都堅持縮在家裏。

我認為所有認識我的同儕都看著那些照片嘲笑我。

就算沒有出門,隻要有電腦和網路,要耗掉多少時間都不成問題。受到網路的影響,我對各種領域產生興趣,也嚐試了很多事情。例如組裝塑膠模型、自己幫人物模型上漆,或是寫部落格等等。母親就像是要支持我,隻要我開口,多少錢她都願意給。

然而,沒有任何一項有撐過一年。

隻要看到比自己厲害的人,我就會失去幹勁。

看在旁人眼裏,應該會覺得我隻是在玩樂。可是孤身被時間拋下,躲進昏暗殼中封閉不出的我沒有其他能做的事情。

不,現在回想起來,那隻不過是藉口。

宣稱要成為漫畫家而開始在網路上連載拙劣的漫畫,或是立誌要成為輕小說作家而試著投稿的做法還好得多吧?

有很多人處於和我類似的境遇卻選擇那樣做。

我之前都瞧不起那樣的人。

我帶著鄙視觀看他們的創作,以自許為評論家的態度做出「比大便還爛」之類的批判。

明明自己什麽都沒做……

真想回到過去。

如果可以的話,想回到最美好的小學或是國中時代。不,回到一兩年前也行,隻要有一點時間,我應該能得出什麽成果。因為每一件事我都是半途而廢,所以每一件事都可以從中間再開始。

隻消拿出真本事,縱使無法成為一流,說不定也能成為還算有水準的專業人士。

「……」

為什麽至今為止我都這樣一事無成呢?

明明有時間。雖說我在那段期間內一直都窩在房裏沒出門,但坐在電腦前麵應該還是能著手很多事情。即使無窪成為頂尖高手,起碼應該有很多機會可以在某條路上成為中堅分子好好努力。

無論是漫畫也好,小說也罷;或是電玩、寫程式等等……隻要認真從事某方麵,應該就能夠留下什麽成果。至於成果能不能轉化成金錢就先姑且不論……

不,還是算了。不會有用。

我沒能好好努力。就算回到過去,也一定會在類似的問題上跌倒,在類似的地方停下腳步。因為我無法克服正常人應該能在無意識狀況下跨越的障礙,現在才會在這裏。

「嗯?」

我突然在激烈的雨勢中聽到好像有人在爭吵的聲音。

是吵架嗎?

真討厭,我不想和這種事情有牽扯。雖然這樣想,腳卻直直走往聲音的來向。

「——所以說,是你——」

「你才——」

最後發現像是情侶在吵架的三名高中生。

兩男一女,穿著現在少見的立領學生製服和水手服。

看來吵得正厲害,其中比較高的少年和少女在爭執著些什麽,而另一名少年介入其中希望他們能夠冷靜,但正在氣頭上的兩人根本沒聽進去。

(嗯,我也曾經碰上那種情況呢。)

目睹這一幕讓我回想起往事。

我在國中時期也有個可愛的童年玩伴。雖然用「可愛」形容,但在班上大概算是第四、第五名。由於加入田徑社因此頭發剪得非常短,走在路上和十個人擦身而過會有兩、三個人回頭——大概是這種水準的容貌。不過呢,對於迷上某個動畫作品,堅持田徑社成員就該綁馬尾的我來說,她充其量隻是個醜女。

然而,因為家離得近,小學和國中也經常分到同一班,所以上國中之後兩人還是曾多次一起回家。有很多機會可以聊天,也曾經拌過嘴。還真是可惜。如果是現在的我,光是國中生、童年玩伴、田徑社這幾個名詞就夠我射個三次。

順便說一下,根據傳言,那個童年玩伴似乎在七年前結婚了。

所謂的傳言,其實是兄弟們在起居室裏的談話內容。

我們之間的關係絕對不算差,因為彼此從小認識,講起話來也沒有什麽顧慮。

雖然我想她那時對我並非特別有好感,不過如果我有更加用功或是同樣加入田徑社靠推薦入學和她進入同一間高中,說不定已經豎了什麽旗。要是認真告白,搞不好還能跟她交往。

然後,就能跟眼前這些人一樣在回家的路上吵架。倘若順利,放學後還能在空無一人的教室裏做些色色的事情。

哈!這是哪來的十八禁遊戲?

(這樣二想,這些家夥真的是些現充呢。給我爆炸吧……嗯?)

我在這瞬間突然注意到。

有一輛卡車正以高速衝向那三個人。

而且,卡車司機還趴在方向盤上。

是疲勞駕駛。

那三人還沒發現。

「危……危……危險啊……」

情急之下我張口大叫,然而我的聲帶已經有十年以上不曾好好講話,還因為肋骨的疼痛和冰冷的雨水而縮得更緊,所以隻能很沒出息地擠出顫抖的聲音,這聲音在雨聲掩蓋下根本沒傳出去。

我心想自己得去救他們。同時,也覺得何必做那種事情。

然而我產生一個直覺,那就是如果沒去救他們,五分鍾後自己一定會後悔。要是看到他們三人被那輛以驚人遠度衝過來的卡車輾過成了血肉饃糊的屍體,我肯定會後悔。

後悔自己要是有行動就好了。

所以我得去救他們。

雖然自己大概很快就會死在這附近的路旁,但至少在那瞬間,我希望能獲得一點滿足感。

我不想直到最後那瞬間都還在後悔。

——我連滾帶跑地衝了過去。

十幾年以上都沒好好動過的腿根本不聽使喚,出生至今我第一次覺得早知道該多做點運動;折斷的肋骨傳來劇烈疼痛試圖阻止我的腳步,出生至今我第一次覺得旱知道該多攝取一些鈣質。

好痛,痛到我沒辦法確實往前跑。

但是我還是邁開腳步,邁開腳步。

成功跑向他們。

剛剛在吵架的那個少年察覺卡車逼近,把少女抱進懷裏。另一名少年因為背對著卡車,所以還渾然不覺,反而因為同伴突然做出這種行為而愣住。我毫不猶豫地抓住那個沒注意到卡車的少年的領子,用盡渾身力氣把他往後拉。在我的動作下,少年摔離卡車的前進路線。

好,還有兩人。

剛產生這想法,我就發現卡車已經近在眼前。原本我打算從安全的位置伸出手把他們拉開,然而一旦把人往後拉,自己就會因為反作用力而往前移動。

這是理所當然的結果,就算我的體重超過一百公斤也不會有什麽影響。因為全力奔跑而發軟的雙腳毫無抵抗力地往前踏。

被卡車撞到的那瞬間,我覺得背後好像有什麽亮了一下。

那就是傳說中的走馬燈嗎?因為時間太短我根本沒弄清楚,實在太快了。

這意思是我的人生內容就是如此單薄?

被重量是自己體重五十倍以上的卡車撞飛後,我的身體撞上混凝土牆。

「嘎哈……!」

肺裏的空氣瞬間被擠了出來,剛剛才以全力奔跑過的肺部因為缺乏氧氣而**。

也無法發出聲音。但是,我還沒有死。多虧有長年累積的大量脂肪而保住一命……

才剛這樣想,卡車又再度逼近。

最後我就夾在卡車跟混凝土牆之間,像顆番茄般被壓爛並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