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有些刺眼

池霆從來不是個寬厚大度,會體諒他人的人。

不管外表看起來再文質彬彬,謙遜守禮,他的眼神永遠淡漠而危險,眼底是藏不住的內斂精光。

他滿心滿腹隻有陰險的算計,這世界上除了宋昀,可能沒有任何人能得到他片刻憐惜。

曾經,商初時以為,自己能走進池霆心底,可惜用錯了方法,反而把池霆推得越來越遠。

明知道池霆是怎樣的一個人,可商初時知道,他始終無法割舍掉對池霆的感情。

不管多努力去無視,他都騙不了自己。

相比起商初時的複雜心緒,池霆來得更簡單直白。

望著一盤整齊的蘋果肉,池霆不緊不慢地說,“商少現在過得這麽清貧,連果皮都要吃?”

他覺得商初時這個行為真的很刺眼,如果窮苦得連蘋果皮都舍不得扔掉,那幹嘛要專程切下來?

是故意裝給別人看,博取同情嗎?

商初時端著果盤,不自主地捏捏鼻子,嘿嘿傻笑一番,“你來了。”

真是丟臉,他好像,總是在池霆麵前露出最狼狽不堪的一麵。

雖然在家裏,他也常背著孩子們吃果皮,那會並不覺得有什麽不對。

可是現在,被昔日他最喜歡的男人拆穿,還堂而皇之地擺到台麵上來,商初時臉都紅透了。

他的局促,小氣,吝嗇,乃至於捉襟見肘,早已徹底暴露在池霆眼前。

他以為池霆會繼續口出惡言羞辱他,以報昔日被折辱的大仇,然而,池霆似乎沒他想的這麽小心眼。

“以前飛天娛樂的薪酬不算高,但也不至於,讓商少過得這麽辛酸?”

池霆想不通,手腳完好,沒有智力缺陷的商初時,為什麽會把自己搞成這樣?

即便是在帝都這種的大都市,一個大男人要養活自己至少不難,況且商初時年紀輕輕,在盛世娛樂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周末還繼續打零工賺錢,應該不是懶惰導致的。

他的窮困潦倒,讓池霆這樣的精英實在無法用理論來解釋。

商初時尷尬得要命,手藏在被窩裏,不斷摩挲左手無名指的腫大關節。

他怎麽找得到不錯的工作呢?

一個身無分文,一隻眼睛瞎掉,還挺著肚子的怪異男人,連一份掃大街的工作都不敢做。

左手指骨被踩斷的那段時期,他沒錢醫治,等待自動痊愈,五根手指腫痛不堪,整隻手連動一下都疼。

別說是找份技術性的工作,哪怕日常起居都尤為艱難。

好不容易捱到小家夥們出世,偏偏又是雙胞胎,讓商初時帶著孩子上班的願望落空。

哪怕是當個洗碗工,他都沒辦法在照顧兩個孩子的同時,兼顧洗碗。

那段時間,通常是他白天帶孩子,晚上等甄樂天母子有空,幫他照看,他出去找廉價的夜班,或者等周末和節假日。

他沒有學曆,沒有技術,最簡單的體力活是幫水站送水,騎著三輪車穿梭於各大老式公寓,幫行動不便的老人們,把一桶桶水扛到六樓七樓。

每送一桶水,臨時工的提成是1.5塊,為了多賺錢,他不顧產後虛弱的身體,咬牙堅持,每天送一百桶,賺來150塊。

落下一身病根,卻連孩子們的奶粉錢,尿不濕錢都賺不回來。

如果不是甄樂天媽媽在金錢方麵多多支持,商初時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

每一筆賬,商初時都記著的,想等手頭寬裕一點就還,可是如今依舊拮據,窮得沒臉見人。

活到這地步,商初時自己都覺得丟人。

作為曾經的豪門闊少,他本應該有更光明的未來,但凡有個好點的學曆,也不至於過得這麽辛苦。

可是, 那會哪想得到這些呢?

他一直是商家的寶貝大少爺,就算以後他不工作,不賺一分錢,商家留給他的金山銀山也足夠揮霍幾輩子。

可他隻知道圍著池霆轉,並順利讓自己在大學畢業之前,被商家掃地出門,想提升學曆都沒了機會。

開局一副好牌,被商初時打成這樣,可見他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人才。

商初時長久的沉默,以及自嘲的表情,讓池霆越發不耐。

他向來是個喜怒不形於色的人,再悲再喜,情緒深埋於心底,絕不讓任何人看出端倪。

在所有人眼中,他都是溫潤成熟,矜貴優雅的,唯獨商初時,能讓他瞬間變得煩悶,連假象都維持不住。

池霆忍了又忍,才把臉上慍怒的表情轉換為平靜無波,恢複一貫的沉穩優雅。

他高高在上地看著商初時,問,“商少很缺錢?”

商初時抬頭,眨眨眼,“除了您這樣的頂級富豪,我相信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缺錢的。”

缺錢有各種級別,商初時的級別很不幸地排得最高。

池霆嘴角微勾,“那麽,我來聘請商少為我做事,怎麽樣?”

商初時想也不想地拒絕,“池董就別玩我了,我隻有一條命,經不起折騰。”

他真的玩不起,以前是一個人,可現在是三個人。

他把兩個孩子帶到世界上來了,怎麽也得對他們負責。

他態度堅決,池霆反正也是隨口說說,沒再繼續勸。

吊瓶裏的藥水有安眠成分,沒多久,商初時就歪著腦袋昏睡過去。

他靠在枕墊上,一張臉格外蒼白瘦削,憂鬱而悲哀。

池霆也沒離開,一直坐在椅子上,目不轉睛地看著他。

商初時原本是個漂亮的人,這一點,池霆少年時期第一次看到商初時,就明白過來。

養尊處優的小少爺有長白皙幹淨的麵孔,沒有普通人糾結的毛孔和痘痘問題,比女孩子的皮膚還細膩光滑。

因為這,讓少年池霆差點把商初時當女孩子。

他猶記得那個冬天,母親去世,私生子進門後,他被池家掃地出門,隻能帶著表弟宋昀,去南市投靠商老爺子。

他按響門鈴,忐忑不安地等待,來開門的,就是商初時。

白絨絨的毛衣領口遮住商初時的下半張臉,隻露出高挺的鼻梁和清秀漂亮的眉眼。

那雙眼睛尤其好看,清澈光亮,像清晨林間,奔跑於朝霧之中的小鹿,令人一眼沉淪。

可惜,開口暴露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