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疑點
第十三章 疑點
王茜開車帶著他到一看起來挺有特色的飯館,點了一份這的招牌菜幹鍋牛蛙,再要了幾分小菜和一份南瓜餅。
王茜邊吃邊道:“這裏的牛蛙挺不錯,你可得多吃點補補身體。”
“嗯,謝謝。”馬國才夾了個蛙腿,嚐了一下,味道的確不錯,微辣無腥味,吃到嘴裏嫩滑爽口。
“對了,聽紫依說,你們兩在談戀愛?”王茜吞下嘴裏的美食,舔舔紅唇,雙眼盯著他問道。
馬國才忙搖頭矢口否認道:“沒有啊!是唐姐拿我當擋箭牌而已。”
“哦?”王茜眨眨眼睛,盯著他笑問道:“老實交代,你對紫依有沒有什麽想法?”
“這個……”馬國才一時還真不好說,說沒想法估計是人都不會信,除非不是男人。但說有想法吧,他的確又沒什麽想法,因為他覺得他們之間差距大。
想了想,還是實話實說道:“唐姐這麽漂亮,說實話,沒有男人可以不動心。但是,我跟她之間差距大,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沒什麽想法了,還是老實的做擋箭牌這份有前途的工作比較好。”
“哦,嗬嗬!“王茜邊笑邊道:“你這話我倒相信你說的是實話。”接著,給他夾了份牛蛙道:“來,吃東西,多吃點,今天都了半天了。我可不想我的手下心裏埋汰我。”
“哪裏哪裏,茜姐你客氣了,你也多吃點。”馬國才忙捧著碗接住牛蛙道。
“嗬嗬!”王茜看著桌上的美食,搖頭笑道:“我可不敢多吃,要吃多了,又得去紫依那鍛煉好一陣了。”
馬國才上下打量了下對麵的王茜,道:“沒有吧,我看你身材挺好的呀,這都還要減肥啊,那你讓那些瘦們還怎麽活!”
王茜被他這麽一誇,略有得瑟的嘻嘻笑道:“小家夥,你還真會說話呢。”
“嗬嗬!”馬國才倒不是故意誇獎她,去年教她遊泳的時候,她那身材,他可是輕言目睹過的,現在已經是夏天,也就一件T恤,看得清清楚楚,身材依舊沒變。
吃了一會,王茜手機響了。王茜拿起手機後瞅了他一眼,才接通道:“喂,紫依啊!”
“嗯……想越我吃飯啊,不好意思,我現在正和你男朋友吃著飯呢!……..嘻嘻,當然真的,不信我讓他接電話!”
王茜拿著電話對著他,示意他說話。馬國才隻得無奈的喊了聲:“喂!唐姐。”
王茜見他開口後就收回了電話,嘻嘻笑道:“聽到沒,我們在約會喲,你吃醋了沒!…….好啦好啦,等會見麵了再說…….知道了,那等會見,拜拜。”
馬國才雖然不想去偷聽別人講話,但是就這麽點距離,王茜也沒避開他的意思,電話那頭雖然聽不清楚,但是王茜說的話可一字不落的被他聽到了。聽著這話語,怎麽聽怎麽覺得好像他在外麵背著女朋友,在和她的閨蜜約會似的。一頭冷汗!全是假相。
王茜掛了電話後似笑非笑的看這他,看得他都覺得不好意思起來,隻得猛吃東西來掩飾。她才嘻嘻笑道:“剛才是在和紫依開玩笑,一些話別往心裏去。”
馬國才也知道是玩笑話,那能往心裏去啊,趕緊點頭。
兩人邊吃邊聊了會,王茜倒是沒吃多少,大部分,都被馬國才一個人了。
飯後已經是下午6點多了,王茜本來提議送他回去的,但他想也沒多遠,再說也還早,就謝絕了她的好意,兩人在飯店門口就直接分開了。
馬國才閑逛在上還沒走多遠,就接到了唐紫依的電話。
“喂!唐姐。”
“嗯,最近工作怎麽樣?”電話那頭唐紫依問道。
馬國才道:“還好,茜姐挺照顧我的,這還得謝謝你給我介紹工作!”
唐紫依輕哼了聲,道:“謝我?那怎麽最近也不見你跟我聯係。”
“呃!剛工作,這個有多東西不懂,所以比較忙,對不起啊,真不好意思,一時忘了!”馬國才一頭冷汗,趕緊道歉道。見那頭不說話,也不吭聲,也不知道是生氣了還是怎麽了,隻得繼續道:“等我拿到第一個月的工資以後,一定請你吃飯,好好感謝下你。”
也不知道唐紫依是懶得跟他計較還是怎麽地,道:“明天下班後來我家吃飯,我媽最近又開始煩了。”
“好的好的,一定來。”
哎,這都什麽事。掛了電話,馬國才也沒什麽心情閑逛了,一想到明天又要見唐紫依她母親,看她臉色,心裏隻能歎氣,他能理解唐母的心思,所以也隻能無奈的去麵對。
………….
次日上午9點上班後,王茜直接帶他去了沙市附近的一個星陽鎮。這裏,就是徐強居住的地方,**人案也是在這個小鎮生的。
當時死者據說還是小鎮之花,引起了周邊很大的轟動。
王茜來這裏,是為了當年一些情況的。而馬國才則負責在旁邊記錄一些信息。
徐強的作案動機,定性為臨時起意,全過程是徐強晚上見嚴麗在外出,遂生歹念,於是趁妻不在家、孩熟睡,尾隨嚴麗,將其砸暈後實施**,而後在嚴娟醒來呼救時,因怕事情敗露而將其滅口。
馬國才通過對周圍人群對徐強當年的一些評價,還有其家人的敘述中,也覺得,這應該不是徐強做的。你說一個人,看到美女起了色心,身邊有老婆,還出去對其**,本身就不合乎情理。誰都知道**犯法,一點點色心而已,你以為徐強還是毛頭小夥啊,一時衝動幹這樣的事,吃飽了撐著。別人都四十來歲了,家裏就有現成的,何必去外麵。再說有老婆有孩,有家室的人,很難做出這麽衝動的事情來,又不是老婆不在身邊。
現在除了案件中的一些,可以幫助徐強外,除非能直接找到殺人。案卷上說,殺人用的是磚頭和電線,現在都還沒找到。馬國才也過犯罪心理。從殺人凶器上來看,磚頭在這些小鎮上,是很容易找到的東西,至於電線,有可能是在案地點找到的,但更有可能是凶手自帶的。
畢竟**,對方肯定會反抗,犯罪分多半會些工具來限製受害人的人身自由。而這類作案工具,凶手一般不會帶在身邊,隻有兩種可能,要麽就當場遺棄,要不就帶走遺棄。
馬國才心想,這些東西,會不會還在犯罪現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