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一間被掛滿紗幔的房間裏, 點起了惶惶跳動的燭火,夜幕將光線收攏大半,隻留了室內一片淺淡暈黃。風吹銀鈴響, 細碎斷續, 沁著水聲, 讓人閉眼就能想起那一年的秦淮遊船,香味也是特調過的, 與西南綿延千萬裏的花海都不相同,而是甜膩廉價,像毒蛇的信子, 輕輕一點, 就使人頭腦發暈。

木轍坐在一張椅子上, 看著輕紗背後的妙齡女子, 如狐仙上挑的眉眼水波瀲灩,唇若染血,卻少了幾分當年的嫵媚。他癡態百出地看著他, 忽而又神情痛苦,透過眼前人,問著那數年前就已經香消玉殞的伶仃孤魂:“為何你沒有生出一個同你長得一模一樣的女兒?”

鳳小金沒有說話, 隻是漠然地閉起眼睛。他能聽到對方的腳步聲正在逐漸靠近,又在那裏停駐許久, 而後便有一隻蒼老如樹皮的手,撫上了自己的臉。

“為何你當初不等我,卻要跟著姓譚的那狗官走?”木轍繼續問, “她們甚至說你是自己給自己贖的身。”

他不明白, 既然她有錢,為何當初卻不肯跟自己離開秦淮。

鳳小金卻是明白的。一個青樓女子, 在同時麵對一個遭朝廷追捕的混混,以及一個風流倜儻的王城貴族子弟時,會做出何種選擇,其實並不難猜。

木轍困惑多年,隻是因為他不想承認而已,不想承認自己心目中冰清玉潔的神女,其實也同這世間絕大多數女人一樣,會在意男人的身份地位,不想承認她當初其實根本就沒有看中他,不想承認臆想中的情人離散,其實隻是一廂情願。說來可笑,最善於玩弄人心邪 教頭目,偏偏同樣受製於人心的弱點,逃避怯懦,對於一個最簡單的問題,這麽多年硬是苦思不得解,以至於將他自己生生逼成了一個瘋子。

鳳小金不覺得自己的娘是一個多壞的女人,也不覺得她是一個多好的女人,歸根結底,隻是一個庸庸碌碌的俗人。在年輕時遇到家世顯赫的俊俏公子,想賭一把,結果命苦,賭錯了,這一生也就毀了。

他已經記不清那所謂“爹”的長相了。八歲那年,自己殺了豆腐佬,帶著家中所有值錢的東西一路北上,曆經千辛萬苦,好不容易才在隆冬臘月抵達王城,那是一座大得驚人的城,街道寬闊得能並排行駛五輛馬車,每一棟房屋的屋脊上都有雕刻與彩繪,琉璃瓦在陽光直射下,燦爛得教人睜不開眼。

人也與小鎮上那些尖酸刻薄的鄰居不同,他們穿著風流,貴人們裹著厚厚的裘皮,看起來都高興得很。包子鋪的老板娘先發現了赤足站在雪地裏的小少年,她驚呼一聲,趕忙差夥計到後院找了身幹淨的舊衣,招手叫他:“孩子,別待在那裏了,快進來烤烤火。”

鳳小金被夥計拉進鋪子,擦洗之後換了衣服,老板娘又給他端來了包子與熱湯,問道:“你是來王城尋親的嗎?”

“是。”鳳小金捧著熱湯,看著外頭樹上掛著的紅綢,羨慕地問道,“嬸嬸,王城的年,每回都這麽熱鬧嗎?”

“這才臘月初九,還沒過年呐,掛紅綢是譚府有喜事,譚大人今天要納妾。”老板娘笑道,“等會我家小子要去討糖吃,你也一起去玩吧,對了,你的親戚姓甚名誰,住在哪裏?我看看能不能幫你。”

譚府,譚大人。鳳小金抬起頭問:“是正陽街的譚府嗎?哪個譚大人?”

“是正陽街的譚府,王城攏共也就那一個譚府。”老板娘道,“譚曉鍾譚大人,今日要納周府的三小姐進門。”

鳳小金的手指稍微錯了一下,包子裏甜蜜的花生紅糖餡兒流出來,溫熱地裹滿掌心,他問:“譚大人納妾,那他的妻子是誰?”

“是戶部李大人的女兒,當初他們成親時,可比今天熱鬧多了。”老板娘打開了話匣子,那得是十一二年前的事情,自己當初還沒嫁人呢,就站在街道旁邊,看著迎親的隊伍浩浩****一路走過長街。而策馬行於隊伍前的譚家公子,麵如冠玉笑如春風,隻這一眼,就成了王城不知多少少女的夢。

鳳小金心想,十一二年前。

那時候自己的娘正挺著肚子,或者正抱著自己,待在那間破舊的豆腐坊裏,日日癡癡看著北方。她以為他正在等她,以為她隻要能抵達王城,出現在他麵前,就還是能有情人終成眷屬。而造成眼下這種困局的,不是薄情人心,而是弄人造化。

她覺得那個男人是愛她的,所以經常會偷偷給兒子講那短短的相逢,講男人的許諾,講王城的繁華,以及隻存在於幻想中的“將來的好日子”。

“你爹會找我們的。”她說。

於是鳳小金也就相信了,自己的爹一定會去秦淮接娘親與自己,一旦發現人不在了,就會派出家丁,在各個角落瘋了一般地找,他也是抱著這樣的奢夢,一路咬牙行至王城的。

可在抵達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納妾,而且他還有妻,有子,有女。

鳳小金默不作聲地吃完包子,跟隨老板娘的兒子,一道去了譚府門口。穿著錦緞的管家笑容滿麵,正在給孩子們分糖,喜婆大聲喊著什麽“多子多福”的話,周圍吵鬧極了,吵得腦髓也開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蟻噬的劇痛裏,第一次見到了自己的爹,穿紅衣騎白馬,笑得那般開心,甚至連看都沒有看自己一眼,就興衝衝地前去接新婦。

所有箱子都裹著絲滑的紅綢,有些被風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們踩得一片髒汙,鳳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間,她沒有買過一塊新的布料。

“你這傻小子。”旁邊有個大嬸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譚大人娶親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麽?小心被管事的看見了又挨罵。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鳳小金透過遮住眼的水霧,看著那瀟灑騎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嬸有些後悔,放輕聲音道,“是我不該問,快別哭了,那你住在哪裏?”

鳳小金推開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認那個爹了,哪怕對方還有那麽一絲絲的可能,願意認自己。他也不願意將自己與娘親這八年來所受的苦難再複述一遍,用來換取那座豪宅官邸裏的人們或獵奇、或憐憫、或驚訝的廉價同情,更何況或許根本連同情也不會有,自己隻會像一條野狗一樣被趕出去。

那一卷滾落在地的紅綢,娘親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買得起。鳳小金一邊走,一邊入魔一般地想著,當自己在那座豆腐坊裏,正因為遺失一枚銅板而饑寒交迫、遭受虐待時,譚府裏的人正在做著什麽。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憤怒,而在焦躁與憤怒過後,又感覺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屍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揚揚的大雪之中,腳上不合適的鞋子掉了,也不覺得冷,直到後來一頭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為自己會死,但最後還是醒了過來,醒在了一座搖搖晃晃的馬車上,周圍是一圈酒氣衝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們甩了。”

他們聊著天,哈哈大笑,領頭的男人見鳳小金醒了,便將他拎了起來,又丟了一壺酒過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個無家可歸的,走吧,隨我去東邊討生活。”

鳳小金捧著酒壺灌了一口,將他自己嗆得直咳嗽。

他沒有問對方是誰,但光憑那一句“將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們是朝廷的敵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謂“爹”的敵人。

鳳小金說:“好。”

從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聞風喪膽的惡匪。

他曾經發誓要殺了譚家滿門,讓他們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親,因此發奮練功,終於在五年之後,等到了機會。

譚曉鍾奉旨押運賑災錢糧南下,雖說帶了整整一支軍隊,但依舊吃虧於地形,被匪幫衝得七零八落,慘叫聲回響在山間,血流成河。

鳳小金將長劍架在他的脖頸處。

譚曉鍾狼狽地趴在地上,或許是因為沾了滿臉汙泥的緣故,他看起來要比納妾那日蒼老上不少,生了皺紋,長了白發。他破口大罵,罵著匪徒的滅絕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著這批錢糧,他們就快餓死了,就快餓死了,那你們竟然連賑災的物資都要搶,混賬!暴徒!”

“餓死,是一件多麽稀罕的事嗎?”鳳小金居高臨下地看著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為饑寒交迫死了,她直到臨死前,還等著那個在花船上向他許諾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時候,譚大人你又在哪裏?”

譚曉鍾沒有聽出他話裏的意思,隻是費力地爬起來,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過得不易,方才四處籌措錢糧,你搶了這批東西,世間就會多出千千萬萬個婦人,也因為饑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糧食,讓我將他們運往災區。”

鳳小金道:“原來你根本就沒記住她。”

譚曉鍾道:“什麽?”

“我是說,這批東西,你要是有本事,就從我手裏搶回去。”鳳小金冷漠地丟下一句話,翻身上馬,揚長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個丟失了賑災物資的官員回去,將會麵對什麽,這比殺了對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譚曉鍾在背後繼續破口大罵。

風最後將所有的聲音都吹散了。

但譚曉鍾最後還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轍手裏。

死就死吧。

鳳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轍摩挲著他的臉,久久不願鬆手。他特意飲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間,入神地看著眼前癡戀一生的美人。他覺得自己並不蒼老,還是年輕的,有著蓬勃的生命力。

“你一點都不低賤。”木轍說,“很快,很快我就會讓你成為全天下最尊貴的女人。”

風穿過房間,吹得燭火將熄未熄。

牆上的影子越發顯得詭異起來。

烏蒙雲樂將燈罩放好,問:“你的傷,還要多久才能好?”

“不知道,巫醫與阿暢都說不準。”烏蒙雲悠皺著眉頭,“我覺得渾身的骨頭都酸痛了,最近寨子裏怎麽樣?”

“來了許多討厭的南洋人。”烏蒙雲樂道,“所有弟子都嚴陣以待,他們說大琰的軍隊或許馬上就要打過來了。”

烏蒙雲悠“嗤”了一聲:“他們怎麽可能安然無恙地穿過密林,那個苦宥呢,還是不肯理你嗎?”

“他願意同我說話。”烏蒙雲樂道,“這就夠了。”

“但是我聽阿暢那天說起,教主會用他去換回遺失的那批黃金。”

“我已經去問過教主了,他說苦宥不會被送走,會永遠留在我們白福教。”

“他不會答應娶你的,而且教主或許會殺了他。”

烏蒙雲樂捏了一下手帕:“可是教主知道我喜歡他,我不會讓他死的,我要他做我的丈夫。”

烏蒙雲悠懶得聽這少女囈語,扯過被子捂住頭:“你最好還是清醒一點,或者讓小叔叔給你講一講道理。”

“我已經大半天都沒見到他了。”烏蒙雲樂回頭看著窗外,“他好像是和教主待在一起。”

……

青鷂又送來了新的信函。

果然如梁戍所猜想的,對方將交換的地點選在了密林中的一處湖泊旁。

高林道:“將所有黃金珠寶都倒進湖水裏?”

“這一帶的瘴氣很濃重。”梁戍道,“我們的兵士隻有推著車快進快出,才能避免過多地吸入毒霧,對他們來說,的確有利。”

“他們選中此地,說明已經丈量過了湖泊的深度。”柳弦安道,“我們要按照他們說的去做嗎?”

“先將苦宥換回來,這批金銀他們短期內也無法消耗,我們隻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白福教鏟平,就並不會有過多的損失。”高林道,“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他們十有八九不會交回真正的苦宥。”

梁戍看向彎刀銀月族的眾人。

“王爺請盡管放心。”男子抱拳道,“我們會跟上他們,保證神鬼不覺。”

“那就一切按計劃行事。”梁戍吩咐程素月,“去將金銀裝車!”

高林也跟去幫忙,在心裏默念,苦宥得回來,但錢也千萬得一起回來,畢竟我家王爺可是連怎麽分都已經謀劃好了。他隨手拿起一個銀錠子,招呼手下人都加快速度,有個小兵溜過來問:“高副將,真要把這麽多銀子都送出去啊?”

“是啊。”高林深沉地拍拍他,“誰讓你們苦統領值錢呢。”

小兵:“……”

怎麽搞的,隱隱覺得高副將好像並不是很擔心?

眾人忙了整整一夜一天,終於將所有金銀都裝入車中,一路蜿蜒駛入了密林。梁戍親自帶隊,程素月尾隨押運,在霧將濃未濃的交界處,湖泊也隱隱出現在了視線的盡頭。

苦宥正被懸掛捆在一棵歪脖子老樹上,渾身是血,一動不動,在他的身體下方,就是那片幽靜的湖泊。

“驍王殿下,倒吧。”一名身穿紅衣的女子站在林中,“我們最好誰都別耍花樣,否則——”她看向自己身側的機關,“隻要我砍斷這根繩子,就會有成百上千支利箭射穿他的身體。”

程素月高聲問:“倘若我們將珠寶都倒入湖中,你卻依舊砍斷了繩子呢?”

“姑娘放心,有白福佛母在上,我們可不會言而無信。”紅衣女“咯咯”地笑著,“況且我們隻想拿回金銀,可沒膽子招惹驍王殿下,木教主還想著要同殿下找機會和談,自不會在苦統領的事上耍心眼,你們說是不是?”

她輕鬆躍上枝頭,以便能更加清晰地看到對方:“這是我們所能想出最合理的交換方式了,即便姑娘覺得不公平,那也沒有辦法,若諸位還要猶豫……”她指間夾著一根燃燒的木棒,隨時都有可能燒斷牽連機關的繩索。

梁戍道:“倒!”

“是!”程素月一招手,首批十餘名兵士臉上蒙著布巾,推起小車衝入林中,將車上所載的金銀珠寶悉數傾入湖中,緊接著,第二批士兵也衝了上去。

第三批。

第四批。

……

等最後十車珠寶被倒進湖水中時,紅衣女抬手將火把也扔進湖水中,大聲笑道:“驍王殿下果然守信,放心,我們也守信得很!”

言罷,她轉身便輕飄飄地落入了瘴林深處,白福教的其餘弟子很快也消失無蹤,隻剩一個苦宥仍孤零零地被懸掛在湖水最中央。

梁戍親自飛身上前,一劍砍斷了那根繩索,苦宥在空中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他吐出一口鮮血,癡癡呆呆,金瞳渙散地說:“我,他們,這是哪裏,我——”

還沒將一句話憋完,苦宥的雙眼已驟然大張!梁戍手上戴著薄薄一層幾乎難以察覺的天絲手套,將那雙正欲趁機偷襲的手捏得骨骼斷裂!幾隻蠱蟲“嗡嗡”落入湖中。梁戍一膝蓋頂得他倒吸氣,將慘叫聲也扼了回去。兩人落在林中,程素月立刻帶人抖開一張巨大的毯子,將傷者連頭帶腳地裹了進去。

“快將苦統領帶回去!”她扯著嗓子喊。

隱在密林中的紅衣女一直看著他們匆匆離開,方才滿意地站起身。

而彎刀銀月族的人,也悄無聲息地跟在了她的身後。

……

柳弦安正在軍營中等得焦慮,能讓四萬八千歲的睡仙感到焦慮,可見驍王殿下確實是很有些分量的,他不停地走來走去,走得高林眼都暈了,又不敢提出意見,隻好看向柳家的另外兩個人,但也沒看出什麽結果。因為白鶴山莊上下都有共識,柳二公子走路,是能和過年並列的喜慶之事,鼓勵還來不及,焉有阻止的道理。

於是高副將隻好繼續眼暈著,一直暈到了軍營門口傳來鬧哄聲。

“苦統領回來了,苦統領回來了!”小兵們興高采烈地喊著。

眾人急忙迎出門,高林一見自家王爺的表情,就知道“得,回來的果真是冒牌貨”。

他一邊配合地演戲,一邊悄聲問妹妹:“這麽快就露出馬腳了?我還當白福教精挑細選大半天,又對著苦宥學習了這麽久,培養出的冒牌貨,至少會讓咱王爺迷惑片刻。”

“我也納悶,王爺一上手就捏斷了對方的腕骨,人也被打暈了。”程素月道,“我還在路上看了,他的臉與苦宥一模一樣,眼睛也一樣,甚至連易容麵具的痕跡都找不出來。”

高林納悶極了,那這是怎麽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