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我叫萬俟天齊。
我有點不太高興。
作為一個女尊文裏的小boss,女主居然還沒過來刷我。
不高興。
穿得一身黑的男人坐在一張酷炫得能夠閃瞎狗眼的寶座上,麵無表情地望著門所在的方向,修長的五指扣著掌下的黃金扶手,指尖輕撫上麵鑲嵌的紅色寶石。
他的手沒有一點瑕疵,指甲也修剪得十分平整,坐在這張座椅上,一身渾然天成的貴氣硬生生將黃金和寶石的光芒給壓了下去。
他身上穿的黑色衣袍也極其講究,每一寸都用暗金色的絲線鑲嵌了花紋,從腰帶到衣扣,處處透著低調又奢靡的氣息。
他的皮膚很白,叫這身樣式繁複而華貴的黑衣一襯,越發顯得膚白如玉,簡直要放出瑩潤的光來。
他的眼睛是深沉的黑色,頭發也像黑色的錦緞一般,與身後的衣物融為一體,唯有一張臉和兩隻手還是白色,越發顯出那種逼人的俊美來。
這樣一個俊美而尊貴,強大又冷情的男人,哪怕隻是個前期boss,在書裏也是搶盡了人氣,一度成為女主的後宮人選之一。
神秘,優雅,這就是萬俟天齊的代名詞。
……如果他沒麵無表情地把左腿架在扶手上,歪著身子,兩腿大敞地對著大門的話。
啊啊,天天呆在城裏等待女主刷boss的日子實在是太無聊了。
女主你再不來我就要爬牆了。
冷酷的城主維持著臉上標準的萬俟天齊式表情,把左腿從扶手拿下來,調整一下坐姿,把右腿放了上去,這樣想道。
前來打掃聚賢廳的下人看到這一幕,默默地退了出去。
城主又犯病了,腿張得那麽開,臉上的表情再正經也沒用啊。
寬敞華麗的大廳裏坐著的人依舊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沒想到他OOC的樣子已經被人看到了——甚至對他OOC的表現都習以為常了。
在這本女主升級流爽文中,萬俟天齊是當之無愧的第一男配,雖然在第二卷之後,文中就沒有再出現他的影子,但他的孩子依舊承擔起了這個責任,繼續跟女主的孩子糾纏不清,推動整個世界的劇情。
這孩子繼承了他爹的全部優點,長大之後活脫脫是萬俟天齊的洗白翻版,順理成章地跟女主的女兒結為伴侶,也算是變相補償了人氣男配沒有跟女主角在一起的遺憾。
這個殼子真正的主人去了哪裏,他已經無從得知,而在成為萬俟天齊之前,他又是什麽人,也已經無從考據。
那麽,姑且就管他自己叫萬俟天齊吧,反正也沒別的名字可以叫。
二十七年前,像每一個穿越梗的開頭一樣,他在一個陌生的地方睜開了眼睛,然後成了一個有著萬俟天齊這樣酷炫狂霸拽的名字的小嬰兒。
事實證明反派也是有嬰幼兒期的,反派的嬰幼兒期跟普通小孩沒什麽不同,每天就是吃吃睡睡,誰也不知道這麽軟軟的一小團將來會成為雄霸一方、情人無數、名字說出去可以止小兒夜啼的大boss。
未來的第一男配、《天姝》第一卷中的終極boss在一睜開眼睛的時候就發現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他沒有記憶——準確來說,是沒有關於這本書以外的記憶。
他記得這本書裏的所有出場人物,記得裏麵的每一場打鬥細節,記得女主在什麽時候會突破到什麽境界,在哪個秘境裏會得到什麽寶物,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是什麽時候,當時她心裏是如何慌亂,等等。
他記得關於這本書的所有細節,卻不記得自己的名字,不記得自己在成為萬俟天齊之前的身份,也不記得自己上輩子是怎麽結束的,怎麽就穿到了這本書裏。
這可真是個悲傷的故事。
黃金寶座上的美男子維持著狂放的坐姿,繼續回憶自己的前半生。
雖然沒有前世的記憶,隻剩下一點關於另一個世界的常識,但萬俟天齊可以肯定,他絕對追過《天姝》這本書,而且還是一個骨灰級讀者。
他可以想象出自己每一次等待作者更新的痛苦,等到更新的狂喜,情緒隨著書中人的喜怒而起伏,為他們的生死而開懷大笑或痛哭流涕。
每一個老纏粉兒啊,都是稀罕的物種啊,他甚至想過自己會不會剛好就是個心髒病患者,看到大結局的時候激動過頭,一不小心就過去了。
萬俟天齊默默地給自己點了根蠟燭,這還真是死得其所呢。
總之,既然穿到了這本明顯是他心頭好的書裏,他就不能辜負命運的安排。
作為第一卷中最大的boss,他一定會做好本職工作,該冷酷的時候冷酷,該邪魅狂狷的時候邪魅狂狷,該怎麽樣就怎麽樣,努力推動劇情,讓整個世界朝著設定好的軌道上發展。
等到第一卷結束,功成身退,他再擺脫萬俟天齊這個身份,獨自一人去遊遍這大好山河。
人生就該有這樣的覺悟,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一場奮不顧身的戀愛。
一下子小清新起來的boss剛要露出一個跟人設極其不符合的蠢萌笑容,就聽到外頭響起了幾下敲門聲,於是連忙放下了擱在扶手上的腿,從椅子上起身,迅速地整理好長袍下擺之後,廣袖一拂,從姿勢到儀態都無可挑剔地坐在了城主的位子上,神情冷淡地等著來人出現。
萬俟天齊待在聚賢廳的時候,大廳的門永遠開著,隻有一個人來的時候才會像這樣敲門。
他向來隻敲三下,不長不短,不輕不重。
很快,一個修長的身影便從門外出現,穿著墨綠色長袍的青年臉上帶著溫文爾雅的笑容,慢慢地走過來,在階前停下,躬身對上首的人行了一禮:“屬下見過城主。”
一身黑色的男人坐在黃金打造而成的寶座上,隨意地點了點頭,開口道:“起來。”
獨木難成林,要做成雄霸一方的霸主,手下自然不能缺少能幹的人。
眼前站著的這一個,就是他最得力也是最忠誠的手下——墨夷。
在原著中,萬俟天齊身邊有著十七個他從小調`教起來的得力助手,其中有七個因為和他血脈相近,成了他的情人。
在這個世界的設定裏,所有生靈都是上古魔神的血脈,身上的血脈越是濃鬱,越是高階,那麽修煉起來所能達到的高度也就越高。
與此同時,越是高級的血統,就越是難以延續,所以世間的強者無不是擁有無數後宮,能夠誕下孩子的卻寥寥無幾。
萬俟氏算得上是高階血脈中的佼佼者,到了萬俟天齊這一代,就隻有他一個繼承人。
在原著中,他便是看中了女主身上的高階血脈,想讓她成為自己孩子的母親,在交鋒中失落了真心,為她散盡後宮,用盡手段,最終卻沒能抱得美人歸,所以才格外遺憾。
他最後的那個兒子,卻不知是他在女主離開此方世界以後,跟哪個情人生的了。
這麽遙遠的劇情,萬俟天齊暫時不會去考慮,他今年二十七歲,在原著中早已經集齊了七個千嬌百媚的情人可以召喚神龍,可事實上到現在他也隻找到了後宮人選中的三個。
並且因為某些原因,他到現在都還沒跟自己的情人牽過小手,妥妥的保持著處男之身。
原著的骨灰級讀者表示,這根本就沒按照劇情來好嗎?!
本來女主拒絕這個萬俟天齊就是因為她想達成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成就,而這個冷情的男人卻以延續後代為第一目標,搜集了無數情人,還想把她也變成無數後宮中的一個。
試想一下,如果兩個人在相遇的時候,萬俟天齊還是處男,這劇情跑得起來嗎?!
女主能生,男配專情,這兩個人在一起HE妥妥的好嗎?!
劇情控表示一定不能讓這種悲劇發生,所以二十七歲生日後,他每天都要跟自己的手下到城中去轉一轉,網羅自己剩餘的後宮人選,順便等待女主,開始流雲城的劇情。
墨夷一來,他便知道自己今日巡城的時間到了,於是一振衣袖,袍角翻起黑浪,起身從台階上下來,經過站立不動的青年身邊,開口道:“走吧。”
“是,城主。”青年露出微笑,望著他的背影,眼底流露出一絲愛慕。
作者有話說:
剛看完《天姝》第一卷嗷嗷嗷!
城主真是太讚了,萌得我一臉血,為什麽女主不把他收進後宮啦反正最後都是NP……
為了給我愛的城主幸福,一腔雞血地開了同人,
作者有話要說:上麵那段作者有話說是正文啊,不是我在湊字數啊,你們要好好感受一下啊!
想要實體書的小夥伴看這裏,餘本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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