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麻煩

第86章 麻煩

“你說什麽?怎麽會....會那麽嚴重?我完...完全不知道啊!”我真沒想到,僅僅是出於好心,卻最終可會能害得秦菲魄消魂散,忙不迭地問:“那現在該怎麽辦?”

“能怎麽辦呢?隻能聽天由命了,但願能早日找到艾莉,了卻秦菲的遺願,好讓她去輪回。”最終,柯摩斯歎息一聲,不再說話。而我更像是犯錯的孩子一般,不敢再亂開腔。

美妙的一天,從恐懼裏開始,隻因,就在我睜開眼睛的那一刻,竟然看見秦菲站在我床前,那樣直勾勾地盯著我,嚇得我差點驚聲尖叫起來。並不是說到現在我還膽小怕鬼,但終歸誰也不喜歡大早上起來第一眼就見鬼,並且,還是女鬼。

“秦...秦菲小姐,小斯不是不讓你進我們的房間嗎?你怎麽進來了?快出去吧,若被小斯看見,可就麻煩了。”稍微平複一下心情後,盡管多少還是有點狼狽,但起碼頭腦算是清醒了。

“沒關係的,是他叫我進來叫你起床的。”秦菲麵帶羞澀地說道。

“叫...床!叫他個大頭鬼啊?現在幾點鍾了?”真是活見鬼,難道那個心胸狹隘的大神探,過一晚上,還在生我的氣嗎?大清早就開始捉弄我。實際上,自從昨晚得知真相後,心裏還是蠻愧疚的,一旦秦菲到時真出了什麽閃失,導致輪回不了,那豈不要是糾纏我一輩子?想想就後怕。這...這個罪過實在太大了,不要說她,就連我都無法原諒自己!昨晚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導致我一回到事務所,就煩躁地倒頭大睡,都沒心情問柯摩斯對這個吸血案,有什麽後續的計劃。

“現在已經九點多了,柯先生似乎著急要出門,因此才叫我來叫你起床的,說這樣你會清醒得快一些。”見我一臉尷尬的神情,秦菲憋住笑解釋道。

“好,好,我明白了,我立刻就起床。那個,秦菲小姐,拜托你能不能先出去一下,讓我先把衣服穿好。”我愈發後悔自己這個喜歡**的毛病了,以後再睡覺,打死也得先穿上睡衣,特別是秦菲在事務所中暫住期間。

等我打點好一切,走進辦公室時,柯摩斯早已在那裏等得著急了,二話沒說,就直接拉上我去警局。

“怎麽回事?什麽事情那麽著急?”我坐在副駕座上,一頭霧水地問。

“找到藺爽的男友了,但現在碰到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柯摩斯簡略地答道。

原來,昨晚,當我們回事務所後,房琳竟然立馬聯係上了商場的物管處,調取了十天以前商場地下車庫進出口的監控錄像,又熬個通宵,從錄像裏找到了疑似藺爽男友所駕駛的那輛淺灰色布加迪威龍。

之後就在今早相關的車管部門上班時,她就帶著錄像中那輛布加迪威龍的截圖,讓他們查到了登記車主的信息。不料,上麵登記的信息顯示,車主竟然是一家赫赫有名的大集團董事長的獨子,而且還掛著副總經理的頭銜。雖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他也隻是一家大集團老總的獨子而已?但說歸說,真要行動起來,也麵臨不小的困難,並且,最麻煩的一點,是我們手頭上沒有他作為凶手的鐵證。

“那我們該怎麽辦?難道就這麽算了嗎?”我問道。

盡管我不知道,得罪這種財大氣粗的人物會有什麽樣的後果,但即便沒吃過豬肉,我還沒見過豬跑嗎?別的不提,光是電影電視裏就有許多類似的劇情:一個忠誠正直的警察,因為招惹了權貴,結果被整得很慘。雖說電視上為了宣傳正義必勝,往往會在最後關頭讓正直的警察取得勝利,使權貴伏法認罪。但電視終歸是電視,現實則是殘酷的,真會這麽順利嗎?反正我心裏是沒底的。

“怎麽可能算了?但也要有個計劃才行。否則,不光凶手沒逮到,反被對方反咬一口,那損失就大了。”柯摩斯眉間緊鎖地說道。

“我們完全可以直接向上級申請搜查令啊,把他家翻個底朝天?隻要能找到凶器,就算他後台是玉皇大帝都沒用了。”我著實想不出其他方法,但又替房琳著急,因此打算亂整。實際上,包括我跟柯摩斯,即便招惹了這個什麽老總,也不會有太大的麻煩,但房琳終歸是公務人員,弄不好連飯碗都保不了。

“你說的這個辦法,是到最後實在不得已才能考慮的。終歸,到目前為止,我們連凶器到底是什麽都不清楚,這樣魯莽地去搜查,又有什麽用處?並且他也不一定會將凶器放於家中,如果找不到的話,那我們就會很被動。”柯摩斯否定道,“最重要的是,對這個案子,我一直有兩個疑團,沒有解開。”

“兩個疑團?現在連凶手都找到了,還會有什麽疑團呢?”我困惑地問道。

“小原,用邏輯性的推理來找到凶手與解開案子全部疑團,二者之間不存在必然關係。這是因為,運用推理來找到凶手,實際上是不需要解開案子的全部疑團的,僅需以符合邏輯的縝密的思維體係將已知的線索進行某種形式的串聯,重組或整合,那凶手自然就會暴露無遺。不過,要想證明凶手本身就是凶手,這就困難得多。就好比這起案子,雖然我們現在完全不知道凶手的作案凶器與手段,但我們能確定,那個藺爽的男友身上有著非常大的嫌疑。”柯摩斯闡釋道,“這就相當於,我們都知道,一加一等於二,但一加一為什麽等於二?就成為了哥德巴赫猜想,世界三大數學猜想之一,知名數學家歐拉到死也沒能證明。”

“那照你的意思,你的兩個疑團就是本案的凶器與作案手段嗎?”我有些明白他的說法了,便反問道。

“你說得沒錯,小原,你知道人體內有多少血液嗎?而要致死的話,又最少要失去多少血?”柯摩斯點點頭,看我已開始悄悄計算,他接著說道,“不用算了,我告訴你吧,按我國正常成人的血量:男性約占體重的8%左右,女生約占體重的7.5%左右,而本案的四名被害者都是偏高偏瘦的女生,體重差不多都在50Kg上下,那據此推算,她們的血液總量就該是3750mL左右。而要因失血過多致人死亡,最少要流失30%以上的血液,也就是最少要損失1125mL血液,並且,從屍檢結果來看,真實的失血量還遠不止這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