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嫌疑

第356章 嫌疑

聽完柯摩斯的話,那個偏胖的獄警又點了下暫停鍵,使視頻繼續播放下去,而當顯示的時間是18:22時,監控的角度又被調回來了。

隨後,在時間為18:30時,那個偏瘦的獄警去收回餐具,並且,他似乎低下頭朝裏麵看了一眼,這就跟他先前的供述相吻合,很明顯,當時他以為死者章成是吃了晚餐就睡覺了。

但是,從發案現場與屍檢情況,及剛剛監控探頭被人為轉動來看,當時死者應該已經被歹徒拿光氣迷昏過去了。

然後,視頻正常播放,一直到20:10時,那偏瘦的獄警由於巡邏的關係,又出現一回。到了最後,就是案發時間段的圖像了,一切都符合他們先前說的情形。

看了監控,柯摩斯埋頭思索起來,半晌後,才問起那瘦瘦的獄警說:“那時你去回收餐具時,應該朝裏邊看過吧,就沒發現有繩索之類的東西嗎”

“這個還真沒有,實際上,那窗口的位置很高,從送飯口是無法看見窗口位置的情況的。並且,那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裏麵又沒開燈,因此,我隻看見疑犯章成似乎躺到床上了,還覆了被子,以為他睡著了。”偏瘦的獄警說道。

“這樣啊。”柯摩斯點點頭:“說起來,根據屍檢情況。死者死亡的時間應該在晚八點至十點上下,當時,你肯定拘留所中僅剩你們二人了嗎?”

“這個...我也無法肯定,終歸,大家都是同事,又不是疑犯,我不可能限製他們的人身自由,並且,還有一些人,他們的蹤跡我也不好說。我好像記得,盧所長是晚上七點離開的,因為他走的時候,將汽車鑰匙忘在了值班室,因此,當時他還給我打電話,叫我給他帶過去,我是看著他開車走的。”偏瘦的獄警回憶道。

緊接著,他指了指那個偏胖的獄警,又解釋說:“但是,那時楊胖子是守在值班室的,因此,值班室並不是一個人都沒有。”

“原來是這樣。”柯摩斯扭頭看了看站在旁邊的盧所長,問道:“即是說,盧所長也是聽說出了事,才去而複返的?”

“沒錯,那時我都打算睡下了,忽然接到了電話,說是所裏出了大事,就馬上趕回來了。”盧所長說道。

“是我給所長打的電話,我報了110後,感到有必要給所長說說這事,就打電話給他了。”偏瘦的獄警補充道。

“那其餘在辦公室等待的領導呢?也是盧所長叫來的?”柯摩斯追問道。

“對,是我打電話叫他們來的,所裏出了這麽大的事,他們幾個領導,怎能不到場呢?”盧所長回答:“柯神探,你該不會懷疑凶手藏在我們之中吧?”

“也不能百分百確定,但相對而言,在場的諸位,嫌疑較大。”柯摩斯也毫不掩飾。

“我明白,截止到目前,一切線索,都指向了我們的人,但我不信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幹出這種事情。”盧所長好像並不認可柯摩斯的說法,正氣凜然地說:“並且,盡管我們的正大門有人把守,但我們所還存在一個後門,年久就荒廢了。我總覺得那是個隱患,因此,這期間正在籌劃著想修理它,但很可惜,還是晚了點,早曉得,我就該早點把它修好。”

“盧所長不用太在意,現在還無法判斷歹徒是從哪兒潛入拘留所的,因此,現在下結論還為時尚早。”柯摩斯安慰道:“但是,有必要檢查一下那個荒廢的後門。”

在盧所長的引領下,我們很快就趕到拘留所的後門。盡管這兒有一個昏暗的路燈照明。但看看周圍叢生的雜草以及那個斑斑駁駁的鐵門,很明顯,後門的確像盧所長說的那樣,已經荒廢了很長時間。

就在我們掃視一遍周邊的環境後,盧所長指著那道鏽跡斑斑的門說道:“這個就是後門了,因為幾乎不用,因此,長期都是鎖上的,從我來這裏工作至今,也有近十年了,一次都沒開啟過,如今,連鑰匙都找不著。”

“嗯,並且看周圍環境,這裏也不會有監控的。”柯摩斯歎了口氣,靠近被荒草包圍的門,仔細檢查情況。

正當我們都在等他的檢查結果時,他就招呼我們道:“你們來看這裏。”之後,等我們靠近後,他就指了指門鎖說道:“從痕跡來說,門鎖的確有被撬過的跡象。並且...”說完,他抓住裏麵的門把,使勁一拉,門就“嘩”一下被他拉開了。

“可以說,這道鐵門基本就是個擺設。”他用手扶住門說道:“隻不過,門已經這麽舊了,上邊的鏽跡,稍微碰一下,就會往下掉。然而,地上卻沒有任何鏽跡,這說明,這道門肯定不是今天才被人為破壞的,而是已經有段時間了。”

聽了他說的話,我剛想靠近一點,以便看得清楚,但是,我才剛邁出一步,他就衝我喊道:“停下,小原,不要再走了。”

“怎麽回事?”我奇怪地問。

“你再向前,就破壞現場了。”他邊說邊朝我走來,在我前方不遠俯下身,開啟手機的手電功能,照在地上說道:“看見這鞋印了嗎?按照我的推理,應該是歹徒經過這裏時留下的。”

沿著他的手電散發的光亮,我清晰地看見,地麵上的確有個鞋印。隻是,該鞋印的尺碼不免有些太大。

按照我的觀察,該鞋印的尺碼最少都有48碼,我的腳也不算小了,平時也就穿42碼的鞋,不過,跟這鞋印比起來,還差了一大截。

“這腳也太大了,若真是凶手的,那凶手的身高要有多高啊?莫非凶手身高真有兩米以上?”我不禁詫異地問。

“若該鞋印真是凶手經過時遺留的,那他的身高就像你說的,起碼在兩米以上,但明顯的是,該鞋印是凶手故意留下來幹擾我們的。”柯摩斯認真檢查了鞋印。甚至還用手丈量了一下鞋印的深度後說道。

“為什麽這麽說?”我有些好奇地問道。

“這是因為,該鞋印顯然是用小腳來穿大鞋所留的。”柯摩斯說道:“一個人走路的步驟:通常先是腳後跟挨地,再用前腳掌發力,通過反作用力,來推動身子往前行走。所以,若是正常情況下遺留的鞋印,通常會是前腳掌與腳後跟的位置的痕跡較深,而腳板心的部位較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