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合作
第三百章 合作
我正要繼續發問,這個時候張寧從遠處走了過來。我見她麵色紅潤,神情自若的樣子,看來是沒有受到什麽虐待,心裏也一下子踏實下來。但直到張寧走到我身旁,我都沒有看到陳齊的影子。
我問張寧道:“陳齊怎麽沒有跟你在一起?”
張寧說道:“我也不知道,我正想問你呢,我還以為你們兩人在一起。”
這時,那個女人說話了,“綠婆在把你們兩個人弄暈後,並沒有看到你們另一個同伴的去向,我們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哪?”
我看著這時已經站到這個女人身後的那個麵容枯黃,有著很濃重黑眼圈的女人,大概這人就是綠婆吧。
不過,陳齊到底怎麽回事,竟然對我們不管不顧。要是他知道我們被人擄走了,也該想辦法來救我們吧,難道他也這麽離奇的失去蹤影了?
這趟來A市可真是邪了門了,自從由博物館回去之後,不但找不到寧少商和小希,現在把陳齊也給丟了。不過說起來,我和張寧這也算是自己把自己給弄丟了吧,在陳齊或者寧少商他們看來,可能弄丟的是我們兩也說不定。
這時張寧開口說道:“時間不多了,既然你要跟我們合作,那我們接受,隻是我們現在不知道血屍王在哪裏,到底要去哪裏阻止他?”
女人說道:“血屍王那老東西之所以神出鬼沒,不敢跟你們正麵交手,那是因為他現在還很虛弱,或者說他現在還沒有恢複到可以讓他出來橫行霸道的實力。他想要操控千年幹屍,也不是那麽輕而易舉的事情。現在雖然他手上擁有了那具千年幹屍,但還需要一樣東西,有了那樣東西他才可以順利地與千年幹屍身上的屍煞之氣相融合。所以,你們隻要去那件東西所在的地方,就可以找到血屍王了。”
我急忙問道:“到底缺了什麽東西,在什麽地方?”
女人說道:“要想駕馭這千年以上的幹屍,必須得到一帖自古留傳下來的湯藥。據說這湯藥隻給死屍喝,一旦屍體喝下這湯藥,便會恢複到生前的模樣,這就像是一種交易,屍體獲得了重生,但也要以此為條件,自此心甘情願被縱屍者所控製。要想找到這帖湯藥,就要去十三裏坡的‘咫尺巷子’,那裏都是一些牛鬼蛇神,他們無所不知,但凡事都要以各種條件跟他們交換。”
我回想了一下,這A市裏什麽時候有過這麽一個地名。這名字聽起來倒想是某個小吃街之類的地方,但到底在什麽地方呢?
於是,張寧問道:“這‘咫尺巷子’具體是在什麽地方?”
女人回答道:“就在A市的河濱公園裏。”
公園?那個河濱公園我倒是知道,而且總共也去過不下5、6次,那個時候怎麽從來沒在那裏看到過有這麽一個巷子?算了,既然已經知道了地方,便隻有過去一看究竟了。
出發前,我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需要問,“王林到底是怎麽回事?是你殺了他?”
女人搖搖頭,說道:“這桌子上的東西,除了這顆頭顱都不是王林身上的東西,你不用擔心。”
我大叫道:“什麽叫不用擔心,一整顆腦袋都擱在餐桌上了,我難道要當做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過嗎?”
女人解釋道:“我的意思是,這顆腦袋也未必就是王林的,關於這顆腦袋和王林的事,就等你們回來之後再說吧,我會在這裏等你們的好消息。”
我舒了口氣,想到這要是真是王林的腦袋,那我確實也不用再擔心什麽了,因為他肯定是徹底涼透了。不過聽女人說,這件事背後應該是還隱藏著什麽我所不了解的情況,於是現在也不是追究這些的時候,一切就等對付完血屍王再說吧。
張寧有些擔心地問道:“血屍王的實力確實很強,你確定我們兩人就這樣過去,就一定能打敗血屍王嗎?”
女人說道:“我已經分別給你們兩人喝下了‘瀝血草’的汁液,這樣一來血屍王的那招‘屍山血海’便對你們起不了任何作用。除此之外,隻要血屍王還沒有得到千年幹屍的力量,你們就有機會打敗他。何況這咫尺巷子裏也都是些厲害的角色,血屍王要想找到湯藥也絕對不是件簡單的事情。所以你們隻要記住,你們的首要目的是阻止血屍王拿到湯藥,不管通過什麽手段。”
我和張寧商議了一下,便決定馬上向咫尺巷子出發。我最後又問那個女人,到底是什麽來路。這個女人隻是說,她是屬於除了自在宗和夜鬼門之外的第三方勢力,日後是敵是友實在難料,不過眼下這也不是我應該擔心的,順利阻止血屍王,並且找到失散的同伴們才是最重要的。等一切完結,我便回去那個破酒店,去問問那個女人到底王林是怎麽回事。
河濱公園位於A市的鬧市區,這個公園曆史據說非常悠久,百年前好像是官府指定的法場,在那塊土地上,不知道曾經有過多少次人頭落地。而現在,也時常有人謠傳,在這座公園的樹林裏,時常會傳出一些讓人毛骨悚然的聲音。甚至有人聲稱在公園裏碰到了無頭屍體在直立行走。
這些子虛烏有的事情,換做以前我隻會不屑一顧的一笑置之。但現在我的眼界和閱曆已經今非昔比,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我可不能再天真的以為那是公園管理者想出來的營銷方式,用以吸引那些好事者和獵奇者前來公園探尋,這樣一來公園可不就變得既神秘又有名,慕名而來的遊人也越來越多。
這是我以前的想法,現在回憶起來也不免被自己的天真打敗了。有誰會給自家的公園造謠出鬧鬼的傳謠呢,這樣一來雖然會吸引一些膽大獵奇的人過來一探究竟,但畢竟這樣一來一些尋常人就不免會有些忌諱,畢竟這世上正常人還是占大多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