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拒絕

第二十八章 拒絕

葉明珠是被羅一繁帶大的。免-費-首-發→【追】

幼年不慎被人販子拐賣,途中遇到當時是學生的羅一繁,是他從人販子手中把她救下來,不過當時她年紀太小,已經不記得家在何處,餓得饑腸轆轆,大冬天的又冷又餓,倒在他懷裏哭得梨花帶雨,可憐無比。

她和羅家的緣分,從那一刻開始就結下了。

當年她不記得回家的路,不記得父母的名字,身上沒有攜帶任何一樣能夠證明身份的物件。隻隱約記得個“葉”字。羅一繁收養她後,給她取了個名字叫羅葉,小名葉兒,把她帶在身邊,視如親妹,悉心教導。

人人都以為她是羅一繁的妹妹,而葉明珠也的確這麽想的,自她有印象起,就是跟羅一繁住在一起,他教她學習做人,教她鋼琴畫,教她認識這個繁華且複雜的世界。

葉明珠高傲驕縱的小姐脾氣,完全就是被羅一繁寵出來的。

羅一繁把她當成小公主養著,要風得風要雨得雨,過得比真正的羅家小姐還要風光無限,條件優渥,舍不得她受一點委屈。葉明珠二十多年中,有十餘年跟在羅一繁身邊,過得安然且快樂。

直到十三歲那年,葉家人終於打聽到她的下落,把她接回葉家。從那之後,京城羅家少了位嬌蠻俏麗的小小姐,港城葉家多了位失散多年的掌上明珠。她的生活沒有太大改變,羅一繁甚至為了她在港城花大價錢買下別墅豪宅,每年有大半時間留在港城陪她。

什麽都沒變。

除了,她的身邊多了兩個人,注定與她牽扯一生的兩個人。一個是好友寧夏,一個是追求好友的闊少莫褚尋。

至於宋棠,在今天碰麵之前,葉明珠的記憶裏並沒有他的蹤影。年少時匆匆一麵,已經被歲月塵埃掩埋到了深處。如果不是宋棠還對彼時的情景記得很是清楚,葉明珠已經想不起來曾經見過他的事。

今夕何夕,恍然如夢。

她垂下眸,努力壓抑下洶湧而出的卑微,聲音平淡:“我幼年被繁哥哥收留,後來找到家人,就離開羅家跟父母回去。再後來繁哥哥也出國了,我們已經很久沒見麵。”

十六歲那年,遠在美國紐約曼哈頓的羅家總部,急急忙忙將羅一繁叫回去繼承家族權利,兄妹二人就此分別。臨別那天,葉明珠沒有去機場送別他,羅一繁托管家給她帶去一封信,信上說,他一時半會無法留在國內陪她,讓她好好學習,高中畢業後就去美國留學,他會在那邊等她。

約定總是美好的。

之後,兄妹之間還是聯係不斷,感情沒有任何減少。隻不過,她已經不是那個隻會跟在哥哥身後的小丫頭,葉明珠的關注重心,徹底放在了莫褚尋身上,猶如飛蛾撲火般,非把自己的一身傲氣和天真燃燒成了灰燼。

宋棠靜默片刻,從葉明珠隻言片語中多少猜到了一些,但有很多隱情,他卻一點都不知道。

“那你在這裏,他不知道?”

葉明珠搖頭,勉強擠出一絲笑意:“我們很多年沒見,要是讓他知道培養了個窩囊又沒用的妹妹,肯定是要氣死。宋先生,如果你遇到他,請我保密,不要讓繁哥哥知道我在這裏。”

她沒臉去見他了。

宋棠蹙了蹙眉,潛意識覺得她這話有問題,“不是說要跟我一起走?你放心,我和一繁好歹是從小就認識的朋友,他的妹妹就是我妹妹。這種地方不適合你待,還有你的身體,看起來也似乎需要到醫院調理一番?”

調理這個詞真是用得太含蓄了。

她的身體健康狀況,就是華佗在世都不一定能把她複原。

“不了。”葉明珠打斷他,同時退後兩步,卑微卻真誠地跟他道謝:“宋先生,謝謝你,很抱歉我不能跟你走。我還有工作,先走一步。”

朝他輕輕彎了彎腰後,葉明珠轉身往包間走去。

“等等。”宋棠叫住她,臉色很難看:“不是已經說好,你怎麽還出爾反爾呢?”要不是看在羅一繁的臉麵,他才不會花費那麽多時間來搭理她。結果這女人居然還敢拒絕?

開什麽玩笑?

難道比起跟他離開這裏,她更願意待在這裏當小姐?還是一個可以任人羞辱拿捏的醜八怪?

這一刻,宋棠對她的印象頓時大打折扣,年幼時給他留下的美好一掃而空。他忘記了人是會變的,尤其是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裏頭,說不定已經變得連爹媽都不認識。

“你留在這裏是為了錢?”他想起包間裏那些散落在地上的粉色紙鈔,麵色微沉。

葉明珠身子晃了晃,血色瞬間從臉上抽離,張了張嘴,想為自己辯解一句。

“是,為了錢,我現在很需要錢。”她抬起頭,最後一次望向他,無悲無喜:“我感謝你願意助我,但我並沒有答應你要一起離開。宋先生,說句實話,跟你走我得不到什麽好處,留在這裏雖然辛苦點,至少我還有錢……”

“錢錢錢,你他媽就知道錢!”宋棠臉色驟變,眼裏的溫情被鄙夷取代,他狠狠剮了她一眼,帶著嫌棄:“羅一繁真是瞎了眼,沒想到十年辛苦栽培,就栽培出一個鑽錢眼裏的庸俗女人。是不是為了錢你什麽都肯做,連婊子都願意對不對?”

葉明珠強作鎮定:“是,隻要給錢,我什麽都願意做。”

所以,快離開這裏吧,不要再來搭理她這個無藥可救的愚蠢女人,她貪得無厭,不知廉恥,早已不知道尊嚴為何物。誰也不要奢望能夠拯救她,就讓她爛在這裏,再也不會出現在他們的視線裏。

葉明珠低下頭,眼睛刺痛了下,好像有什麽從眼角滑下來,滴落在黑白相間的大理石地板上。

下唇,被她咬出斑斑血跡,有那麽一瞬,她想收回前麵的話,想告訴宋棠,她一點兒都不想留在這裏,她恨不得馬上跟他一起離開,哪怕一分錢都沒有,她也願意,一千個一萬個願意。

卻倏然間清醒過來:她真的能逃離這裏嗎?

答案是否定。

莫褚尋權勢滔天,五年前就已經讓她吃驚,五年後發展到什麽地步,葉明珠並不確認。但她可以肯定,隻要還在港城,她就逃不了莫褚尋的手掌心。

她的後路,掌握在他手上。

而宋棠,這是她回來後,第一個認出她,並且主動對她提出助的人。葉明珠對他感激涕零,卻不能害了他。看剛才的陣勢,宋棠明顯還是比不過莫褚尋的,她絕對不能因為自己而害了宋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