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還在是抄襲
第46章 還在是抄襲
總覺得事情有蹊蹺的陸雲瑤,特意去翻看那些抄襲對比圖。
不看,陸雲瑤真的不知道原來抄襲是這樣定義的。
在她看來,隻不過碰巧有些日常的劇情,裏麵的對話和劇情碰巧相似而已。
正常人都這麽做,這麽說,作者又不是什麽特別的人。
兩篇文被說抄襲的地方,隻有一小處類似而已,用詞已經不相同。
【榴蓮餅幹:你看!這裏,拿水杯的動作都一樣!還說沒抄襲!】
【婆娘:還有這裏,男主對女主承諾要帶她去吃棉花糖。】
【彎彎的小橋:兩個女主帶的項鏈都是鑽石蝴蝶。】
在她陸雲瑤膚淺的認知裏,幾乎相同的劇情對白用詞,才算是抄襲。
電視劇都會在一開始的時候備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世界就那麽大,大家每天過著一樣的生活,若不是特別腦洞大開,寫出來的東西也就差不多。
畢竟大家也過著差不多的生活,讀著差不多的書,吃著差不多的飯,甚至加著差不多的班。
在差不多的生活裏,要求獨一無二的劇情,恐怕沒有什麽原創什麽事了。
原創就是自己想出來的點子,加以融入日常生活,用美麗的文字,仿如上帝般,譜寫著一段又一段簡單的愛情故事。
老實講,現在她平心靜氣地去看那個抄襲對比圖,覺得有一點點類似而已,並不覺得是在抄襲,因為類似的劇情,隨便點開一本書,比比皆是,隻不過她們不投訴而已。
網文圈的梗,來來去去都差不多,重要的不是看是不是相同的梗,而是要看,那位作者怎麽去把梗寫得精彩,那才是對一個作者的考驗。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但是有料的內容千載難逢。
還在看對比圖的陸雲瑤,手機屏幕突然顯示著警察局的電話號碼。
“喂?”
“你好,這裏是C城警察局,請問是否陸小姐本人?”
“嗯,我是,請問什麽事?”
“關於抄襲一事,需要陸小姐協作調查。”
“協作調查?警察先生,我申請撤銷舉報。”
“陸小姐,這不妥吧?還是請你來一趟警局,接受協作。”
“警察先生,我並沒有親自報警,報警的人是我公司的人,我本人不追究!另外,她們沒經我同意就報警了,所以我要求撤銷。”
“這樣呀……那請提供身份證號碼,讓我們核對。”
陸雲瑤最後把身份證號碼說給了對方聽,不過由於已經記錄在案了,還是需要她到警察局簽名落實撤銷。
掛掉警察局的電話後,陸雲瑤有些不高興,為什麽總是不經過她同意做事?
自把自為地以為為她好,不顧她意願所做的事情,就值得原諒?
嗬!本來她還覺得“青棉”不錯,親自幫她找證據,但是幫她找公司以外的律師,甚至報警是不是有點太過?
她不奢望她們能征求她的意見,那至少也通知她一聲吧?
她陸雲瑤並非她們互相報複的工具!
看似因為她抄襲而弄出來的熱鬧,可是事實上,她的參與幾乎隻有筆名和書名而已。
然而,到此時此刻,陸雲瑤都不覺得“青棉”的自把自為是對她的好。
無知才是對一個人最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