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還在是抄襲

第46章 還在是抄襲

總覺得事情有蹊蹺的陸雲瑤,特意去翻看那些抄襲對比圖。

不看,陸雲瑤真的不知道原來抄襲是這樣定義的。

在她看來,隻不過碰巧有些日常的劇情,裏麵的對話和劇情碰巧相似而已。

正常人都這麽做,這麽說,作者又不是什麽特別的人。

兩篇文被說抄襲的地方,隻有一小處類似而已,用詞已經不相同。

【榴蓮餅幹:你看!這裏,拿水杯的動作都一樣!還說沒抄襲!】

【婆娘:還有這裏,男主對女主承諾要帶她去吃棉花糖。】

【彎彎的小橋:兩個女主帶的項鏈都是鑽石蝴蝶。】

在她陸雲瑤膚淺的認知裏,幾乎相同的劇情對白用詞,才算是抄襲。

電視劇都會在一開始的時候備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世界就那麽大,大家每天過著一樣的生活,若不是特別腦洞大開,寫出來的東西也就差不多。

畢竟大家也過著差不多的生活,讀著差不多的書,吃著差不多的飯,甚至加著差不多的班。

在差不多的生活裏,要求獨一無二的劇情,恐怕沒有什麽原創什麽事了。

原創就是自己想出來的點子,加以融入日常生活,用美麗的文字,仿如上帝般,譜寫著一段又一段簡單的愛情故事。

老實講,現在她平心靜氣地去看那個抄襲對比圖,覺得有一點點類似而已,並不覺得是在抄襲,因為類似的劇情,隨便點開一本書,比比皆是,隻不過她們不投訴而已。

網文圈的梗,來來去去都差不多,重要的不是看是不是相同的梗,而是要看,那位作者怎麽去把梗寫得精彩,那才是對一個作者的考驗。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但是有料的內容千載難逢。

還在看對比圖的陸雲瑤,手機屏幕突然顯示著警察局的電話號碼。

“喂?”

“你好,這裏是C城警察局,請問是否陸小姐本人?”

“嗯,我是,請問什麽事?”

“關於抄襲一事,需要陸小姐協作調查。”

“協作調查?警察先生,我申請撤銷舉報。”

“陸小姐,這不妥吧?還是請你來一趟警局,接受協作。”

“警察先生,我並沒有親自報警,報警的人是我公司的人,我本人不追究!另外,她們沒經我同意就報警了,所以我要求撤銷。”

“這樣呀……那請提供身份證號碼,讓我們核對。”

陸雲瑤最後把身份證號碼說給了對方聽,不過由於已經記錄在案了,還是需要她到警察局簽名落實撤銷。

掛掉警察局的電話後,陸雲瑤有些不高興,為什麽總是不經過她同意做事?

自把自為地以為為她好,不顧她意願所做的事情,就值得原諒?

嗬!本來她還覺得“青棉”不錯,親自幫她找證據,但是幫她找公司以外的律師,甚至報警是不是有點太過?

她不奢望她們能征求她的意見,那至少也通知她一聲吧?

她陸雲瑤並非她們互相報複的工具!

看似因為她抄襲而弄出來的熱鬧,可是事實上,她的參與幾乎隻有筆名和書名而已。

然而,到此時此刻,陸雲瑤都不覺得“青棉”的自把自為是對她的好。

無知才是對一個人最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