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醉裏挑燈看劍
327 醉裏挑燈看劍
孟君遙大驚,一把把盒子搶了過來。
小桂圓正啃得專心,完全木有心理準備就被人搶走了心愛的“好吃的”,立馬放聲大哭。
南枝有些不悅:“別嚇著孩子。”
這時孟君遙才緩過神來,驚覺自己正拿著一份禮物,一份給女人的禮物,可是剛才卻沒有送給老婆大人。
為了不引起誤會,讓她傷心,他隻得說:“對了,還有一份禮物送給你呢,剛才都忘了拿出來了,差點兒讓小桂圓當夜宵了哈。”
“是給我的?”南枝轉而驚喜萬分,“包裝無所謂,你知道我不在乎的,隻要你有這份心意就好。”
孟君遙覺得自己笑得一定賊難看。
他想,算了,小白現在有巫山送她禮物,說不定她也隻喜歡巫山送的東西,而且自己若是送她東西,讓巫山知道了搞不好會引起誤會,不送也罷。
南枝哄好了小桂圓,開心地抽出鳶尾花絲巾披蓋在肩上,很喜歡的樣子。
孟君遙幫她從後麵理整齊,覺得媳婦兒的美貌名副其實:“好看,很配你。”
南枝莞爾一笑:“還是你的眼光好......其實,我剛才還以為這是你要送給小白的呢。”
孟君遙臉上紅一陣白一陣,但是由於他皮膚比較黑,所以看不太出來,他梗著脖子說:“怎麽會?”
善解人意的南枝說:“其實你也應該給她捎份禮物的,你終於成功了,也有她多年鼓勵的功勞啊。”
孟君遙在羞慚和感動中摟住了南枝,再一次警告自己,以後一定要把心踏踏實實放在家裏,不然怎麽對得起這麽好的女子......
轉天,小白的電話就打進來了,問他在英國是否一切順利,順便膜拜了一下他對各種情況的精彩處理。
聽說南枝已經好多了之後,小白問:“孟老師,如果我的婚禮改在下月舉行,你能來參加嗎?”
孟君遙心裏咯噔一下,但還是表現平靜地說:“這回肯定可以,上次實在不好意思。”
小白:“有什麽不好意思的呢,上回那種突發事件,換了誰誰都來不了的,不過幸好巫山也有事,所以推遲了。”
其實婚禮就是為了孟君遙才推遲的......
巫海剛剛從外地采風回來,又得了不少靈感,盡管身體有些疲倦,心情卻好得出奇。
他不想回家之後在高大上的餐廳裏,穿得整整齊齊裝得人模狗樣舉著銀質刀叉筷進餐,於是跑到小吃街買了一大堆各種串(包括兩串臭豆腐)和兩罐兒啤酒,吹著小風兒蹲在地上大快朵頤先。
“好吃,好吃,世上最好吃的莫過於小吃!”
一邊滿嘴流油,一邊還在牙齒縫裏輕輕地哼著自己剛譜出來的那段,有信心將來一定會紅遍大街小巷的旋律:“像我這樣優秀的人/本該燦爛過一生/怎麽二十多年到頭來/還在人海裏浮沉......”
吃著吃著爽了,感慨道:“這才是生活呀!人生得意須盡歡嘛!”
如果說此時還有點兒小遺憾,就是這幸福無人分享。
孟大哥現在已經為人夫為人父,平時還得教課,自從他出了名之後應酬還多,成天忙得不可開交,已經不方便再去打攪了。
不過真正的君子之交就是這樣,其淡如水,卻至真至純。平常相見無事,亦可不見,但落難時一定千裏有深情。
要是有個女的陪也行啊。
他自然而然想起了拾夢,當年也是帶拾夢一起去吃小吃的,不過現在回想起來,當時自己吃得高興,她卻並不開心,內心裏應該是充滿嫌棄的,還老拐彎抹角勸自己換輛好車,因為坐自己那輛破車她覺得丟人。
什麽“我愛的是你的才華”,什麽“我眼裏你比你哥帥出8條街”,全是假的,假的!
現在全想明白了,其實那時候也應該看出端倪,隻怪自己愚鈍,被所謂的愛情衝昏了頭腦,還以為她對自己是真心的,怪不得她後來拿了巨款就立馬消失得無影無蹤......
往事不可追,巫海仰頭喝了一口悶酒,覺得擼串兒都沒剛才那麽香了。
自從受了那次重創之後,雖然他依舊會對美女們嬉皮笑臉,但是再也沒有動過感情,可能是潛意識裏害怕再受傷吧,而且也確實沒碰到什麽合適的。
主要自己也不愛倒持,成天穿得不修邊幅,還不愛洗頭洗澡,美女們就跟商量好了似的,都是看到他就繞著走。
不過,如果他能主動亮出自己“知名原創歌手”、“《大哥做的魚》詞曲作者真如海”的身份,也許情況就會不同了,畢竟還是有很多美女愛才子或者愛名人,愛到可以忽略形象的。
那些愛錢的就更不用說了,別說對方的形象了,見了錢,自己的六親都可以不在乎。
可是,巫海也不能大街上一見到美女就嚷嚷“我是XXX”啊,萬一被當成瘋子,不就又給他那名揚天下的兄長丟人了?
不過他哥其實從來沒嫌棄他丟人過。
手機響起。
巫海習慣性把沾了油的手往褲子上抹了抹才去摸手機,反正很少低頭,褲子髒了自己又看不見,眼不見心不煩嘛,別人看見讓別人煩去好了。
巫山:“在哪兒?”
巫海:“離家不遠,肚子餓了,吃點兒東西就回去。”
巫山:“趕緊回家,有事找你。”
巫海:“哥,啥事兒啊,電話裏說不行嗎,晚上我還得寫歌兒呢。”
巫山:“比寫歌兒重要多了,給你介紹對象。”
巫海蹭一下站了起來:“啥?日理萬機的總裁大人啥時候開始關心起我的感情生活來了?”
巫山:“別說那麽多,限你最晚6點半到家,洗頭洗澡捯飭利落點兒,7點半趕到米其林西餐廳,以真如海的名字定好位了。”
巫海:“動真格的啊?哥,你給我介紹的什麽人啊?我也不了解人家啊。”
巫山:“去了就是為了了解。如果這個不合適,明天7點半繼續下一個。”
巫海:“哥,藥不能停啊!”
巫山:“滾。我吃沒吃藥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須盡快完婚。”
巫海差點兒被一塊臭豆腐噎死:“咱們親兄弟幹嘛要高度同步?你成你的親,為毛要我跟你同時完婚?你以為我長得跟你似的萬人迷呐?第一次見麵,人家不吐了就已經很不錯了好嗎!”
巫山看說不動他,甩出了“殺手鐧”:“總之,如果6點半你到不了家,我不保證你桌上那堆手稿能活過今晚。”
這下,被抓住要害的巫海跳了起來,手裏擼完的沒擼完的串兒們如同天女散花般飛了出去,旁邊兩條覬覦很久的流浪狗立刻抓住了這個機會。
“哥,你別亂來啊!我這就回去還不行?”
巫海跟巫山正好相反,他不喜歡也不習慣高科技產品,反而向往古人那種淳樸又不便利的生活,恨不得披著蓑衣坐著小船點著油燈創作。
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醉裏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那生活才有味道呢!
所以這家夥好像是從古代穿越回來的那麽不合時宜,到現在也不怎麽會打字,如果讓他把寫出來的歌兒敲到電腦裏,100個字得溜溜敲上一天,因為是用一個手指頭敲的,好容易找到鍵盤上一個字母,一眨眼又不見了或者忘了,誒,我剛才要敲哪個來著?
所以,巫海至今還保持著寫手稿的習慣,而且寫出來打死也記不住要先複印一份,也想不起來拿手機拍個照,就那麽隨意地往書桌上一擱,拿本書一壓,被小風吹得嘩嘩響才有意境,要用的時候再手忙腳亂翻出來。
所有的手稿都是獨一份兒,丟了就沒處找去了,而且那時那刻的靈感一去不複來,所以巫山拿這個一“威脅”他,他就立刻繳械投降。
巫海心想,嗐,不就是見個妹子嘛,又不是壞事,反正我也愛看美女,去就去吧!
他回家先把自己洗白白,然後一頭鑽到壁櫥裏,隻見T恤和牛仔褲一件件從裏麵飛了出來,可惜這些都不是巫海要找的,他正在物色一條沒有破洞的牛仔褲,這樣看著對人家女孩子比較尊重。
T恤也不能隨便穿,萬一胸前寫點兒自己不認識的莫名其妙的外語單詞,很容易出事的。
比如上次,他就流著哈喇子在地鐵裏欣賞一位靚瞎眼的金發碧眼外國美女的背影,可惜她轉過身來的時候,T恤飽滿的胸前寫著偌大的一個“雞”字......估計她是屬雞的。可是,呃,還是先把別的國家的文化了解徹底了再用比較好。
所以,今天巫海的文化衫是素的,上麵一個字都木有。
他還拿根皮筋把頭發綁了個馬尾,至少不會長發飄飄了。
世上的女人分兩種,第一種一看到長發飄飄的男子,就自動將其定義為桀驁不馴文藝青年;第二種一看到長發飄飄的男子,就自動將其定義為小流氓。
巫海明明是前者,但不知道為什麽,屢屢被定義為後者,所以他今天對鏡貼花黃貼得格外賣力,無論成不成,力爭給人留一個好印象。
最後朝鏡子裏一看,嘿,小夥兒挺精神,把美女嚇跑應該是不至於了,但是會不會嚇得半身不遂就不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