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74章

它興奮地過去,依舊是一口咬斷了那屍體的喉嚨,可是沒有想象中的鮮血迸濺出來,而是彌漫出了一團粉紅色的煙霧。這怪物別說靈智有所下降,沒有恢複到剛才人頭時候的樣子,就算它保持著剛才的靈智,遇到伊娃這個用現代高科技矽膠製作的傀儡人,照樣不能理解是什麽東西。

巨大的失望讓狼人變得惱怒起來,它瘋狂地用爪子撕扯著伊娃的身體,粉紅色的煙霧越來越多,伊娃吸收的那些戾瘴重新彌漫開來,變得一片血紅。狼人找不到可以食用的血肉,把一隻胳膊咬進了嘴裏,咬了幾下沒有任何的味道。它憤怒地決定放棄,轉而去追蹤逃跑的獵物,可是卻有一絲戾瘴在這個時候被它吸到了鼻腔裏麵。

這是一種讓它感到熟悉的、激動的力量。它渾身的血液開始沸騰,腦子裏開始有著殺戮的衝動。一幕幕過去的影像出現在它的腦子當中,一個高大的將軍揮舞著狼牙棒在千軍萬馬裏廝殺,所到之處,被狼牙棒掃過的地方,敵人的士兵紛紛被掃到了空中,鮮血淋漓而下,猶如一場血雨。

畫麵一轉,是那個將軍坐在蒙古包裏,享受著醇酒的畫麵。十幾個黑發、金發,皮膚各異的美女在舞動著,他肆意地下去拉過一個,撕開她的衣服,然後把她按在自己的懷裏,瘋狂享樂。

這是誰,這是什麽?狼人的腦袋痛了起來,它用爪子抱住了頭,粗重地呼吸著,隨著呼吸的力度增加,那些戾瘴用肉眼可見的速度消失在了它的麵前,全被它吸收到了身體裏麵。這些戾瘴讓這個狼人再次發生了變化,它的狼頭逐漸消失,取代的是一個畫麵中將軍模樣的中年人,這個人濃眉大眼,看上去非常威武,而且,一把大胡子更顯得英雄豪邁。

他呆呆地站立,雙眼緊閉,片刻後猛地睜開。朝著墓室的方向走去,到了墓室裏,他在地毯原本在的地麵上站好,雙手扭動那兩盞銅燈,“咯吱”聲後,一條秘道出現在了他的眼前。順著台階從秘道裏走了下去,大概走了兩公裏,就是一個一眼看不到頭的台階。他抬腳向上緩慢地走去,眼睛裏閃爍著狡黠的光芒,似乎是在思考著什麽。上了有兩百餘級台階,在出口之前,橫放著一把寶劍,這寶劍有一米左右長短,他看到這劍,如同看到了老情人一樣,眼神裏露出了另類的溫柔。他走過去,拿住劍柄把劍緩慢地拉出了鞘來,一聲脆響後,他的手裏握著劍鞘,可是劍鞘之上,卻看不到有寶劍存在。

這將軍自信地笑了笑,朝著頭上的石板用力一戳,那石板上頓時出現了一個切入的痕跡,他身子走動著,畫了一個四方形的圖案,然後用空氣裏看不到的寶劍一紮那塊徹底脫落的四方形石板,把它放在了地上,然後把劍抽了出來。

從這裏縱身上去,就是一間房間,出口設在正廳的當中,廳堂裏擺著桌椅與物品,上麵連一絲的灰塵都沒有。將軍走進了旁邊的廂房,再出來的時候,身上的白金盔甲已經換成了一套普通軍士的服裝。他把那寶劍拿在手裏,推門出來,反手把門關上,人已經在了郭老四他們初進墓時走過的城樓所在的大街之上。

這個將軍急忙前行,一直到了那個城樓之下,他伸手把一個軍士挪動了一下,然後自己擺了個按住腰間佩劍的姿勢,端正地站在了那裏。

劉季三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了甬道的盡頭,繞過了照壁,也回到了這個城市當中。劉季倚著照壁大口大口地喘氣。郭老四雖然疲倦,可是神色依舊不安,追著他們說快走。

常盛搖搖頭說:“別跑了,休息一會兒,那東西可能還沒追過來,再說,出了人字雙洞口那麽多條路,誰知道它會跑到哪裏去。”郭老四搖搖頭說:“看那東西像狼人,這東西嗅覺靈敏,追上我們應該沒有問題。”說著,一手拉了一個繼續向外走去。

看看大街上,沒有什麽變化。劉季穩了穩心神說:“別太急了,不然萬一它追上來,咱們連一搏的力氣都已經沒有了。我看這裏沒什麽變化,看來它還沒有追到這裏,我們別停,慢慢地走過去,隻要出了城門,就可以說逃出生天了。”隻有常盛點頭讚成,不過他又有點遺憾地說:“沒想到這成吉思汗陵墓多少寶貝沒有,隻有一個怪物。這下出去不但沒了收獲,就連跟別人吹牛多半人家也不會信。”

劉季被他這一說,也感到疑惑,按說這成吉思汗陵墓不該這麽寒酸。他輕輕地歎了口氣說:“隻是可惜這地下的那些玉膏了。”

“別泄氣,咱們出去再準備點東西後進來,這明器估計是虛虛實實地放在了這城市裏的房子裏麵。”郭老四話音還沒落,常盛大喜,抬腿就想往那民居裏跑,表現出的是典型的好奇不要命。

“嗯,”劉季一把拉住常盛,“其實別的倒也不用多帶,那怪物在這麽大的墓地裏,不一定會知道來這個城中,我們隻需要以防萬一,帶上些隱藏自己氣味的藥水就可以。”三個人說歸說,腳下卻是絲毫不敢怠慢。隻一會兒工夫,就已經走到了城樓之下。劉季忽然停了腳步,讓郭老四和常盛都是一愣,問他:“怎麽不走了?”常盛幹脆過去和他站在一起說:“郭老四,財帛動人心啊,我看他和我一樣,也是想現在就見識見識這城裏的明器。”劉季衝郭老四動了動自己嘴角,意思是你趕緊過來。郭老四不理解,不過還是慢慢地走了過去。劉季低聲問:“咱們來的時候,這城門下麵有幾個軍士?”“那誰還記得那個。”常盛不解地回答說。

“五六個吧,具體的也不記得太清楚了。”郭老四掃了一眼這些軍士,沒有察覺出什麽不對的地方,這些偶人在這裏站了百年千年,難道還有什麽埋伏?再說了,就算是有埋伏,那對怪物無效的火焰噴射器對付這些偶人可是最佳的選擇,隻要一把火過去,就算再精巧的偶人也會變成飛灰。

“奇怪。”劉季指了指當中一個軍士,正是那將軍假扮的那個。將軍心裏一動,沒想到這個時候,還有人能夠在追殺當中注意到他。劉季分析說:“你們看,這個軍士和其他的不同,他們穿一樣的衣服,表明等級一樣。但是別人都是挎了刀,他手裏拿著的卻是個劍柄。而且在這個地方,這些偶人身上的衣服都保持得完好,那木頭做的刀也應當完好無損,可偏偏隻有這個軍士的這把劍卻似乎齊根斷掉了,難道你不覺得奇怪?”

話音沒落,那個將軍一把扔掉了自己頭上軍士戴的帽子,長發披散下來,遮蓋住了半個臉麵。他緩緩抬起了自己手裏的劍,然後做了個請的手勢。原本還想說上幾句,卻發現自己在變化之後,聲帶僵硬,似乎失去了這個功能。

常盛上下打量著這個將軍,然後拔出了自己背包裏的零件,快速地組合出了自己的那變異版的AK-47。他知道,憑借武力,自己這邊沒人是這怪物的對手,而對方那把劍明顯有什麽貓膩,看他的樣子,絕對不會是一個失心瘋的怪物,舉著一個劍柄!

快速裝槍,是特種部隊入門的基本功,而常盛又是其中的佼佼者,不到一分鍾時間,一把完整的AK-47出現在常盛的手裏,想到墓室裏的怪物根本不畏懼普通的子彈,常盛就想起了徐克給他專門配的一個彈鼓的爆裂彈,然後把這個彈鼓裝在了槍上。

舉槍一個瞄準,常盛就是試探性的一個點射,這種改裝過的槍往往威力巨大,可是後坐力和射擊精度也起了變化,更加不好掌握。一個點射對於常盛這樣的特種兵來說,已經足夠他摸索出來這把槍改裝後的特性了,能保證在接下來的射擊中保持著精度和連續性。

常盛有信心這麽一槍就給這個人帶來傷害。可是,接下去的場麵卻讓他大吃一驚,那個將軍眼裏精光暴閃,手裏的劍一揮舞,那看不到的劍鋒不知道怎麽就切過了子彈,高速飛行的子彈在空氣裏被剖開,變成了兩個半邊的彈殼,力道大減,掉落在了那個人麵前不到一米的地方。

“媽的,”常盛心裏暗罵,“真是一群怪物!”自己在部隊裏時最好的戰士無非是能躲避開子彈的射擊,還是在距離五十米以外。這個怪人不但在十幾米的距離裏對子彈不躲不閃,還能一劍把子彈削成兩半,這種東西,隻能用非人來形容。要知道,十幾米裏改裝後的AK-47子彈的射速在每小時一百公裏以上,速度帶來的力道是巨大的,就算他能用劍抵擋住子彈,按說自己也應該被撞退幾步,可是看人家,卻是若無其事的樣子。

“承影!”劉季想起了這個傳說中劍的名字,雖然沒有自己的魚腸名氣大,可是卻是具備了古怪特性的劍之一。這把劍據說是用水晶加北海玄冰凝煉而成的,劍成之日,就隻能看到一個劍柄,而看不到劍身。如果不是劍柄過大容易被人發現的話,這玩意兒還真是傳說裏打家劫舍,殺人滅口的必備用具。

可惜的是,這劍隻有一把,後來人再想仿製,卻找不到同樣的材料,就算有人集齊了材料,卻不知道該用什麽火來煉製。北海玄冰入了普通火爐,頓時火苗消散,寒氣逼人,要是能融化北海玄冰的火焰,不但罕見,那水晶也吃不住火焰熱力的消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