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程薇

第33章 -程薇(1/3)

「能幫幫忙嗎?」

梅可玲的雙眼中除了淡漠以外,多了點盼望與期待,她注視著方楚彥,淡定地說著,「書店麵臨危機了。」

方楚彥一臉狐疑地看著她,始終無法相信眼前讓這麽多人消失、被遺忘的女人,竟然會這樣開口求問,他平靜地看著梅可玲,卻想不到任何詞語可以表達自己的心情,也不知道該怎麽說現在的氣氛。

「跟我什麽關係?」方楚彥選擇冷漠的回應,「這樣不是很好,你們可以不用一直待在那邊,雖然我們不知道你們是人還是什麽東西……對你們、對大家來講,這都是一件好事。沒有了書店,就沒有了交換記憶。」

梅可玲顯得些失落,卻依然淡定地看著他,「我們隻是做好我們的工作,能看得到我們的人,也隻有你……」

「雖然看得到你們的人,也隻有我,但是……我也隻想做好我的事,那就是保護我身邊的人,不再受到傷害!」

「他們沒受傷害,隻不過忘記、被遺忘,隻不過如此而已。」

方楚彥實在不理解梅可玲為何可以輕鬆說出這些話……他倒抽了一口氣,感到這些話十分可笑,「那是因為從來沒人記得過你,你連被人遺忘的資格都沒有! 」

梅可玲一愣,她淡定地表情瞬間變化,臉上的嘴角微微下揚,眼神變得低落,她的眼淚不知如何原因,卻緩緩滑落下來,方楚彥看到她臉上的淚水,不禁吃驚一下,他沒有多說什麽,閉起嘴巴別過頭。

梅可玲摸著自己臉上的淚水,感到不解,她想要開口說話,卻又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也許方楚彥說得都是對的,她帶著這不明白的眼淚,轉身消失。

時間又繼續移動,方楚翠不解地看著呆愣站在原地的方楚彥,上前關心他,「哥,怎麽了?幹嘛突然不說話?」

方楚彥呆默一會兒,立即回過神

,努力擠出笑容搖搖頭,「有點累而已,晚餐交給你做,我先去躺一下。」

「你不是說要慰勞我嗎……」方楚翠納悶地看著顯得失落的方楚彥往房間走去,便歎了歎氣,往廚房看去。

夜晚中的書店亮起了燈,書店門外貼著警告單,高展拄著拐杖來到店門前,擔心的看著上麵的警告單,往裏麵看去,林靈正焦慮地拿著照片撥著電話。

「大姨丈,真的沒有聽過任何有關其他那兩個人的事嗎?那我爺爺和一個女人……喂?喂?」

林靈急躁地看著被掛掉的手機,顯得些煩悶,拄著拐杖的高展走了過來,關心地問道:「姐,你還好嗎?」

「高展!」林靈上前幫忙扶著高展,高展作勢自己可以,「你……你都出院了,抱歉!最近一直在忙書店的事,都沒辦法去看你……」

「沒關係!這小事,隻是姐……書店要被拆掉,這是真的?」

林靈停頓一會兒,感歎地輕歎口氣,將手上的照片放到櫃台上,「是啊……有地契和房契也沒用,說什麽已經超過了五十年,很多東西都沒有立法或是正式歸納政府名義下,我就想說爺爺留得那張三個男人的照片還有這一張和女人的合照,也許能找到他們,可以救救書店的……」

「照片?」高展看著櫃台上的兩張照片,一個是三個男人站在書店門前的合照,一個是林啟正與一位優雅女人的合照,「林爺爺以前倒底是做什麽的啊? 」

「之前聽我奶奶說,他們是一起創業開這家書店的好朋友……至於詳情,我奶奶始終都沒告訴過我。」

林靈和高展看著照片,陷入一片苦思。

梅可玲出現在書店裏,眼神顯得失落,涅走到她身旁關心地問著,「你是跑去哪裏?她們人都在這,我們都沒辦法工作……」

「不會有客人的,來得也隻是不速之客

。」梅可玲淡漠地回應,涅擔憂地回應。

「人類就是如此地邪惡,就跟那些建商一樣,我們必須想辦法保住這裏,不然我們這麽多年保護『它』,根本都是功虧一簣!」

梅可玲現在實在沒有任何法子,她往高展和林靈的方向走去,看到櫃台上的一張林啟正和女人的照片,她的頭突然像被錘子往太陽穴重擊一般,十分疼痛,她不禁皺起眉頭,痛苦地叫著,涅擔心的上前將梅可玲往古鏡走去,並回頭瞟了一眼那張照片,像是知道些什麽一樣,擔憂地問著她。

「你是怎麽了?是看到什麽東西?」

梅可玲餘光瞄了一眼那張照片,沒有多說,地麵瞬間上下震動,大家驚慌地往外頭看去。

程老板帶著挖土機和鑽地機以及一群人來到書店前,程老板拿起大聲公,不悅地對著書店內的林靈、高展說道:「政府已經批發拆除令了,麻煩請你們在最短的時間內撤離,我們將要拆除這間房子。」

「你說話不算話!」林靈走出書店,氣憤的指著程老板罵道,「說給我們一個晚上的時間,現在就要把我們趕走,你有沒有良心啊你!」

「我的良心都賣給我上麵的長官,我也隻是奉命行事罷了!」

程老板陰險地笑著,表情嚴肅一瞪,大喊:「給我拆!」

一群人拿著工具往書店衝去,林靈、高展上前阻止他們,「住手!」

「那是我爺爺的房子!你們不準進去!」

高展拿起拐杖攻擊那些人,那些人也不甘示弱地舉起工具作勢要攻擊高展,一個女生的聲音清脆從遠方傳出。

「不準你們動手!」

大家往旁邊一看,程薇氣喘籲籲地站在不遠處,氣憤地瞪著坐在挖土機上的程老板,大聲怒斥著。

「停工吧!爸!」

眾人震驚一愣,程老板緊握著拳頭,顯得不甘地看著自己的女兒,程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