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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手指 19

鬆宮和加賀一同步出警署時,已經將近晚上十一點了。他本來想在警署留宿,但小林主任叫他今天還用不著那麽拚命。主任的忠告是,一開始衝太猛反而會後繼無力。

“恭哥你接下來呢?”鬆宮問。

“直接回家,我想為明天的辦案養足精神。怎麽了?”

“呃……,我在想,你能不能陪我三十分鍾。”

“你還想去哪裏?”

鬆宮躊躇了一下,答道:“上野。”

加賀的眼神頓時一沉。“那恕我失陪。”

“為甚麽……”

“明天會是很重要的一天,別遲到哦。”說完便轉身離去。

目送加賀遠去,鬆宮搖了搖頭。

關於前原家的嫌疑,他們兩人一回到署裏便向小林主任和石垣組長報告了。石垣第一個感想便是:“加賀的推理還是一樣大膽啊。”說明來龍去脈的雖然是鬆宮,但上司似乎很清楚是誰注意到前原家的。

“不過,證據還是不夠強哦。”石垣開口了:“這些推測分開來看都很有意思,也很有說服力。從凶手直接把屍體放進紙箱,推論出凶手棄屍時沒有開車,這一點也相當耐人尋味。但是若以整體來思考,這樣的推論恐怕還有爭議,而且光憑目前的線索也很難取得搜索票。”

石垣繼續說。

“尤其是,凶手如果沒了車子這項代步工具,就會產生一個很大的疑點。”

“我明白。”加賀回道:“是關於凶手如何將被害人帶回家這一點吧。”

“沒錯。這類的犯罪,以開車強行擄走被害人的情況占絕大多數。就算歹徒一開始利用花言巧語,和被害人邊走邊聊了一小段時間,但最後幾乎一定會用到車,因為歹徒當然不希望獵物逃脫。雖然也有沒用到車的案例,但那種情況,通常棄屍現場就等於殺害現場,由於歹徒會將被害人引誘至人煙稀少的地方再下手,也就沒有另行棄屍的必要。若依照你們的推理,歹徒是在沒有開車的情況下,將被害人誘導到自家或是隱密處加以殺害,那為甚麽歹徒要這麽做?殺害之後,反而得傷腦筋如何處理屍體。如果說歹徒一開始沒打算殺人,那就是想加以猥褻之後,放被害人回家嘍?這樣歹徒還得擔心若被害人回家將事情告訴父母,自己馬上就會遭到逮捕。一樣說不通啊。”

石垣的分析果然既冷靜又合理,然而加賀也有他的想法。

那就是──凶手與被害人可能之前就認識。

“我一直很在意被害人曾經先回家一趟,在未經母親同意的情況下再度外出這一點。現階段我們仍不明白被害人外出的目的,但如果被害人出門是與凶手碰麵呢?在雙方認識的前提下,被害人應該不排斥前往凶手所在之處。而凶手可能也把事情想得很簡單,一廂情願以為隻是稍微做些親密的舉動,被害人應該不至於大驚小怪。”

石垣似乎仍是不置可否,但還是下了指示:“好,我明白了。那明天你們再去被害人的父母那兒一趟,徹底調查女童身邊有沒有可疑人物出沒。如果查出與前原家有關,我們這邊立刻出動。”

“是!”鬆宮強而有力地應聲。

刑警加賀恭一郎真的很厲害。──鬆宮這次終於見識到了,雖然隻和加賀一起行動了一天,但他的洞察力真是令人咋舌。鬆宮也明白了小林主任之前說“對你來說,一定會是很好的經驗”的意思。

而且正因如此,他覺得要是告訴隆正他和加賀同組辦案,隆正不曉得會有多高興。他好想現在就告訴舅舅,表哥有多厲害。當然,表哥能跟他一起出現是最理想的了。

隆正住院的醫院就位在上野。

鬆宮抵達醫院時,已經超過十一點半了。他從夜間出入口走進醫院,打過好幾次照麵的警衛就在進門處的警衛室裏。他點頭致意,中年警衛也默默點頭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