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的代表大會知識_14.黨代表會議有哪些職權?

14.黨代表會議有哪些職權?

黨章規定:“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會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黨的地方各級代表會議的職權黨章沒有作具體規定,原則上可參照執行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主要包括: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調整和增選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部分成員,其數額不得超過經黨代表大會選出的各自委員總數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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