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首要任務嚴肅黨內政治生活_劉樹枝:加強黨內政治生活的關鍵問題

劉樹枝:加強黨內政治生活的關鍵問題

新形勢下加強黨內政治生活,關鍵要處理好五個關係。

正確處理好“集中統一”與從實際出發的關係

當前,有些問題應當引起重視,主要表現在有的地方、有的部門表麵上服從中央,但在實際工作中對黨的決定各行其是、各自為政,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黨的決策部署沒有得到真正有效落實;有的黨員對中央的理論、政策表麵上擁護,但是思想認識上沒有到位,沒有真心服從,有時會不分場合、不加分析地發表個人觀點,傳播一些“小道消息”,還有的甚至通過互聯網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黨員的黨性觀念和組織紀律性亟待加強。因此,必須處理好集中統一與從實際出發的關係。

首先要強調集中統一,特別是要強調中央權威。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這既是一項基本原則,也是一條黨的紀律。這四個服從最重要的是全黨服從中央,維護中央權威。我們決不能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決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要始終嚴守政治紀律,自覺維護黨的權威。

同時,又要堅持從實際出發,鼓勵地方敢於改革創新。在強調集中統一、維護中央權威的前提下,應當重視調動和發揮各級黨組織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的大政方針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各級黨組織緊密聯係本地本部門本係統實際,統籌謀劃,大膽改革創新,積極推進相關工作,還要寬容失敗,隻有這樣才能確保中央的決策部署真正落實到位。

正確處理好“集體領導”與“個人作用”的關係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對堅持集體領導與反對個人專斷作了全麵闡釋。當前領導班子絕大多數能夠堅持民主集中製,但在少數領導班子中,卻存在家長製、“一言堂”的情況,存在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現象,對這些問題必須予以糾正。

要注重堅持集體領導。必須強調班子成員之間是平等關係而不是上下級關係。“一把手”要帶頭發揚民主,熟悉民主集中製的規矩,懂得民主集中製的方法,鼓勵班子成員各抒己見、暢所欲言;要善於集中大家的意見,集思廣益,並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民主決策。班子成員要各負其責、顧全大局,放下“思想包袱”,積極“參政議政”,勇於當麵發表不同意見、提出自己的看法建議。

重視發揮個人作用。堅持集體領導並不是否認

個人的作用,在討論中發生了分歧,既要認真考慮個人的意見,又不可議而不決,耽誤工作。對於議決的事項,班子成員必須按照分工,認真抓好落實,切實提升集體領導的質量和效能。

正確處理好“一把手”主見與主觀的關係

鄧小平同誌曾經說過,“政治家不要主意太多,太多了就會讓人無所適從”,說的就是領導幹部思想主觀的問題。作為“一把手”,要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見,能夠說自己的話,但是又不能太主觀。有些領導幹部總認為自己比群眾高明,常常表現出“情況不明決心大,心中無數點子多”,朝令夕改,追求形式,今天想這麽個點子,明天出那麽個主意,今天製定這個製度,明天研究那個機製,總是在點子上兜圈子,很少在落實上下功夫,導致知行“兩張皮”,讓人無所適從。

好的領導幹部,要通過對新事情、新事物的分析,提出自己的思考和獨特的見解,為解決問題指出正確的方向。

要發揚民主,在重大問題的決策上,充分聽取各方麵意見,開展積極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為正確決策打下紮實基礎。要敢於決斷,在調研和思考的基礎上,及時作出部署,有敢於決斷的果敢作風,特別是在遇到複雜局麵時要保持思路清晰,指揮若定,遇到危險局麵時能做到從容不迫,化險為夷。要敢於擔當,主要領導特別是“一把手”對決策要主動承擔責任,決策製定後要全力抓好貫徹落實,辦實事、求實效,力爭取得最大成績。

正確處理好群眾監督與接受監督的關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想接受監督的人,不能自覺接受監督的人,覺得接受黨和人民監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備當領導幹部的起碼素質。”

目前黨的建設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根子主要是脫離群眾,失去了群眾的監督。由於領導幹部所處地位的特殊性,往往容易使一些人滋生淡化群眾監督、不願接受群眾監督甚至逃避群眾監督的問題。如高高在上,聽不進不同意見和建議,總以為自己說的做的是正確的,把接受監督看成降格丟麵子,害怕失去威信,心理不平衡;抱抵觸情緒,認為監督是找茬子、挑毛病,對群眾和同事的意見十分反感。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不僅是領導幹部的一種胸襟氣度,更是必備的基本政治修養。

在新的形勢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顯得尤為重要。

首先要正確認識群眾監督。要把群眾監督當做一種警戒、一麵鏡子,看做一種愛護、一種幫助,養成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習慣,經常對照檢查,從中發現自己有什

麽不足和缺點,及時加以改進和糾正。特別要學會傾聽不同意見,用決策的民主性保障科學性。

其次,要養成在“聚光燈”下工作和生活的習慣。黨員領導幹部是人民的公仆,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的同事,還應當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始終保持頭腦清醒、警鍾長鳴、防微杜漸,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最終回饋到人民、造福於人民。

再次,要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監督製度。建議製定出台關於群眾監督的製度法規,明確監督人的權利、義務及應負的法律責任,明確對監督人打擊報複應追究的紀律和刑事責任等,使群眾監督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要建立健全公開辦事製度,特別是對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和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敏感問題,及時公開到位,為群眾監督創造製度條件,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正確處理好講真話與聽真話的關係

自古以來,講真話不僅需要勇氣,有時還要冒著撤職、罷官甚至殺頭的危險。有的領導幹部經常抱怨聽不到真話,或者感到聽真話很難。在中央黨校開學典禮上,習近平同誌曾經講過“裴矩佞於隋而諍於唐”的故事,以此告誡領導幹部,一定要本著“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原則,歡迎和鼓勵別人講真話。其實,講真話與聽真話是相輔相成的,是辯證統一的關係。領導幹部要讓群眾講真話,自己必須喜歡聽真話,這樣群眾和基層幹部才能敢於講真話。

真話有好聽的話,也有難聽的話,有時還有牢騷和罵人的話。領導幹部要保證聽真話,必須處以公心,在自己負責的領域內,培育講真話的人和講真話的市場,善於聽真話,敢於聽真話,有胸懷聽真話。要糾正一部分領導幹部中缺乏民主精神,聽不得批評意見,甚至壓製批評的家長作風。對於任何黨員提出的批評和意見,隻要是正確的,都應該采納和接受。如果確有錯誤,隻能實事求是地指出來,不應查所謂動機和背景。

講真話不僅需要個人良知、勇氣和能力,更需要氛圍。各級組織部門要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鼓勵和支持基層幹部群眾本著對黨的事業和國家前途負責的精神,講真話,說實情。要改變誰講真話誰吃虧,報喜不報憂等不正常現象,真正形成不讓投機鑽營的人得利,也不讓說真話、幹實事的老實人吃虧的社會氛圍。要完善調查研究的方式,改變在調研過程中先確定調研路線和座談人員,調研內容先教會的弄虛作假行為,鼓勵幹部深入實際,挖掘真話。要落實行政問責製,加大對說假話的懲處力度,健全幹部考核任用機製,破除潛規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