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堅持綠色發展_四、加大環境治理力度
四、加大環境治理力度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的要求,把改善生態環境作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重點任務。這是黨中央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準確研判環境形勢、順應人民群眾期盼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一)加大環境治理力度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環境保護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治理進程明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由於曆史積累的環境問題較多,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仍然突出,資源約束趨緊,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十三五”時期,必須繼續加大環境治理力度,著力改善環境質量。
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是補齊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短板的必然選擇。小康全麵不全麵,生態環境質量是重要方麵。我國環境質量差、生態受損嚴重、風險隱患高,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生態環境已成為實現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和瓶頸製約。這就要求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務,實現與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環境質量目標。
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是為人民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的內在要求。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清澈水質、清潔環境等生態產品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希望能夠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當前,霧霾天氣、城市黑臭水體、飲用水源不安全等環境問題凸顯。必須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汙染可以治理、環境能夠改善、優質生態產品能夠增加。
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是推動綠色發展的重大任務。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特別是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形勢下,必須注重平衡和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係,著力推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化。以環境保護優化發展方式、拓展發展空間、增強發展動力,堅持區域上守住生態紅線、行業上守住排汙總量、準入上守住環境門檻,既推動汙染物排放降下來、環境質量好起來,又促進經濟平穩發展、量增質更優。
(二)“十三五”時期加大環境治理力度的目標和重點任務
“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主要包括: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低碳水平上升;
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製,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主體功能區布局和生態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實現上述目標,必須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抓住重點任務,推動實施重大環保行動和工程。
堅持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要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環境質量是根本目標,汙染減排是重要手段。要擴大汙染物總量控製範圍,將細顆粒物等環境質量指標列入約束性指標。這是對改善環境質量的硬要求。
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水、土壤,既是提供生態產品的環境要素,又是容納汙染物的環境介質。環境治理的重點就是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三大戰役,將三大行動計劃的路線圖落實為各地的施工圖,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推進多汙染物綜合防治和環境治理。當前,我國區域性、複合型大氣汙染和流域性水汙染問題日益凸顯,需要積極探尋係統科學的治理思路和技術路線。環境治理不能搞單打一,需要堅持多汙染物綜合防治和區域流域聯防聯控聯治,充分發揮多汙染物綜合治理的協同效應和區域流域的共治效應,推動形成改善環境質量的整體效果。
實施工業汙染源全麵達標排放計劃。工業生產是主要汙染源,特別是工業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的損害更大。工業汙染源達標排放,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企業環境責任的底線要求,可以內化企業環境行為的外部性,為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實現城鎮生活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運行。城鎮生活汙水垃圾處理是城鎮管理和環境治理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全社會環境意識和責任意識的重要載體。當前,我國城鎮水汙染防治中,重調水輕治理、重地上輕地下、重景觀輕排放、重水線輕泥線、重建設輕運行、重末端輕源頭、重規模輕質量等問題相當突出。要對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進行填平補齊、升級改造和管網完善。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製,吸引更多民間資本投入,保障汙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
堅持城鄉環境治理並重。城市與農村生態環境是相互補充、互為依存的唇齒關係。農村是環境保護的短板,也是汙染排放的重要來源。要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嚴格控製農業用水總量,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支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開展標準化改造和建設,深入開展秸稈資源化利用。
(三)改革環境治理基礎製度
環境保護需要充分發揮製度的引導規製激勵約束等功能。當前,環境保護的嚴峻現狀和民眾的巨大需求,決定了必須要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製度,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係。
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汙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製。排汙許可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一項基本環境管理製度。加快製定排汙許可管理條例,建立以排汙許可證為核心的汙染防治管理體係,有效銜接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排汙收費等製度,將排汙者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總量控製指標等方麵的要求具體化,切實落實企業責任。
建立全國統一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控係統。環境監測是環境治理的基石。要堅持全麵設點、全國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統一規劃建設監測網絡,按照統一的標準規範開展監測評價,客觀、準確地反映環境質量、汙染排放和生態狀況。開展環境大數據建設和應用,為日常監管提供支撐。
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嚴格環保執法。這是落實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重點督察黨中央、國務院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計劃、規劃、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實施好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汙染防治法》,重點打擊偷排偷放、偽造監測數據和不正常運行治汙設施等違法行為,讓環境守法成為新常態。
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製度。這是對環保管理體製的重大創新和突破。要將基層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的管理職能統一到省級環保部門,獨立進行監管執法和環境監測。
健全環境信息公布製度。全麵推進環境信息公開,主動發布環境質量、環境監測、重點汙染源、突發環境事件等信息。實行陽光審批,堅持環保審批依據、流程、結果全部公開。推行陽光執法,公開環境行政處罰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違法者名單。推動企業主動公開環境信息。把政府和企業都放在陽光下,接受公眾監督,推動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