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體係篇_1.什麽是法治?法治與法製的本質區別是什麽?
一
法治體係篇
主要任務
重點學習了解法治、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社會主義法治體係的內涵,以及在建設法治中國進程中應該把握好的黨和法治、改革和法治、道德和法治等重大關係。
1.什麽是法治?法治與法製的本質區別是什麽?
“法治”一詞很早就出現在古書中。《晏子春秋·諫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狹於今,修法治,廣政教,以霸諸侯。”《淮南子·氾論訓》:“知法治所由生,則應時而變;不知法治之源,雖循古終亂。”法治與人治是根本相對立的,是不同的治國理念。人治強調個人權力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與其相反。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沒有法治。法治包含兩部分內容,即形式意義的法治和實質意義的法治,是兩者的統一體。形式意義的法治,強調“以法治國” “依法辦事”的治國方式、製度及其運行機製。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製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形式意義的法治應當體現法治的價值、原則和精神,實質意義的法治也必須通過法律的形式化製度和運行機製予以實現,兩者均不可或缺。
法製和法治是既有區別又有聯係的兩個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 法製是法律製度的簡稱,屬於製度的範疇,是一種實際存在的東西;而法治是法律統治的簡稱,是一種治國原則和方法,是相對於“人治”而言的,是對法製的完善和改造。
—— 法製的產生和發展與所有國家直接相聯係,在任何國家都存在法製;而法治的產生和發展卻不與所有國家直接相聯係,隻在民主製國家才存在。
—— 法製的基本要求是各項工作都法律化、製度化,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嚴格依法辦事,法律在各種社會調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權威性和強製性,不是當權者的任性。
—— 實行法製的主要標誌,是一個國家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監督等方麵,都有比較完備的法律和製度;而實行法治的主要標誌,是一個國家的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包括國家最高領導人在內,都嚴格遵守法律和依法辦事。
二者的聯係在於:法製是法治的基礎和前提條件,要實行法治,必須具有完備的法製;法治是法製的立足點和歸宿,法製的發展前途必然是最終實現法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