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馬上就辦,真抓實幹——實幹必須講執行,有效率_“馬上就辦”的三個重要內含

第五章

馬上就辦,真抓實幹——實幹必須講執行,有效率

反對空談、強調實幹、注重落實,是我們黨的一個優良傳統。如何落實工作,是一門科學,更是一門藝術。落實不好,黨的政策就無法施惠於民;落實不及時,人民群眾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失。早在福州工作期間,習近平同誌曾提出並大力倡導“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的思想理念和工作精神。如今,在全麵建成小康社會新時期,注重落實的效率,注重執行力建設尤為重要。隻有重實幹、講執行、有效率,才能把黨的大政方針、宏偉藍圖變成國家富強、人民富裕的美好現實。

“馬上就辦”的三個重要內含

《實幹才能夢想成真》這篇紀實報道的內容,很明白地告訴我們,“馬上就辦”的內含,絕不像字麵上那麽簡單。可以說,它是從思想工作方法和謀事做事的角度,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

“馬上就辦”,讓我們想到了馬克思在創立革命學說時提出的名言:“一步實際行動比一打綱領更重要”;也讓我們想到毛澤東在推進社會主義建設時所作的詩詞:“一萬年太久,隻爭朝夕”;還讓我們想到鄧小平在推進改革開放過程中經常寫下的那些批示:“不宜拖延”“不要拖延”“不能拖延”。凡此等等,都是真正的共產黨人在革命、建設和改革不同時期應有的精神狀態和做事風格。如果不去做,不去辦,停留在會議和文件上的表態,哪怕說得再天花亂墜,也是半點馬克思主義都沒有的。

“馬上就辦”要表達的,當然不隻是一個“急”字。要準確理解它的內含,需要回答下麵三個問題。

第一,為誰的事“馬上就辦”?

這是作決策的立場問題。為誰的事,當然是對國家、民族和人民有利的事。從根本上說,是對人民有利的事。這是我們黨的宗旨所要求的,是馬克思主義者想辦法做事情的基本立場。在實際工作中,每個黨員領導幹部都可能遇到需要馬上就辦的事。如果從個人利益出發來權衡得失,那他就不可能在回答“為誰的事馬上就辦”這個問題上,交出合格的答卷,就可能立場跑偏,對人民有利的事拖著不辦,對自己有利的事馬上就辦。在工作中“馬上就辦”的事,必須是有利於人民的事。擔任蘭考縣委書記期間,焦裕祿在一個風雪交加的夜晚,對縣委的幹部說,我們不能坐在辦公室裏烤火,要到群眾中去。他帶領縣委的幹部到火車站看望災民後,立即開會布置:第一,所有農村幹部必須深入到戶,訪貧問苦,安置無房屋居住的人,發現斷炊戶,立即解決。第二,必須深入牛棚檢查,照顧老弱病畜,保證不凍壞一頭牲口。第三,參加運輸的人、畜,凡是被風雪困在途中的,在哪個大隊的轄區,就由哪個大隊負責招待。這個例子告訴我們,真正的共產黨人心裏最急的事,最

需要馬上就辦的事,總是關乎人民群眾利益和願望的。習近平同誌在福州工作期間倡導踐行“馬上就辦”的每樁事情,都是從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的。為人民群眾的事情“馬上就辦”,不僅是站對了立場,而且體現的是真正馬克思主義者、真正共產黨人的大胸懷、大境界、大品格。

第二,為什麽必須和能夠“馬上就辦”?

這是作決策的作風和方法問題。需要“馬上就辦”的事,有各種各樣的情況。或者是因為機遇當頭,錯過了再辦就很難了;或者是反映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到了必須解決的時候了;或者是一件長期存在的難事,是塊硬骨頭,過去沒有啃下來;或者是一件會影響到全局,甚至出現連鎖反應的事情;當然,也有一些事本來並非難事,而是因為一些人推諉扯皮,久拖不決所致,由此到了非“馬上就辦”不可的地步。確認哪些事要馬上就辦,當然是靠平時對工作的熟悉和了解,靠肯於和勤於做事,靠肯於和勤於調查,才能發現,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肯於和勤於做事,才能迅速做出判斷和馬上就辦。選派掛職小崗村黨委書記的沈浩,在2005年10月1日國慶那天,放棄休假,回到小崗村,寫下了這樣一段日記:“三年的時光尚餘不足半年,剩下的這一段時光應如何度過,怎樣才能在這有限的時間裏,為老百姓辦更多的實事?”掛職以來,他給自己提出了不少問題,正是這些問題,促使他去分析、去推動小崗村需要辦的事情。在他看來,“小崗的發展目前正處在爬坡階段的關鍵時期,鬆一鬆就要滑下去,努努力就能推上去”。有了這個判斷,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裏需要馬上就辦的事情,也就明確了。

發現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如何才能做到“馬上就辦”,決策者要積極探索和思考辦法,要做到心中有數,而不是拍腦袋做決策,這就是我們經常講的,要多謀。能夠“馬上就辦”,對一個人的領導能力、決策能力的要求是很高的,“馬上就辦”就是“多謀”之後的“善斷”,所以,從根本上說,“多謀善斷”是“馬上就辦”的應有之義。有時候,有了多謀善斷之後的馬上就辦,常常能不失時機地改變一些工作走向,從而及時地解決突出的矛盾。我們黨1962年初召開的七千人大會,本來是想解決各地存在的分散主義和本位主義的問題,以完成糧食征購計劃。為大會定基調的報告稿下發討論後,與會者認為,當前的突出矛盾不是分散主義和本位主義的問題,而是集中過多,領導幹部存在嚴重的主觀主義作風,把農民搞得比較苦,所以糧食征購計劃不能完成。這個討論的過程,就是“多謀”。大家的意見傾向出來了,立刻有一個決斷的問題。毛澤東和中央決策層絲毫沒有猶豫,果斷決定,充分聽取地方同誌的意見,重新起草大會報告。這就是馬上就辦。正是這樣的多謀善斷和馬上就辦,改變了七千人大

會的原定主題,讓這個會開成了一個“出氣”的會、總結“大躍進”經驗教訓的會、反對黨內主觀武斷作風的會,從而不失時機地解決了當時存在的突出矛盾,人們的心情舒暢了,接下來的工作也好做了。

第三,願不願和敢不敢“馬上就辦”?

這是責任擔當的問題。作為一種做事風格和工作作風,“馬上就辦”是靠一種精神動力支撐起來的。這種精神動力,就是黨員領導幹部的使命感和責任擔當。沒有使命感和責任擔當,中國共產黨人走不到今天;沒有使命感和責任擔當,中國共產黨人也走不通未來。在今天,我們的使命感和責任擔當是什麽?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麵時,莊嚴提出的“三個責任”:對民族的責任,對人民的責任,對黨的責任。具體說來,這些責任需要落實到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的具體實踐當中。支撐“馬上就辦”的精神動力,莫此為甚;“馬上就辦”體現的使命感和責任擔當,莫此為甚。

在實際工作中,黨員領導幹部要做到“馬上就辦”,所需要的使命感和責任擔當,則比較具體,特別是需要擁有敢於擔當、勇於攻堅克難的人格力量。陳雲在延安時期寫過一篇有名的文章,叫《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裏麵說:“一個共產黨員,不能隻是口頭上擁護黨的決議就算完事,他的責任在於堅決地執行決議,在實際工作中實現這些決議。實現黨的決議時,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難,共產黨員必須有大無畏的百折不撓的精神去克服這些困難。在工作中萎靡不振和用雇傭勞動的態度來對付黨的工作,是絕對不允許的。”這些話,講得很實在,“用雇傭勞動的態度來對付黨的工作”是不可能遇事馬上就辦的。

今天的領導幹部一路進取、攻堅克難,但時間長了,會不會心生疲倦?看到前行路上的“天花板”,甚至發現再往前走會觸動自己的“奶酪”,是不是能夠依然昂揚進取?特別是目前改革發展中諸多矛盾橫亙麵前,在做與不做、幹與不幹之間,一經權衡得失,不願作為、不能盡責、不敢擔當的情況是有的。遇事推諉扯皮,從個人利益角度來權衡辦與不辦、何時辦、怎樣辦的情況,就更不少見了。在這種情況下,落實習近平同誌在福州工作時率先躬行和提倡的“馬上就辦”,和落實他在十八大以後反複提倡的敢於擔當精神,是連通一致的。古人說,“為官避事平生恥”,沒有擔當,何來“馬上就辦”?今天,我們黨已經明確了“四個全麵”的戰略布局和行動指南,可以說,在許多實際工作中,比認識更重要的是決心,比方法更關鍵的是擔當。能否做到“馬上就辦”,關係到“四個全麵”能不能落地生根這個大問題。“馬上就辦”所體現的,正是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中應有的擔當精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