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_六、黨的基層組織的任期

六、黨的基層組織的任期

50.黨的基層組織的任期是怎麽規定的?

黨章第三十條分別對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任期作了原則規定: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根據黨章的原則規定,中央和中央組織部對黨的基層委員會的任期作了如下具體規定:鄉鎮黨委執行五年任期;中央管理領導班子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黨委書記、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等學校黨委任期為五年;其他大中型企業、大專院校、規模較大的科研院所黨的委員會,地(市、州、盟)級和地(市、州、盟)級以上機關黨的委員會執行四年任期;其他黨的基層委員會執行三年任期。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村黨支部委員會執行三年任期,其他黨的支部委員會執行兩年任期。

51.黨的委員會的任期從什麽時候算起?

黨章規定:“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產生的委員會隻需報上級黨組織備案,不必上級黨組織審批。因此,基層黨的委員會(含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任期應從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之日算起。

52.由上級黨組織指派(任命)的黨的委員會有無任期?

由上級黨組織指派(任命)的

黨的委員會(含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沒有任期規定,而應在經過一段時間工作後,黨員相互有了了解,選舉條件成熟時,及時通過選舉產生新的一屆委員會。黨章規定的黨的委員會任期是對由選舉產生的委員會而言的,由上級黨組織指派(任命)的委員會是一種臨時過渡措施,不能算一屆委員會,因此不能執行黨章規定的相應的任期。

53.黨的委員會部分成員作了調整後,其任期怎麽算?

基層黨的委員會(含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部分成員作了調整後,其任期仍應從黨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本屆委員會之日算起,而不能從部分成員調整之日算起。

54.黨的委員會能否提前或延期換屆選舉?

基層黨的委員會(含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後,一般應按黨章規定,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進行換屆選舉,須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其中延期換屆選舉期限最多不能超過一年。

55.新當選的支部書記在上報待批期間,支部工作由誰主持?

黨章規定:“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根據黨章這一規定,新當選的支部書記在上級黨組織批準前,尚不能履行支部書記的職責。在此期間

,支部工作應由新選出的支部委員會負責,因支部大會選出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後,上屆支部委員會就不存在了。為了使支部工作正常開展,新選出的支部委員會可推選一名召集人(一般為新選出的書記)臨時主持工作。

56.擔任黨內領導職務的黨員在任期內退休,其黨內領導職務要否免除?

擔任黨內職務的黨員在任期內退休,如離開了原單位並轉走黨員組織關係,其黨內職務即自然免除。退休後,如繼續在原單位工作,且黨員組織關係仍在原單位的,其原任書記、副書記職務一般應免除,委員職務一般可保留至任期屆滿。如本人提出辭職申請,可予批準。如不宜繼續擔任委員,也可按有關規定,辦理免職手續。

57.擔任黨內領導職務的黨員在任期內需要免除其黨內領導職務的,應辦理什麽手續?

擔任黨的委員會委員職務的黨員,在任期內因各種原因需要免除其委員職務的,一般應由委員會提出意見,並征求上級黨組織意見,然後提交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不必報批)。擔任黨的委員會書記、副書記職務的黨員,在任期內因各種原因需要免除其黨內職務的,一般應由委員會提出意見,報經上級黨組織批準,或由上級黨組織直接決定,免除其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並同時免除其委員職務;如需保留其委員職務的,隻免除書記、副書記的職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