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組織——統一戰線工作的新領域_二、民間組織是統一戰線工作的新領域
二、民間組織是統一戰線工作的新領域
1.民間組織是愛國統一戰線新成員及其代表性人士或社團精英成長、聚集的基地。
民間組織在生成與養育著現代公民和公民團體的同時,也為愛國統一戰線工作積累著豐富的資源,造就了大批統一戰線新成員和工作對象,成為愛國統一戰線新成員和代表性人士的新生地、新的聚集地。
民間組織是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體製改革逐步深入而產生的一個新領域,它提供了人的權利意識得以生長和發展的肥厚土壤,反映了國家權力向社會回歸的趨勢,是我們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需要大力開拓的新領域。作為社會結構和社會權力結構高度分化和多元化的表現,民間組織的發展也是愛國統一戰線中許多重要成員的新生地和新的聚集地,這就給新世紀新階段的愛國統一戰線提出了新課題、新任務,也為愛國統一戰線工作開拓了新領域。
改革開放以來,民間組織在我國不斷發展壯大,其功能與角色也日益彰顯。這一切,為統戰工作開拓創新提供了重要領域。統戰工作利用統一戰線的政治優勢,把民間組織建設成為反映黨外人士意見、團結廣大黨外人士的基地,促使民間組織接受共產黨的政治領導,並通過這個有效的渠道爭取政府的更多理解和支持,實現自身順利成長,更好地發揮應有的功能,推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發展。
2.民間組織的發展是愛國統一戰線進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訓練的新場地,是統戰工作由高層向基層擴展和延伸的新陣地。
民間組織生長並迅速發育,為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開辟出自下而上的社會自治型路徑。我黨十分重視社會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而民間組織自治民主的發展,恰恰就是人民當家作主這一社會主義民主的核心原則得到真正落實的基礎和保證。愛國統一戰線可以充分依托民主政治製度資源,推動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製度在民間組織、在基層得到落實。愛國統一戰線通過民間組織推動自治民主的發展,為民主政治製度的完善和發展提供經驗。
愛國統一戰線繼承和發揚黨的統戰工作的優良傳統,以大團結、大聯合為根本宗旨,適應新的曆史條件要求逐步向民間組織擴展與延伸,通過交友聯誼的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工作組織網絡作為統戰工作的依托,推動社團搞好自身建設,發現和培養民間組織中湧現出來的新代表性人士、社團精英,並通過他們去引導和擴大公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參與和有序政治參與。民間組織形式多樣、不拘一格,十分有利於公民權利意識的增強與自治能力的提升。這種鮮明的自治性特點,不僅具體地體現並實現於內部公共事務自治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環節中,而且又成為代表反映民意、集納民智,影響執政黨和政府決策的重要渠道。這恰恰是黨的統一戰線的民主、協商、包容、求同存異和既尊重多數、又保護少數、尊重和維護同盟者利益的現代民主精神、民主理念及特殊的群眾工作的集中體現。正因為如此,愛國統一戰線工作在這個領域的開拓,就在實際上使民間組織成為對公民進行民主政治訓練的第一場地。在這個新領域,愛國統一戰線工作推動著基層自治民主的發展,為高層民主、國家民主提供了更堅實的基礎,也為統戰工作自身的順利推進提供了更有利的條件。
3.民間組織也是愛國統一戰線充分發揮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作用的重要場所。
目前,我國改革發展正處在一個關鍵時期。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發展曆程表明,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突破1000美元之後,經濟社會發展就進入了一個關鍵階段。在這個階段,經濟社會發展麵臨的矛盾和問題更
複雜、更突出。我們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就必須正確應對這些矛盾和問題,花更大氣力妥善協調各方麵的利益關係,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大力促進社會和諧。這既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重要前提。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強調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社會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做好關心群眾生產生活的工作等。民間組織的發展有利於彌補政府和市場的“失靈”,通過與政府合作共治,為實現政府有效治理和善治提供支撐。同時,民間組織也是愛國統一戰線充分發揮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作用的重要場所。
民間組織成為政府和市場麵對大量產生的社會問題而出現的雙重“失靈”不可缺少的重要補充,這對於建立和維護市場秩序和維護行業自律,對於擴大公民參與民主管理渠道等,都有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所以,民間組織被人們稱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助推器”,優化黨、政府和群眾關係的“平衡器”。當然,在社會轉型“至關緊要的時期”,這個“助推器”和“平衡器”的作用如果發揮不好,也有可能被他人利用而成為社會矛盾的“引爆器”。最近一個時期以來在獨聯體國家發生的一係列 “顏色革命”,就給我們提供了重要警示。
由於民間組織自治民主的發展,公民權利意識的增強、自治能力的提高,加上統戰工作的有力推動,日益成熟的民間組織完全應當而且也可能承擔起政府分離出來的一些社會職能。在這這裏,民間組織既是對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管理實際進行的訓練並提供良機和手段,又為公民自治和自我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基礎和組織形式。在潛移默化中逐步提升著公民的參與和管理能力,從而推動公民行政文化由服從型為主轉變為參與型為主的類型。愛國統一戰線的根本任務是“爭取人心、凝聚力量”,在民間組織這個新領域中,它完全可以憑借這一優勢並充分發揮好它的作用,更好地履行自己擔負的“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成為黨“執政興國的法寶”。愛國統一戰線擁有的傳統政治優勢和豐厚的“社會資本”資源,以及具有的“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恰與民間組織本身的特性與推動政治管理社會化功能相互契合。在相互契合的基礎上,實現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與愛國統一戰線工作實踐之間的良性互動。
4.加強對民間組織的工作是愛國統一戰線義不容辭的責任。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發揮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合力。健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相銜接的社會保障體係。加強和改進對各類社會組織的管理和監督。”由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還很不成熟,政治體製改革還遠未到位,加之民間組織本身的發展還很不健全。這既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仍然不成熟的反映,又必然製約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進程。由於這一領域是統一戰線工作的一個新領域,自然也是統戰工作發展還比較薄弱的領域。
民間組織的發展滯後不僅體現在數量上,而且在起步發展過程中具有某些“先天性”問題:首先,目前我國的許多行業協會及其他各類社會團體,在一定程度上還帶有濃厚的行政化色彩,它不能充分反映和代表自己應當反映和代表的那部分人的利益。其次,民間
組織雖然具有了一定的數量,但還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再次,民間組織發育層次比較低,作用發揮不明顯。另外,法律地位的不確定。盡管目前已出台一些相關的行政法規,但是到今天為止,民間組織的法律地位仍舊不確定。
針對以上諸多問題,統一戰線可以充分發揮優勢,積極發展工作,加強對民間組織的引導,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第一,加強引導,推進民間組織的民主建設,嚴格依法管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主體是人民群眾,因此讓人民群眾依法結成社會團體,從而積極主動地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項基本內容。目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還有許多路要走,黨和政府對民間組織本身及在該部門中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與開展愛國統一戰線工作都還十分缺乏成熟的成套政策,這些就必然使政策和法治調節機製處於不健全的狀態。
因此,統一戰線可以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引導民間組織利用自身優勢通過合法的渠道向黨和政府反映建議和意見,為政府決策提供谘詢和信息服務;對黨和政府的工作實行民主監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在目前情況下,必須進一步推進我國民間組織的民主建設,形成一股濃厚的社會福利社會辦、群眾事情社區辦的社會氛圍,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從而使我國的民間組織沿著法製化的軌道向前發展。
第二,加強引導,推進民間組織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機製不斷健全。由於民間組織是一個新興的領域,無論是它本身,還是在這個領域中進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與開展愛國統一戰線工作,在工作機製和方式方法方麵都還存在一些問題。
因此,統一戰線要協助政府,統籌發展規劃,引導它們有序發展。現階段,要注重合理布局、優化結構、突出重點、提高質量。特別要注意:一是把培育發展民間組織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政府機構改革結合起來,按照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彌補政府權力真空的指導思想,優先發展行業組織、社會中介組織和基層社會管理組織,培育出一批覆蓋廣、跨部門的高能量、智能型的民間組織。二是根據社會需求,麵對地區不平衡的現實,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三是要積極鼓勵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創建,為它們進入社會福利服務領域創造條件。
同時,協助民間組織建立健全自律機製,規範民間組織行為。建立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我服務的自律機製是民間組織管理工作走向成熟的標誌。中國民間組織的建設是改革開放進程中所麵臨的一項新的戰略任務,需要政府、民間組織、學術界、企業以及公民的共同努力,使民間組織的建設走上一條有序的健康的道路。在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的同時,抑製乃至消除其可能產生的消極影響,是民間組織建設有關各方的共同責任和使命。政府在有計劃有目的的培育和發展民間組織的同時,還要指導民間組織逐步建立自律機製。通過建立章程審核製度,規範章程,幫助民間組織建立和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製度。通過政府的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和新聞輿論,規範民間組織的行為,促進民間組織走向成熟。
第三,加強引導,推進民間組織的動力機製不斷健全。鑒於目前我國公民和公民團體這個主體還很不成熟,加之社會大環境的製約,在這個新領域中進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和開展愛國統一戰線工作,形成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而產生良性互動、共進的動力機製也受到很大限製。統一戰線要發揮作用,協助政府繼續深化各項配套改革,為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此文原載於《重慶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