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手電筒脫銷(下)
我對阿雅絕對的放心,任她放手去做,城堡和傳送陣的秘密我也跟她說了,現在城堡裏又多了一位成員,不,是兩位,還有那隻風暴雪狼。
說起這隻風暴雪狼,我實在太喜歡了,可咱沒實力收服人家,隻好跟它打了個商量:“嘿,哥們兒,跟我混成不?喝大酒吃大肉,消遙自在沒煩惱,偶爾還能泡個妞扁個人,你說好不好?”
籠子裏的風暴雪狼突然口吐人言:“除非你能打敗我!”
“不要打打殺殺的嘛,多不文明……呀!你會說話!?”
風暴雪狼一翻白眼:“七級魔獸會說話有什麽稀奇的,連常識都不知道還想收服我?白癡!”
“雖說我是新來的不懂事,但罵人就是你的不對了,怎麽說也是我給你贖的身,知道什麽叫報恩不?”
“哼!你有恩於我麽?不過是想讓我當你的魔寵罷了,卑鄙!”
我啞口無言。
布隆鬆插話道:“主人,趁它現在被籠子封印了力量,把它轉化成亡靈吧,嘎嘎,看它還敢囂張……哎?我怎麽飛了……身體啊!我在這呢!哎喲,真笨!左邊走,右邊走……”
唉,罷了罷了,強扭的瓜不甜,誰叫咱沒有王八之氣呢。
我將風暴雪狼帶到城堡禁製外,對它說道:“嘿,我現在把你放了,你可不許攻擊我,聽到沒?”
“你想耍什麽詭計?”
我沒理它,打開籠門,然後颼的瞬移到禁製裏,隻把腦袋伸出來:“喂!這裏叫萬獸山,有很多牛B的魔獸,你自求多福吧,實在混不下去了,到這兒吼一嗓子,哥們兒歡迎!”
它從籠子裏走出來,抖了激靈,轉瞬間身體變的跟地球上的駿馬差不多大,渾身散發的彭湃氣勢將周圍的塵土沙石蕩起飛揚!好運好運,瞧這氣勢瞧這個頭瞧這大爪子,幸虧沒跟它打,否則,懸!
它回頭看著我:“人類,你不打算跟我打一場?也許能贏呢。”
我一撇嘴:“切!我一個高級不到的小魔法師,跟你一個七級魔獸單挑?真當我傻啊!走好,不送!”
“人類,我的名字,絕影!”
絕影?不知道它有沒有夢到過曹操。
“我叫曹操……不是,我叫霍悠賢!”
它點點頭,猝然身動,我眼前白光一閃,刹那間這裏隻留下殘像!而絕影已經蹤跡皆無。
我的媽呀,它這速度也忒誇張了,比瞬移差點有限,還真是絕影啊!我吞咽了一口唾沫,估計跟它單挑的結果很可能是被秒殺,默發瞬移也是要花時間滴,盡管隻有半秒不到……
有了阿雅,專賣店的一切準備工作很快搞定了,開張營業!
借著電子表的火爆勢頭,手電筒專賣店再次引起轟動,天才煉金大師霍悠賢的又一力作——便攜式魔力手燈,簡稱魔燈。
因為要將聲勢造大,所以三座城市的開業時間間隔了幾天,不過羅納爾多城和鬱金香城的開業儀式我這正主兒沒到場,保持點神秘感更能勾起別人的好奇心,但勇士城咱得去,那幫傭兵哥們可說了來捧場,我要不到就太失禮了。
本來我定的價位是每個手電筒10枚金幣,電池每個1枚銀幣,電子表電池每個100枚金幣。我定購的手電筒成本價是一元錢,轉手的賣價夠高了吧,整一千倍啊!
但未曾想銷售勢頭凶猛,來買的人太多了,甚至還有人幾百上千的買,我就奇怪了,手電筒嘛,用的著買這麽多嗎?
後來一打聽才知道,原來成批購買的不隻是傭兵,貴族、軍方、城守來買的也不少,這玩意用在巡邏上太方便了。
我和阿雅商量了一下,決定隔天漲價,翻一倍!但仍然是擋不住人們的熱情,靠!送錢我還不要,接著漲價!
最後手電筒漲到100金幣一個,脫銷了!僅僅五天而已,沒貨了,我趕緊從地球又訂了十萬個手電筒。
不是不想多買,實在是人民幣花沒了,我又不能經常的賣金沙,出手多了,人家能不懷疑麽,有幾個金店老板都問我好幾次了:“哥們兒,是不是挖著金礦了?”
兔子不吃窩邊草,我比兔子還笨!是時候打開全國黃金市場了!
憑借“瞬間移動”的作用範圍,我一天能跑遍半個中華國。
行動前先把裝備準備好,現在咱可不是當初收拾花哥時的窮鬼了,有錢!我買了幾十種魔法卷軸,總價值有五百多萬吧,嘎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抽出一張卷軸,我掃了一眼卷軸背麵,低聲讀道:“六級卷軸‘中級隱身術’,售價6000金幣,可使目標對象隱身一小時,王級以下職業無法發現,暗夜魔法工會出品,無效退款,三月保換,歡迎惠顧,來人來函……靠,連保質期都有,就差防偽標誌和條形碼了。”
加持!接著是10000金幣的七級卷軸“飛翔術”,加持!然後我釋放空間魔法“瞬間移動”,目標,向南!
我沿著鐵路頻繁的施放著瞬移,到了一個城市,甭管是大中小型,直奔金店而去,找個沒人的地方散去“隱身術”,然後進店交易黃金。
如此反複,我一個城市一個城市的傾銷著黃金,跟賣大米似的,魔力耗盡就穿過“世界之門”進異界,冥想充電後再回來接著瞬移。
累!真累!腰酸背痛腿抽筋!
不過看看戒指裏的鈔票,腰不酸了,背不疼了,腿也不抽筋了,一口氣我能上五樓了!
PS:書友所說的BUG問題,在“第二章地球人都是魔法天才?(下)”有詳細解釋,並非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