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談立誌

朱光潛

朱光潛我們有一句老話:“有誌者事竟成”。這話說得很好,古今中外在任何方麵經過艱苦奮鬥而成功的英雄豪傑都可以做例證。誌之成就是理想的實現。人為的事實都必基於理想,沒有理想決不能成為人為的事實。譬如登山,先須存念頭去登,然後一步一步地走上去,最後才會達到目的地。如果根本不起登的念頭,登的事實自無從發生。這是淺例。世間許多人行屍走肉浪費了他們的生命,就因為他們對於自己應該做的事不起念頭。許多以教育為事業的人根本不起念頭去研究,許多以政治為事業的人根本不起念頭為國民謀幸福。我們的文化落後,社會紊亂,不就由於這個極簡單的原因麽?“有誌者事竟成”,無誌者事就不成。

不過“有誌者事竟成”一句話也很容易發生誤解,“誌”字有幾種意義:一是念頭或願望(wWw.qb5200.orgination)。譬如登山,先起登的念頭,次要一步一步的走,而這走必步步以登為目的,路也許多,障礙也許多,須抱定決心,不達目的不止,然後登的願望才可以實現,登的目的才可以達到。“有誌者事竟成”的“誌”,須包含這三種意義在內:第一要起念頭,其次要認清目的和達到目的之方法,第三是抱必達目的之決心。很明顯的,要事之成,其難不在起念頭,而在目的的認識與達到目的之決心。

有些人誤解立誌隻是起念頭。一個小孩子說他將來要做大總統,一個乞丐說他成了大闊佬要砍他的仇人的腦袋,所謂“癲*想吃天鵝肉”,完全不思量達到這種目的所必有的方法或步驟,更不抱定循這方法步驟去達到目的之決心,這隻是狂妄,不能算是立誌。世間有許多人不肯學乘除加減而想將來做算學的發明家,不學軍事當兵打仗而想將來做大元帥東征西討,不切實培養學問技術而想將來做革命家改造社會,都是犯這種狂妄的毛病。

如果以起念頭為立誌,有誌者事竟不成之例甚多。愚公盡可移山,精衛盡可填海,而世間卻實有不可能的事情。我們必須承認“不可能”的真實性。所謂“不可能”,就是俗語所謂“沒有辦法”,沒有一個方法和步驟去達到所懸想的目的。沒有認清方法和步驟而想達到那個目的,那隻是癡想而不是立誌,誌就是理想,而理想的理想必定是可實現的理想。理想普通有兩種意義,一是“可望而不可攀,可幻想而不可實現的完美”,比如許多宗教都以長生不老為人*想,它成為理想,就因為事實上沒有人長生不老。理想的另一意義是“一個問題的最完美的答案”,或是“可能範圍以內的最圓滿的解決困難的辦法”。比如長生不老雖非人力所能達到,而強健卻是人力所能達到。就人的能力範圍來說,強健是一個合理的理想。這兩種意義的分別在一個蔑視事實條件,一個顧到事實條件,一個渺茫無稽,一個有方法步驟可循。嚴格地說,前一種是幻想癡想而不是理想,是理想都必顧到事實。在理想與事實起衝突時,錯處不在事實而在理想。我們必須接受事實,理想與事實背馳時,我們應該改變理想。堅持一種不合理的理想而至死不變隻是匹夫之勇,隻是“豬武”。我特別著重這一點,因為有些道德家在盲目地說堅持理想,許多人在盲目地聽。

我們固然要立誌,同時也要度德量力。盧梭在他的教育名著《愛彌兒》裏有一段很透辟的話,大意是說人生幸福起於願望與能力的平衡。一個人應該從幼時就學會在自己能力範圍以內起願望,想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也能做自己所想做的事。這番話出諸浪漫色彩很深的盧梭尤其值得我們回味。盧梭自己有時想入非非,因此吃過不少的苦頭,這番話實在是經驗之談。許多煩悶,許多失敗,都起於想做自己所不能做的事,或是不能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誌氣成就了許多人,誌氣也毀壞了許多人。既是誌,實現必不在目前而在將來。許多人拿立誌遠大作藉口,把目前應作的事延宕貽誤。尤其是青年們歡喜在遙遠的未來擺一個黃金時代,把希望全寄托在那上麵,終日沉醉在迷夢裏,讓目前寶貴的時光與機會錯過,徒貽後日無窮之悔。我自己從前有機會學希臘文和意大利文時,沒有下手,買了許多文法讀本,心想到四十歲左右時當有閑暇歲月,許我從容自在地自修這些重要的文字,現在四十過了幾年了,看來這一生似不能與希臘文和意大利文有緣分了,那箱書籍也恐怕隻有擺在那裏黴爛了。這隻是一例,我生平有許多事叫我追悔,大半都像這樣“誌在將來”而轉眼即空空過去。“延”與“誤”永是連在一起,而所謂“誌”往往叫我們由“延”而“誤”。所謂真正立誌,不僅要接受現在的事實,尤其要抓住現在的機會。如果立誌要做一件事,那件事的成功盡管在很遠的將來,而那件事的發動必須就在目前一頃刻。想到應該做,馬上就做,不然,就不必發下一個空頭願。發空頭願成了一個習慣,一個人就會永遠在幻想中過活,成就不了任何事業,聽說抽鴉片煙的人想頭最多,意誌力也最薄弱。老是在幻想中過活的人在精神方麵頗類似煙鬼。

我在很早的一篇文章裏提出我個人做人的信條,現在想起,覺得其中仍有可取之處,現在不妨趁此再提出供讀者參考。我把我的信條叫做“三此主義”,就是此身,此時,此地。一、此身應該做而且能夠做的事,就得由此身擔當起,不推諉給旁人。二、此時應該做而且能夠做的事,就得在此時做,不拖延到未來。三、此地(我的地位、我的環境)應該做而且能夠做的事,就得在此地做,不推倭到想象中的另一地位去做。

這是一個極現實的主義。本分人做本分事,腳踏實地,絲毫不帶一點浪漫情調。我相信如果我們能夠徹底地照著做,不至於很誤事。西諺說得好:“手中的一隻鳥,值得林中的兩隻鳥。”許多“有大誌”者往往為著覬覦林中的兩隻鳥,讓手中的一隻鳥安然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