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婚姻中容易扭曲嗎?

記得青島人管老公叫“對象”,總感覺“對象”一詞含著喜悅和平等;“老公”一詞暗藏任性和依賴。叫“那口子”,是跟你分糧食的。叫“俺家喏主”,是婦德。叫“屋裏的”,是男權。叫“婆娘”,是寵著並蔑視著。叫“老婆”,與“老公”同義,有依賴的意思。叫“媳婦”是新婚的喜悅。

在婚姻中,人是多麽容易丟掉自己的名字,和自我。無論男人、女人,在最初的新婚的喜悅裏都願意把自己和他者混為一談,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然後果真像兒歌裏那樣:打碎了你,打碎了我,把我們在泥裏和一和,再塑一個你,再塑一個我……

婚姻中,最容易被扭曲的就是婦女,當她的靈性被物化時,當她家具般的地位被忽視或動搖的時候,她的怨毒和反抗一定顯而易見。誰,也不願意滿心歡喜地進去,滿身瘡痍地出來。

女人的天性有女兒性,有母性,但沒有“妻性”,那是後天生活強加給她的,有的女人可以接受這個,有些女人一輩子都把這個“妻性”和女兒性與母性混為一談,不僅弄得自己焦頭爛額,也把男人折騰得夠嗆。

女兒性是撒嬌任性,母性是慈悲溫柔,妻性是精神上的掠奪和屈從,是理智上的反抗與順從,是生活碾壓下生出的扭曲的怪物,是太多的擔當與痛苦。總之,做女兒輕鬆,做母親快樂,做妻子,既不輕鬆,也難得快樂,就是三個字——不容易!

【妻性】:有三個特點——委屈,憤怒,徒勞。因為付出太多,所以委屈;因為有可能浪費一生,所以憤怒;因為對方不領情,所以徒勞。歸根到底,對方是個陌生人,你隻是被命運強迫著,被糊塗的月老牽了紅線,和一個陌生人過了一生。生活秉性如此熟悉,但最終還是彼此不懂。

女人的天性有女兒性,有母性,但沒有“妻性”。妻性是後天的扭曲,一旦爆發,很有可能邪惡。

不要以為天天在屋子打掃、轉悠的女人就是女主人,她,也可能是女傭,或廚娘,這其中隻有女主人沒有工錢。

【徒勞】:這個詞挺讓人悲觀的,意思就是“白忙活”。白忙活一會兒行,白忙活一輩子就……

所以,過去的父母嫁女兒都是哭嫁,現在父母則不懂這些了,嫁女兒隻是告訴她是奔幸福去的,從不告訴她生活的殘酷。實際上,嫁,是嫁給了責任和義務——要上孝公婆,中敬丈夫,下撫子女,還要灑掃庭除……一切,不過是苦,而婦人,要苦中求樂,要用自己無窮無盡的犧牲來換取一個別人眼中“圓滿的生活”。

在《詩經》裏,女子出嫁曰“歸”,少婦回娘家也是“歸”,出出進進,都用一個字,就表達了那女子的矛盾心情,和矛盾生活。

【聘禮】:舊時代為什麽女方家會收那麽多“聘禮”?實際上是看透了人性,看透了人心的無常,和生活的無常,“聘禮”不過是一旦女子被棄返回娘家的生活保障費用。而現在不講究聘禮,一是女子經濟的獨立,二是對人性沒看通透,以至於事後離婚成為大戰,對生活的傷害更大。

所以,總是看到那麽多悲情的女人,那麽多怨婦,那麽多傷痛。

說真的,我反對未婚同居,但我也反對婚前對生活全然的懵懂與幻想。

古人要求“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要女子在婚前學些織紝紡績之事,和略微知書達理,不這樣的話,則上無以孝於舅姑(公公婆婆),下無以事夫養子。晚點結婚的好處在於男子成熟點意誌堅定,女子成熟點懂人情世故。這真的很重要。

在婚姻中,最怕女子不察丈夫之意,胡攪蠻纏;男子不曉婦人之性,生硬固執。如此婚姻便是人生之困境。

一個女人攜丈夫來看病,她愛憐地看著丈夫說:唉,男人這一輩子都不會懂事的……

這女子好,這女子命苦,但覺悟了。

這世上,能說清楚的都是事,說不清楚的都是情和命。在中國,認命也是種覺悟。

夫妻恩愛契合則生恭敬,恭敬則富貴長命,而子孫蕃育。

女人在婚姻中,和男人在官場中很像,都是平衡木上的舞蹈——兩臂張開,努力在心智與本能的衝突中找到平衡點——上帝給你的,就那麽屁大的地方,你不能演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