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遠行之----明史雜談(三)

第三句話,就是帝無子嗣,兄終弟及。皇帝要沒有兒子怎麽辦?隻好由他弟弟來繼承。後來崇禎皇帝就是這樣。

第九講明宮三案|萬曆帝皇後沒有生子,宮人王氏生皇長子常洛,按理應當成為皇太子。但是萬曆帝一直想立皇三子朱常洵為太子,所以朱常洛的太子之路艱難而漫長(19年)。萬曆自己是6歲被立為太子的,但是朱常洛直到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19歲才被立為太子,住迎禧(xǐ)宮。朱常洛被立為太子後,還是長期籠罩在“更立”的陰影裏,隨時憂慮皇父會以三弟常洵取代他。從立皇太子到繼位又是19年。在這19年裏,朱常洛終日戰戰兢兢,膽小怯懦,唯恐被廢。有人著《續憂危竑議》一書,署名“鄭(隱喻鄭貴妃)福(隱喻福王)成(隱喻更立太子成事)”,其書大意說:“帝於東宮不得已而立,他日必易。其特用朱賡內閣者,實寓更易之義。”直到朱常洛32歲時,他的弟弟福王朱常洵離開北京到洛陽封地,他才稍稍鬆口氣,覺得太子的位子應該是穩坐了。

特殊的身世,坎坷的經曆,使朱常洛形成膽小怯懦的性格。他出閣讀書時,正值寒冬,太監居然不給他生火取暖。他凍得渾身發抖,也不敢吭氣,氣得講官郭正域訓斥太監,太監們才給他生火。再舉一個例子。在萬曆帝病重時,朱常洛帶著兒子朱由校(後來的天啟帝)等去探望,守門太監攔著不讓進去,朱常洛不敢抗爭,從早到晚一直等在門外,後來是兵科給事中楊漣、禦史左光鬥和東宮太監王安等周旋,他才見到父親萬曆帝最後一麵。

太子朱常洛既沒有統兵征戰沙場的考煉,也沒有協助皇父治理朝政的閱曆,更沒有苦讀經書的學養,甚至幾乎未出過皇城,又長期受到皇父的冷落,心情壓抑,寂寞寡歡,無所事事。於是借酒色填補精神空虛,長期“惑於女寵”。朱常洛的妃子很多,太子妃郭氏,才人王氏(天啟帝朱由校的母親)、賢妃劉氏(崇禎帝朱由檢的母親)等。還有兩位姓李的選侍,一稱東李選侍(簡稱東李),另一稱西李選侍(簡稱西李)。選侍就是侍候皇帝起居而未有封號的宮女。他最寵愛的西李後來還引發了一起“移宮案”。我們還是回過頭來,說說“梃擊案”。

梃擊事件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發生了梃擊東宮太子朱常洛事件,這就是“梃擊案”。這一年太子朱常洛33歲。

這天傍晚,薊州男子張差,手持棗木棍,從東華門直奔內廷,打傷守門太監,闖進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直到前殿屋簷下才被捉拿。當時,慈慶宮第一道門隻有兩名太監守門,第二道門無人看守。事發後朱常洛驚恐萬狀,而且“舉朝驚駭”。萬曆帝下令審訊。負責審問的為“浙黨”官吏,說張差是個瘋癲病人,企圖糊塗結案。而巴結鄭貴妃的內閣首輔、“浙黨”首領方從哲也不願深究。東林黨人、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宷(c-i),通過單獨提審和與刑部官員共審,使張差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令我打上宮門,打得小爺(指太子),有吃有穿”。朝中東林黨人懷疑是鄭貴妃欲謀害太子,堅決要求徹底追究。事情牽連鄭貴妃,朝議洶洶。

《明史·鄭貴妃傳》記載:鄭貴妃聞知後,對萬曆帝哭泣。萬曆帝說:“外廷語不易解,若須自求太子。”於是,鄭貴妃就找到了皇太子朱常洛。史書記載,鄭貴妃向太子號訴,就是鄭貴妃找到了皇太子朱常洛,嚎啕大哭,訴說事情的原委,請求太子寬恕。二人對話的過程是:貴妃拜,太子也拜,貴妃和太子是且泣且拜,一麵哭一麵拜。萬曆皇帝一看這事情鬧大了,牽連到鄭貴妃不好,又牽扯到太子――兩頭為難,怎麽辦呢?他決定親自來處理這個事。萬曆帝在慈寧宮皇太後靈位幾案前召見太子和百官,令太子降諭處理此案,禁止株連,就是不要牽扯太多人。皇太子朱常洛既不願意得罪他父皇,也不願意得罪鄭貴妃,不敢深究此事,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寧人。萬曆帝因為都是他們家裏頭的事情,而且牽扯到鄭貴妃,也不想深究此事。最後決定把張差處死,兩個太監龐保和劉成在內廷秘密打死,草草了結這樁大案。負責此案審理的王之宷遭到反東林黨一派官吏的攻擊,萬曆帝將他削職為民。這就是“梃擊案”。

大家注意,梃擊案鬥爭的焦點,從表麵上看是鄭貴妃意欲謀害太子朱常洛而未得逞,好像是皇帝的家事,但實質上是國事,反映出朝廷中東林黨與其他派係的政治鬥爭。盡管萬曆帝親自處理結案,但這件事情始終疑雲重重。此後大臣們常以此為題目,“奏章累數千百,由是門戶之禍大起”。

一波才平,一波又起。在“梃擊案”之後,又發生“紅丸案”。

二、紅丸案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萬曆皇帝病死。太子朱常洛繼位,改年號為泰昌,所以習慣把他叫作泰昌帝。八月初一日,泰昌帝在登極大典上,“玉履安和”,“衝粹無病容”,就是行走、儀態正常,沒有疾病的症象。泰昌帝在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各發銀100萬兩犒勞遼東等處邊防將士,罷免礦稅、榷稅,撤回礦稅使,增補閣臣,運轉中樞,“朝野感動”。

本來以為新君繼位,會有一番作為,不想登極大典後僅十天,也就是八月初十日,泰昌帝就一病不起。第二天的萬壽節,也取消了慶典。《國榷》記載:鄭貴妃“進侍姬八人,上疾始憊”。《罪惟錄》也記載:“及登極,貴妃進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八月十四日,泰昌帝病重,召內官崔文升治病。服用崔文升開的藥後,就開始腹瀉,用今天話來說可能是得了急性腸胃炎吧。一晝夜瀉好多次,有的說一晝夜瀉三四十次。八月二十九日,泰昌帝召見內閣大臣,問:“有鴻臚寺官進藥何在?”首輔方從哲等回話:“鴻臚寺丞李可灼自稱有仙丹妙藥,臣等未敢輕信。”這裏稍作解釋。鴻臚寺是掌管朝會、賓客、禮儀等事的一個機構,鴻臚寺的正卿叫鴻臚寺卿,四品。他的副手是鴻臚寺少卿,五品。鴻臚寺丞又低一級,六品,大致相當於現在的處級幹部。泰昌帝命身邊太監速召李可灼進宮。李可灼診視完畢,泰昌帝命快快進藥。諸臣再三囑咐李可灼慎重用藥,泰昌帝則不斷催促趕快和藥。到日午,李可灼進一粒紅丸。泰昌帝先飲湯,氣直喘。待藥入,即不喘。於是稱讚李可灼為“忠臣”。大臣們都心懷不安,等候在宮門外。一位太監高興地出來傳話:皇上服了紅丸後,“暖潤舒暢,思進飲膳”。(《明史·韓爌傳》)日晡(bū)(申時,下午3~5時),李可灼又進一丸。次日(九月初一)卯刻,泰昌帝駕崩。這時,他繼承皇位整一個月。因“紅丸”引發的宮廷案件,史稱“紅丸案”。

泰昌帝是八月初一繼位,九月初一就駕崩了,這當然是大事情,朝野上下議論紛紛。有人說是服紅丸而死,也有人說與紅丸無關;有人說舊病未愈,有人說是勞累所致;有人說是惑於女寵,是鄭貴妃有意加害;有人說是用藥差誤。有的大臣因李可灼進紅丸功,議“賞錢”;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誅”,議“罰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醫官,且非知藥知脈者”議上,將其遣戍;直到天啟五年(1625年),魏忠賢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李可灼這個案子,一直爭吵了八年,成為天啟朝黨爭的題目之一。

泰昌帝死後,天啟帝繼位。天啟帝即位後麵臨的一個難題,就是年號問題。萬曆去世,泰昌即位,改明年為泰昌元年。泰昌去世,天啟即位,又改明年為天啟元年。這樣,泰昌和天啟兩個年號就重疊了。後來想出一個辦法,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以前為萬曆四十八年,八月到十二月為泰昌元年,第二年為天啟元年。

泰昌帝死後,屍骨未寒,又發生“移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