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遠行之----明朝十六帝(三十九)
李繼周說:"迎我進京,讓皇帝與我做否?"李繼周說:"此事奴婢不知。"皇太子入南京後,被安排在興善寺暫住。弘光帝派兩名太監去見太子,辯認真偽。兩人一見太子,就抱頭慟哭,脫下衣服給太子穿。弘光帝得知之後,大怒,說:"真假未辯,何得便爾。"接著便處死了兩名太監,並殺了李繼周滅口。原總督京營太監盧九德也來探視,正視良久,不敢表態。太子嗬斥道:"盧九德,汝何不叩首?"盧九德下意識地跪下便叩首,說:"奴婢無禮。"太子說:"你才隔多長時候,肥胖至此,可見在南京受用!"
盧九德隻敢叩頭:"小爺保重。"盧九德向弘光帝的報告是:"有些相像,卻認不真。"皇太子在南京的消息傳出去之後,引發了弘光朝的政治危機。處於長江中遊的左良玉,就以護太子的名義進逼南京;在江北的黃得功、劉良佐等總兵也上疏要求善視太子。但是,弘光帝深知,如果太子是真,自己撿來的皇位可能就不保了。因此,在他的布置下,辯認工作慢慢地便朝"假太子"的方向轉移。尤其是曾經充任太子講官的王鐸,更是一口咬定太子是假。最後,審訊的結果是:假太子真名叫王之明。接下來的審訊過程頗有意思。
三月初八,一審問官指太子為王之明,太子說:"我南來,從不曾說自己是太子,你等不認罷了,何必更名改姓?李繼周持皇伯諭帖來召我,非我自來者。"三月十五日,都察院左都禦史李沾提審。李沾大喊王之明,太子不應。李沾怒道:"為何不應?"太子說:"何不喊’明之王’?"李沾大怒,吩咐用刑,太子高呼皇天上帝。當時,南京士民都說弘光朝廷欲絕先帝血脈。因此,到最後弘光政權雖然不承認太子的真實性,卻也不敢加害太子。五月十日,清軍大舉南下,弘光帝逃到了太平府。
南京市民衝入監獄,毆打王鐸,放出太子,並擁太子登上皇位。隻可惜5天之後,清軍即進入南京城。當時,清軍的統帥多鐸問:"太子何在?"投降的弘光朝大臣們說:"太子是假的,真名叫王之明。"多鐸笑道:"逃難之人,自然改姓易名,若說姓朱,早就被你們殺了。"一名降臣說:"太子原也不承認自己叫王之明,是馬士英安排下的。"多鐸笑道:"奸臣!奸臣!"五月二十五日,多鐸設宴招待剛擒獲的弘光帝,並將他的位置安排在皇太子之下。皇太子對弘光帝說:"皇伯手劄召我來,反不認,又改姓名,極刑加我,豈奸臣所為,皇伯或不知?"弘光帝支支吾吾,不敢出聲。幾個月以後,多鐸將太子和弘光帝都帶往北京,隨後都被清廷處死。
皇太子案剛結束,清初又接連出現了朱三太子案。順治八年(1651),有冒稱崇禎第三子名朱慈煥者;康熙十二年(1673),有名楊起隆者冒稱朱三太子;康熙四十六年(1707),又有化名王士元者,自稱為朱三太子朱慈煥,後被淩遲處死;康熙六十年(1721),朱一貴之子自稱朱三太子,聚眾造反。因此,朱三太子案先後出現四次。但是,朱三太子到底是思陵不是指思宗的第三子?思宗的第三子名朱慈炯,即定王。按照皇位繼承的順序來說,皇太子既已被殺,則年齡最大的皇三子朱慈炯是最合法的明朝皇位繼承人,這也就是"朱三太子"名字吸引人之處。還有一點,朱三太子案中兩次指朱三太子為"朱慈煥",而不是真正的皇三子"朱慈炯"。原因何在?朱慈煥是思宗的第五子,生5歲即病死。據《明史》記載,朱慈煥死前曾對思宗說:"九蓮菩薩說:’皇上待外戚太薄,將讓他的兒子都死掉。’"九蓮菩薩即神宗的生母李太後。思宗覺得此事奇怪,便封朱慈煥為"玄機慈應真君"。所以,朱三太子案中頻頻以朱慈煥為號召,大概是因為此類活動多依托於民間宗教,所以朱慈煥"玄機慈應真君"的身份具有更大的蠱惑力,應當與真正的皇子沒有什麽關係。
文行至此整個《明朝十六帝》基本上已算告上一個段落,為此長達三十九個章節,筆約12萬字的中篇《雜文飽覽》已暫時宣布結束。而後我將繼續開始上傳《夢還楚留香》的正文篇章,鑒於此事拖墜於久,令讀者朋友們長期久候,餘在此謹表以十二萬分的歉意。撇開與QB5200之間產生的摩擦不談,為了各位讀者朋友們的鼎力支持,我也會再接再厲的將《夢還楚留香》創作完畢。下周一開始,正文的五十四章節“良緣天定永不悔”已徹底的準備完畢。
以下備附《明朝十六帝》之曆史相關記錄。
附錄:明代帝王世係附錄:
明代帝王世係(1368——1644)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三十一年(1398)惠帝朱允■建文元年(1399)——四年(1402)成祖朱棣永樂元年(1403)——二十二年(1424)仁宗朱高熾洪熙元年(1425)宣宗朱瞻基宣德元年(1426)——十年(1435)英宗朱祁鎮正統元年(1436)——十四年(1449)代宗朱祁鈺景泰元年(1450)——七年(1456)英宗朱祁鎮天順元年(1457)——八年(1464)憲宗朱見深成化元年(1465)——二十三年(1487)孝宗朱祐樘弘治元年(1488)——十八年(1505)武宗朱厚照正德元年(1506)——十六年(1521)世宗朱厚■嘉靖元年(1522)——四十五年(1566)穆宗朱載■隆慶元年(1567)——六年(1572)神宗朱翊鈞萬曆元年(1573)——四十八年(1620)光宗朱常洛泰昌元年(1620)熹宗朱由校天啟元年(1621)——七年(1627)思宗朱由檢崇禎元年(1628)——十七年(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