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妖精堅決的搖頭,道:"請聽我說完。我必須告訴你後麵發生的事。"
十五歲,帶著兩個孩子,在這座城市裏獨自生存,是很艱苦的。一開始,妖精還能靠以前的些許積攢,勉強維持,她租了房,將女兒反鎖在房裏,讓快三歲的大女兒照顧不滿周歲的妹妹,她自己出去找零工。她不願意向別人訴說她的苦處,她隻是想憑自己的能力養活兩個孩子。可她發現,自己到一個地方打工,不管是洗碗的還是清潔工,很快那個地方的人們,都會用異樣的眼光打量自己。起先她以為,是人們看她年紀太小,身上多少還有不成熟的稚氣,可後來她發現,不是這樣的。人們在她背後偷偷議論,隱約傳說著她三次離婚帶了兩個女兒的故事,而且傳得非常離譜。妖精不明白,為什麽人們總是對這樣的故事有濃厚的興趣,為什麽到處都在流傳她的盜版故事。每當人們開始議論後不久,妖精就被那個地方的老板辭退,她質疑,卻隻得到含糊的回答。直到有一次,她偶然發現,她曾經愛過的阿郎哥,竟然偷偷跟在自己後麵,自己到一處地方打工,阿郎哥就把自己過去的故事改了說法,在打工地附近傳播,於是,自己就成了人們口裏那個很不幹淨的女人。
在無人的夜裏,妖精也會低聲哭泣,她也會對著蒼天大聲的呼喊:"阿郎哥!你好狠啊!"
妖精在說這話時,那心底的怨恨,繞梁不絕。我猛的一個激靈,這才發現,嘴角已經被咬出血來。得不到便毀掉麽?這是怎樣一種畸形而變態的思維啊!我恨不能殺了那個叫阿郎的大學生!而鐵牛呢,他雙臂微微的抖著,夯實的肌肉**著,我發現,如果阿郎真的現在出現的話,鐵牛會毫不猶豫的生裂活吞了他。
日子在拮據的基礎上,一天天更加窘困了,食不裹腹,兩個孩子常常餓得哇哇大哭,是靠好心的房東,她們才不至於餓死。可是,阿郎哥終於還是沒放過她們,沒多久,房東就聽到妖精的傳聞了……她叫妖精,是個人盡可夫的女人,十歲便和野男人發生不正當關係,十二歲便已經開始靠賣淫為生,十三歲就因不小心而生下了孩子,後來學會了靠欺詐為生,為了騙取一位富老頭的財產,竟不惜以色相引誘,還生了一個孩子,隻是為了取得更多繼承財產的籌碼。但是老天有眼,老頭終於還是有個親戚,才沒有將巨大的家財落入這個蛇蠍美人之手。現如今,這個女人又開始以賣淫為生了。
一個不太成熟的謊言,本來放在誰的身上都不太可信,但放在妖精身上,讓人不得不信。妖精的相貌,讓女人看了妒忌,而且年齡不限;讓男人看了按捺不住,也是年齡不限,這樣的女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便是一種危險的信號,是一種破壞和諧的存在。長相平平的女人,害怕她會勾引自己的丈夫,而男人們,則害怕自己失控。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太美的與太醜的,都不應該出現。
妖精在流言的傳播中,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除去鄙夷和嘲諷的,便是充滿邪惡念頭的目光。在流言猛於虎的環境中,她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棲身之所,也失去了對自身安全的保護。
第一次被強暴,是在一條幽深的小巷,當時有三個男人,顯然早有預謀,堵在了小巷的兩頭,借助昏暗的光線掩飾自己的相貌。妖精能怎樣,呼喊沒有用,掙紮沒有用,她所做的,隻是讓孩子在第一時間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那以後,妖精徹底的絕望了,生活在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了意義,她想到了死,但在死之前,她需要完成一件事情,沒有經驗的妖精,開始挨家挨戶的跪求,跪求哪一家好心人,能收養她的孩子。刮風下雪,她常常一跪便是一天,但是,除了被唾罵之外,沒有人願意收養妖精的孩子,因為她們是妖精的孩子,誰知道長大後會不會成為另一個妖精。不僅如此,這樣的行為反而使妖精的故事流傳得更遠了,更多的人知道了妖精,也就有更多的人產生了邪念。
幾個月下來,孩子沒有人收養,妖精被強暴的次數倒是越來越多。她甚至在大白天,也沒有一件完整的可以遮體的衣衫,沒有人收養孩子,妖精也舍不得將孩子拋棄,她隻能忍耐,帶著屈辱活下去。被一個男人強奸,可以告那個男人強奸;如果被一千個男人強奸,那一千個男人就可以告你行為不端。被絕大多數人所認同並讚揚的,那便是道義。
妖精也曾怨恨自己,為什麽上天要給自己這樣一張臉,為什麽要讓男人和女人們都用異常的眼光看待自己。黑暗之中,她舉起了刀,對準了自己的臉,回憶起生命的悲苦軌跡,下定了決心要毀掉這給自己帶來無盡災難和痛苦的清秀臉龐。可是,黑暗之中,還有另一雙眼睛驚恐的盯著這一幕,當第一滴血流下時,她發出了淒厲的尖叫。妖精從悲痛中清醒過來,追著孩子而去。她發現,自己的大女兒,蜷縮在黑暗的角落,瑟瑟發抖,剛才那一幕,震驚了孩子幼小的心靈。她明白,自己的女兒無法理解自己的行為,女兒如同看見魔鬼一樣看著自己的母親。此後四天,她女兒看見她都要發抖,妖精絕望的閉上眼睛,為了孩子,毅然承受罪惡的未知。她下定決心,絕不會讓孩子看見一個醜陋可憎的母親。
從最初的打零工,到後來幫零工做散活,再到後來做乞丐,做拾荒者,她們常常守候在餐館後門,等著桶裝的食物被倒出來,吃別人的殘羹剩飯。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在那樣惡劣的條件下,妖精的眼睛,反而越發的明亮,妖精那有些肮髒的臉,卻越發標致。自從在一次暗夜賣廢品,被廢品收購站的小工給強暴……之後,妖精就再也不願意做拾荒者了,可她的兩個孩子要活,就在妖精幾盡絕望時,一位大嬸啟迪了妖精。
那是一日黃昏,妖精半癱在路邊,兩個女兒乖巧的守候著,她已經沒有力氣走路了,能吃的全讓孩子們吃了,看著自己虛弱的身體,她實在想不出有什麽辦法,能讓孩子吃上下一頓飯。這時,一個撐著遮陽傘的女人從街頭走來,渾圓的腰身展示著富態,她看著夕陽下的妖精的臉,妖精的眼,妖精的長發和身材,"嘖嘖"有聲的歎息道:"你都長成這樣了,不出來做小姐接客,怎麽對得起這張臉。"
大嬸的職業是什麽妖精不知道,但大嬸這番話如醍醐灌頂,讓妖精如夢初醒,與其被反複的強暴,還不如利用這個身體而獲得生存的權利,與其在孩子的麵前被撕裂衣衫,還不如自己除去衣物,整齊的疊放,既可以保存衣裳的完整,又可以讓孩子遠遠的躲開,更重要的是,這是份可以換取金錢的職業,有錢,才有生活。
在大嬸離開後,妖精碰到的第一個男人,文質彬彬的模樣,中年男性,眼鏡,分頭,亮皮鞋,看上去像個醫生,或者是大學的教授,要不然就是名律師。但妖精知道,她從那男人的目光中就知道,他看她,那目光都是一樣的,和別的男人一樣,狼一樣的目光。隻是出於所謂的道德,還有身份,那男人隻敢用眼角的餘光瞟妖精,妖精隻是輕輕喚了一聲"先生",那匆匆的步伐就改變了前進的方向。妖精終於知道了,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看著在一旁玩耍的孩子,妖精狠了狠心,終於開口道:"我跟你走。你給我錢!"
尊嚴,一旦第一次被放棄,它就將永遠的被放棄!
妖精開了口,便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城裏幾家大型娛樂場所都邀請妖精加盟,以吸引顧客。當妖精在燈紅酒綠的吧廳,燈光絢爛的地下舞城,看見以前隻曾聽說過的場麵時,她不敢相信城市裏有著這樣的一麵。當妖精看到那些地方竟然有那麽多男性客人時,總算明白了為什麽會有這麽的妓女。妖精卻在踏入人生轉軌的關鍵時刻,暗中許下了狠毒的誓言,她隻是為了求生而出賣,決計不叛離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