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動手 (2)

基本上,每個場子裏麵負責看場的都有兩種人。

一種是以老陳為首的那幫正式保安。他們穿著統一的製服,通常都站在場子裏麵一些固定的地方。主要管場子裏麵各種各樣在控製範圍之內的矛盾,譬如哪位客人喝多了失態,哪位客人不買酒、不消費卻長期霸占座位不離開等等問題。

另一種就是流子。他們沒有任何製服,也都沒有各自固定的位置,拿著杯酒或者一根煙,不斷地遊來蕩去,與普通顧客沒有任何不同。如果不注意,你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是看場的。他們比保安要輕鬆很多,他們不用管進出場,不用管衛生、服務,或者勸架。

他們隻管一種事情,在控製範圍之外的事情——也就是那些帶著目的性的鬧事,俗稱砸場子。

簡傑就是屬於第二種職業,而且他還是我們這個場子裏麵所有幹這個的流子的領頭人。

那桌人早就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親眼看到了老陳過去,也親耳聽到了老陳離開之後小姐的狂叫,最後他看到了小姐被打。

理所當然,他撥開周圍一圈已經受到影響,有些騷亂的人群走到了那桌人的麵前。

據魯凱事後給我說,他是跟在簡傑身後過去的第二個人。他看到了簡傑與那些人之間在場子裏麵發生的所有事情。

簡傑當時剛剛過去,還沒有說話,那位售酒的小姐就已經看到了他,立馬麵色非常激動地喊了一句:“傑哥。”

然後,就邊罵邊掙紮想要往簡傑這邊靠過來。

可是一位穿著打扮一看就是流子,始終捏著小姐手腕的年輕人,猛地一拉,將小姐扯到了自己的懷中。那個人看都沒有看簡傑,徑直低下頭去,邊大聲罵邊用雙手摁著那位小姐的頭不斷往自己腿上撞。

簡傑抓住了那個人的頭發。

那個人沒有來得及反應,腦袋就被簡傑一下子扯得仰了起來,然後簡傑看著他說了一句話:“朋友,你喝多了是吧?”

也許是太過突然,也許是簡傑高大的身材與老練的架勢,讓那個人和他的朋友們有些忌憚,他們都沒有說話,坐在原地一動不動看著簡傑。

於是,簡傑鬆開了手,並且彎下腰想要扶起那位依舊倒著的小姐。他幾乎剛把那個小姐扶起來,方才被他扯了下頭發的人就跳了起來,又一把抓住了那位小姐背後的長發,小姐被扯得腳下一滑,站立不穩,摔倒在兩人之間。

“哪裏都不許走!今天你就給老子老老實實待在這裏喝酒,你個臭婊子,你敢動一步,老子就打死你!沒的錢買酒啊?”

那個人一聲大喝,他桌上的幾個同伴也同時站了起來,其中一個還將手擋在了簡傑的胸前,說:“算噠,算噠,朋友,我這個朋友喝多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沒的好大的事,我們勸他,你去忙。”

簡傑沒有理他,一旁的魯凱則站了出來,指著先頭那個人說:“小麻皮,你今天喝了兩杯卵貓兒尿(土話,酒),是不是要鬧事?”

這個時候,氣氛已經開始緊張,周圍幾桌的顧客也發現不對,紛紛拉開桌椅,起身準備離開。

簡傑先伸出一隻手攔住了魯凱,然後再看了看依然放在自己胸前的那隻手掌,說:“你鬆開!”

那個人沒有鬆。

“最後一句,鬆開!”

簡傑的臉色已經變了,惡狠狠看著那人。幾秒之後,那人的手緩緩離開了他的胸膛。

然後,簡傑再對著附近那些顧客,大聲說:“沒的事,沒的事,各位莫怕啊,隻顧喝酒、快活。幾個朋友稍微喝多了點,沒的關係的啊。”

那些人聽到簡傑的話後,有幾個膽子大的又重新準備坐了下來。這時,簡傑才再次看著自己對麵,那個把售酒小姐扯翻在地的人說:“朋友,過來玩是圖個開心,你要喝酒,就安心喝酒,我警告你,最好莫鬧事!你有什麽不舒服的,告訴我。魯凱,把阿雅扶起來,要她去提一打嘉士伯過來,給幾個老板賠罪。”

魯凱彎下腰,準備扶起那個坐在地上,一臉害怕的小姐。

這個時候,老陳也帶著四五個保安趕到了現場。

誰知道,就在那個女孩被魯凱攙扶著,屁股已經離地,雙腿半蹲,快要起來的一刻,開始那個人又突然飛起一腿,“咚”的一下踹在那個女孩的腦袋上,將那個女孩帶著魯凱一起,弄翻在地。

“捅你的娘,老子沒的錢買酒啊?你個臭婊子,給臉不要臉,老子今天要弄死你!”

吵鬧被場子裏麵的音效與擁擠的人群所掩蓋,但小範圍之內,還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響。

原本周邊幾個準備坐下的客人,再一次不約而同飛快地站了起來。

魯凱這下是真的惱火了,如同被火燙了般,剛剛倒在地上,就飛快地跳了起來。

“*!”起身對著那個小子一拳就打了過去。

隨著這一下。雙方的人都開始有所動作,馬上就要正式衝突起來。甚至連周圍看熱鬧的顧客中也發出了幾聲女孩的驚叫聲。

“莫搞!”

簡傑一下子攔腰抱住了魯凱。

老陳幾人聞言也停住了腳步,平舉橡皮棍對著那邊幾人,蓄勢以待。

簡傑好不容易安頓了狂怒中的魯凱,語氣和臉色也再與方才不同,凶狠地說:“小麻皮,你們出來!我給你們一個機會,今天你們在這裏頭搞起來,我保證你死都不曉得死在哪個手裏。你們跟我出來,出來,我陪你們好生玩。”

簡傑的話說完之後,那幾個人都沒有說話了,他們左右看了看已經圍了過來的老陳幾人,那個最囂張的家夥把手一抬,大喊一聲:“出去就出去,怕你個****!兄弟們,走!”

於是,那幾個人紛紛轉身,向著大門方向走了過去。

簡傑在動身之前,先對身邊的魯凱說了一句:“快點去把小敏他們叫過來。”

然後,他還專門交代了老陳:“等下,你們幾個都莫出去,別個看到保安打架了不好。你們就守在門口,莫讓人進來。”

交代完,他當先跟在那夥人的身後走了出去。

我們的迪廳麵積不小,從那夥人坐的地方到大門口,有一段距離。走完這段距離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已經足夠魯凱叫上小敏等其他看場的人。

而且當時,簡傑、老陳、魯凱都認為這隻是一場普通鬧事,普通鬧事通常都會先談幾句,實在不行才會開打。所以,他們都認為,這點細微到可以忽略不計的時間差距,足夠他們趕到。

但是,他們都沒有注意到一件事情,而唯一注意到這件事情的,是那位售酒小姐阿雅。

阿雅當時看到那夥人轉身出門,簡傑緊隨其後之後,旁邊還有一桌人,大約七八個,也馬上起身跟在簡傑後頭走了出去。

隻不過,她雖然看到了這個細節,卻沒有意識到問題。因為自始至終,隨後出去的那夥人都沒有參與過這件事情,沒有值得警覺的地方。而她自己當時也太害怕,太緊張,隻顧著哭泣。

所以,悲劇就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事後的一切證明:最後那夥人並不是碰巧也要出門,更不是為了看熱鬧出門,他們與之前的那幾個就是抱著同一個目的,專門過來砸場子的人。

整個過程中,他們的故意隱瞞身份,與他們每個人身上無一例外所帶著的刀,都明確地告訴了我,這一切都早有預謀。

簡傑並沒有走到門外。

我們的場子外麵是一段樓梯,在樓梯之後,離位於大街的那道大門還有一段大約七八米長、兩三米寬距離的走廊,走廊上安裝了一些五顏六色的藍色和黃色射燈。

就是在樓梯最下麵靠近走廊的兩階上,那夥人突然發難。

當時,剛出場子的簡傑,聽到身後樓梯上無數急促的腳步聲,知道有些不對,魯凱他們不會這麽快趕來。

他下意識回頭想看看什麽情況,可才剛剛回過頭,雪白的刀光就已經對著腦袋砍了下來。

他本能脖子一縮,伸手一擋。

然後,就橫空一腳踢得後仰,在台階上突然踩空,翻倒在走廊,而前麵的那批人也飛快地掉轉了頭……

魯凱他們來得確實很快。但他們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所以,當時除了小敏的兩個手下拿了兩根準備等下教訓人的鐵棍之外,他們手裏並沒有拿其他的家夥。

那麽,他們也就隻能和門口的幾個保安一樣,眼睜睜在那夥人的砍刀威脅下,看著他們飛快砍了幾下,完事後再迅速跑出大門。

我不怪他們。

人多對人少,占據絕對優勢時,敢下毒手的人不在少數,很多令人發指的罪行通常也都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但,超過十個以上的人拿著明晃晃的刀,窮凶極惡,刀刀見血地在行凶。這種場景可以帶給人的那種裸的感官震撼,來自本能的讓人毛發直立的恐怖感覺,如果你沒有親眼見過,你是絕對無法想象到的。

那是一種讓絕大多數人都不可能抵抗的感覺。

在這樣的場景下,依然不怕的人,我到現在為止都隻見過五個:險兒、胡瑋、刀疤成、大小民。

何況當時的情況太突然,整個過程又太短。魯凱他們是在沒有絲毫心理準備的情況下,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

捫心自問,就算當時換了是我在場,隻怕也是同樣結局。

所以,我連罵都沒有罵魯凱他們一句。他們不是不義氣,他們也是有著七情六欲的凡人。

那幫人走後,他們看到簡傑癱坐在地上,身下的血泊在藍黃色的鐳射燈下也變成了另外一種奇怪的顏色,幾個同樣顏色的腳印接二連三,伸向門外大街。

大街上依舊車水馬龍,人流如織,這個南方的小城正盛開著無盡的。

簡傑傷得很重。

重的意思並不是非要命懸一線,或者留下殘疾。

他沒有危及生命,醫生也告訴我基本上不會致殘。但他同樣傷得很重,相當重。

如果各位不明白這種重的意思,那麽我給大家說了一個很淺顯的比喻:

北方我不了解,但是各位南方的朋友,大體都應該曾經吃過一道家常菜——筒子骨燉蘿卜。各位想必也知道,在做這道菜的時候,需要先在砧板上將那些過大過長的筒子骨剁斷。

那麽,各位如果親自剁過的話,一定體驗過一個動作,骨頭太硬,而你刀法不準,在剁同一個地方的時候,總是會有些許的偏差。於是,幾刀過後,你們會看見那些刀痕大體上在一個位置,卻像重疊的“人”字形,剁得犬牙交錯、參差不齊。

簡傑身上的傷口就是這樣,而且不止一處。

他背上的一道大傷口靠近尾端的地方,甚至可以看見往兩邊裂開的血痕裏麵,還有一片薄薄的肉片被左邊一刀、右邊一刀劈開,孤零零地立於傷口之中,肉片上麵的皮膚與完好處沒有兩樣,但是兩側卻已見骨。

看到傷口之後,我就知道他們用的不是普通砍刀。

是殺豬刀或者開山刀,而且那麽短的時間之內,剁下去的不是一刀兩刀,是很多刀。

普通砍刀那是用來嚇人,殺豬刀和開山刀則是辦人。有人帶著這樣的家夥來到我的場子裏麵,砍了我的兄弟。如果我還認為那是偶然事件,那我就真是一頭豬了。

有些時候,我確實像一頭豬。可論到打流,今時今日來說,我胡欽是豬,那麽剩下不是豬的人也就沒有幾個。所以,我不用想就知道是誰做的。

當天,就在醫院,我用自己的手段與人脈證實了我的猜測。

和尚。

接下來,我沒有憤怒。

因為,這已經不用再憤怒了。這樣的事情,在江湖的生存遊戲裏,在我的做事法則中,隻有一個解決的辦法。

這個辦法不是憤怒。

是“血債血償,加倍還之”。

隻不過,正因為我不是豬,我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於是,這些事情讓我感到了極度的震驚與極度的焦慮。

場子與搬坨子不同,搬坨子是我個人的生意,而場子是我和廖光惠一起所開。

就算我在搬坨子的方麵作了再大的防備,那也隻是得罪我個人的問題。這與砸場子,直接挑戰廖光惠的權威所能導致的危險程度比起來,就如同跳傘和跳樓。

跳傘最多斷腿,跳樓多半送命。

和尚敢這樣做的原因,隻可能有一個:他的背後站了一個人,一個可以與廖光惠直接抗衡的人。

這樣的人在我們這一畝三分地上麵,有且隻有一個——皮春秋。

可皮春秋是個什麽樣的人?

當初我辦了直接屬於他的小弟——歸丸子之後,他都能忍下這口氣。現在,就算我強行插手搬坨子,可畢竟也隻是直接影響了和尚的生意,而不是他。他能為了一個沒有太大關係的和尚這樣強出頭,與廖宣戰?

這樣做的後果,也許導致的是一場史無前例的大血案、大火拚,動輒兩敗俱傷、玉石俱焚啊!

他真蠢到這樣?

可如果不,答案是什麽呢?

我和小二爺、險兒、地兒都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我的性格是想不通,就先不去想。先拿著精力解決最需要解決的事情。

目前最需要解決的就是報仇。

正是我的這種性格,讓我得到了所有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