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糾風,宣傳部該做什麽 (3)

潘部長道:“我談談自己的意見可以嗎?我的意見是與露貞書記相左的。”丁露貞道:“你談你談,今天咱們就是研究工作,不要有什麽顧慮。”潘部長道:“那我就鬥膽了——我感覺,馮小林和劉梅都不應該報道。為什麽呢?因為他們都是在孫海潮死了以後,武大維被雙規,組織上正調查他們的這個節骨眼上,湧現出來的先進事跡。這就受到局限了。什麽局限呢?就是反麵典型的局限。因為,隻要一報道馮小林和劉梅,必然要寫出事實背景,什麽背景呢?就是武大維和孫海潮搞的背景。這怎麽行呢?咱平川那麽多幹部,天天辛辛苦苦兢兢業業地幹工作都沒人宣傳,而武大維和孫海潮出了問題反倒大張旗鼓宣傳起來了,你們想想,合適嗎?揭露,弄不好就變成了張揚,讓不會的也學會了。咱們平川的主流、主旋律是什麽?武大維和孫海潮能代表平川市的主流和主旋律嗎?不能!那麽,連帶出現的馮小林和劉梅的事跡,隻要一報道,就讓人感到我們平川光剩問題了,而且一個好人竟然犧牲了,另一個好人也險些犧牲,是不是這個世界太灰了?老百姓看了這種報道會鼓勁嗎?會有多大副作用你們考慮過嗎?”

潘部長似乎打了翻身仗。把丁露貞剛才揶揄他的話,整個來一個大翻盤。他抓住副作用問題將丁露貞和我的意見整個否了。而且似乎說得有理有據,不容置疑。

但丁露貞就是丁露貞。她如果想幹什麽事,就非幹不可。而且,“方向一明幹勁大,經驗不足辦法多”。她說:“報道一定要搞。潘部長,你既然提出副作用問題,那麽,這個任務就交給你,你用最短的時間想出克服和避免副作用的辦法!為什麽非要報道不可呢?因為,現在咱們是信息社會,紙裏包不住火,沒有不透風的牆。馮小林和劉梅的事跡如果不從正麵報道,各種小道消息就會迅速地四處流傳。網上有可能傳出各種版本的帖子。

大家都知道,小道消息一傳起來就必然走樣,那時候,我們的英雄就有可能變成狗熊——人們至少會問:一個堂堂的刑警怎麽會死在一個流氓手裏?是不是太無能了?那劉梅被關在地下室竟然一關就是三天,自己絲毫沒有反抗,隻會在牆上寫詩,而且我們的刑警愣是找不著他們?這不也是白吃飽嗎?像這些難聽的話,都會流傳起來。而那些走樣的小道消息會產生一個更大的副作用,那就是:平川市簡直暗無天日。那還得了嗎?不是把我們所有的工作全掩蓋了,全否掉了?人言可畏這話是一點不錯的。那時候,我們平川市是個什麽形象?我這個市委書記又是什麽形象?老百姓必然會罵:那個丁露貞天天坐在市委機關是不是白吃飽,不作為啊?不是我這個人害怕挨罵,而是我挨不起。我挨罵,意味著整個市委機關挨罵。因為我是一把手,是大家的代表。所以,不論從哪個角度講,矯正平川市老百姓的視聽,還事物一個本來麵目,我這個市委書記都當仁不讓!我沒法讓!我沒權力讓!我讓了,就是對黨對國家的瀆職!潘部長,你想想看,我說的是危言聳聽,還是合情合理?”

話說到這個份兒上,根本沒有回旋餘地了。潘部長固然有自己的想法,但丁露貞是市委書記,是平川市的最高領導,潘部長即使保留意見,該執行還是要執行。潘部長本身就是筆杆子出身,回去以後,就親自起草了一份報道馮小林和劉梅事跡的工作安排,起草了一份樹立馮小林為“精神文明建設典型”的工作計劃,然後給丁露貞送來過目。丁露貞見此,便立即讓我打電話通知各位常委,撂下手裏的工作,立馬來開常委會。“山雨欲來風滿樓”,常委們除了潘部長都是老同誌,都閱曆豐富,見識不凡,感覺到自從孫海潮死了以後,憋了好幾天了,丁露貞都不動聲色,既不表態,也不開會,卻原來在醞釀情緒醞釀方案,一場大教育,大學習,大對照檢查乃至大清理即將開始,豈有不同意開會的?誰敢?

但丁露貞引而不發,對宣傳部的方案並沒有提出更深入的意見。她不提,並不意味著別人不提。她與孫海潮、武大維有著絲絲縷縷的關係,別人未必也有。而且,截止目前,市委常委們還都不知道她與那兩個人有關係,因此,他們沒有投鼠忌器的顧慮。於是,副書記首先將丁露貞本來想說的話捅了出來:“我感覺,在當前形勢下,市委宣傳部要做的工作不光是寫兩篇報道樹一個典型,而是應該開展一場深入持久的思想教育。現在孫海潮和武大維的問題還在調查之中,他們的問題屬於什麽性質還很難說,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不能無所作為,隻等著省紀委調查組出結果,那就太麻木太被動了!我們應該開展反腐教育,這是任何人都會讚成的!我們要把教育搞得比‘三講’還認真,比‘保先教育’還正規。在各級機關營造出一種反腐倡廉的氣氛來!宣傳部要出文件出教材,組織輔導報告,組織市公安局宣講馮小林的先進事跡。反麵文章正麵做,我們宣揚好的,就是鞭撻壞的。大家說說,是不是這樣?”

副書記的話,贏得了大家的一致肯定。於是,常委們紛紛獻計獻策,人人都敞開心扉講廉政。我坐在一邊做記錄,感覺這次常委會為宣傳部的工作定了調子,指明了方向。而導演,無疑就是丁露貞。潘部長在整個會議上一言不發,隻是記錄。想必心裏仍然打著小算盤。但黨內紀律卻不管你打不打小算盤:你可以保留個人意見,而一旦形成決議,你就必須執行。

可能是潘部長感覺到自己有些被動,本部門的工作被大家指指點點,而自己這個當家人卻拿不出什麽更高明的見解,顯然是失職了。於是,他在大家都談得差不多了的時候,提出了另外的意見,而且同樣讓大家耳目一新,引起共鳴。他是這麽說的:“各位領導,謝謝大家對宣傳部工作的指導!”說著就站起來向大家鞠了一躬,然後再坐下。因為他最年輕,屬於小輩兒,所以大家對他這個舉動並不反感,都眼巴巴看著他。隻聽他說:“我有個不成熟的意見,就是要在日報和晚報兩家開展‘如何擺正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係’的大討論。而且,每天都要把討論情況公之於眾。

為什麽這麽做呢?因為,在金玫瑰花園項目問題上,兩報開展了兩規模的宣傳,一是宣傳‘萬畝大造林’,忽悠老百姓都去墊資種樹,結果,四個縣的大批善良的農民都掉溝裏了;二是宣傳金玫瑰花園是市重點,忽悠老百姓集資,結果,港川公司的馬李亞娜卷款逃跑,把成千上萬的老百姓都撂旱地兒了!兩報為什麽這麽幹呢?僅僅是因為個別市領導說了話嗎?不,背後還有經濟利益!據說,凡是寫報道的記者,和責編、主編、副主編、社長,都拿到了可觀的報酬!在這方麵,港川公司是很舍得投資的!當初我在耳聞他們拿了高報酬以後就在想這個問題——這種報酬該不該拿?那些純屬忽悠老百姓的報道應不應該寫?難道一講商品社會,一講市場經濟,我們的報紙就失去立場失去原則了嗎?報紙是不是發財致富的陣地?報紙靠什麽贏得效益?我感覺,這些問題應該讓他們報社自己去討論去!讓他們自己教育自己去!不知道我這麽說是不是有道理,請各位領導發表意見。”

新聞媒體是在宣傳部的管轄之下進行工作的,潘部長的話無疑是對自己開了一刀。聰明的宣傳部長有可能在背後對報社人員進行批評或處理,不會在市委常委會上向報社開一刀。但潘部長這麽做似乎更聰明,他想以這種方式顯示自己的高風亮節。而宣傳部長這麽做了別人就更要說上兩句。於是,副書記開口道:“潘部長的話有道理,我支持!在目前情況下,兩報應該首先幹好兩件事,一是公開向社會道歉,承擔屬於自己的那部分責任;二是宣傳好馮小林和劉梅,特別是樹立好馮小林這個優秀公安幹警的正麵形象。做好這兩件事,是兩報轉變形象的契機!”副書記的話贏得一片叫好聲。政法委書記也借機提出,兩報要配合政法口的教育活動,大力報道公檢法係統的好人好事。此時,丁露貞感覺夠火候了,便加了一句作為總結:“現在這段時間屬於過渡期,同時也是非常時期,在這個時期裏誰不聽從調遣,玩花活,軟磨硬泡,我們都要堅決采取組織措施,絕不手軟!”

這話顯然是說給潘部長聽的,因為這個會就是關於宣傳部工作的會。別人犯了錯誤,而讓自己挨一刀,是最冤枉最不值得的。於是上午開會,下午潘部長就把工作就布置下去了,這種速度和效率是空前的。他已經感覺到丁露貞對他是不夠滿意的。他如果連這點眼力見也沒有,那就多年的機關白混了。但誰知兩報接到開展自我教育和自查等一係列工作的安排以後,從文件中讀出了要“戴罪立功”的意思,於是,他們不幹了。兩個社長一碰心氣兒,便一起來到宣傳部找潘部長。他們振振有辭地說:“我們當初發表那些文章都是孫海潮副市長安排和指示的,怎麽能把責任一股腦推到我們身上?難道我們服從領導是錯的嗎?”

問題是現在孫海潮已經死了,是不是孫海潮安排的又怎麽能說得清呢?於是,潘部長便抓住這一點做文章,說:“你們說這話是不是想逃避責任?你們感覺孫海潮反正死了,沒法對證,所以瞎話兒就可以隨便編嗎?”其實,潘部長也知道,當初孫海潮肯定說了話,不然兩報不會那麽起勁。但報社和記者想賺外快也是事實。既然孫海潮已經死了,那就將計就計,將錯就錯,潘部長板上釘釘地把責任全部推到報社頭上。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要讓兩報永遠記住這個教訓!於是,潘部長驀然間就來情緒了,他的臉脹得通紅,聲音提得高高的,說:“宣傳部安排的工作,你們一點馬虎也不能有!甚至拿港川公司的好處也都得退回來!否則我就讓露貞書記撤你們的職!別以為隻有你們是人才,隻有你們能幹報紙,現在會寫消息報道的小青年有得是!你們趕緊回去貫徹落實,耽誤了最佳工作時機別怪我不客氣!”

潘部長的一番話還真把兩個社長鎮住了。神鬼怕惡人。兩個社長胸有成竹的理由在潘部長麵前不堪一擊。日報的社長突然換了一副笑臉,說:“潘部長,別急別急,工作還能不落實?誰敢?誰不落實我就不答應!喏,這是我們給報社工作人員辦的圖書大廈購書卡,嗯!”便將兩個銀行卡塞進潘部長上衣口袋。潘部長隨手掏了出來,說:“你們別拿市場經濟那套來對付我,我是平川市輿論界的瓢把子,現在露貞書記拿著槍頂著我的腰眼,你們報社不落實市委精神,不撤你們的職就得撤我的職,何去何從,你們看著辦!”便將銀行卡塞回社長手裏,社長卻笑嘻嘻地又推回來。潘部長一生氣將銀行卡啪的一聲摔在地上。兩個社長見此哈哈大笑轉身就走。潘部長便愣住了,他們是什麽意思呢?

事後,潘部長拿著兩個銀行卡到自動取款機跟前劃卡,結果一下子出了一頭冷汗,那兩個銀行卡敢情五千一個!他突然就想到了耳熟能詳的圖書大廈,那裏麵不光賣書,什麽都賣,連兩萬一台的液晶寬屏彩電都有。所以,這兩個卡別看上麵印著“購書卡”,其實就是改善生活卡。但潘部長敢要嗎?不敢。如果是一個人送的,有可能他會猶豫一下,現在是兩個人送的,他就一點都不敢猶豫,因為人家可以互相作證,證明你收受賄賂。可是人家代表單位送,似乎又情有可原。潘部長一時間思想混亂,不知道對這兩個卡怎麽處置。他一猶豫就把卡擱在抽屜裏了,沒有退回去。

於是,兩家報社對社會遲遲不做道歉。市委常委會上定的事沒有落實,丁露貞果真急了,她給潘部長打來電話說:“你提議的工作怎麽沒有落實?兩報為什麽遲遲不向社會道歉?”潘部長無奈,便揣上兩個銀行卡來到日報,將銀行卡往桌子上一丟,說:“限你們最遲明天就登出道歉廣告,否則就帶著辭職書來找我。”結果,兩家報社勉勉強強登出了道歉信,不過口氣卻並不綿軟,曲裏拐彎地繞圈子,話裏話外是市領導的責任,與他們關係不大。潘部長便給兩位書記寫了告狀信,說:“市委如果不換掉兩個社長,我這個部長也不幹了!”此為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