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逃脫 (1)

紀年根被押走以後,童法官站在那兒愣了好半天。他從部隊轉業下來到法院十一二年了,每年從他手上過的死刑犯少說也有三四個,真正死刑犯判了以後忽然父親死了,犯人本人提出要見亡父一麵,這還是第一遭。其他也有過死刑犯判了以後,要求見妻子或小孩一麵的,基本上是從不準予的,隻是這兩年提出人性化執法以來,個別特殊情況,經層層審批後,才允許死刑犯與家屬見上一麵。但也隻限於家屬來看守所探監,而不可能讓犯人出看守所。按說紀年根的情況也算特殊了,經申請,說不定也能批準,但紀年根是死了父親,紀年根要見的是父親,總不能讓死人親自到看守所來吧,或者說讓人把死屍抬到看守所來讓死刑犯見上一麵,這太荒唐,有損司法機關的形象和看守所的秩序。那麽就讓紀年根出去?去本市南鄉東溝村奔喪?見他亡父一麵?這似乎更荒唐,更聞所未聞。且不說現有法律、法規,監規、所規允不允許,單是安全就無法保障,或者說單是責任就沒人承擔得了,誰承擔?是法院院長還是看守所的所長?還是負責押解的法警或武警,還是他這麽一個負責具體辦案的一般法官?

童法官把紀年根的請求向庭長匯報前,猶豫了好幾天,甚至想想算了,到時候就對紀年根說上麵不同意,估計紀年根也隻好作罷(不作罷他又能怎麽樣呢),但幾天來紀年根那懇望、並且還帶點哀怨、無奈加無助的眼神,始終在他眼前晃來晃去,這使他想起當年他在部隊,家裏忽然來電話說,從小把他帶大的養母去世了,按當時他的心情他是無論如何要回來一趟的,可巧的是部隊正在山東搞演習,怎麽說也走不開,後來又說正當演習間隙,可以走了,但平常就和他關係不好的團長高低不放他走,為這事他和團長大吵了一場,可還是沒走成,部隊有紀律,再加上那時候部隊非常嚴格,硬要走了,說不定他就會挨一個大處分,處理回家也說不一定。所以終於沒見到養母最後一麵,覺得挺遺憾的,到現在想起來心裏都覺得挺別扭的。

他和紀年根的情況似乎也有某種類似的地方,紀年根是從小死了母親,他是從小死了父親,母親改嫁跟了別人,他基本上是養母帶大的。童法官不清楚是不是由於他的一段經曆和紀年根的情況有某些類似的地方(至少可能是有某種東西觸動了他),還是由於近年不斷被提出來的人性化執法的概念影響了他,反正猶豫了幾天,或者說經過幾番反複猶豫之後,他終於還是在紀年根的上訴期限之前,把紀年根近乎離奇的請求向庭長作了報告,謝庭長聽了童法官的報告之後,其驚訝抑或說吃驚程度,可以說絲毫不亞於童法官在看守所裏聽紀年根向他當麵提出請求。謝庭長當時正捧著茶杯準備喝茶,聽了童法官話以後,“撲”地一下,差點連茶葉帶水噴出來。不管怎麽說童法官還是堅持把話說完了,並且認為,讓一個死刑犯回去見亡父雖然從無先例,但也不是絕對不可以,尤其是在講人性化執法的今天,隻要安全工作做好了。起碼這種事國外並非沒有先例(其實童法官說這話的時候並沒詳細查過資料,他也隻是憑想象這麽估計)。

刑一庭謝庭長倒是個科班出身的老法院,即使如此,紀年根這種請求實在是太破天荒,太出乎他的經驗和想象,他耐著性子聽完了童法官闡述的各種可能性的理由,包括紀年根的身世以及紀年根殺人的背景及偶然性(實際作為謝庭長,他已很清楚紀年根殺人案的情況),就是說紀年根用鐵水管擊打致死人命本身就有著偶然性,換句話,像他這樣案子擺到某種狀態下來說,也許就隻能算是過失殺人,罪不當死。自然紀年根的死刑還沒複核,他本人也要上訴,並且童法官也是鼓勵紀年根上訴。但說老實話,根據經驗,紀年根和謝庭長都很清楚,複核隻是程序問題,而上訴基本上是徒勞的。現實如此,不是一兩個人可以改變得了的。像紀年根這樣的特殊情況,如果能讓他回去一下,讓他見老父最後一麵,大概也算是對紀年根被判死刑的一種“安慰”吧,甚至是不是可以說是對我們的法律在執行上的“殘酷性”的某種補償,作為基層法官,可能能做的,或者說能努力的,也就這些了。

謝庭長坐在那兒好半天不言語,腦子裏麵在迅速而胡亂地想著:誰沒有父母?父親死了,做兒子的去送一下,不不,隻是讓他去見最後一麵,這話說到天邊,都情有可原。可問題是紀年根是個已宣判了死刑,如若上訴駁回,那可是馬上就要執行的人呀!說這時候讓個死刑犯離開監號,離開看守所。這簡直難以想象,這在本市中級法院曆史上,不不,就是在其他地方,也是聞所未聞,從無先例的。謝庭長想不出這事的可能性在什麽地方,平常他和童法官的關係不錯,他提庭長的時候上麵來征求意見,童法官說了他不少好話,認為他為人正派,工作上有開拓精神,但再開拓也不能在讓死刑犯出監這樣的大事上開拓呀,這事要是開拓不好,別說這庭長別當了,說不定在法院是否還呆得下去都是問題。當然這是極而言之,是指若是讓死刑犯出監出了事。而誰又可以說就一定出事呢,如果說出事,什麽情況下都有可能,外地就有法院,在押解犯人去刑場的途中還出了事,讓犯人給跑了。

在童法官向謝庭長闡述的所有理由中,謝庭長隻覺得有一條理由讓他覺得有道理,或者說有可能性。那就是這事的關鍵人物,本院的韓院長,像這樣的事,當然不是童法官和他的庭長坐這兒想想,就會有什麽眉目和可能性的,起碼得一把手韓院長覺得有可行性,他覺得有可行性,再往下才有操作的可能性,否則,隻能是免談。而這位韓院長是剛從省高院下來的,法學碩士,思想比較活躍,也許這樣破天荒的事,到他這種院長那裏,還真能成為現實。

韓院長個子高高的,平時見到人笑嘻嘻的,完全是一副學者的樣子,但他聽到謝庭長和童法官共同向他匯報死刑犯紀年根的請求以後,臉上的笑容一下子沒了,他當時沒給謝庭長任何答複,隻是過後向謝庭長詢問過紀年根父親是哪天死的,是否確定下了哪天送葬,正好紀年根的姑父又來再次詢問能否讓紀年根回去,說他們一大家子人都在盼望,並且為了等紀年根回來,願意破鄉下的慣例,讓其父在家中多停幾天。謝庭長把紀年根的姑父代表其全家又來過院裏的情況匯報給韓院長。

又過了一天,謝庭長和童法官基本上已經不抱希望了,謝庭長忽然接到韓院長的電話,讓他和童法官一起到他辦公室去一下,去了以後,韓院長的臉上似乎又恢複了慣常的那種不緊不慢的笑容。他說關於死刑犯紀年根提出回家奔喪見父親最後一麵的事,他已向省高院匯報請示過了,省裏也覺得很突然,覺得沒有這樣的先例,但經院黨組專門研究,覺得作為特例,原則上認為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由中院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而院裏在高院作出上述答複後隨即作了研究,覺得人性化執法不是一口空話,紀年根從小沒有母親,由父親一手帶大,現在雖然他本人犯了死罪,麵臨死刑,但父親死了,讓他去見最後一麵,應當準予,但應當與公安看守及武警方麵作好配合,確保押送死刑犯回家途中及奔喪期間的安全萬無一失。時間是半天,上午由警車押送至本市南鄉東溝村,中午,最遲下午一時前必須返回。

童法官和謝庭長聽了韓院長的話以後覺得非常意外,但韓院長的臉上卻依然笑嘻嘻的,不過那嘻嘻中已然帶了點冷峻。

不能再拖了,再拖就是農村所說的“六衝”了。從紀年根向童法官提出要回去奔喪,到今天法院和一大幫武警押著紀年根回東溝村,已經四天過去了,也就是說紀年根的父親突患腦溢血過世已經是第五天了,再過一天,明天出殯火化,那就犯了“六衝”。本來省高院還要再研究一下再作最後決定的,但有鑒於此,考慮到農村裏的習慣,也就批了。

但前提是中院韓院長以軍令狀的形式向高院發了傳真,保證措施已到位,不會出任何安全問題,相應地謝庭長和童法官也都向院裏作了保證,尤其是童法官還專門和紀年根本人當麵談了兩次,以保證回東溝村這半天期間,不出任何問題,特別首先要在思想上,紀年根要保證沒有想逃跑或其他任何非分的念頭,要充分體會到法院及各有關方麵人性化執法的願望和善意,及對犯人的關愛。否則,絕不可能找這個麻煩,讓一個本身也麵臨死亡的犯人出監奔什麽喪。童法官對紀年根最後說:“明天出去後,無論如何不能有任何越軌行為,連想法也不能有。就算……就算你為了我吧,為了我對你的一片好意吧。你知道的,我完全可以不多這個事的。”紀年根聽了童法官話以後淚水漣漣,連連點頭:“我今生今世,不,就是到了陰間,也忘不了童法官對我的恩情。”說得童法官的鼻子也跟著酸酸的。

南鄉鎮東溝村緊挨著長江的一條夾江,是江堤下一個僅五六戶人家的小村子,村子的地麵也不大,而且四麵環水,一明一暗隻有兩條小土路通到村裏。事先中院執行庭派人專程到村裏去看地形,走的是朝南的明路,還有一條朝東的小路,一般人不知道,小路直通江邊的水閘邊,那兒還有一個水井,從前村裏不通自來水,村裏人吃用水全用那隻井(從前村裏磨豆腐也在那兒),現在村裏用上了自來水,那個頂上蓋著茅草的水井房基本上也就廢了,也沒人在那兒磨豆腐了,現在村裏人也都買豆腐吃,隻有用以磨豆腐的舊石磨還扔在那兒。執行庭的人來看地形,沒看江堤上的水井房,既然沒看水井房,也就不可能看到水井房還有兩塊用於磨豆腐的石磨片。

一大早,童法官和謝庭長就隨院裏的法警到看守所提了紀年根。本來看守所從情理上講要派獄警跟隨的,但他們似乎也怕負責任,就以程序上出監就不應他們負責為由,而沒派人,除了武警派了兩個班和防暴大隊派了一個小組之外,就全部是市中院的法警。全部人馬分乘三輛依維柯,一頭一尾是載著武警的車壓陣,童法官、謝庭長和兩名法警帶著紀年根在中間的這輛車上。紀年根坐在童法官和一名法警的中間,謝庭長和一名分管副院長坐在後麵,在童法官的建議下,除了給紀年根戴了一副普通手銬外,並沒有給紀年根帶腳鐐和其他械具。童法官的意思是為了進一步感化紀年根,同時既是回紀年根的老家,給他戴上那麽嚴酷的玩意,讓紀年根家人和鄉親見了也不太好。謝庭長聽了童法官建議以後,經請示,院裏也同意了,但前提還是那個:要保證安全。所以童法官和一名高大的法警緊挨著紀年根坐,連半點兒也不敢大意。相反倒是紀年根顯得比較放鬆,甚至可以說顯得比較愉快,除眼睛略有點兒紅之外(大概是昨晚上沒睡好)。

這次能讓他回去,雖說隻有半天時間,而且是去見亡父最後一麵,但確實他也知道是破天荒的,也許史無前例,起碼是在他的想象中史無前例,他相信可能是老父的亡靈在冥冥中給他助力,否則幾乎全無希望。當然,盡管如此,具體到實際,他還是很感謝童法官和法院方麵,他想,他算是遇上好人了,他相信在他前麵,以及他之後,還會有像他一樣的死刑犯,同樣也會遇上父親死了之類的特殊情況,不過恐怕就不會有他這麽幸運了,一想到這一點,他就心存感激地打量一眼身邊坐著的童法官。童法官被他目光掃到,但並不清楚紀年根究竟在想什麽,他想也許小夥子是激動,再加上喪父的悲傷吧!自然,也許什麽都不是……管他呢,作為此次讓紀年根走出監房的重要角色,或者說責任人,他想的是,此番讓死刑犯回家奔喪的行動,能盡快的、不出任何問題地早點結束。紀年根什麽樣子出去,還什麽樣子回來,不缺胳膊少腿,更不能發生死亡等意外事故。這樣,作為他這個幹法官的,也算法官做到今天,總算做了件人性化之類的事情,對自己的心靈也可以算得上是某種安慰。在刑庭幹久了,人也都麻木了(一年當中他要見證多少活生生的生命走向死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