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如何甩掉你的壞旅伴——理論篇

一般而言旅伴對於一個人旅行的重要程度僅次於金錢,有時甚至高於金錢。和一個不合適的旅伴上路,就像穿一雙不合腳而且是高跟的鞋去爬山,或者戴著滿頭發卷跟夢中情人吃燭光晚餐。

壞旅伴都是旅遊大神的敵人派來的,也可能是那個你一出門就會皺眉頭的老板或者老公派來的。他們負責毀掉你的旅行,通過一次又一次的作祟,毀掉你對旅行的興趣。

如此一來,你的人生就是乖乖地待在家裏,守著老板和老公,順利變成一個師奶。考慮最多的是如何蒸一個肉餅。人生最大的悸動就是相識多年的那個理發師今天撫摸了一下你的脖子。

對於壞旅伴,唯一的對付方式就是甩掉他。坦白地說,更多的時候如果不違法,我真想殺掉他──一個人在旅途中被折磨到一定的地步,你會發現僅僅是“甩掉”他絕對不足以平民憤。

“偷偷溜走”是企圖甩掉旅伴最愚蠢的方式。這個想法除了讓你睡不著覺,隨時保持警惕狀態,心不在焉之外,沒有半點兒可行性。

多半甩不掉旅伴的人都是因為有一個錯誤的價值觀在作祟:這樣做不夠義氣。對方沒有自己會死。兩個人雖不能同月同日生,但求同月同日回家。他們情願忍受折磨也無力回答別人的一句:“×××呢,他不是跟你在一起嗎?”但凡一聽到這句話,被折磨的可憐人的道德感馬上飆升,開始自我譴責,怎麽變成了一個陳世美?

所以,首先我們得明確一點:甩掉壞旅伴並不是什麽不道德的事。這是一種自衛,一種反抗,一種對自由和更美好生活的向往。自由,多美好的字眼!為了自由,有人甚至連生命和愛情都可以拋棄,所以甩掉你的壞旅伴刻不容緩。

其次,怎樣判斷一個人不是一個壞旅伴呢?如果他把你當做:保姆、警察、提款機、鍾點工、萬事通、活地圖、鬧鍾、旅遊指南、大力神、醫生、神甫……以上各點不幸占了3條,那就有足夠的理由可以甩掉他;占據5條以上,請參考各地法律以及引渡條例,酌情殺掉。

曾經有個旅伴,每天要向我報告至少20次身體的各種不適。他的疼痛部位細致地分布於全身有細胞的所有地方,並在一天中的任何一秒鍾裏都可能發生。走路超過300米的時候他腿疼;一刮風鼻子就會堵;一天吃不到米飯胃就難受;萬一找不到廁所更是完蛋了,小命都沒了半條。

某天清晨,浪漫無比的藍天花樹下,他嘴裏吐出“眉毛疼”三個字的時候,我決定無情地甩掉他。

可惜我還是功力不夠。後來他以頑強的毅力戰勝了我。在接下來的行程中,這個豌豆公主投胎的男人比我任何一任男友都更加忠心不二地死跟著我。他簡直無法容忍我離開他的視線範圍,也無法容忍自己不出現在我的視線範圍。他努力地占據我的視線,我的聽覺,我的嗅覺,用一切匪夷所思的堅持向我宣告一件事:“哎呀,我不舒服。”

當他可憐兮兮地拽著自己36褲腰的牛仔褲,支棱著一臉粗黑的胡茬,可憐兮兮地告訴我“你看你看,我瘦了好多”時,我甚至都沒有力氣告訴他一個常識:“一條穿了兩個月都沒洗的牛仔褲自己會鬆掉的。放心,寶貝,你還很豐滿。”

於是幾乎剩下來的旅程,我都在後悔,悔不該買了張雙人的歐洲鐵路通票,以致任何一個單人拿著它都無法繼續旅行。省下來的幾十歐元,通通變成精神損失費。

我的另外一個可怕旅伴是個患了“神經細小症”的美女。如果我是男人,那段旅途可能會變成蜜月旅行。試想一個楚楚可憐的弱女子是多麽能激發雄性荷爾蒙,多麽讓男人由憐生愛:市場裏帶血的現宰牛肉令她渾身顫抖;長了蟲眼兒的青菜會讓她反胃;而土地上密布的灰塵總是居心叵測地要絆倒她。

決定離開她的時候我好好地檢查了一下自己,還好,還沒有被她的軟弱和依賴變成一個男人。

雖然才離開了5分鍾,我開始擔心她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能不能一個人走下去,但理智告訴我:這個城市叫做北京,沒有人會在北京死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