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三菱刮刀的厲害

由於張嶽是回著頭看著風箏向前跑,所以他跑著跑著撞到了一個人的身上。那個人,就是張浩然。

張嶽回頭剛想說對不起,定睛一看,站在他麵前的是張浩然。

緊接著,張嶽覺得大腿上一涼,一把三棱刮刀紮到了張嶽大腿上。

根據張嶽後來說,當時他真的達到了小北京所說的“禪的頓悟”的境界,他心中空靈一片,沒有任何牽掛,腿上也沒覺得有任何的疼痛,心中隻是想著如何能搶來那把三棱刮刀。

刀還沒從張嶽的腿裏拔出來,張嶽就抓住了張浩然拿刀的手腕,身子向後一退,用力將張浩然的手腕向下一拗。三棱刮刀“叮”的一聲掉在了廣場的地上。這招,是小北京在前半個月和張嶽喝酒以後“練跤”時剛剛教給他的。張嶽沒經過任何的練習,在這生死關頭因為“頓悟”就用上了。

張嶽隨手揀起刮刀,想都沒想就向張浩然胸口紮去。

張浩然和張嶽的區別就是:張浩然拿起了刮刀紮的是張嶽的大腿,而張嶽則紮的是他心口,就是想要他的命!

這把三棱刮刀極其鋒利,第一刀紮在了張浩然的腹部,直沒入根。根據在場的人的目擊:當時劇痛中的張浩然雙手也抓住了張嶽的手腕,但是人家張嶽根本就沒拔刀的意思,而是先把三棱刮刀用力的在張浩然腹中旋轉,然後又向上一剜!張浩然一聲嘶吼,雙手放開了張嶽的手。

三棱刮刀最大的特點就是放血快、創口難縫,而且很容易從人的體內拔出。張嶽隨手抽出了刀,然後又連捅了張浩然三刀,刀刀直沒入根,殺紅了眼的張嶽要捅第五刀時,被從主席台上飛奔過來的趙紅兵抓住了手腕。

據說,張浩然倒地後並沒有馬上死,而是嘴裏還在喃喃的說著些什麽,但是他說的是什麽誰都沒有聽清,他眼睛瞪的大大的,表情並不是很猙獰。

可能,躺在地上的張浩然看見了蔚藍的天空、海綿樣的一朵一朵的白雲和天上歡快的飛著的白鴿。他或許,會想起他5歲那年,疼他的奶奶為了哄他賣了5斤小米給他買了江米糖。會想起10歲的時候,他也立誌成為一名好學生,正在為老師的小紅花奮鬥著。會想起15歲那年,第一次和鄰居家哥哥偷到了10塊錢,他激動且興奮著。會想起20歲那年,第一次從看守所出來的時候,他那善良的爸爸媽媽正在拿著還是熱乎乎的飯盒裝滿了他最愛吃的菜,希望他能重新做人。會想起25歲那年,在監獄裏剛遭受一頓毒打的他發誓再也不進監獄了。

如今,他再也不用進監獄了。聽說,瀕臨死亡的人會回憶起他出生時的場景,此刻,他一定還看見了一個身上帶血的嬰兒剛剛呱呱落地時他的父母和親人那溫馨、激動與幸福交織的畫麵。

一陣暖風吹過,那個**畫了一個碩大的**的解放軍戰士的風箏,落在了張浩然的身上,這個風箏上麵,也沾滿了血跡,那個被染紅了的碩大的男性**越看越像那把帶血的三棱刮刀。

他也曾經雄霸一方。如今,他死在了比他更狠的人的手裏。或許真的,改朝換代的時候到了。

“去醫院,高歡快去報案”趙紅兵說

“怎麽抬啊!”孫大偉很為難

“不用抬了,他已經死了”曾經目睹無數戰友犧牲在自己身邊的趙紅兵麵無表情的說

“我是說讓你送張嶽去醫院!快!”趙紅兵繼續說

驗屍報告顯示,張嶽這四刀隨便哪一刀都能要了張浩然的命。

雖然在公安局沒有任何前科案底的張嶽屬於正當防衛,而且他刺死的還是兩勞釋放人員、全市知名的大流氓張浩然。但張嶽畢竟是在解放廣場的眾目睽睽之下殺了人,而且在張浩然沒有抵抗能力的情況下張嶽又連捅了三刀。所以,張嶽還是被象征性的判了勞教兩年。

讓張嶽這樣的人去勞教等同於讓現在上海的小白領去複旦大學讀了全日製的MBA。為什麽比喻成複旦大學MBA而不是中歐商學院MBA呢?因為複旦大學的MBA是國家承認學曆的,更貼切。

勞教和MBA的共同點有:1,很多小流氓在勞教前的生活圈子很小,正是勞教給了他們紮堆的機會,讓他們能認識更多的人。而讀MBA也是這樣,去讀書是小事兒,關鍵是在裏麵多認識點有本事、有能耐的人。2,勞教一般是2-3年,和MBA時間差不多。3,在牢獄那人心險詐的條件下,人自我保存的能力肯定會增強。讀MBA也一樣。4,勞動教養的結果通常都是讓好人變成壞人,讓壞人變的更加惡毒。讀MBA也是使有能力的人變的更有能力,讓沒能力的人多少有了點能力。

共同點過多,不一一列舉。反正,張嶽這次牢獄之災至少相當於他讀了麻省理工大學斯隆管理學院的MBA,真真正正的鍍了把金。他是勞教犯人中絕對的老大,無可爭議的獄中龍。

張嶽殺人這件事改變的不僅僅是他個人的命運,也改變了趙紅兵和高歡的命運。因為,這次事情以後,高歡的父母知道了高歡“早戀”的事實。

由於張嶽殺張浩然時趙紅兵、高歡等人都距離不遠,而且是高歡報的案,所以都被公安局留了筆錄,很晚才放回家。

高歡走到小區門口的時候就看見了站在那裏的她的父母。

“今天你出去幹什麽了?”高歡的媽媽扯著嗓門喊

“我……和同學出去玩了”高歡小聲回答,同時示意她的父母回家,有什麽事回了家再說。

“去哪玩了?!”

“解放廣場”

“真的是你!”高歡的媽媽忽然哭了起來

“你們在一起殺人了?”高歡的爸爸問

“是我同學的朋友殺了人”高歡解釋說。

“牽你手的那個男孩子是誰?”

“我的…………一個朋友”高歡很勉強的說出了這句話

“朋友?男朋友吧!”高歡的媽媽問

“媽,別在這裏說,咱們回家說”

“就在這裏說完!否則別進家門!”高歡的媽媽嗓門越來越大還帶著哭腔

“媽……………………”

那天,高歡他們一家三口至少在小區門口吵了一個多小時才回家。原來,高歡的一個鄰居在解放廣場目睹了凶案的全過程,回到家就告訴了高歡的父母。當晚,高歡一家三口徹夜未眠。高歡的父母想不通,自己的這個從小就被視為驕傲的乖乖女為何早戀?而且早戀的對象還是個和殺人凶手混在一起的人?一夜之間,高歡的父母從天堂墜入到了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