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房子 (2)

“我還是覺得不好。背一百萬的債,我覺得挺可怕的。”羅永浩卻不能像雷蕾那般對前景充滿信心,而是更多地考慮風險,“你要是年年都有這收入,那也沒什麽。可萬一,我是說萬一,哪天你們公司裁員輪著了你,或者因為別的事情,你沒了這工作,那怎麽辦?房子還不讓銀行給收了?到那時候咱們可真是忙活半輩子,結果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雷蕾滿心想要買房,接著結婚生子,聽得羅永浩這麽說,要熄滅她買房的設想,惱怒他的不合作,說:“結婚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買房子也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現在你買不起房子,難道還不讓我買嗎?”

雷蕾是太在乎這場婚事了,才會惱怒得口不擇言。可話一出口,她就後悔不已。女人比男人收入高,男人就會覺得自卑,就會鬧家庭矛盾,這個道理看多了愛情小說、婚姻電視劇的雷蕾懂。自從她收入跟羅永浩拉開距離後,她就時刻提醒自己,不要說讓羅永浩自卑的話,但現在她著急買房子結婚,衝動起來竟沒能控製住自己。雷蕾意識到後悔,趕忙說道:“對不起,永浩,我……”

羅永浩怔了一怔,迅速平靜下來,說:“我不是不讓你買,我是覺得買這樣的房子我們太吃虧了!”

雷蕾心中急速盤算著——買這房子搭上半輩子的收入,確實很吃虧。況且,她決意要買房子,隻不過想證明她與羅永浩過著幸福生活,以獲得她父母的放心與支持。但如果父母看到我住在這樣老舊的小區、老舊的小房子裏,背著百萬債款,他們會覺得我和羅永浩過的是幸福生活嗎?而且,他們定會不忍心見我背負百萬債款,定會幫我把這債還掉。到時候他們會怪罪在羅永浩身上,怪他沒本事。

算來算去,買這房子於事無補,總是吃虧的,於是雷蕾說道:“好了,你是我們家的一家之主,你說不買,那咱們就不買。我什麽都聽你的!”

房子是個雞肋,是最折磨人的事情。若是買,那上百萬的房貸能把人壓垮;若是不買,那便是告訴世界“我們沒有能力保護愛情”,讓人失去結婚的勇氣。無論如何,這次買房的失敗,都為兩人的前途蒙上了一層陰影。羅永浩對雷蕾的熱情降低了,少了帶著愛意的按摩,少了親密耳語,少了隨時蹦出來的生活情趣,雷蕾察覺得到。

那天雷蕾完成了工作,衝了一杯茶,眼望著窗外的遠方,作出決定:“租!婚可以結不成,房子可以買不起,但我們倆的關係不可以沒有進展!我們租個房子,來個深度同居,造就個向結婚靠攏的趨勢,把他的勇氣先找回來再說!”

回到家,雷蕾便向羅永浩提出另租房子。這提議很順利地被羅永浩采納了。他跟周信合租在一起沒什麽,可有了雷蕾就不太方便了。然後雷蕾用最快的速度,通過中介租著個兩室一廳、中等裝修的房子,去兩人單位還算交通方便。

租房之後便是搬家。搬家前夜,三人去館子吃飯。羅永浩讓周信把他房間租出去,錢先替他收著。周信感歎說真不願意跟雜七雜八的人合租。可是有什麽辦法,房價奇高,隻有能力強、收入高的人才有實力自己租房子住,其他人都逃不了與人合租的命運。

次日兩人把東西搬走。正所謂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搬家。羅永浩早有心理準備,東西能不買就不買,能買小的就不買大的,能買多功能的——比如瑞士軍刀——就不買單功能的,否則搬起家來便是垃圾。於是他東西不多,兩箱衣服,一箱書,一箱雜物而已。至於他先前笨重的台式電腦,早賣給了二手電腦商。加上雷蕾留下的幾箱衣服,雷蕾開一趟車就能運走,倒也不用叫搬家公司。

兩人開始了同居生活。生活單調得很,每日一早,雷蕾向城市這頭,羅永浩向城市那頭,各奔飯碗而去。每日夜裏點鍾回來,洗澡後上上網就睡覺,偶爾有點娛樂活動。無數婚戀、家庭題材的電視劇裏,夫妻兩人住在一起時間長了,總是鬥嘴不休。雷蕾和羅永浩為生存奔走著,吃不飽撐不著,自然不會發生吵架的一幕,感情日好。

雷蕾還在為她的婚事努力著。每周兩次打電話回家,跟她那萬事可商量的商人父親商量,威脅以“我二十九歲了,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然後慫恿父親為她當說客。

這天雷蕾說:“過些天我們去登記吧。”

羅永浩問:“可你家裏不是不同意嗎?”

“過了這麽久,他們想法該改變了吧。”

“你給你爸爸打電話,他怎麽說?”

“我爸那邊已經鬆動了。我再求一求他,他肯定得同意。”

“那你媽媽那邊呢?”

“你放心吧,我會讓他們同意的。過些日子我回去一趟,再好好跟他們說說,他們會同意的。”

作下結婚打算,兩人便為登記事務勞煩。現在結婚流程很簡單,不再用婚檢,隻需男女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即可,收費九元。

羅永浩的戶口寄留在區人才中心,要去取出。這天請假,來到人才中心,見好大一棟辦公樓,心底裏不禁感歎:好大一個衙門。走進辦事大廳,見一字排開十幾個窗口,分別是辦理戶口的、檔案的、人才招聘的……羅永浩來到辦理戶口的窗口,說明來意——取出戶口卡,以便辦理婚姻登記手續,並問《生育服務證》(俗稱“準生證”)是不是在這兒辦。窗口裏是個年輕姑娘,看上去年紀不大,脾氣倒不小,當即給以一個冷冰冰的回答:“生育服務證這兒辦不了!”

“那,要怎麽辦?”羅永浩氣憤:難道我是集體戶口,就連結婚生子的權利也沒有了嗎?

姑娘給出一個建議:“要辦生育服務證,你得把戶口遷回原籍。”羅永浩沒有答話。他自然是不想把戶口遷回原籍的。當初他畢業的時候去那家公司,就因為那公司可以把他戶口留在這個城市。既然準備在這裏生活一輩子,又怎麽能夠不考慮戶口問題?

“你要是不想遷回原籍,那你可以買房子,然後把你戶口落到你房子所在地。”

羅永浩第一次感覺到了房子的重要性。一般來說,房價該是年房租的二十倍,再貴就沒有投資價值了。可現實是這城市的房價是年房租的四十倍,買房遠不如租房劃算。為什麽還有那麽多的人拚著不吃不喝也要買房,就因為房子跟部分權利捆綁在了一起。沒有房子,你就沒有自己的獨立戶口,那你即便結了婚,也沒人給你開《生育服務證》,生下孩子上不了戶口,就是個小“黑人”……

羅永浩決定先結婚,孩子的準生證日後再說。讓那姑娘取出他的戶口卡,對方卻說要羅永浩交六千元。解釋說:你的戶口檔案寄留在我們人才中心,已於兩年前過期。過期後每年收三千元的托管費用。

一份檔案幾頁紙,這麽放一放就要收三千元一年?羅永浩憤憤不平。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羅永浩不想讓雷蕾失望,一咬牙從銀行裏取了六千元交上去,終於將戶口卡借出。對方聲稱,戶口卡需在一個月內歸還給人才中心,逾期後每日罰五十元。“你們把我的東西還給我,竟然還能問我要滯納金?真是生財有道!”羅永浩不禁在心底裏憤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