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父母(2)

一頓飯吃完,雷蕾父母的意見也畢露無遺地展現了出來。雷母的意思是,你沒錢沒房沒事業,連收入都不如我女兒高,不夠資格娶我女兒。雷父的意思是,給你個機會,創業成功再來娶我女兒。

飯後雷母讓丈夫開車送羅永浩回賓館,自己與女兒回家。車上雷蕾說:“媽,我真的想跟永浩結婚。”

“不行!”雷母對女兒的哀求並不動情,“媽媽不同意你們結婚,這也是為你的幸福著想。”

“媽,我今年二十九歲了,再不嫁就來不及了。要是為了我幸福,你和爸爸就應該同意我們。”

“連房子都沒有,談什麽幸福啊?”

“幸福跟房子有什麽關係?就算有,我們也買得起!我們加起來一年有近三十萬的收入,無論到哪兒都是高收入階層,你還怕我們會吃苦嗎?”

母親沉默了一會兒,說出她心底裏的話來:“媽反對你們結婚,不是怕你們沒錢吃飯餓著,是怕你們兩個人不合適。婚姻要穩定,男人就要比女人強。女人,一定要找個比自己強的!現在你都年薪三十萬了,他才六萬,你說他怎麽配得上你?”

雷蕾應道:“媽,其實他能力還行。我現在收入比他高,隻能說我運氣比他好。這幾年,我們公司以100%以上的速度增長,人員擴張快,升職的機會就多。要是他進了我們公司,升得肯定比我快。”

母親應道:“你不用替他說好話。不管你怎麽說,他都是無能。你想想他都二十九歲了,如果有能力也該顯示出來了。知道嗎,你爸爸二十九歲的時候,已經掙到一百萬了,那時候全縣加起來都沒幾個百萬富翁。”

雷蕾證明不了羅永浩是個有能力、值得愛的人,決定轉換話題,說道:“媽,我不想跟你爭論他是不是有能力。我隻想說,他很愛我,我也很愛他。”

“可他根本就不值得你愛。”

“媽,你不就是覺得他收入沒我高嗎?我不在乎的。”

“我在乎!”

母親是用相當平靜的語氣說這話的,聽似友好,實則不容置疑。雷蕾最討厭、最害怕的就是母親的這種語氣。這麽多年來,雷蕾喜歡父親,不喜歡母親,就因為她父親是生意人,無論什麽事情都可以討價還價;母親是政府官員,講的是威嚴,講的是令行禁止,決議一旦作下,再無討論餘地。

既然沒有討論餘地,那便隻有執行,或者反抗。汽車開到家門口,雷蕾扶母親下車送進屋裏,說:“媽,我出去了,今晚我要去賓館陪他!”

女兒竟然不待在家裏侍奉父母,而要跑出去住賓館!雷母感到一陣心疼,繼而感到一陣自豪:“真是我的女兒!像足了我,強硬,偏執!”三十年前,作為國家幹部的她,看上了一個搞“投機倒把”的小商人,不顧家人的勸阻,義無反顧地嫁給了他。要知道,三十年前改革開放後的第一代商人,大多是生活中的失敗者。

雷母默默地看著女兒走出家門。她知道,隻要自己不答應他們的婚事,無論如何勸阻,女兒總是要去的。她曾經見識過女兒那來得比她還要強烈的強硬與偏執。七年前,雷蕾大學畢業,她用關係為女兒謀得縣財政局的一個位置,把女兒弄了回來。雷蕾是出於孝心回來的,卻割舍不了對羅永浩的思念,最後終於與母親翻臉,義無反顧地拋棄了縣財政局的職位,回到羅永浩身邊。她是離家出走的,留下一張字條說:“我要捍衛我的愛情。”

雷蕾深情凝望母親,緩緩關上了門,駕車來到賓館。羅永浩問:“你怎麽來了?”雷蕾答:“我覺得我應該來。”羅永浩又問:“你爸媽讓你來嗎?”雷蕾答:“就算他們不讓,我也要來。我是我自己的!”羅永浩擔憂地說道:“這樣會把你們的關係搞壞的,以後就不好說話了。”雷蕾答:“還能壞到哪裏去?反正他們也不同意我們結婚,不如幹脆就任性一點,沒準我這一鬧他們就讓步了呢?”羅永浩說:“你還是回去吧,別鬧得太僵了,結婚的事我們可以慢慢爭取。”雷蕾安慰他說:“好了,別擔心了,我知道該怎麽做的。”

次日上午雷蕾獨自回了家,露了一手她的廚藝,討父母歡心。她當然明白母親作出的決定難以更改,但也寄望能夠有奇跡發生。飯後母親把她帶進書房,說:“昨晚上我跟你爸爸商量了半宿,我們都覺得你不應該跟小羅結婚!”

雷蕾平心靜氣地回應道:“媽,我的路是我自己走的,我希望你們能夠尊重我的選擇。”

母親也平心靜氣地說:“路當然是你自己走的,可是你要明白,他並不值得你愛!無論是說身高、說相貌、說能力、說收入,哪個方麵他都配不上你!”

在今天看來,羅永浩當然是配不上雷蕾的。但在當初他們戀愛的時候,所有人都認為他們是相配的。那是雷蕾生命裏最自卑的時刻,自卑得甚至失去了打扮的動力。一切隻因為她臉上的青春痘。否則像她這樣爹是商媽是官、出身算挺優越的女孩子,是很少會跟農村孩子談戀愛的。羅永浩出身差了點,但人還是不錯的,雷蕾對能交到這樣的男朋友感到很滿足。很多人的愛情觀是被小說、電視、歌曲等文藝作品影響的,雷蕾同樣是。“既然愛了,就無怨無悔。再多的苦,我也願意背”,張信哲《愛如潮水》裏的兩句歌詞奠定了她對愛情的態度——既然愛了,就永不回頭去計較是否應該相愛;既然愛了,就要盡一切努力捍衛愛情。

為著這種愛情觀,她永遠也不會嫌棄羅永浩。她憎惡分手、離婚等行為,甚至在看那些中年夫妻婚姻題材的電視劇時,會憤怒得腦充血直欲暈倒——那些電視劇裏幾乎無一例外地讓男主角人到中年、半截身體入了黃土竟然還“探尋愛的真諦”。在她看來,那是對人間真情裸的挑釁。其具體文藝手法,是安排一個中年怒婦,然後讓中年男人“大義凜然”地向妻子挑釁:“你看看你現在像什麽樣?”“我已經不愛你了!”然後打著愛情的旗號,堂而皇之地跟年輕貌美的女二號行狗男女之實……每當看到這樣的電視劇,雷蕾都會氣憤地想:如果你覺得她是潑婦,那你就不要跟她結婚!既然你們已經結婚,你就沒有任何理由出軌!如果她從淑女變成潑婦,那也是因為你少給了她愛的滋潤造成的,你有什麽資格嫌棄她?

為著這種愛情觀,她與母親翻臉,離家出走,與母親冷戰了幾年。然而,離開父母的嗬護後,她不得不麵對生存的問題。她為了愛情回到了羅永浩的身邊,卻又因為生存的壓力駐外幾年,與羅永浩分隔千裏。她賣力地工作,隻為了盡快提升工作能力,讓自己隨時辭職後回到那座大都市裏,能夠輕鬆找到一份收入不低的工作,捍衛她與羅永浩的愛情。

為著這種愛情觀,雷蕾不假思索地回答:“媽,他值不值得我愛已經不重要了。問題是,我們已經好了這麽多年,該結婚了。”

“雷蕾,你是不是怕年紀大了嫁不出去?”母親按自己的理解勸說道,“其實你不用太擔心的,你才二十九歲,按現在的人來說一點都不老。就以你這樣的條件,你能找著比他強一百倍的!”

“媽,我現在是要結婚,有感情就行,跟有沒有能力、強不強有什麽關係呢?再說了,羅永浩他現在也做到了主管,帶著一個小團隊,也能拿到五千塊錢的收入,放在哪兒也不算太丟人吧?”

“可是婚姻要穩定,要幸福,男人一定要比女人強。你別說這句話沒有邏輯,事實上就是這樣的。他跟你比起來差太遠了,你們結合在一起,以後肯定是要出問題的。還是趁早斷了吧,要是等過幾年你們再鬧出矛盾來,那就太晚了。媽不希望你後悔!”

話題回到昨晚上的“男人要比女人強”上。雷蕾無法證明羅永浩是一個能力很強的男人,當然也無法說服母親,感到無奈與心疼。

“媽,這是你的最終決定嗎?”

“是的!”

“無論如何,我一定會和他結婚的。這也是我的最終決定!”

雷母是官員,雷蕾是大公司的高管,都見過場麵,都懂得控製情緒。盡管話不投機,但沒有爭吵,沒有咆哮,平靜地表達自己的觀點。母親對雷蕾的任性沒有嗬斥,她知道嗬斥是沒有用的,隻會把好不容易修好的關係搞僵。她隻盼望女兒能夠早日醒悟。

晚飯還是雷蕾做的。飯後洗了碗筷,收拾好廚房,雷蕾來對父母親說:“爸,媽,明天我就走了,以後你們要多保重。”

晚上雷蕾睡在家裏,特意沒有插上房門,像小時候那樣。睡夢裏隱約感到有人坐在她身邊,她知道,那是愛她的母親。

次日一早,雷蕾留下一張字條就離開了家。她既然不聽父母勸阻,便不願意告別,那樣隻會增加衝突,徒增雙方煩惱。她來到賓館,羅永浩問:“談得怎麽樣?”雷蕾答:“爸媽還是不同意我們的事。”羅永浩問:“那你準備怎麽辦?”雷蕾答:“我們回去吧。”辦理了退房手續,兩人踏上征程。羅永浩問:“我們要不要去跟你爸媽告個別?”雷蕾答:“算了吧。”羅永浩心中頗感不安,隱隱有拐人女兒的罪惡感。誰都希望獲得一場得到家長祝福的婚姻。

又是十小時的路途,兩人困累得不行,回到家倒頭便睡。

雷蕾一覺睡醒,發現羅永浩不見了,桌上留一張字條:“寶貝,我出去買早餐了。”雷蕾溫馨一笑。她穿好睡袍起來,望著窗外,試圖見羅永浩提著早餐回家的身影,未果。想起母親的阻撓,心中突然有所觸動,拿起圓珠筆在便箋本上寫了幾個字:“我們的婚戀有多難”。然後在一旁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接著她寫下兩個字:房子。為了獲得世俗的認可——譬如父母的同意,為了讓養兒育女的家庭生活有所保障,買個九十平方米的小房子是必需,按兩萬元的價格算,得掙出一百八十萬來。

接著她又寫下兩個字:他家。兩千年的封建習俗下,農村人把兒子娶媳婦生孩子看得比什麽都重。雷蕾心想,若是拖著結不了婚,他會不會因為父母的壓力與我分手,另找個能跟他領證生孩子的女孩子?

沉思一會兒,又寫下“自卑”——現在我收入比他高太多了,男人活個麵子,他會不會因為自卑,沒了與我在一起的勇氣?

接著她寫了“職業風險”,擔心羅永浩這回創業失敗不算,還欠下一屁股債,沒臉見自己。寫了“溝通”,她總覺得這回回來後兩人存了隔閡,溝通不如先前。寫了“第三者”,羅永浩貌似跟一個女孩子走得挺近,她比我年輕嗎?她比我漂亮嗎?她比我溫柔嗎?這一切都是未知。寫了“命運”——假設公司明天真派我去烏魯木齊,我去還是不去?寫了“社會地位差異”,因為我連年升職,社會地位跟他有所差別了,帶來的矛盾已經初現端倪,以後隻會越來越嚴重地影響我們的關係……

她一連寫下十幾個詞語,寫到後來不願再寫,怕嚇著了自己,隻在便箋本上寫了幾個字:

難!

難!

難!

她並非那種對月傷神、臨風灑淚的柔弱女孩子,雖知前途艱難,卻並不悲傷。把那紙撕下扔進廢紙簍,然後饒有興致地在便箋本上練起字來,默寫了宋朝女詞人唐婉的半闋《釵頭鳳》:世情薄,人情惡,雨送黃昏花易落。曉風幹,淚痕殘,欲箋心事,獨語斜闌。難!難!難!

寫罷,覺得自己的書法極佳,當年在少年宮練字兩年沒白費。自戀之下,把紅唇湊過去親了一下便箋本。

自戀過後,把那紙撕下揉作一團扔進廢紙簍。心想人生在世,總免不了要碰上些麻煩事。總不能因為事情麻煩就退了縮了躲了去了。世事艱難,那就勇敢麵對;麻煩事多,那便一個個來解決!沒房子?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