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出手大方買芳心
幾乎無一例外地不是已經嫁了與自己匹配的精品男人,就是正在追尋高於自己的極品男士。因此,她覺得自己的追求沒有過分,而且符合潮流。她相信自己設定的這種男人遲早會出現的,所以一直不肯降格以求。盡管如此,她自從與前夫離婚以後,就一直在周圍和網上尋尋覓覓,既耐心等待,又積極尋覓。
第二天是星期天。林雯睡了個懶覺,過了九點才起床,然後開始收拾屋子,精心打扮。她特意換上了一身才買了不久的時尚衣服,上身是一件花邊袖收腰上衣,下身是一條時尚帥氣的牛仔褲。右手手腕上還套上了一個聖母院祈禱手鏈,讓自己顯得更加年輕活潑一些。
快中午時分,她才摸到浦東東方路朱曉明所住的那個豪華賓館。她走到朱曉明的房間門前,心忽然一陣急跳。她壓了壓心跳,理了理被風吹亂的頭發,才伸手敲門。
朱曉明一打開門,就恰到好處地送上一句讚美的話:“哇,你,今天更加漂亮了。”
林雯開心地笑了,優雅地走進房間說:“不愧是個五星級賓館,房間好豪華啊。我生長這麽大,還從來沒有走進過五星級賓館的房間呢。”
“平時出差,我一般都住三四星的,這次算是例外。”朱曉明不無得意地說。他的神情比昨天更加氣宇軒昂,神采飛揚。
“請坐。”朱曉明讓她在窗前張真皮沙發上坐下後,走到寫字桌邊,捧起桌上一束鮮紅的玫瑰,風度翩翩地送到她麵前說:“剛才,我到樓下的大堂裏,特意為你買的。”
“謝謝。”林雯接過鮮花,心也象這束鮮花一樣,含笑怒放。
“已經中午了,我們下去吃飯吧。”朱曉明說,“就到下麵的二樓餐廳。”
林雯說:“賓館裏的菜不實惠,還是到外麵去吧。”
朱曉明灑脫地一轉身說:“好,聽你的。”就與她剩電梯下樓,在附近找了個海鮮酒家。朱曉明走進去,要了一個小包房。一坐下就把菜單推給她說:“你看看,喜歡吃什麽,隻管點。”一副財大氣粗的樣子。
林雯翻了翻菜單,看著這些高得嚇人的菜價,不敢下手點,就推還給他說:“還是你點吧,隨便點幾個清淡一點的,就行了,別浪費。”
“第一次請你吃飯,總不能讓你餓肚子,對吧?”朱曉明招來服務生,不顧林雯的勸阻,一點就點了四冷四熱八個菜,還加了一個海鮮煲。
“兩個人吃得了那麽多嗎?”盡管林雯不讚同他如此浪費,心裏卻還是為他的慷慨大氣暗自高興。女人就是喜歡化錢瀟灑的男人。即使打腫臉充胖子的男人,也比那些拔鈔票抖抖索索的男人讓她們覺得舒服。
吃好中飯,朱曉明看著她問:“上海最時尚的街,是不是淮海路啊?”
“是啊。”林雯說,“還有南京路步行街,也很不錯。”
“那我們去逛逛街吧。”朱曉明攔了一輛出租車,直奔淮海路。到了淮海路,他們出了車,就肩並肩地逛起來。林雯發現朱曉明的目光不時地偷窺著她。她今天大膽穿上了那件性感的低領衫和緊綁綁的件仔褲,感覺特別好。她知道即使在美女如雲的淮海路上,自己靚麗的臉蛋和迷人的身材也是出類拔萃的。美女配帥哥,尤其是帥儒商,是她夢寐以求的事。今天終於成了現實,所以她的心情別提有多高興了。
在一個高檔的皮具商店裏,朱曉明指著一隻精致的女式坤包,對她說:“這隻包怎麽樣?”
林雯明白他要幹什麽,輕聲說:“我有包。”轉身就往外走。朱曉明沒有跟出去,而是問營業員:“這包多少錢。”營業員說:“1800元。”朱曉明二話沒說,就掏錢買了下來。
這一切,被林雯的後腦勺看得清清楚楚。任何一個女人都喜歡出手大方的男人,這是女人的天性。所以小氣巴拉的男人,千萬不要跟自己心儀的女人上街啊。
朱曉明以他的慷慨大方,再次俘獲了林雯的芳心。當他把這隻漂亮的法國名包輕輕掛到她的肩上時,林雯嬌滴滴地給了他一個深情的回眸:“誰叫你買這麽貴的包啦?”
溫柔的聲音,讓朱曉明恨不得立刻就張臂擁抱她。當街擁抱還為時尚早,但朱曉明知道抓手的火候已經來到,便不失時機地拉起了她的右手。
果真,林雯不僅沒有甩他,還返手攥緊他,將身子往他身上貼了貼,就旁若無人地往前走去。
接下來,兩個人的心靈就有了更加強烈的感應,一舉一動都是那樣的默契,甚至還帶有某種愛昧的誘惑和暗示。
在街上吃完晚飯,朱曉明又打的送她回去。在出租車裏,朱曉明大膽地吻了她的手背,林雯被吻得身子發軟,頭腦也有些發暈,差點沒偎進他的懷抱。
愛情的火箭,在向她的心中射去!林雯已經喜歡上他了。朱曉明現在就是擁抱她,親吻她,她都不會拒絕。可是他沒有,也沒有提出要到她的家裏去看一看,或者讓她去他的賓館房間再坐一坐。這個男人既帥氣又穩重,林雯反而有點迫切起來。
“我明天一早,就要回鄭州了。”朱曉明盯著她的眼睛說,“你就不要來送我了。過一段時間,我再來看你,好不好?”
林雯真的有點舍不得他馬上離開,可她又不能作進一步的表白,隻得有些惆悵地點點頭:“好,那就保持聯係。回到鄭州,記得給我發短信,啊。”
朱曉明回去後,每天都給林雯發來一二條問候短信,兩人的感情在短信中不斷升溫。可發了兩個多星期,他突然不發了。這讓林雯感到有些不安,也有了一種隱隱約約的牽掛和緊迫感。她真的好怕如此優秀的一個男人,一轉眼就被其它美女搶了去。幾年才遇到了這麽一個,還沒有開始就泡湯,那不太可惜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