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高跟鞋的高度

柏楊先生有一篇文章叫《俏伶伶抖著》,聽名字就知道是老先生在讚美同時揶揄穿高跟鞋的女人,原文說:“一個女人,如果有一雙使俏伶伶抖著的高跟鞋,又有一頭烏黑光亮、日新月異的頭發,雖不叫男人發瘋,不可得也。”——男人看了估計很解氣,我看了也笑得前仰後合。

現在,拿出你寫字台上的尺子,一起把我們的高跟鞋量一量:

2—4cm,我個人不主張的一個高度,雖然是最舒服的高度。有一次在香港和Celine的前任設計師Ivana(那一年她32歲,即被選中執掌這個法國經典品牌)聊天,Ivana說得精辟:要麽幹脆穿平跟鞋,比如赫本鞋(準確地講,叫Audrey鞋,當年赫本很喜歡的像芭蕾舞鞋一樣的平跟鞋,後來Ferragamo就把此款鞋以赫本名字命名,到現在每季還在更新不同材質的Audrey鞋),也很女人!就煩那2—3cm的高跟鞋,高不高,低不低,腳該受的罪也受了,女人味道也沒穿出來!

5cm跟,已經足夠把你的小腿拉長,也是很容易適應的一個高度!如果你剛開始嚐試穿高跟鞋,5cm是一個很容易讓你接受的高度,而如果你的工作不是要每小時走來走去的話,5cm是很容易穿進辦公室的。

7cm跟,party上穿可以完美地搭配小禮服,將你的身高有效地視覺拉長,第一次穿在屋裏先走兩圈,相信我,7cm還是一個我們的身體可以承受的高度,一點不難;如果是在辦公室裏穿,建議選擇圓頭款,若是尖頭款撐著一天,很需要些腳力。

10cm跟,是現在各大品牌最流行的一個高度,如果有機會到香港ManoloBlahnik的專賣店看看,滿眼都是10cm的漂亮死了的高跟鞋。必須誠實地說,10cm和舒服兩個字沒有關係,和性感倒是有很大瓜葛。如果是那種顏色亮翠,帶著水晶,或者綁著蝴蝶的10cm高跟鞋,基本上都是讓女人在鞋店裏流連忘返的款式。穿一條再普通的黑裙子,配上這樣一雙高跟鞋,wow,你就是party女王了!

11—12cm,這是SergioRossi、Manolo、RogerVivier以及JimmyChoo等極致高跟鞋品牌經常嚐試的一個高度,我在Monalo的店裏試過一雙,美死,隻是30分鍾不到,腰就要斷,隻能邁著小碎步走短短的路,實在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高”——隻有那種不需要走來走去的派對,才可以勉強應付。

12—14cm,這是紅底鞋ChristianLouboutin很愛的高度,不少女明星都是踩著紅底鞋被有力地拔了高走向紅地毯的,我也嚐試過,美是美的,隻是相當驚險,私下裏歎氣:做明星也是不易的。

中國古話說,腳下沒鞋窮半截,話糙理不糙。MarcJacobs就說,全身最值得花錢的地方是鞋,尤其是你的錢有限的時候,更應該把有限的錢最大程度地投資在鞋上;而老帥哥設計師TomFord說:不穿高跟鞋的女人何言性感呢!

都知道《都市》中的Carrie是鞋的狂熱購買者,貸款買房的時候拿不出錢來卻可以拿出100雙Manolo(最便宜的Manolo也要300美金一雙吧)!她那程度稍稍有點過,但是出發點我是讚成的,同時我也無比佩服她至少在電視劇裏都是穿著10cm的細高跟和女友shopping;在現實生活中,她臨產前一天還去給Manolo的新聞發布會捧場,穿著10cm的一雙華美的鞋;剛生了寶寶三天,從醫院出來的時候,腳下也是一雙7cm的Manolo!雖然可能是因為人家本來不夠高,要顧及媒體形象,但也很有點為了高跟鞋大無畏的精神了!

高跟鞋,跟不在高,有型則靈。雖然平底鞋有平底鞋的風範,但是生為女人,不要輕易放棄嚐試高跟鞋,踩著高跟看世界,世界在我們眼裏的高度和角度是不一樣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