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伶人

戲曲學院研究生班畢業會演在即,作為兄弟單位的領導之一,送我了幾張票,第一天和靜竹去看的。場麵很大,老師和學生大都登台演出,京劇院的名角們也亮了像。平心而論還是唱戲的女人有風情,那眼神,那身段,那蓮步,那蘭指,個個身帶古韻,處處流淌風流,尤其是青衣和花旦。刀馬旦武生氣息太重,不太喜歡。

還是民國時期的人會欣賞女人,那時也有歌星和影星,但最受追捧的還是女伶。瘋狂如杜老大索性娶了“冬皇”孟小冬,還有一北大學生因為“冬皇”而誤殺一報社記者。那時女子登台受限製,才成就了四大男性名旦。男旦同樣受追捧,看過一篇文章《梅郎少小是歌郎》,暗指梅年少時做過nj,歌郎就是那時就是nj的雅稱,奇怪梅葆玖竟沒找作者打官司,難道是真的。

現在也喜歡幾個名角,隻是不是下屬單位,也沒什麽業務關係,還真不好下手。也通過關係認識了幾個,也沒敢太深入,怕影響太壞。

演出後照例到台上握手寒暄,除了幾個認識的,還真發現幾個素質不錯的。

到台下時我對老李說:“素素,還是那麽風情萬種,像朵花似的,就是老紮我手。你帶的學生不錯,有時間我想搞一次京劇電視晚會,也為弘揚國粹做點貢獻。”

“色膽夠大,你媳婦還沒走呢。還弘揚國粹?別有用心吧,還想著小張呢,何必呢?阮靜竹也足夠好的啦,貪多嚼不爛,小張可不是那麽好糊弄的,小心被她老公知道,你的位子不想要了,她比小song還牛呢。”老李也是一女中極品了,在台下也是和台上一樣魅力四射,眉飛色舞,可惜有點熟透了,不筋道了,再說和她老公一係統,怎麽也下不去手。

最愛還是小張,正是當用之年,有當年張君秋,言慧珠,杜近芳之風韻,單論姿色還更勝之,也喜歡過老杜的唱腔,隻可惜老杜是個翻臉無情的戲子,在文革中把對她有再生之恩的葉盛蘭以怨抱德,整個夠戧,要是我脾氣,蹂躪不死丫!可惜了葉四爺,一代小生霸主毀在一後輩戲子手裏。

小張的演出我常去捧場,個人唯一的一部電影也是我批的,重大革命曆史題材,審查嚴著那。開個人京劇演唱會的時候,光票我就就包了幾百張。如果早生八十年,那股捧名伶的瘋狂勁和杜老大有一拚。

靜竹不喜歡京劇,再加上看到我和老李眉來眼去的,心裏早就煩了。我第二天帶辛夷去看,辛夷倒是很喜歡,我帶她來是想把她和小張比較比較,老感覺兩人有種神似。也是滿足自己陰暗的心態,要是比小張還好,心理就平衡了。

散場時把小張和辛夷相互引見了一下,兩人倒是很投機,有點想見恨晚的意思,都是萬裏挑一的人兒。心裏暗暗比較:一個典雅中充滿知性,一個文靜中暗藏風情,和兩人的身份倒也相符,互有千秋,各有所長,心中有滿足有遺憾,打個平手。老李也很喜歡辛夷,我又說了辛夷的經曆,把老李弄的一驚一咋,老說你就禍害人家把,要引起外交糾紛,我看你哭都來不及。

真沒個梨園知己還是有缺憾。在吃飯的時候,有個王姓學生的知道我的身份後,顯得特別殷勤,後來才知道她想在影視上有所成就,想學韓再芬,何賽飛,陶慧敏。也是我最喜歡的程派青衣傳人,和小張一派,算是同門姐妹。風情雖比不上小張,還算是漂亮,也許閱曆不到,好好培養培養,可能幾年後又是一個小張。

正好一拍即和,幾天後約在了新根據地拉斐特城堡酒店,夠遠,夠清淨(靜竹鬧過之後,開始打遊擊了。),讓她帶戲服來,近距離來欣賞欣賞。

進門來休息了一會,小王隻喝白開水,任何飲料都不喝,主要是保護嗓子,那可是最大的本錢。

“小王,唱一出《玉簪記》吧,你演陳妙常,我客串潘必正。”

“麽?我沒聽錯吧,楊局您還是票友,真的假的?”小王把一雙鳳眼睜的老大。

“不信?老票友了,要是我也唱京劇,肯定是頭牌小生,那有於魁智什麽事。”小王笑了,雖叫她小王,比我還大一歲,都是從各地劇團招來的,研究生入學的時候就不小了。

唱了一段,動作有點親昵,高興的時候摟在懷裏唱兩句,小王也是美目含情,情意綿綿,蓮步彷徨,酥胸半掩,好一個梨園佳人,折十年陽壽也值了。

“楊局,不是誇您,在票友裏算是比較好的啦,比那些附融風雅的老家夥強多了。”小王稍微矜持了一下。

“那,娘子,再陪小生來一出《奇雙會》。”沒想到小王竟不會,唉,現在的戲曲教育!斷層,老段子都沒人繼承了。

“楊局,您真的是有才華。‘好一個翩翩濁世佳公子,惹動了奴家方寸心。’我還以為您是那種隻知道利用職權玩女人的色鬼,*常常誇你這好那好,……你不會和她也那個吧,她可不小了。也難怪聽說幾個也算優秀女人和您有一腿,看來不僅僅是因為您的位子,哪個女人不喜歡風流倜儻,詩書滿腹的男人。尤其是我們梨園的女人,唱的久了,有時候從戲裏出不來,整天滿腦子小姐公子的,再遇見你這樣的,還不要了我們的魂魄。”小王忍不住老誇我,我心想,會唱戲就把自己當文化人?過去還不是男人的高級玩物。

“楊郎,來一段《西廂記》吧!”靠!入戲了,連稱呼都改了。

“好,那就來‘花園相會’這一出。”此出正和此境,就趁勢上手,過渡也自然。

“奴有傾國傾城貌,君是多愁多病身。怎敵它流水年華,青山白發,郎呀,奴心已隨君飛去也。”唱到此時,小王已是目含春淚,手搖蘭花。媚眼飄忽忽,身子軟塌塌。

還沒唱完兩個滾燙的身子就粘在一起,她是巫山雲,我為高唐雨,朝還暮,煙花春複秋。小王的感覺就是和其她女人不一樣,連低吟淺唱中也帶著程派低沉婉轉,抑揚頓挫的唱腔,“楊郎,楊郎,你弄死奴家唄!”不停地道白,直道的淚水連連,嬌喘陣陣。人戲合一,心入天際。人伴春風度,詩為年華留,人生有此佳夜,足也,也算彌補了心中的缺憾。

後來小王在影視圈發展的不順,又還愛著京劇,回天津老家幹起老本行,再後來在梨園也小有名氣,偶爾通個電話,還是對當日春風一遇念念不忘。隻是,佳人依舊在,往事已無痕。

沒想到辛夷竟和小張成了朋友。兩人也是一見如故,相互欣賞。老怕小張一不留神把我以前那點破事給鼓搗出來,還好,小張分寸把握的較好,另外她也不清楚我和辛夷的關係。張啊,為了你,我禍害了小王,又罵自己有病,關人家什麽事,還不是管不住自己那玩意。想起來老吳的名言:割了吧,都燒焦啦,省的禍害別人。